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人民大学(1102)报考点公告
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 “本报考点”)实际工作安排,现将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两项核心要求:一是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基本条件;二是遵守目标招生单位的报考规则及本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确保自身资格符合报名规范。
二、报考点选择规则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中关村校区)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
(1)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学校代码:10002),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① 就读学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本报考点仅认可北京市社保卡及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作为在京工作证明,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以及 2025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 保险类型为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记录不含补缴情况);
③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④ 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
⑤ 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根据《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3)报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校代码:89953)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流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初试费用网上支付,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缺一不可。
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
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本报考点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逾期将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仅缴费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特别提醒:初试费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支付,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分配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重点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为核心关键信息,一旦提交报考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均无法修改;若确需调整,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无效报名信息,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初试费支付。
因报名信息涉及后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户口迁移、档案调转等重要事项,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考生学历需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排查问题。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学历认证。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扫描件,供报考点核验,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个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必备材料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
四、网上确认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须按照本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包括按核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 / 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时,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最终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中下旬,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查看本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详细通知,了解确认时间、材料要求及操作流程。
五、其他重要事项
在本报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服务。考生须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便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本报考点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审核工作。
报名与确认期间,考生需定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查收研招网发送的相关信息;同时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本报考点报名公告及报考点选择提醒。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招生考试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通知导致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将无法进入考场。
本公告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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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理工大学(3204)报考点公告南京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报考须知一、报考点基础信息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理工大学作为指定报考点,其相关基础信息如下:报考点代码:3204报考点名称:南京理工大学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仅针对特定类型考生开放接收,具体涵盖以下四类人群:就读于南京地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目标为南京理工大学,或报考江苏省内除南京以外地区的高校招生单位(需注意,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工程学院这八所高校不在接收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位于南京地区,或工作单位注册在南京地区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目标与上述第一类考生相同,即南京理工大学或江苏省内南京以外地区符合要求的高校招生单位(同样排除上述八所高校)。报名参加南京理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南京理工大学,且初试科目中包含 910 设计综合(考试时长 3 小时)的考生。三、网上报名相关安排网上报名是考生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相关时间、平台及操作要求如下:(一)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二)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操作。(三)报名信息修改与有效性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无法进行补报,已填报的信息也不能再修改。(四)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工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自身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对照查询结果准确填报报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五)报考费缴纳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在收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考生才可凭借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考费缴纳,网上确认阶段将不再接受补缴费申请。四、网上确认流程(一)确认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 日。考生初次提交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12:00。考生补充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二)确认方式本次报名确认实行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考生需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操作。关于网上确认系统的具体网址以及报考点的相关规定,考生需关注后续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三)确认相关注意事项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对于已完成报名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情况,所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网上确认信息完成后,招生单位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其中会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将准予其参加考试;若考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需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生单位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五、准考证打印说明考生需及时关注研招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借网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本人准考证,避免遗失或损坏。