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致力于培育具备坚定理想信念与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而言,要求考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优良道德品质,始终秉持服务国家与人民的宗旨。在专业能力层面,需掌握所属学科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既能成长为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能成为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总人数为 829 人,该名额包含非全日制考生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
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学科、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依据,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分类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执行完全相同的政策标准,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性与规范性。
(二)就业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划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其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因此,非全日制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在 “学习方式” 选项中选择 “非全日制”,在 “报考类别” 选项中选择 “定向就业”,务必按照此要求准确填报,避免因选项错误影响报名资格。
四、报考条件
(一)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与我校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明。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要求,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的人员;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应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此类考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此外,若为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报名。
(二)法律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法律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中所列的各项通用条件外,还需根据具体专业方向满足以下要求: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与自身本科专业类别不符的法律专业学位方向。
(三)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方向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所列的通用要求,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良好品德、身体健康状况达标。
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为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拥有 5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同等学力考生额外学业要求
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除需满足对应专业的基础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学业要求:
曾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阶段 6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且所有辅修课程成绩优良,并能提供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以证明辅修经历与学业水平。
近 3 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 1 篇学术文章,需提供期刊原件及文章发表证明材料。
在复试前的资格审核环节,考生需提交上述两项要求涉及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学校将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核环节。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安排补报或补确认,错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正式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报名操作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网站及我校发布的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准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且未删除无效信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不允许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重要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 1 个招生单位的 1 个专业进行填报,同时需慎重确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或非定向就业方式,一旦提交后续修改受限,务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2)考生需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过往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的处罚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否则将影响网上确认资格。
(5)符合国家规定可享受相应照顾政策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报名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并准备好对应的证明材料,以便后续审核。
(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的身份条件,且同时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基础条件(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需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7)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需求,以便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保障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8)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志愿及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详细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上述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的有效性需至少保持至 2026 年 8 月,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文件,因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文件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0)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考试。
(11)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标准与流程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步骤完整,未按时缴费或缴费失败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二)网上确认
时间与安排: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详细操作安排,将另行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错过确认时间。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要求,根据核验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材料需真实、清晰、完整。网上确认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材料补交,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确认失败。
报名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问题,如影响考试、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信息清晰、准确,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证件制作。
诚信承诺签署: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约定及相关考试要求,秉持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依据国家及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籍)信息、报考专业条件匹配度、材料真实性等。若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直接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后续的初试环节。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考前规定的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如下: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保持证件整洁、完整。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八、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考核结果均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需分别做好准备。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将影响考试资格。
考试科目:具体的初试科目安排,可参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专业,明确所需备考的科目内容,提前制定复习计划。
考试方式:所有科目的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携带符合考试要求的文具,按照考场规则完成答题,不得携带任何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需特别提醒的是,不在上述规定日期举行的任何考试,其成绩一律不予承认。关于详细的考试时间、各科目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考生需以准考证及报考点、我校发布的公告为准,及时关注最新信息。
(二)复试
复试形式与考核重点:复试的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多形式考核全面评估考生能力。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录取。考核过程中,学校将结合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重点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即按照录取名额的 1.2 倍及以上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竞争选拔确保录取质量。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报考专项计划资格、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等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前,学校将根据上线考生情况确定需要加试的专业,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具体的加试科目内容,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
