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
2025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在3月14日发布(点击查看),部分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上调专业分数线,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复试分数线近期将陆续发布,请考生留意。凡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须进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并根据学院和系统要求,完成后续材料提交、复试费缴纳等操作。
二、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01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原则上我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17日至4月20日,其中一志愿复试一般在4月6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在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
02复试考核内容及成绩占比
复试考核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复试考核一般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学院应根据复试考核内容,提前设定考核指标和分数权重,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一致。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应在30%-50%范围内,由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成绩比例,并在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及招生工作教师、导师代表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部分初试未考核思想政治理论的专业,可组织笔试考核。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等初试未考核思想政治理论的专业,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比为10%。其余专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可采取笔试、抽题作答、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定。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形式可采用考生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4.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比为10%。
5.其他
学院可根据需要增加对考生思想品德鉴定、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可要求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学院还可组织心理测评等方式开展考核。
03复试程序
1. 复试通知
学院应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应注意查看学校和所报考学院在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或微信推送,因没有及时查看通知公告或微信推送等,造成未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 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请使用PC端微软系统360浏览器),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 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交纳复试费100元。申请多个调剂志愿的考生,在对每个调剂志愿进行复试确认时都需缴纳复试费。
5. 复试报到及复试准备
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各学院应建立和完善“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
考生的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产品需集中存放,不得带入考场。
6. 复试过程
(1)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学院有权暂停该考生复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
(2)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
(3)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4)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7. 复试要求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生复试成绩。
(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对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学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
三、调剂办法
01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的范围应符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专业范围要求,具体专业范围请考生关注院系调剂细则或相关通知。
4.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调剂。
02调剂工作要求
1.拟开展调剂工作的学院在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时应将调剂办法列入或单独发布调剂通知,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2.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准确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并择优做好复试通知的发送工作。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一志愿报考非本单位,也包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4.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须提前公布。12小时后,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四、录取
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根据已下达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院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拟录取名单根据各院复试安排,一般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天发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其中,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
五、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查,监督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与公平性。
学院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2880、010-62732884,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82837456。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师生对复试录取过程中违规行为举报的调查与处理。
六、其他
1.体检。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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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各招生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依据《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现将2025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新生入学复查是一项重要的、严谨的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二)及时准确。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提交的信息须准确无误。(三)做好记录。各学院要将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详细记录,并保留原始记录作为日后查档依据。(四)密切配合。研究生院将对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学生做进一步审核,涉及到的学院须提供原始材料,密切配合。二、报考资格复查(一)复查要求1.所有新生(2025级“支教团”和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除外)均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学院审查。2.博士新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最迟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则审查不通过。3.硕士新生提供本/专科毕(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最迟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则审查不通过。4.2024级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含“支教团”)按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审查,其硕士(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最迟至2024年8月31日,逾期则审查不通过。(二)学院应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审查学生提交的材料,一人复查,一人审核,两人同时在学生提交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审核通过。学院在审查学生提交的材料时,应再次核实学生是否满足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条件,并与复试数据、复试录像资料和录取数据进行比对。对资格审查中发现的存疑信息,学院应及时联系研究生院进行核实、处理。(三)各学院在9月8日17:00前将新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复查表连同未报到(或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生情况交研究生院。三、学业水平复查(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应组织学业水平复查,复查可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复查内容应根据《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招生目录规定的初/复试科目确定。(二)各学院在9月8日前将学业水平复查方案(含时间、方式)书面交研究生院备案,并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学业水平复查,将复查结果交研究生院。四、身心健康状况复查所有新生都应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到西南科技大学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各学院应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五、复查结果复查不合格的,不具有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或取消学籍。对违规获取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行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研究生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六、其他学院应安排专人专柜保存复查工作过程材料,确保后期遇到问题需要倒查时,有据可查。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25年8月29日2025-09-15 1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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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专业与计划名额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规模为 1942 名,具体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1752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190 名。专项计划方面,“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定为 25 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5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0 名,该计划名额专项专用,不与普通计划混用。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详见《江苏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由于国家年度招生计划尚未正式下达,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依据。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培养定位与目标本院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原则,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的高层次人才: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拥有良好道德品质与社会责任感,主动践行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使命担当。