六、特别提醒内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填报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与确认,避免因信息问题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关于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准备的材料,后续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残疾考生若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与南京理工大学研招办取得联系,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七、其他重要信息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合理安排复习计划。2025-10-22 1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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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说明我校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自行查阅对应学院通知了解详情。二、接收专业范围 1. 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日制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硕士生。 2. 直博生接收专业我校所有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即招收直博生。三、申请流程与要求(一)申请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2. 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3.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专业基础扎实、素养良好,拥有研究生培养潜力;4. 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5. 若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经历(即学术专长生),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资格;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二)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且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其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1.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2.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信息真实有效;3. 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需清晰体现获奖名称、级别与获奖时间;4. 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六级证书或对应成绩单的复印件各2份,用于证明英语水平;5. 若申请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非必交材料,如有可补充);6. 仅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三)申请操作流程申请工作通过指定系统线上完成,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 系统注册自9月18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2. 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1)志愿填报:9月22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学院可能会发布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示信息为准),申请人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2)志愿审核与复试通知:9月23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考生提交的报考志愿及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完成后会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同意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线上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3)待录取通知与确认:9月25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对复试合格、拟同意录取的考生,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线上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四、初审与复试安排1. 初审组织各学院将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该办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的具体标准与流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材料初审结束后,学院会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明确复试时间与相关要求,申请人需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2. 复试要求复试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重点考查考生能力,尤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申请材料情况及综合素质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与申诉渠道等详细信息,可在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流程规范可追溯;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具体的复试实施办法、复试成绩构成比例及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与生源情况自行确定。3. 录取否决情形若申请人出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不予录取。五、待录取与公示流程1. 待录取名单报送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后,需在10月18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2. 名单审核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拟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若公示内容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报送至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3. 录取确认说明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最终录取结果,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单独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无需领取校验码与登记表,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操作。六、体检安排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及时前往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需将带有明确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寄送至报考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招生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七、奖励资助政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可按照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具体资助标准与申请流程以当年办法为准。八、其他注意事项1. 各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每一批次的考核与评分均独立开展,按综合评价结果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2.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 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中,直博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录取当年有效;6. 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生,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生相关奖助学金待遇。若直博生因任何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自确定转段之日起,将终止享受博士生待遇,且需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待遇差额后,方可办理转段相关手续;7.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8. 本通知内容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以国家政策为准;9.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九、咨询与申诉方式 1. 申诉流程考生若对推免生接收环节的相关工作存在异议,需先以书面形式(需实名)向报考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需对申诉内容予以受理并作出明确答复;若考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一步提起申诉。 2. 咨询与申诉联系方式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教科南楼207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2025-09-30 1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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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档案接收等工作安排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考生):为确保新生档案接收与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需各位拟录取考生配合完成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并按要求落实:一、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信息维护1.