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这五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环节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重视并做好复习。
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实际应用能力,考生需提前进行相关训练。
再次复试安排:若学校认为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以进一步核实考生能力,确保选拔的准确性,考生需配合学校的安排。
复试录取办法查询:关于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包括复试流程、成绩计算方式、录取规则等,将在后续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考生届时可登录网站查阅详细内容。
九、体检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得进入我校学习。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具体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通过查阅考生档案、与考生面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录取组织与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录取依据包括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最终的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考生合同签订: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内容需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与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将一律不作修改。若在录取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确认的信息不得作为不符合条件的豁免理由。
学历证书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若为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按时取得上述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国家考试性质与违规处理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具有严肃性与权威性。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档案记录:相关主管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考生后续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招生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管理规定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将一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确保招生工作的廉洁与规范。
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对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无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一经发现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绝不姑息,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与严肃性。
十三、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设置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与科研任务后,方可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同专业方向学制有所区别,其中 035101 法律(非法学)、085400 电子信息、135400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 年,考生需根据报考专业明确学制年限,合理规划学习时间。
(二)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学年,按学年缴纳,缴费方式将在入学通知中明确。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同,其中 125100 工商管理、135400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费为 15000 元 / 生・学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12000 元 / 生・学年,具体费用以报考专业对应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35000 元 / 生・学年,按学年缴纳,非全日制考生需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做好准备。
(三)奖助体系
为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研与学习,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 生・年,奖励名额不固定,以国家当年下达至我校的指标为准,评选对象为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覆盖范围广泛,旨在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需求。若国家后续调整助学金政策,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学校自主奖助项目:我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与 “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进行评选,“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与工作量发放。具体的评选要求、奖励(津贴)标准,将按照学校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每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政策变动说明:以上奖助政策若因国家或学校规定发生变更,将直接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单独向考生另行通知,考生需关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
(四)住宿费标准
研究生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入学通知中告知考生,按学年缴纳。需特别说明的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十四、其他
考研辅导活动声明:我校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不参与任何机构组织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用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发放广告、举办讲座等任何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同时,严禁我校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及考试违规违法的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学校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责任。
招生政策效力:国家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若发生变化,我校的招生工作将以上级单位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发布的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将政策变动信息单独通知到每位考生,考生需主动获取信息。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招生信息查询渠道: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发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阅,学校将通过该网站及时发布最新动态,考生需定期登录查看。
简章与政策冲突处理: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发布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对于本简章未提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将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执行。
导师信息查询:若考生需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相关信息,包括导师研究方向、科研成果、联系方式等,可登录我校各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导师信息供考生参考。
专业课试题与辅导声明:我校不提供往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试题,也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与我校考研相关的各类虚假宣传,避免因上当受骗造成损失,若因轻信虚假信息导致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1560 西安财经大学
咨询电话:029-85781699
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财大研招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
邮政编码: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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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及复试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初审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审合格名单公示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青岛大学2025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高中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择优选取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若对结果有异议,须在6月6日下午17:00前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32-83780001、83780002(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二、考试确认及缴费1. 初审合格考生请于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00,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确认及网上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同时认真研读考试规则。 2.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与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若因考试时间冲突,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仅能确认1所学校,确认后不得取消或申请退费,请谨慎操作。三、复试安排1. 复试时间:6月15日。 2. 复试形式: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考生需准备两部智能手机及两个支架(供站立使用)。 3. 模拟考试:共安排4场,具体如下: 模拟考试是熟悉流程和系统功能的重要环节,考生须在正式考试前至少参加1场。 4. 