在学术能力方面,要求掌握所属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高等教育教学、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成为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在实践能力方面,着重培养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其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具备优良的职业素养,成长为实践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三、报考资格条件(一)基本报考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满 2 年及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报考补充条件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三个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报考要求外,还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特别说明:自 2027 年招生起,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4)两个专业的报考条件将参照上述要求执行。(三)其他报考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规报名,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报名流程与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考生需按规定完成各环节操作。(一)网上报名相关安排报名时段(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操作规范(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3)考生应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志愿院校及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需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信息,特别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专项计划报名要求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时应明确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士兵类)供复核。已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初试加分政策。资格申报与审核符合初试加分政策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及报考点将进行资格初审,我校在复试前开展资格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照顾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自动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影响后续报名流程。报考费用缴纳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及相关要求以报名平台提示为准。信息查询与配合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查阅报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方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二)网上确认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后,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补确认手续。确认时间:2025 年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确认程序:(1)根据核验工作要求,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核对;(2)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逐项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3)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五、初试相关安排(一)准考证打印初试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初试时间与地点初试时间(北京时间):(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指定,具体考场信息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三)初试科目设置初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各专业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江苏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复试组织与实施(一)复试时间安排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4 月中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将根据生源情况另行通知。复试将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实行相应比例的差额复试机制。(二)复试内容构成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等环节。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六个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三)同等学力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若加试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四)复试及加试科目复试及加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江苏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核实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否则将不予安排复试或录取。七、录取规则与流程我校将按照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既定权重折算相加)、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需报教育部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我校预计于 6 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展另行通知。2025-11-10 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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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山西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历经多年发展,于1990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成功晋升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校至今,学校始终坚守师范教育的优良根基,持续推进教师教育领域的改革创新,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三级培养体系完善、办学特色突出的省属重点高校。作为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育的核心阵地,学校同时是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建设院校、高等教育百亿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并已纳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以及艺术学;拥有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时开设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科覆盖范围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多个门类。一、招生计划安排1.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规模约为1500人,具体的招生学科(类别)以及专业(领域)详情,可参考《山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需要说明的是,《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计划,并未包含推免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名额,仅作为考生参考依据。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结合各学科专业的报考热度与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2.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定为8人,该计划最终名额以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3.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开放报考。二、报考资格要求1. 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以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四)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 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能够顺利毕业的本科生。②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足毕业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以上两类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一,至少完成6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进修,并能提供加盖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其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需同时提供学术期刊收录网站的论文检索证明),或者获得过厅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类奖项。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在网上确认前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④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五)正在就读的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2.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领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1条中(一)(二)(三)项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需先达到上述第1条第(四)款第③点规定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且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三)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以及单独考试。若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4. 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学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专门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拟录取名单。三、报名流程说明1. 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流程。(一)网上报名环节① 网上报名正式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②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事宜。③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相关约定。④ 考生应提前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报考点,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理解偏差、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以及无法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⑤ 报考点是由各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负责接受考生网上确认并组织初试的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阅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特别提醒,凡报考我校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专业,且业务课(二)为910命题创作的考生,必须选择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1406)作为报考点。选择该报考点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⑥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定期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注意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各项工作。(二)网上确认环节① 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各指定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② 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③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照要求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并根据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的3年内,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且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若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要求,加分分值不可累加,仅按单项最高分值享受。(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3.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仅可报考专业学位领域。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学校进行资格复核。