时间安排2025 年 6 月 25 日 10:00 至 7 月 3 日 12:00 期间,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先通过教育部及北京市的录取检查,方可最终确定正式录取资格;若未通过录取检查,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2.调档函填写及打印要求(1)操作路径:2025 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需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在系统内点击 “录取信息维护” 板块下的 “打印调档函” 选项。(2)信息核对与修改:进入页面后,需仔细核对本人 “档案所在单位” 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修改并保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 “打印调档函” 按钮,下载文件并保存,随后进行打印。(3)打印规范:网上自助打印的调档函须为彩色打印,学校原则上不再额外安排纸质调档函邮寄。(4)特殊情况处理:若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明确不接收自行打印的调档函,考生需发送邮件至 yz@ucass.edu.cn,邮件内需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考生编号等)、纸质调档函邮寄地址,并附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学校招生办将另行安排纸质版调档函邮寄给考生本人。(5)校内相关考生处理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需将下载打印后的调档函交至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处。3.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填写及注意事项(1)操作步骤: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需登录上述博士报名管理系统,点击 “录取信息维护” 中的 “通知书信息维护” 选项。(2)信息核实要求:所有新生需逐一核实并确认本人的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学校各学院将依据确认后的联系信息,于 7 月 1 日后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3)地址准确性要求:请务必确保所填邮寄地址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以保障能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其中,应届考生需特别注意自身硕士就读学校的毕业离校时间,避免因地址变动影响接收。(4)自取方式说明:选择 “自取” 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需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联系自己的拟录取学院办理领取手续。二、博士研究生新生档案转递及要求1.档案接收范围与时间限制(1)录取类别为 “定向” 的学生,学校不接收其个人档案;(2)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 的学生,需在 9 月 15 日前(以邮件邮戳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超过该时间节点将影响档案正常接收。2.档案合并要求若考生的人事档案与党员档案分别存放在不同机构,需先将两类档案合并为一份完整档案,再统一邮寄至学校,不可分开转递。3.档案封装与转递方式(1)档案必须进行密封处理,且需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档案存放单位的密封章,无密封章的档案视为无效;(2)档案转递需采用公对公形式,可选择邮政 EMS 或机要渠道,其中优先推荐使用邮政 EMS,不接受个人自行携带或快递邮寄。4.调档函粘贴要求在邮寄档案前,需将调档函中的粘贴联裁剪下来,平整粘贴在档案袋的外包装显著位置,以便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快速核对考生信息。5.档案不予接收情形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学校将不予接收档案:(1)档案未按要求密封;(2)档案封口处未加盖密封章;(3)未通过公对公邮政 EMS 或机要渠道转递;(4)档案邮戳时间超过 9 月 15 日。6.校内相关考生档案处理方式(1)2025 届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考生,需将打印好的调档函交至所属学院的相关负责老师;(2)往届毕业生且个人档案目前仍保留在学校的考生,需将调档函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档案室邮箱(邮箱地址:a81360112@163.com),由档案室统一处理调档事宜。7.档案接收地址信息(1)详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工作部档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 114 室;(2)收件人:114 档案室;(3)邮编:102488;(4)联系电话:010-81360112。三、新生户口迁移安排1.户口迁移基本原则(1)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若选择迁移,迁入户口性质为高校集体户口,需严格遵循《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进行管理;(3)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将不再受理户口迁移申请,不得中途补办。2.户口迁往地址与信息填报(1)户口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不可自行修改地址内容;(2)待学校迎新系统正式开通后,所有新生均需在系统内准确填写是否迁移户口的相关信息,未填报视为默认不迁移。3.户口迁移材料与提交要求(1)户口迁移所需材料需由考生自行携带,在开学报到当天现场提交给学校相关负责部门;若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户口迁移,学校不再补办;(2)京外生源考生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且需在迁移证背面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3)此前本科或硕士阶段在京就读,且户口已落在就读学校集体户的新生,需提供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卡” 原件(需在登记卡背面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高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详细要求参考户口迁移的具体细节要求,可查阅附件 4《关于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若有疑问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四、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流程与要求,需严格参照附件 5《关于 2025 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执行,确保转接手续合规。2.咨询联系方式:若在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10-81360305。五、团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团员证携带与补办:团员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团员证办理团籍转入手续;若团员证不慎遗失,需先在原团组织所在单位完成补办,再办理团籍转入。2.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要求:若需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需明确写明 “共青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委员会”,不可出现抬头错误或模糊表述。3.团员档案处理:(1)团员档案包含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核心材料(不含团员证),需统一放入本人学籍档案中,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2)若团员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需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在开学报到时提交给所在学院的团组织负责人。4.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线上转接的具体操作流程,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1)关注 “青春社科大” 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推送内容;(2)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团委官网,查阅操作指南;(3)登录学校迎新网,获取详细流程说明;同时,也可参考附件 1《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开展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接转工作的通知》、附件 2《外部系统(智慧团建)转入青春北京操作流程》、附件 3《北京共青团系统内部转移操作流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6 月 24 日附件 1: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开展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接转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242 次)附件 2:外部系统(智慧团建)转入青春北京操作流程.pdf(已下载 215 次)附件 3:北京共青团系统内部转移操作流程.pdf(已下载 162 次)附件 4:关于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docx(已下载 191 次)附件 5:关于 2025 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docx(已下载 407 次)2025-09-02 1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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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管理学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政文〔2025〕28 号,下称 “推免办法”),结合学部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工作全程公开、公正、公平,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学部组建三类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一)遴选工作组组 长:王永伟副组长:许卫华、谢香兵、崔春生、闫伯汉、龚文海、董红杰、曹飞、李志兰、徐贵宏成 员:刘俊苹、翟若洋、潘晨嫣、于自云、张朵、娄原菁、牛志英(二)遴选监督工作组组 长:贺捷副组长:蒋会超成 员:鲁利芳、王洁洁、郑飞、张淼、陈书伟(三)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学部层面复核小组:由潘克勤、秦洁、任爱莲、李培林、方拥军、张金岭、曹永辉、闫伯汉、申香华、陈莉、徐珂、杨斌组成,负责学术专长结果的最终复核。