复试具体安排将于6月1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2025-08-15 1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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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苏师大研〔2022〕18号),特制订我校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保证质量,优化结构,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过程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二、组织管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订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方案,审定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落实,确保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巡视;成立复试工作监察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我校复试分数线近期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不足1:1.2的专业除外)。第一志愿复试人选以初试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四、复试方式和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专业)的复试。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综合复试,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综合复试。(一)现场综合复试现场综合复试一般包含笔试、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现场综合复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成绩三部分得分相加,满分为220分。1.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科目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目录。专业课考试时间一般为1.5小时(特殊专业复试科目除外),满分100分(含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计20分)。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其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素质和能力。2.面试分为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两部分,总分为120分。(1)外语能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评分。该项满分为20分,考生得分计算办法为各位复试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2)专业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该项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计算办法为各位复试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通过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素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二)网络远程综合综合复试网络远程综合综合复试分为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复试总成绩为外语能力、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得分相加,满分为220分。1.外语能力考核以考生外语自我介绍、专家就复试相关问题外语提问等方式组织,该项满分为20分,考生得分计算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2.专业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该项满分为200分(保留2位小数)。(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课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则取消复试资格。(五)其他1.因招生计划原因未能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相关专业时,需再次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复试对于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点,我校接收调剂。调剂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我校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初试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5.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6.我校接收调剂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见我校后续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申请流程:我校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jsnu.edu.cn/)统一公布拟接收调剂考生的计划余额信息、调剂系统开关时间、调剂复试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复试名单。六、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及排序要求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调剂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50%。具体占比及计算办法见我校后续发布的各招生学院调剂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同一学科(专业)原则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但同一学科(专业)下不同招生方向对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有不同要求的,可按招生方向分别排序;“调剂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序单列。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的考生排序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公布。七、录取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研究生院网站以及中国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复试中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现场复试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得分达不到60分或者网络远程综合复试中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得分达不到120分);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即任意一门达不到60分);6.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8.其他违背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情况者。(二)各单位完成复试工作后,应及时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三)调档与签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7月初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八、体检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有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九、信息公开与监督(一)公示期内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 “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二)我校将通过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录取名单等信息。各单位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提供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接受考生关于复试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的咨询。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jsnu.edu.cn/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16-83656219(三)考生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四)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16-83656087,电子信箱:jiwei@jsnu.edu.cn。(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执行。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08 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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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2025 年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全面采用现场考核形式,考点统一设置在学校大学城校区。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凭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从学校各指定校门进入校园。其中,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启动,调剂考生的复试则从 2025 年 4 月 8 日开始。为保障复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准备要求梳理如下:一、复试整体安排关于学校复试工作的宏观部署,考生可查阅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重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链接为:https://graduate.cqnu.edu.cn/info/10540/99295.htm。复试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各专业的复试流程、时间节点等细节,需以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为准。若考生在准备过程中存在疑问,可主动联系对应学院咨询,各招生学院的代码、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复试实施细则网址如下表所示:二、复试费用缴纳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开始前,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方式缴纳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 150 元。需特别注意的是,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放弃参加复试、错误缴纳费用等)导致未完成有效复试或费用缴纳有误,学校将不予办理退费。具体的缴费操作步骤及说明,可参考附件 1《缴费方式.doc》。