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报考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学术学位人才需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翻译等学术相关工作,实践学位人才需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
二、培养类型划分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以培养学术创新型人才为核心,要求学生不仅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还需具备开展科学研究、从事教学工作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综合能力,成为学科领域内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面向社会实际需求,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学生需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重点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工作,成为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名额安排
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 901 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89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12 名,上述名额包含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推免生实际录取名额将在 2025 年 10 月底推免录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
本章程所列招生名额均为拟定计划,最终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 2026 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报考热度及生源质量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出现名额增加或减少的情况。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各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学业水平要求
考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进修过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能提供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CN 刊物上正式发表过 1 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三)特殊专业报考要求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105100)
(1)仅接收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等)本科毕业生,且需已获得学士学位;
(2)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
(3)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105200)
(1)仅接收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且需已获得学士学位;
(2)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
(3)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护理(学)硕士学位(代码 105400、101100)
仅接收护理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125200)
(1)满足基本资格要求中的第 1、2、3 条;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免初试与推免生要求
具备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
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照顾政策
(一)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政策生效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条件不可累加: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或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应征入伍后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
(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适用对象: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政策说明: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计划规模:2026 年我校该专项计划拟招生 6 人,计划专项专用,不挪用至普通计划;
招生专业分布:
(1)公共卫生学院(院系代码 002):公共卫生专业(代码 105300),拟定计划 1 人;
(2)医学技术学院(院系代码 004):医学技术专业(代码 105800),拟定计划 1 人;
(3)护理学院(院系代码 005):护理专业(代码 105400),拟定计划 1 人;
(4)药学学部(院系代码 015):药学专业(代码 105500),拟定计划 1 人;
(5)第一临床学院(院系代码 022):临床医学专业(代码 105100),拟定计划 2 人;
(注:以上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报考要求:
(1)考生需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网上报名时明确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如实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
(2)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者,不得按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初试加分的,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
(4)享受该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网上报名与确认流程
(一)核心要求
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期间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约定,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按规定流程报名)。
(二)网上报名安排
时间:
(1)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操作流程: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填写信息、选择报考点,如实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责任说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网上确认安排
时间: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
材料提交: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提交补充材料;
信息核对: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导师填报:考生报名时无需填报导师。
七、入学考试安排
(一)初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起:业务课(二);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试凭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具体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调剂与录取
实施依据: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将通过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河南医药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特殊考生复试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要求,按各二级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执行;
录取基本要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录取后就业方式不得变更;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安排: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
八、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学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河南医药大学收费标准公示 2025》执行;
奖助政策: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5〕28 号)执行,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类型。
九、其他重要说明
政策研读: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报考流程与自身责任;
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招生计划说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是我校根据 2025 年实际招生人数拟定,仅供参考;2026 年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计划及报考情况动态调整;