若资格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政策,则不可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已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以及少数民族照顾等相关政策。4.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或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试或复试。5.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以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在此提醒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年度招生指南、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网上报名成功仅代表考生完成了个人身份、学籍(学历)及报考信息的填写,我校将在报名确认后,依据本年度招生指南和学科专业目录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和录取,相关审核工作将贯穿招生全过程,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四、初试相关安排1. 初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一)初试时间定于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12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14:00起,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二)初试全部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除特殊说明外,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三)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史、世界史学科以及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初试科目设置为三个单元;公共管理、会计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设置为两个单元。2.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我校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主组织完成。五、复试工作细则1. 我校在复试开始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2.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开始前统一公布。3. 复试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进行,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若某一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4.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六、调剂工作办法1. 我校将在复试开始前,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调剂工作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确保调剂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七、录取工作规定1.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的定向就业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标准从严把握。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将不得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类纠纷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开展全面的录取检查工作,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上报。4. 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毕业的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9月2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5.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之后组织开展。体检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组织实施。八、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1.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多种灵活方式开展非脱产学习,其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每月安排一至两次集中授课,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和音乐专业学位的授课时间安排在寒假和暑假期间。具体的授课时间安排,将由相关培养学院在后续另行通知。2.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公共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音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教育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3. 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学院均集中在校本部。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提供住宿服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九、奖助体系设置1. 为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构建起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组成的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奖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以及“绿色通道”等。各类奖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办法,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招生信息公开1.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遵循“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招生指南、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成绩等关键招生信息。同时,学校将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具体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确保相关渠道畅通无阻,并按照规定对考生提出的申诉和举报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十一、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2. 对于在校学生违规违纪的,由其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违规违纪的,学校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上述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由学校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二、其他事项1.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初试及复试科目等相关招生信息,均会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建议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及时查阅相关信息。2. 本招生指南内容若与国家发布的相关招生政策存在冲突,或国家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一律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3. 本招生指南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相关招生规定执行。2025-10-27 17: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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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天津财经大学对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复试办法规定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形式本年度我校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形式。三、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三)申请人必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四)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五)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六)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四、接收专业及名额(一)推免硕士生1.接收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不招收推免硕士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硕士生,具体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专业为准。2.接收名额:各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该专业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其中所列计划数均为预估数)。(二)直博生1.接收专业及导师:当年考核达标的本校专职博士生导师及其研究方向所属专业。2.接收名额:招收直博生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直博生,且占本导师当年招生计划。五、复试工作的组织(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与推免生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四)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材料审核及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其中直博生复试小组应包含报考导师在内的5名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与评语。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材料审核及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小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个面试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口语测试可在各复试小组进行,也可单独设立外语口语测试组统一进行测试。(五)学院成立复试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六)由研究生院负责对推免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六、接收程序(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于推免系统开通24小时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二)同意参加复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学院提供的邮箱。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直博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副教授职称及以上)2份、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三)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发送复试时间通知,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对不符合复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复试。(四)复试考核通过,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于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6月由我校寄发给本人。(六)特别说明:1.直博生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七、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内容包含申请材料审核、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部分内容。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共占8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包括以下考察部分: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3.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8.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二)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四)每名学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五)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六)直博生复试办法: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满分为100分。八、录取与公示(一)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为原则。根据推免生的志愿,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二)复试成绩合格、专业排名靠后的学生,在征求其意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专业调剂。