三、复试所需材料准备考生需提前备齐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有要求)需在指定时间提交至相关招生学院:核心身份与考试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或学历验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对应的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网上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除按学院要求提交上述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外,若因姓名更改、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还需额外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需同时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专项计划考生补充材料: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考生材料:所有非全日制考生,以及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需提交本人签字、且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合同模板可在附件 2《2025 年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docx》中下载。四、诚信复试相关规定考生在复试前,需认真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与考试相关的条款,同时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各类招考信息,充分了解复试纪律要求。考生需确保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诚信原则,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材料造假、考试作弊等),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此外,考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有新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五、其他重要说明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校将通过后续公告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考生需持续关注官网动态,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后,均需参加加试考核。加试科目共 2 门,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具体的加试科目、时间及要求,需查阅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需严格遵照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考核,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复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安排补考或重新复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的官方公布渠道为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其他非官方途径发布的相关信息均不具备效力。请考生提高警惕,注意辨别信息真伪,谨防各类诈骗行为,避免自身权益受损。2025-09-03 15: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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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MBA 教育中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MBA 教育中心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并结合中心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本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平、公正推进。一、招生工作组织架构(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复试及录取全流程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长:王群伟成员:周志鹏、杜刚、张晓恒秘书:胡晓菲、刘骏、韩茜(二)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承担招生过程监督职责,保障工作合规性,成员构成如下:组长:苏州成员:胡苹、周敏洁、袁颖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不同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招生指标明确如下,该计划不包含单考、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计划考生。三、复试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是复试的前置环节,审查不合格者将无法参与复试,审查标准以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若存在材料造假情况,一经发现,无论何时均取消录取资格。(一)基础审核材料统考生需提供:①考研准考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毕业证书待入学时补充核验);③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取:一是联系毕业院校开具,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二是联系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对应机构印章。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成绩单,可手写情况说明并签字提交,后续需在 4 月 8 日前将成绩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mba@nuaa.edu.cn)。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上述统考生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其他必备材料考生需提前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在审核材料时交予复试工作人员;复试考生需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yzsbm.nuaa.edu.cn) 缴纳每人 80 元的复试费,并在资格审核时出示缴费截图;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若进入复试,需按以下要求补充材料,否则无法参与复试: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详细说明学籍异常原因;往届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 “学信档案” 实名注册后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复试时提交;若在线认证失败,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持有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三)校园进入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需刷本人身份证通过闸机进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车辆禁止入校。建议考生提前了解校区周边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方式,若遇特殊情况,可向门岗值班员出示准考证、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四、复试形式、内容与实施规范(一)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模式,考生需到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审查与复试。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二)复试资格与科目确认考生需在 3 月 24 日上午 10:00 前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sbm.nuaa.edu.cn) 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发放纸质复试通知书;确认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 3 月 25 日上午 10:00 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及安排考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由学院统一指定复试科目。(三)复试内容详情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以学校《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及参考书目如下: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科目为工商管理综合理论(科目代码 544),参考资料包括《管理学》(《管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第四版)》(王军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年)及 2024 年《半月谈》;会计硕士(MPAcc):复试科目为工商管理综合(科目代码 591),参考书目为《企业战略管理 (第 4 版)》(杨锡怀、王江,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2018 年)、《财务管理学(第 8 版)》(荆新、王化成、刘俊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2018 年);项目管理硕士(MEM):复试科目为项目管理综合(科目代码 585),参考内容包括《管理学》(《管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项目管理》(张卓、陈洪转、楚岩枫等,科学出版社,2018 年)及 2024 年《半月谈》;工程管理硕士(MEM):复试科目为工程管理综合(科目代码 586),参考资料有《管理学》(《管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工程管理论》(何继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7 年)及 2024 年《半月谈》。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 200 分,包含英语水平测试(50 分)和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考核(150 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四)复试实施流程与规则面试小组组建:学科组组建若干面试小组并编号,每组设组长 1 名,组员不少于 4 名(总计不少于 5 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 3 名,且至少 1 名成员具备良好的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能力,负责英语水平考核。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现场确定,名单严格保密。评分标准统一:各面试小组制定统一的成绩评定标准,成员需独立为每位考生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成绩计算方式:考生面试成绩采取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的计算方法,各组《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需经所有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成绩汇总与监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面试情况。MBA 教育中心安排人员进行成绩汇总与登分,过程中需不少于 3 人在场,且包含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面试具体流程:考生在候考区等候,需关闭并上交手机;考生现场确定所属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在导引员带领下前往指定小组参加面试,流程包括自我介绍(中英文均可)、抽取并回答时事政治题、抽取并翻译英语题、专家提问专业问题及互动交流;面试结束后,考生直接离开复试现场。考生可携带能体现个人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展示。全程记录要求:MBA 教育中心对所有考生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面试流程与要求严格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执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由学院安排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具体笔试形式由学院确定。