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章程
2026 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731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669 名。上述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等各类专项考生名额,学校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一、报考条件
凡有意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相应学业水平要求:
(一)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诚信意识,无任何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
(二)学业水平要求
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学业水平条件: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其中,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阶段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额外参加至少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的加试。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① 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补修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八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除此项要求);
② 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学术研究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初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后,须参加至少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的加试。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含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拥有 5 年(含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含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此外,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
(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除需符合上述 “(一)基本要求” 中的 1、2、3 项规定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含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含 2 年)及以上;
为在基层一线从事 “三农” 相关工作、且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业务能力突出,已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或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
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名安排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报名流程
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若考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缴费,或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殊专业 / 计划报名要求
“单独考试计划”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
招生单位选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712);
考试方式选择 “23 - 单独考试”;
报考点选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6115)。
报考特定学科专业的报名填报要求:
报考风景园林(专业代码:0862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三个学科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以下要求填报:
招生单位选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712);
报考点选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6115)。
其他考生报名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网上确认
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考生需查阅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若考生选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可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网上确认的时间与地点。
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并确认网报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关于我校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招生教师具体情况,考生可查阅相关学院官方网站。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与材料: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② 往届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③ 军人考生:除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军官证及师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介绍信。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与相关要求,自行审核确认符合报考资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若因未审核确认资格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考生通讯地址发生变更,需及时向报考学院提交新的通讯地址,以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准确送达。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时间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初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一般安排在次年 3 月底至 4 月初,具体时间以我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需留意相关通知。
四、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复试前必须完成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查材料提交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部分材料仅需原件):
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政治表现证明(由考生原单位出具);
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成绩单;
个人简历(内容需包含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等);
额外补充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
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毕业证书原件、课程成绩单(大学阶段课程或补修课程成绩单),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原件。
(二)审查要求
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其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4 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
六、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不同培养类型与专业分类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8000 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24000 元;
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总计 88000 元;
公共管理专业:每生总计 66000 元。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考生可查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官方网站。
七、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多个奖助项目,为研究生学习与科研提供支持,主要包括:
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机构或个人设立)。
关于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申请条件与发放标准,考生可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相关文件了解详情。
八、其他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当年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该证件将用于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法出示原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若需咨询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我校将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与报考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等,考生需定期关注;
研究生院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与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我校所有学科专业中,若考生选择小语种作为考试科目,均须事先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考生须秉持诚实守信原则,若曾受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规违纪记录,需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如实填报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未如实填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复试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申诉事宜,依据我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考试申诉及仲裁办法》(校学发〔2016〕192 号)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课程学习安排与培养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
各专业对考生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 号)中 “研究生招生体检基本要求” 执行;
招生专业目录中发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我校当年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情况,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相应调整;所有招生政策最终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712
联系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712100
联系人:任丽洁、仵亚伟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查询
联系电话:029-87080152;029-87080162