(三)对于复试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50%的硕士专业的推免生及超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的直博生,在征求考生意愿后,进行调剂。(四)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报考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六)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及直博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七)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八)监督电话:022-881863712025-09-15 1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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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各位考生: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将于3月30日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1.结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一区)和我校各专业实际确定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附件8)。复试比例:超额一志愿专业按1:1.5差额复试;未超额一志愿专业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2.复试名单。具体见附件1:2025年硕士生一志愿复试名单。(如有疑问,请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致电0571-86613539)3.报考医学院(非报考医学院考生无需进行此步骤)的考生需要在3月27日9:00-3月28日12:00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服务系统,填写复试学院志愿。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报考“医学院”考生选复试学院的通知》。4.我校拟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5人,复试分数线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不变。名单见附件1。二、复试形式今年我校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研招办或复试学院联系。三、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复试、取消录取资格。1.本人有效身份证。2.初试准考证。3. 严格核查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4. 严格核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请在学信网下载并在3月28日中午前上传至浙江中医药大学。输入考生编号、姓名及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注册,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填写字段并上传。纸质稿带复试现场核查。https://yjsfwpt.zcmu.edu.cn/aqe/ 5.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6.考生简介。含考生自述、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获奖、社会实践等。7.政审表(附件2)(应届生由母校出具,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单位红章)。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另外每位考生还需:1.导师志愿单(附件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导师名单》填写后交学院,每个考生可以选择本专业的两个不同方向导师或同一方向的两位导师。2.下载《浙江中医药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签名后上交。以上材料原件于复试时交学院。温馨提醒:未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应届生毕业时未拿到毕业证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四、复试内容复试的时间和具体形式、内容由各学院安排,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相关复试细则及通知,以免遗漏。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 20 分钟。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成绩 *35%。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可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公共管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3* 65%+ 复试成绩 *35% 。公共管理专业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60分。五、时间安排1.一志愿复试。3月30日至4月3日,由学院安排,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体检安排。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到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含色觉)、鼻(含嗅觉)、耳(含听力)、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体检表(附件5)需附本人照片,并写上“是本人体检,无代检”并签名。如使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体检项目需覆盖我校要求的体检项目。所有化验单、检查单需与体检表一起上传提交。上传体检表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服务系统,输入考生编号、姓名及证件号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可点击“上传体检报告”模块,上传并提交自己的体检表。所有化验单、检查单需与体检表一起上传提交。(https://yjsfwpt.zcmu.edu.cn/master/) 3.心理测试。请于3月28日中午前上网完成心理测试(系统稍后开通),具体见(附件6)。 六、其它事项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安全保密。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3.信息告知。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招生信息在研招信息平台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谨防诈骗。我校不会在除研招网及我校网站外发布任何信息(包括调剂信息)。不会在复试任何阶段收取任何费用,请保持警惕,防止网络及电信诈骗。如遇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或预收学费等请不要上当受骗。5.具体安排。各学院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学院复试细则或通知。6.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校。附件1:2025年硕士生一志愿复试名单附件2: 政审表附件3:选导师志愿单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体检表附件6: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附件7:复试回单附件8:复试分数线1.研招办地址:滨文校区23号楼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6135392.各招生复试学院联系电话:2025-09-05 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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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严正声明】我校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各招生单位规定提交材料并完成相关流程。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或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人事档案,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罚等相关处理,涉嫌违法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复试考场规则,遵守本人承诺,诚信复试。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现发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一、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我校复试标准(点击进入链接)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我校复试。不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均不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我校将对考生申请加分资格进行核实并进行公示。《复试登记表》打印系统已开通(https://yz.uibe.edu.cn/10036/user/login/login)。以下为2025年硕士生复试考生名单(含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现进行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日(3月19日-3月25日)。2025年硕士复试名单.pdf二、复试程序请各位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我校复试考核原则上于3月23日前完成(请查看后续发布的各招生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以各招生单位安排为准),具体程序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根据相关招生单位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A.应届本科毕业生(1)《2025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2)《复试登记表》(3)《准考证》(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面内)(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下载)(6)大学生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8)招生单位要求的科研发表、外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证书(9)专项计划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个人简历(由学院自定)B.往届本科毕业生(1)《2025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2)《复试登记表》(3)《准考证》(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面内)(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下载)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大学生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8)招生单位要求的科研发表、外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证书(9)专项计划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个人简历(由学院自定)C.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材料(隐瞒不报者,后果由考生自负)D.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E.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补充说明: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的应届考生,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生证封面、本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注册章须完整)),或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证明中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并盖章)。以上材料应确保清晰完整,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除以上材料外,请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2.参加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招生单位时间安排准时按规定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流程由招生单位自定。各招生单位复试安排拟按下表开展,具体信息请以后续发布的招生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为准。2025年各招生单位复试安排.pdf3.复试结果全校各专业复试考核全部结束后,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4.其他事宜部分在报考阶段存在学籍学历疑似问题的,请尽速自行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免影响后期正常录取。我校招生工作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方式:010-64492151电子邮箱:yzb@uibe.edu.cn 请考生添加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附件3:2025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硕士).doc附件4: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点击查看)2025-08-08 14: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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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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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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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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