学院层面审核小组:(1)工商管理学院:李志兰、李岚、董伶俐、陈钢、冷元元(2)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陈浩东、张沛沛、韩卫卫、何贝、杨德磊(3)会计学院:谢香兵、叶建华、刘婧、张焰朝、白澄宇(4)审计学院:董红杰、石青梅、李凯、李斐、张会芹(5)数据科学与电子商务学院:崔春生、陈莉、李怀强、史晓东、刘红彬(6)旅游管理与会展学院:徐贵宏、尚雯雯、杨慧敏、马梦瑶、杨群涛(7)政府管理学院:陈伟涛、袁校卫、杨婷婷、胡晓明、王会光二、推免申请条件(一)基础申请要求符合推免办法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向学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备深厚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日常表现积极向上,获得师生广泛认可。学业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已完成大学前 6 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学期)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与限选课学习任务,且两类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同时在本专业(或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外语能力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 分,或托福成绩≥80 分;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发展潜力。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二)综合成绩核算规则教务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公式核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90% + S(素质成绩)×5% + T(特殊学术专长成绩)×5%各分项成绩核算说明如下:学习成绩(X):依据学生前 6 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学期)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的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计算得出。素质成绩(S):综合评价学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身心状态、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由学校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结合学生互评结果、日常行为表现等综合确定。特殊学术专长成绩(T):用于评估学生科研潜质,由管理学部依据相关细则制定推免遴选实施办法并组织评定。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范围原则上限定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核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三、推免名额分配方式学部推免名额分配遵循 “学部统筹规划、学院具体落实” 的原则,分两步实施:(一)学部统筹比例分配学部根据学校下达的总推免名额,按照下属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学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计算并下达各学院初始推免指标。其中,国际商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归属合并至对应专业所在学院,确保名额分配基数公平,与各学院学生规模相匹配。(二)学院自主分配实施各学院在获得学部下达的初始推免指标后,结合本学院专业分布特点,在坚持整体公平竞争、兼顾学科发展平衡的前提下,依据本学院制定并经学部审核通过的《推免工作方案》(附件 1),开展学院内部名额分配工作。四、推免工作流程(一)工作启动与政策公示管理学部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向 2026 届毕业生发布通知,公开推免政策要求,正式启动当年推免工作。(二)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学生自愿报名,向所在专业所属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三)素质成绩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依据素质成绩核算细则,确定申请学生的素质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四)资格审核与学术专长认定由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各学院开展资格审核与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分两步进行:学院层面审核:各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部制定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 “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学院申请学生的资格与特殊学术专长进行认定。需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需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将结果报送学部遴选工作组、遴选监督工作组及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学部层面复核:学部遴选工作组统筹协调各学院报送材料与结果的复核、整理、汇总工作;学部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复核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结果及材料进行复审鉴定;学部遴选监督工作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通过复审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需在推免系统及学部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核算。(五)成绩汇总与材料复审教务部汇总学生学习成绩、素质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对成绩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综合成绩及材料复审结果。(六)初步名单公示与推荐教务部依据《管理学部推荐优秀 2026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等额推荐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部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七)学校审定与系统上传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规定公示名单,公示时间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结束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信息上传。五、推免生后期管理要求推免生可申请就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对于申请其他高校的推免生,学校将积极向其他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相关专业进行推荐。推免生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及申请高校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年出现推免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六、监督与申诉渠道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管理学部遴选监督工作组或学校监督领导小组反映。学部公开监督电话、邮箱,确保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管理学部监督电话:13803817043监督邮箱:glxbbkjx@huel.edu.cn联系人:刘老师、翟老师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2025 年 6 月 10 日2025-09-19 14: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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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 清华大 经济管理学院现场认证完成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场认证完成。此次认证是在CAMEA认证新标准下开展的首批院校认证,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和EMBA项目的教育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估,具有重要意义。CAMEA认证工作启动于 2012 年,是国内首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认证,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CDGDC)和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CNMESC)联合组织开展,旨在推动中国工商管理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清华经管学院于2012年率先通过该认证。认证座谈会上,CAMEA认证理事会副理事长兼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亓彦伟强调:CAMEA认证是学位中心和MBA教指委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内第一个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在创建和树立中国教育认证品牌、引领中国管理教育内涵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新推出RAISE的认证新理念,即R-教育使命、A-能力导向、I-产教融合、S-社会贡献、E-赋能系统五个方面,高度契合了中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推出的认证新标准更加强调目标导向、价值引领、服务需求,更加突出产教融合、科技驱动、数智赋能。CAMEA认证专家组设置坚持“高水平、高规格、高影响”原则,覆盖领域专家、行业专家、境外专家等多种类型,并特设观察员全程观摩。清华大学副校长姜培学院士在讲话中提到:多年以来清华大学始终肩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使命。经管学院为大学做了很多贡献。当前清华大学致力于推动MBA教育的国际化、特色化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合作,帮助学生拓宽国际视野并丰富实践经验,我们将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育方法,持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评估环节中,清华经管学院院长白重恩教授汇报学院情况。他提到:中国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对管理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经管学院是一座桥梁: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科技与商业之间的桥梁,不同学科之间的桥梁、中国与世界之间的桥梁。