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仅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出售参考资料,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破格复试说明:我校所有专业均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诚信要求:考生需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违反考试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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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依据教育部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现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查询、复核等事宜告知如下:一、成绩查询安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划于2025年2月24 日10:00 开启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线上查询通道。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成绩查询系统(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来查看自己的成绩。学校不会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名,也不提供纸质成绩单,考生需自行在网上查询并打印留存。二、成绩复核办法考试成绩经过了严格的评阅和多次核查,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将遵循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准则,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仔细核查。为方便考生办理,本次成绩复核仅接受网上系统申请,其他形式的申请均不予受理。具体规定如下:申请时段:2月24日 12:00 至2月26日 17:00,超过此时段系统将自动关闭。请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步骤:(1)考生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 进入 “2025 年硕士招生” 板块;(2)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点击右侧 “确认” 按钮,系统会自动匹配初始报名号。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的考生编号;(3)成功登录后进入成绩复核界面,勾选需要复核的考试科目,并按要求上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复核申请表。特别提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需由本人手写签字确认,拍照后以 jpg 格式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或上传资料不完整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复核内容:复核过程中,仅对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评、加分合计错误、登分录入错误等情况进行核查,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也无法接触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在复核范围内。同时,不提供成绩排名查询服务。结果反馈:复核结果将于 3 月 3 日 12:00 前通过系统反馈给考生,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三、其他说明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方案以及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将在国家线公布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安心准备复试,耐心等待国家线相关信息,并留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 “西电研招”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咨询电话:029-81891244(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2025-08-21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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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工学为优势学科,管理学与艺术学形成鲜明特色,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理学、医学、经济学、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学校是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 “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 试点建设单位,现已构建起本科、硕士至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招生类型及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15 个一级学科与 1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2300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名(包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0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一)基本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水平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满足相应学业要求:获得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考试;本科结业生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三)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0 的 01 方向)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三、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 9:00—22:00,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统考指定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完成报名流程。报名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历(学籍)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申请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学校复核,相关报考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境外学历认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招生单位与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报考点与招生单位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初试及复试安排考试阶段划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 -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确定。复试安排: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另行发布;复试办法与程序也将在复试前公布。复试资格审核: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加试办法与程序将在复试前公布。破格复试说明:我校不设置破格复试形式。五、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定向就业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办法基本政策:学校将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制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内容可参见我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费用与奖助说明: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及相关资助政策。七、就业、住宿与培养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非定向就业,学生可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择业;住宿安排: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定向就业,考生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且不转入户口与档案;住宿安排:学校不提供住宿。培养校区: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长宁校区就读;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及全日制工程管理(MEM)硕士研究生:在松江、长宁两校区就读;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松江校区就读;具体校区安排以学校当年研究生入学相关通知为准。八、其他说明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需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且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政策依据: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91223申诉电话:021-67791257(此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2025-10-20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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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为规范开展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推荐工作,依据《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21 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土建学院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架构设置(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成员: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教师代表领导小组严格恪守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 的核心准则,牵头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推免遴选工作的核心依据,全面统筹推进推免生推荐与接收各项工作。(二)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组长:学院院长成员:学院各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负责人、相关领域教师代表专家审核小组的核心职责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果进行专业认定,确保相关业绩的真实性与学术价值。(三)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曾向荣成员:李情、万雯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推免工作各环节,保障遴选过程的合规性与结果的公正性。