传真:029-870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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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一、网上报名全流程指引(一)适用报考人群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面向两类考生,分别为参与硕博连读项目的考生以及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二)核心选拔模式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采用“申请-考核”制,以此精准选拔具备扎实学术功底与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三)报名关键信息:时间与前期准备1 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务必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平台,仔细研读当年发布的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明确自身报考方向与目标。需特别注意的是,同一招生批次内,每个身份证号码仅能完成一次报名操作。考生须保证所填报信息(包含意向报考导师等内容)真实无误,并及时、完整地提交相关报考数据。2 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集中报名时段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20日,请考生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避免错过报名周期。(四)电子证件照规范要求报名所需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限定为JPG,图像需清晰可辨。该照片将作为校园卡制作、电子身份认证及学籍学历档案存档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具体要求如下:1 尺寸规格:图像高度为400像素、宽度为300像素,文件大小建议控制在5M以内,以确保上传顺畅且成像清晰。2 背景颜色:仅可选用蓝色或白色作为照片背景,其他颜色背景的照片均不符合要求,将被系统驳回。3 拍摄及图像标准:照片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拍摄时应保持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显露,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需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拍摄过程中不得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明需均匀柔和,确保脸部无反光、高光、光斑及明显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遮挡五官或在面部形成阴影。照片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通过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人像特征进行修改,也不得使用翻拍的旧照片作为报名照片。(五)身份证信息填报规范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当前正在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所填报的姓名及对应拼音、性别、证件号码等信息需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确保真实准确,否则将直接影响后续录取环节。若考生存在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情况,需在网上确认阶段通过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官方证明材料。使用过期身份证报名的,其报名资格一律视为无效。(六)报考类别选择说明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选择报考类别。其中,申请专项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完整、准确填写定向单位的相关信息;除专项计划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的报考类别均需选择“非定向就业”,不得随意更改。(七)考生来源与学籍学历信息填报细则1 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获取途径:考生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考生来源”信息,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需严格按照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显示内容进行填报。结合往年招生经验,以下三类考生需在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工作:2002年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考生;持有军队院校颁发毕业证书的考生;现役军人。对于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在报名确认阶段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并下载境内的学籍、学历、学位信息及对应认证报告;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平台查询并下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 不同类型考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填报要求(1)硕博连读考生:此类考生需完整填写本科学历及学位的全部信息,同时还需详细填报硕士阶段的相关信息,包括毕业(学位授予)单位、毕业(学位)专业、毕业(学位授予)年月等。由于尚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相关证书编号栏填写“无”即可。“考生来源”需选择“在学硕士”,“最后学位”需选择“学士学位”(不可选择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需选择“大学本科生(包括硕博连读)”。(2)普通招考考生:分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学历教育往届生两类,具体填报要求如下:a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完整填写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涵盖毕业(学位授予)单位、毕业(学位)专业、毕业(学位授予)年月等内容。因尚未领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编号栏填写“无”。“考生来源”选择“应届硕士毕业生”,“最后学位”选择“硕士学位”(不可选择学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硕士研究生”。b 学历教育往届生:已顺利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往届考生,需如实填写学历学位的全部信息,不得出现空项。“考生来源”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选择,不可选择“在学硕士(指硕博连读考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选项;“最后学位”根据所持学位证选择“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硕士研究生”。3 特殊情况填报原则:针对毕业学校更名、所学专业更名或专业名称与系统选项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1)毕业学校填报:若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的学校列表中无考生毕业学校,或系统内学校名称与实际毕业学校名称不符,考生需选择“其他”选项,并在后续输入框中准确填写毕业学校名称(以学信网信息或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显示的名称为准)。毕业及学位授予学校代码统一填写“00000”,不得填写已更名学校的旧代码及名称。(2)毕业专业填报:若系统专业列表中无考生毕业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符,可选择“其他”选项,在输入框中填写学信网或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报告显示的毕业及学位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填写“000000”。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可选择系统内相近专业,其学历学位相关专业信息均需按照留服中心认证报告内容填写。(3)日期填报:毕业日期与学位授予日期需严格按照学信网记录、学位证书标注或留服中心认证报告显示的日期准确填写,不得随意修改。(4)境外学历证书编号填报: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编号,均填写留服中心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如“教留服认法[2006]xxxx号”或新版认证报告的纯数字编号。二、网上材料提交与确认操作指南考生需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并在系统内按要求提交各类审核材料。(一)初审阶段材料提交要求初审阶段,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系统提交。学历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 本人近期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2 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3 本科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若考生无本科学历,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扫描件);4 研究生阶段相关材料扫描件:往届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对应的认证或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考生需提供研究生证扫描件;5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该证明的获得时间距离202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不得超过6年;6 《南昌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扫描件,该表格需包含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7 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请考生注意,上述材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导致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二)学术成果与推荐专家信息填报考生在填报学术成果时,需按照本人排名先后、成果获得时间顺序依次填写,若未取得相关学术成果,在对应栏目填写“无”即可。推荐专家信息填报需完整规范,包括专家基本情况介绍、专家所获教授或等同职称证明,以及选择该专家作为推荐人的具体理由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可查。(三)报名费缴纳与材料寄送流程完成上述所有报名步骤后,考生需通过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报名费缴纳。缴费成功后,需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对应学院(系),材料寄送时间以邮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报名材料中,必须包含《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及《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原件,其中《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内需附带专家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相关材料。《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可在“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生成电子版并下载。考生需仔细核对表格内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亲笔签名。《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可通过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或“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下载获取。各学院所需邮寄材料的具体清单、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信息,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特别提醒:考生需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提交的各类材料(含电子版)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认真核对。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各类证明材料如无特别说明,仅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2025-11-28 1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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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评选四川省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钻研、全面发展,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现就四川省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本次研究生评优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评选过程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领导小组特设立专项评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承担,具体组成人员如下:1. 办公室主任:唐婷婷2. 办公室副主任:李麒、何源3. 办公室成员:刘洋、邵玉节、熊怡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为预计能按时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研究生。三、名额分配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总比例严格控制在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3%以内。经核算,本次全校共下达省优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36个,各学院具体推荐指标将另行下发至各培养单位。四、评选核心条件参评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并在符合优先推荐情形时予以重点考量:(一)思想政治素养要求1. 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牢固,在政治立场、思想认识和行动实践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勇于直面困难挑战,秉持脚踏实地的奋斗精神。(二)学业与科研表现要求1.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需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15%,且无任何课程不合格记录。2. 科研能力突出,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如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等;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及公益服务,实现全面发展。(三)综合素质与品德要求1. 主动投身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身心健康,拥有良好的个性品质与健全人格,师生评价优良。2. 恪守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行为记录。3. 