经管学院在科技与商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清华大学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非常强的各种学科。我们希望通过桥梁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创造知识、培育领袖、贡献中国、影响世界的学院使命。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徐心教授介绍了工商管理硕士项目情况。清华MBA的办学目标是培养能够在企业、产业、行业和社会中有担当的未来领导者。为此开办了科技创新MBA和产业创新MBA两个创新的办学方向。同时不断推出教学新方法、新理念,注重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办学中践行“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理念。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曦教授、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主任张友生、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黄静、清华经管学院党委书记薛健教授、MBA项目主任马嘉、EMBA项目主任贾莉等参与了认证座谈。认证期间,CAMEA认证专家组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MBA和EMBA项目进行了深入考察,分别与学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学院领导、项目组代表、支持保障部门代表、教师代表、在校学生、校友代表以及合作企业代表等进行甚多座谈交流。此外,专家组还观摩了EMBA课堂,并对学院的教学平台清华x-lab进行了参观。在12月27日的认证专家现场反馈会议上,专家组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教育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赞扬了学院在教学质量、课程创新、国际化水平、学生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卓越表现。专家组认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项目充分体现了中国高质量MBA教育的标准,在中国管理教育界发挥了示范的作用、旗手的作用,为中国管理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25-09-09 1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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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深化改革,强化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力度,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中南民族大学自身办学实际与研究生招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办法,用于规范 2026 年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各项工作。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素养与品德要求(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操守。(2)恪守学术诚信与个人诚信原则,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且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及以上处分)。2.健康状况要求(1)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3.资格与专项要求(1)已成功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正式授予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该资格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可查询确认。(2)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 1-3 项基础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中南民族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收及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各项专项要求。(3)若考生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需为正式期刊收录)、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如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结题证明等),或在国内外重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需提供官方获奖证书)的经历,在招生选拔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量。(4)需严格符合各招生学院针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分别提出的关于学术研究能力、外国语水平(如四六级成绩、专业外语能力等)、专业基础素养等方面的其他具体要求。二、接收学科与专业范围1.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1)2026 年,中南民族大学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推荐免试研究生开放接收通道,无全日制专业限制。(2)具体的接收专业列表及各专业接收名额,考生可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统一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查询,系统内信息为最终确认依据。2.直博生接收专业(1)直博生的具体招生专业不包含所有硕士点,仅开放部分符合直博生培养条件的专业。(2)直博生招生专业的详细名单,同样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需在填报志愿前仔细核对专业是否开放直博生接收。三、接收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一)志愿填报阶段时间节点:9 月 22 日具体操作:待 “推免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后,申请考生需使用个人有效信息完成系统账号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学习经历、学术成果等内容,并准确选择我校及目标招生学院、专业,完成志愿提交。(二)资格审核阶段1.审核主体:由各招生学院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考生资格有效性进行审核。2.通知发送:各学院完成审核后,将于 9 月 23 日 9:00 之后,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定向发送复试通知;具体的通知发送时间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审核进度自行确定,考生需保持系统登录习惯,及时查看通知。3.考生回复: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 4 小时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点击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回复将被系统自动判定为放弃复试资格,且无法恢复。(三)复试考核阶段1.复试时间:整体复试工作将于 9 月 23 日至 10 月 8 日期间完成,具体到各考生的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单独通知。2.复试组织:复试的具体安排(包括线下复试的地点、线上复试的平台及操作指南)、复试内容(如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科研潜力问答等)、复试形式(线上或线下)均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3.复试要求:各招生学院会通过官方网站或系统消息发布复试工作安排公告,考生需提前查阅并按要求准备;已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无特殊情况缺席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参加复试或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学院划定的复试合格线)的考生,将直接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不予录取。四、复试材料准备要求申请考生在参加各招生学院组织的复试时,需按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部分学院支持线上提交扫描件,部分需线下提交纸质版,以学院通知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考生自行提前准备,原件用于现场核对,核对后返还考生):1.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2)考生本人学生证(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若学生证遗失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2.学习成绩证明材料(1)本科阶段完整的学习成绩单(需涵盖所有已修课程及成绩),且成绩单上必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仅盖学院公章无效。3.外语能力证明材料(1)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单、雅思 / 托福成绩单、专业外语等级证书等,无明确等级要求的学院可提交最能体现自身外语能力的材料。4.学术与获奖证明材料(1)学术成果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标注本人文章位置)及论文正文复印件;科研成果需提供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获奖证明材料: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为本科期间获得且在有效期内(无明确有效期的以发证时间为准)。5.其他补充材料(1)考生认为能够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如实习实践经历、志愿服务经历等)、学术研究潜力(如科研计划书、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等)的其他相关材料,可自愿提交,不作为强制要求。2025-09-28 11: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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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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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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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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