二、推免申请基本资格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可参与本院推免资格申报,具体要求严格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5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录取学生);具备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突出,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前 6 个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个学期)课程均学分成绩需位列专业前 50%(均学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单门课程成绩 × 该课程学分)÷ 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之和)。课程成绩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办理正规缓考手续的学生,其缓考成绩可等同于首次成绩;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以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为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补考或重修经历,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处分认定以学校及校属各单位正式发文为准)。三、推免指标分配方案本院推免总指标为 47 个,由普通指标和竞争性指标构成。指标分配综合考量各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发展定位及专业建设水平,竞争性指标面向对应专业全体符合条件学生开放竞争,按遴选结果择优确定推免资格。各专业具体指标分配如下:土木工程:桥梁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7 个、竞争性指标 4 个;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5 个,无竞争性指标;土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8 个,无竞争性指标;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2 个,无竞争性指标;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5 个、竞争性指标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普通指标 4 个,无竞争性指标;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环境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建筑学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四、报名流程与资格审查(一)报名组织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时间安排推进报名工作。各班辅导员负责宣传解读推免政策,组织发放《华东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申请者需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并将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二)材料提交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具体提交时间为 9 月 5 日上午 8:30-12:00,提交地点为教 9 栋 302 室(联系人:李丹老师),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不予受理。(三)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办牵头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逐一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学院研究生办按专业分类统计备案。五、推免考核原则本次推免遴选突出对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查,强化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核心遴选依据。为简化流程、聚焦本质,本次推免工作不单独组织笔试、面试等形式的遴选考试。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推免生综合推荐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推荐成绩 = 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满分 100 分)+ 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 ×5%+ 学术专长成绩 ×15%。(一)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该成绩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百分制推免专项成绩为准,满分 100 分,直接计入综合推荐成绩。(二)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计算方式:综合素质成绩 = 综合素质竞赛得分 + 社会实践得分,满分 100 分;计分规则:经权重换算后,综合素质成绩实际计入综合推荐成绩的分值最高不超过 5 分,超出部分按 5 分计。(三)学术专长成绩构成要素:学术专长成绩由学术论文发表得分与科研竞赛获奖得分两部分组成,满分 100 分;计分规则:经权重换算后,学术专长成绩实际计入综合推荐成绩的分值最高不超过 15 分,超出部分按 15 分计;业绩时限:申报的学术专长相关业绩需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前取得,具体以论文发表刊期、获奖证书授予日期为准;审核流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组织申报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小组根据学生科研成果质量、答辩表现给出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及审核通过的学术专长业绩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四)学术论文认定细则论文范围: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材料要求:需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完整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原件备查;加分限制:同一篇论文多渠道发表的,不重复累计加分;特殊说明:若论文通讯作者为教师、研究生或其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申请者本人的人员,该论文不计入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推免遴选参考依据。七、推免名单确定与公示(一)名单排序规则按照综合推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推免名单,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情况时,按以下优先级依次区分:并列者按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均学分成绩仍并列,按学术专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两项成绩均并列,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公示与上报初步推免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及线下公告栏同步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八、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一)回避与报备制度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本院推免申请,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等参与推免申请,需主动向学院报备。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存在上述亲属或利益关联情况,也应主动向学院声明报备,确保推免工作的公正性。(二)全程监督机制学院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推免工作各环节,对资格审核、成绩核算、名单排序、公示等流程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推免工作平稳有序。(三)违规处理规定对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被相关高校录取的,由学校协调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依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2025-11-10 14: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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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MBA与EMBA招生教学工作研讨会顺利召开4月29日,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MBA/EMBA招生教学工作研讨会在管理学院顺利召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南文海、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陈永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副主任赵媛媛,管理学院书记马晓彬、管理学院副院长赵玺、管理学院MBA与EMBA中心主任葛京,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温军、经济与金融学院MBA中心副主任刘泓汛,各实习实践基地负责人或代表管黎华、沈达勇、范大鹏、冯轶老师,及MBA与EMBA中心负责老师和各实习实践基地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会议。会议由MBA与EMBA中心副主任耿葳主持。会议伊始,马晓彬书记发表致辞。马书记对一直以来各方对 MBA 与 EMBA 项目的支持和帮助表达了诚挚感谢。书记强调,面对外部市场环境的深刻变革,必须准确把握发展形势。MBA与EMBA项目应紧密围绕产业经济演进趋势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改革要求,积极应对市场挑战。通过凝聚发展共识,打造差异化项目特色,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办学质量与社会影响力。他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够汇聚各方智慧,共同推动MBA/EMBA项目的持续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社会、赋能产业的责任担当。随后,各实习实践基地就MBA与EMBA项目2024年的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包括组织机构设置、辅助招生、品牌建设宣传、教学服务、教学管理、学位管理、学生及校友活动等,展现了各基地在促进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MBA与EMBA中心招生管理项目主任雷瑛老师对MBA与EMBA项目近年的招生情况进行宏观介绍并分析关键点,结合考生情况提出了后续的计划和建议。