研究生在读期间,需累计两次及以上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优秀研究生、科研论文奖、优秀学生干部。(四)优先推荐情形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或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一线及国家重点行业领域就业的毕业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将予以优先推荐参评。五、评选实施流程本次评选工作严格遵循"个人申请、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原则,分四个阶段有序开展:(一)班级初推阶段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班级结合个人申请情况组织民主评议,对照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后,确定向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二)学院审核推荐阶段各学院成立专项评选工作组,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及"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广泛征求辅导员、导师及任课教师意见,综合考察候选人各方面表现,形成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三)学校复核阶段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逐一把关,确定校级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四)省级认定阶段四川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最终复核,复核通过后正式认定为"四川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六、关键时间节点1. 学院初评及公示阶段: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各学院须在11月17日前完成初评及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学校。2. 学校公示阶段: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在此期间对校级推荐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3. 省级评审会议安排:四川省教育厅及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专项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密切关注后续通知。七、材料报送规范(一)报送时限各学院须于2025年11月17日中午12:00前完成所有材料的汇总与报送工作,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二)材料要求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具体包括:1.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采用双面打印格式,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2.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需明确标注学院、专业、姓名等关键信息,加盖学院公章。3. 《2026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需参照学校制定的评定标准一览表填写完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加盖学院公章。4. 学院关于本次评优工作的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纸质版,需经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三)提交地点所有纸质材料请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行政楼219办公室),电子材料按要求整理后统一报送。八、后续管理说明已被认定为四川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将按程序收回其荣誉证书及相关审批材料,并书面上报四川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取消其"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称号,情节严重者将依规处理:1. 因各类原因未能正常毕业的;2. 毕业前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3. 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评选标准与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切实选拔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研究生代表。2025-11-28 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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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重庆工商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校内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学位管理工作,保障学位授予质量,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13年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若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的任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保持一致。鉴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2020年11月开展换届工作,为确保学位评定工作的连续性与规范性,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同步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委员会组建原则结合前期学校部分学院机构整合的实际情况,为提升学位评定工作的效率与针对性,本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以学院为基本单位组建。对于设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平台,将与对应的学院联合成立分委员会,具体联合组建安排如下:(一)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与经济学院联合组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二)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与环境与资源学院联合组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二、分委员会人员构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需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负责人及在教学科研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人员担任。各分委员会的委员人数控制在5至7人范围内,同时设立分委员会主席1名,主席人选原则上由培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三、分委员会核心职责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 牵头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培养方案符合学科发展需求与学位授予标准;2. 对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提出是否授予相应学位的初步建议;3. 审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名单,确保答辩委员会的专业性与公正性;4. 针对违反学位授予规定而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撤销其学位的建议;5. 受理有关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申诉与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调查与处理;6. 组织开展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7. 负责新增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推荐工作;8. 完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与学位管理相关的工作任务。四、人员名单上报要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换届组建工作,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遴选委员人选,确保委员队伍的专业性与代表性。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以便统筹开展后续工作。2025-11-27 1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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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登录指引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专属通道完成相关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登录及后续确认流程,因超时未完成报名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安排考生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0 日 8:00 至 11 月 5 日 17:00考点审核及结果反馈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 8:00 至 11 月 5 日 20:00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定向反馈,鉴于材料审核需要一定周期,考生需耐心等候并实时登录系统查询反馈信息。若系统提示 “审核通过”,即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若提示 “审核不通过”,请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调整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上传。三、网上信息确认适用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报考点受理考生范畴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不含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 报考类别);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哈尔滨音乐学院;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省外招生单位(不含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报考类别、医学门类考生,以及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时长超 3 小时科目的考生)。(二)哈尔滨市考生身份认定标准就读于哈尔滨市内高校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登记地址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户籍登记地址非哈尔滨市,但当前在哈尔滨市稳定就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需额外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工作证明,以及 2025 年度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三)重要注意事项已选择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2313)” 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流程;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视为无效,确认期间一律不受理补缴费申请,无法参与网上信息确认;未按本公告规定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未在本考点指定时间段内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四、网上信息确认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信息确认平台,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依次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上传等操作,之后等待考点审核,逾期将不再办理补报手续;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实时反馈,考生应定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及结果;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或按要求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考生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最终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后续一律不予修改;不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尽快重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避免延误报名及考试事宜;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后续无法参加初试、复试及录取等环节的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为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建议考生尽量提前提交审核材料,不要集中在确认时段的最后一天提交。五、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要求及标准(一)基础必备材料(所有考生均需上传)1. 