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复试纪律规定复试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MBA 教育中心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考生不得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违者按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对复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所报学科(学位类别)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五、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成绩需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 60 分方可具备录取资格;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化)×50% + 复试成绩(百分化)×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工作按各招生专业的录取指标,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最终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六、关键时间安排七、其他重要事项新生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八、联系方式与地址中心地址:南京江宁区将军大道 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东区 MBA 教育中心(靠近静淮街南航东门)咨询电话:025-84896699、025-84895831咨询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韩老师监督电话:025-84892752九、附则本细则未涵盖的内容,由 MBA 教育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MBA 教育中心2025 年 3 月 21 日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pdf2025MBA中心复试名单.pdf学籍学历异常名单.xls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2025-08-28 1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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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202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各学院:为严格遵循《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17〕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组织流程,切实提升学位论文研究质量,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开题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一、整体工作要求本次开题工作以"严把选题质量、规范研究流程"为核心目标,所有相关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各学院需统筹协调开题分组、评审组织等环节,确保开题工作于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全面完成,为后续学位论文研究奠定坚实基础。二、研究生开题申报流程(一)系统信息填报1. 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在"学位"模块下的"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功能页面,准确填报开题选题、研究方案等相关信息。2. 按要求上传开题报告附件,系统内已提供不同类型研究生对应的开题报告模板,供学生下载使用。信息填写完毕后,需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再提交至导师进行审核,并及时告知导师审核进度。(二)纸质材料准备1. 待导师通过系统审核后,研究生需从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开题报告简况表》,经指导教师亲笔签字确认。2. 按开题考核小组要求准备相应份数的开题报告附件材料,与签批后的《开题报告简况表》一并整理,在开题报告会召开前提交至考核小组组长,由组长分发给各成员提前审阅。三、导师审核职责与流程导师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进入"学位管理"板块中的"开题报告信息审核"页面,通过设定查询条件找到所指导学生的开题申请。点击"查看并审核"后,需完成以下工作:1. 详细审阅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重点关注选题的学术价值、研究思路的可行性及方案设计的合理性。2. 在系统中填写对论文选题的简要评述及具体审核意见,明确给出"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的审核结果。3. 仅审核结果为"同意开题"的学生,方可进入后续的开题分组环节;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指导其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请。四、学院组织管理工作(一)开题分组搭建1. 各学院需指定专人担任开题小组秘书,秘书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系统内完成开题安排填报工作。操作路径为:系统"学位"模块-"答辩组设置"页面,选择对应年份后,将类型设置为"开题报告",依次添加开题答辩组基本信息、学生名单及答辩组成员信息,完成分组搭建。2. 开题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人数、职称等级等需严格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符合要求的分组将无法在系统内完成确认流程。(二)分组信息审核1. 学院管理员(含分管领导)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下的"学位分组审核"功能模块,选择对应年份及"开题分组"类型,查询开题秘书已搭建的开题小组信息。2. 重点审核开题委员组成的合规性及学生信息的准确性,明确给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的结论。审核通过后,开题秘书将无法修改分组信息,若确需调整,需由学院先撤销原审核结论。3. 开题分组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将自动在系统"学位"-"开题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五、开题评价与结果处理(一)评价内容填报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由开题秘书登录系统"学位答辩评价填写"页面,完成以下评价内容填报:1. 如实录入考核小组对学生开题情况的综合评议意见;2. 填写开题考核成绩及考核小组最终意见;3. 下载打印《开题报告评审表》,组织所有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该表格也可由学生在学院审核开题结果后自行打印,再提交考核小组签字。(二)结果审核与后续安排1. 开题秘书提交评价结果后,学院需在"开题报告审核"页面查看并确认各小组提交的结果,最终核定"开题通过"或"开题不通过"的结论。研究生可登录系统查询个人开题结果,并自行打印经确认的《开题报告评审表》,至此开题流程正式结束。2. 开题通过的研究生可直接进入学位论文正式研究阶段;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需依据考核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完善研究方案,并于1-2个月内重新组织开题,重新开题的流程与首次开题完全一致。3. 若重新开题后仍未通过,需推迟至下一学年再次申请开题,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步顺延;若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将按结业处理。六、材料归档要求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简况表》《开题报告评审表》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需按一式两份的标准整理装订,完成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统一存档,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为后续学位审核工作提供依据。七、其他说明关于开题报告的具体撰写规范、内容要求等细节,详见《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需认真研读文件,严格遵照执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开题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与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培养学位科联系。2025-11-17 15: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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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温馨提示各位考生:恭喜您顺利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进入复试阶段。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 3 月 28 日启动,为保障您顺利参与复试,现将关键事项提示如下:一、各学院复试信息查询渠道一志愿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查阅《西南石油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汇总》(网址:https://www.swpu.edu.cn/gs/info/1074/4802.htm)获取相关信息;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将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官方网站。二、复试地点及入校指引本次复试全部安排在成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 8 号)。复试期间,学校东一门(大学路西侧)、南大门(新都大道)、西大门(蜀龙大道北段)均对考生开放。入校时,考生可刷身份证进入;若身份证消磁等无法正常使用,需出示 “身份证 + 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或 “身份证 + 准考证”。交通建议:校内停车位有限,自驾考生车辆不得入校,建议将车停至校外后步行进校;公共交通可选择:地铁 3 号线 “石油大学站 D 口” 出站后,沿大学路西侧步行至东一门;或从新都东站乘坐 X43、X45、650 等公交线路至 “西南石油大学站” 下车,步行至南大门。三、就餐服务说明学生二食堂设有校外考生专属就餐区,支持微信扫码支付;考生也可从东一门出校自行就餐。二食堂开放时间:午餐 11:30-13:00,晚餐 17:00-19:00。套餐价格:一荤一素 6 元,两荤 7 元,两荤一素 8 元,三荤 9 元,米饭和汤可免费续加。四、复试材料及费用准备请严格按照《西南石油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及各学院复试细则,备齐所需材料,并按时足额缴纳复试费用。逾期未缴费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参加复试者费用不予退还。五、考前注意事项春季气温波动较大,建议考生提前查看天气预报,合理增减衣物,保持良好身体状态;路途较远的考生请提前规划行程,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确保准时到场(无故缺考将按自动放弃处理)。六、信息安全提示学校所有复试录取相关通知均通过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官网发布,请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谨防诈骗。西南石油大学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13 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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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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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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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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