在自由研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学生服务等方面深入探讨。葛京主任围绕招生、教学、宣传等核心工作方向的战略布局进行了深度剖析。她强调,要筑牢人才培养的出口质量把关机制,紧密对接市场需求,以动态化思维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做到最快速响应;同时着力完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高效的资源整合与沟通协作,形成发展合力。温军副院长强调,面对外部市场环境的严峻挑战,在学校统筹指导下,经济与金融学院将与管理学院紧密协同,全方位推进 MBA 项目招生推广工作。不仅要通过创新宣传策略、拓展招生渠道提升项目影响力,更要聚焦项目内涵建设,同时积极探索行业前沿领域,开拓契合市场需求的新方向,确保 MBA 项目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南文海主任对未来MBA和EMBA项目发展提出殷切期望:一是立足时代发展格局,以辩证思维精准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二是深耕特色学科优势,强化MBA和EMBA项目的品牌辨识度,构建差异化发展路径;三是深化多维协同机制,锚定核心市场,通过精准探求市场需求、开拓新兴方向,紧密对接目标行业,打造标志性项目IP,同时坚守MBA和EMBA人才培养高质量核心不动摇。陈永华主任在讲话中,对MBA与EMBA项目过去一年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果予以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他明确表示,未来将持续强化服务保障,全力为MBA和EMBA项目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项目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副主任赵媛媛老师聚焦人才培养,充分肯定管理学院MBA与EMBA中心的培养成果。同时,结合行业需求提出建议,希望两大项目进一步突出特色,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教学方式,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会议尾声,马书记充分肯定本次MBA与EMBA招生教学研讨会高效务实、成果丰硕,向与会各方的深入研讨与积极建言致以诚挚谢意。他指出,面对教育行业新趋势与生源结构变化,一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二要聚焦内涵建设,精准锚定各培养方向的差异化定位,强化特色优势,以提升项目核心竞争力。马书记表示,会议凝聚的智慧与共识为项目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对未来在人才培养、品牌建设等领域实现突破充满期待。此次研讨会的圆满举办,不仅为MBA与EMBA项目的未来发展凝练了前瞻性思路与实践指引,更在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领域形成了可复制的协同路径。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西安交通大学MBA与EMBA项目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持续深化招生服务和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特色,推动理论教学与产业需求的深度对接,助力培养更多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管理精英。我们坚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定能在服务国家战略、赋能区域发展中彰显更大作为,以西迁精神引领下的商科教育特色,续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2025-07-30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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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单位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为规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保障考生报考权益,本报考点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实际运作情况,特制定本报名公告,现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参与报考需同时满足三重资质要求,缺少任一条件均不具备报考资格:首先,需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里划定的基础性报考条件;其次,要达到所填报招生单位设定的专项报考标准;最后,必须契合本报考点的具体报名要求。二、报考点选择规范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下发的相关工作要求,仅特定类别考生可选择北京地区作为报考点,具体报考资格分类及条件如下所述。(一)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条件报考北京地区招生单位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核心条件,方可选择本报考点:1. 报考单位范围限定:需报考以下指定招生单位,且不受考试方式限制,具体包括10011北京工商大学、8160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8230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83702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83705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83706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2. 考生身份资质要求:需符合以下任一情形:①在北京地区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②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非应届考生;③在京工作的非应届考生,其中"在京工作"的判定标准为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已在北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费用不纳入有效认定范围。3. 特殊情况补充:在北京地区高校就读的第二学位一年级学生,若计划报考北京工商大学,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额外提交由学校校级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第二学位在读证明,方可完成报名资格审核。(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条件报考北京地区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中,仅北京工商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本校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具备选择本报考点的资格。三、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由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构成,二者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个人报考信息填报及初试费用缴纳,并严格依照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未按规定完成任一环节的,报名结果均视为无效。(一)报名时间安排报名时段具体安排为:网上预报名开启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至22:00接受报名;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间与预报名阶段一致,均为9:00至22:00。(二)信息填报规范1. 信息填报规范: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精准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并反复核查确保信息无误。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对已填报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记录。网上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可再进行修改。需特别留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核心信息,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无论是否已经缴纳初试费用,都无法直接修改。若确有修改需求,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删除原报名信息,重新填报并完成费用缴纳。2. 责任承担说明: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研读并严格遵守报考招生单位及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与政策规定,合理选择报考单位和报考点。若因考生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以及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获得录取资格的,所有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学历(学籍)校验说明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会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在线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保障报名工作顺利推进,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主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排查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前往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四)报考费支付要求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足额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考生需凭借报名编号,在本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未按时完成确认的,其报名将被认定为无效。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费用缴纳,逾期后将不再受理补缴申请。四、网上确认安排本报考点将全面实施网上确认模式办理确认手续,具体的确认时间及详细操作安排将在后续发布,敬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多种终端设备完成信息确认操作。在网上确认工作启动前,本报考点将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明确具体操作规范和要求,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并遵照执行。1. 信息核对责任: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其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2. 