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1)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照片为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版本,背景为纯白色;(2)文件格式为 jpg 或 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严格按照 3:4 设置;(3)拍摄要求:正脸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 ±10 度以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占图像高度的 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前方,耳朵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和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小于 2/3;(4)形象要求: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不得造成面部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5)拍摄光线:照明光线需均匀分布,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效果,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6)图像质量:人像对焦清晰,画面层次分明,无模糊情况;(7)其他要求: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图像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通过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不得上传摄像头或手机拍摄的自拍照、美颜照,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件。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1)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的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画面;(2)头部和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3)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遮挡或因手指握持导致信息不全。(二)补充材料(根据考生类别对应上传)1.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有效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面和反面照片(分开上传,确保头像、文字等信息清晰可辨)。2. 哈尔滨市内高校 2026 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不含自学考试)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哈尔滨市户籍往届毕业生(1)毕业证书照片(若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个人单页照片(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个人单页照片)。4. 非哈尔滨市户籍往届毕业生(1)毕业证书照片(若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工作证明:需由工作单位出具,采用 A4 纸打印,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人事主管联系电话(用于后期核实);(3)社保缴纳记录:需提供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 2025 年度连续 3 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且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5.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除外)除需上传对应类别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因毕业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信息更改证明材料照片(户口簿上有更改记录的,可提供户口簿相关页面;无户口簿更改记录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更改证明);(2)在读研究生:学历学籍审核结果显示 “有研究生学籍” 的考生,需上传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境外学历考生: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2026 年 9 月 1 日前能取得学历的港澳台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且证明中需注明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正常毕业时间。6. 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1)哈尔滨市户籍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个人单页照片;②能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③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2)非哈尔滨市户籍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①工作证明(要求同本公告第五部分第 4 点第 2 条);②社保缴纳记录(要求同本公告第五部分第 4 点第 3 条);③能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④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7.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除需上传对应类别要求的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8. 其他要求若考生提供的照片存在模糊不清、无法清晰辨识的情况,需在考点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六、报考信息勘误申请说明考生原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一律不受理勘误申请;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无法在网上确认期间进行信息勘误操作;需修改其他非关键报考信息的考生,需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2313)报考点考生信息勘误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并电话联系报考点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成功接收。七、其他事项本公告由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2025-11-06 1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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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核对(修改)2026年硕士考生网报信息项的提醒一、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相关处理办法在报考信息填写过程中,部分考生可能会遇到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情况。若考生确认自身填写的学籍学历信息准确无误,需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以备网上确认及后续学校资格审查环节使用:普通应往届考生需准备学信网生成的对应验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建议考生在生成报告时,适当延长报告的有效期,避免因有效期不足影响后续审核;若考生存在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情况,除需准备要求的验证报告外,还需额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目前仍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需准备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官方证明文件;提前毕业考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均属于特殊报考类别,此类考生需准备的具体材料清单,可直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获取详细指导。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相关注意事项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明确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原则上限定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此特别提醒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务必仔细核对自身的报考类别,确认是否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要求,避免因报考类别不符影响报名资格。2025-11-06 1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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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部分考生提交审核材料的通知一、需参与资格审核的考生类别(一)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学籍或学历校验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二)计划报考本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群体;(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四)目前处于在读状态的研究生考生;(五)报考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方向)的考生。二、各类考生需提交的审核材料(一)学籍 / 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准备以下对应材料组合之一: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毕业证书;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学生证;或学历认证报告与毕业证书。若为国外学历背景,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及对应的学历证书。自考本科考生需额外提交完整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因姓名变更导致校验异常的考生,需补充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等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学籍校验未通过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考生需仔细核对报名时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确保填写准确无误;证书授予时间需与学信网备案信息保持一致;若毕业院校已更名,考生在报名系统的 “毕业院校” 栏目中选择最后一项 “其他”,并手动输入学校原名即可。(二)单独考试报考考生请务必查阅本校招生简章中关于单独入学考试的具体招生实施办法,按照办法中明确的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按规定流程提交。(三)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参照本校招生简章中针对同等学力考生设定的报考条件,对照自身情况准备符合要求的支撑材料,按指定要求完成提交。(四)在读研究生考生需提供由所在就读学校的学院与研究生院(或研招办)共同盖章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需以 PDF 电子版形式提交。(五)法律硕士(法学 / 非法学)报考考生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同时满足《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全部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考生需自行核对是否满足上述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报名结果视为无效。若因特殊情况需补充审核材料,需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二者之一;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与第二学士学位相关的证明材料。三、材料提交规范要求所有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需整合为一个 PDF 电子版文件,避免拆分提交;提交的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 “2026 年报考资格审核资料 + 报名号 + 本人姓名” 的格式命名;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本人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确保审核过程中可正常沟通。2025-11-06 1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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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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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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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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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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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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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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