确认有效性界定:符合报考招生单位及本报考点报考要求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参加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3. 材料提交规范:考生在办理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照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材料。经核查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4. 问题咨询方式: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操作困难、材料提交疑问等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获得帮助和解答。五、其他重要事项以下为报名及考试相关的补充说明事项,内容涵盖费用标准、退费政策、特殊考生保障、准考证打印等关键信息。本公告中未涉及的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作文件为准。(一)费用收取标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北京市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各招生单位(包括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进入复试的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二)退费政策说明1. 不予退费情形界定: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由于报考点已针对该类考生启动考务组织工作、调配考试资源等前期筹备,因此一律不予办理初试费退费。2. 可退费情形及办理流程:在报名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考生,其所缴纳的初试费将予以退还:①主动取消报考信息的;②重复缴纳初试费的;③未进行网上确认的;④未通过网上确认的。退费将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对账结算后统一办理,预计退费款项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到账,考生在退费期间请勿注销该支付账户,如遇到退费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咨询。(三)特殊群体考生便利申请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具体申请流程如下:考生须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截止日期的前一天,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的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并由报考点将评估结果告知考生。(四)准考证打印要求考生须在考试前约十天,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规范要求: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进入考场。(五)报名时间提醒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和末期的高峰时段,以避免因网络拥堵导致报名操作受阻。网上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将不再安排补报机会,且所有报名信息均无法修改,望考生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六)信息获取渠道考生须持续关注报考点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关于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具体事宜,可通过其官方网站查询或直接致电咨询;报考政策及相关动态信息,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请考生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重要事项,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七)考点位置说明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默认考试地点为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最终完成报名确认并获得准考资格的考生人数,结合校内教室资源储备情况及考试安全管理要求,综合评估是否增设良乡校区考点。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信息,以最终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注的内容为准。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2025年10月9日2025-10-23 1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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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来啦~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通知如下:01 报名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3、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具体要求向培养学院咨询);4、各专业招生简章所要求的其他限制性条件(见所在专业招生简章)。02 招生专业03 网上申请(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蓝色背景证件照(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很重要,建议到专业照相馆拍摄!照片规格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网站 http://tdxl.chsi.com.cn/tdxlsqxt/);随后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注:未完成网上申请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三)资格初审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及时提交资格初审信息供学校预审。预计2025年9月1日在安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ce.ahnu.edu.cn/)公布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请关注。04 现场确认(一)办理时间:2025年9月6日(周六)(二)办理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物理楼二楼智慧教室(三)办理流程:材料审查——照片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缴纳课程学习费用——签字确认——离场。(四)需提交的审核材料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必交);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交);3. 本人的学士学位证明(必交);注: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一是 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后打印; 二是 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授予记录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三是 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四是 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4. 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选交);5.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后提交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五)缴费申请人现场登录学校财务处“校园缴费平台”网上缴纳课程学习学费(不接受现金缴费或其他渠道转账)。(六)公示现场确认后3天内在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即可获得学习资格。未录取者退还缴费。(七)相关要求1. 申请者必须亲自到场完成现场确认环节,采集照片等信息。2. 申请者需现场认真核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3. 申请者需现场缴纳课程学习学费(此次不交论文指导费)。请在银行卡上备足学费金额,并关注限额,以免支付不了学费。05 其他事项(一)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二)学校未与任何机构合作招生或开展统考辅导。培养期间除按上述规定收取学费和论文指导费外,学校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三)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通常在3月份报名,请关注当年发布的全国统考报名安排,在册学员均可报考。(四)获得本次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线上课程学习。(五)学员在读期间须妥善保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个人账号和密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程各环节(注册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查询统考成绩、课程考试成绩备案、提交论文答辩材料及最终发起学位申请等)均需用到此账号。同时,学员须留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与同力申硕相关的信息(www.cdgdc.edu.cn)。06 招生咨询如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1. 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53-3883291。2. 向各专业所在培养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各专业招生简章。3. 加入招生答疑QQ群:群名“25秋招同力报名咨询”,群号642466169。07 附件培养流程及学位授予要求详见下方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请下载查看。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pdf2025-08-11 15: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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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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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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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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