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作为国内历史悠久、享誉国际的高等学府,是教育部直属且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目前,学校拥有 56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 11 个学科门类;6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 12 个学科门类;15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与 3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体系完善且实力雄厚。
(三)招生原则
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准则,通过全面考核、科学选拔的方式,坚持择优录取、质量为先,做到宁缺毋滥,确保选拔出符合培养要求的优质生源。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核心职责,主要负责审议并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招生工作方向和关键决策提供指导。
(二)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落实与执行,统筹协调招生各环节事宜,保障招生流程有序推进。
(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制定学院复试细则、组织复试考核等,确保学院层面招生工作符合学校整体要求。
(四)监督部门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同时主动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生过程的透明与规范,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招生计划
(一)总体计划规模
2026 年上海交通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7000 余名,具体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50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2000 余名,包含多个专业学位类别,具体如下:
公共管理硕士(MPA)270 名;
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1100 余名,其中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约 700 余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约 400 余名;
技术转移硕士 100 余名;
应用心理硕士(MAP)80 名;
工程管理硕士(MEM)600 余名,部分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分数线上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招生学院。
(二)计划分类与调整
招生计划涵盖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及专项招生计划三类。推荐免试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统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并非固定,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科发展需要及当年生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推荐免试计划
推荐免试招生计划的具体内容,可参考《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该办法将明确推免招生的条件、流程及名额分配等细节。
(四)专项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集中优势学科专业招收该计划研究生。2026 年,该计划拟招收医学专业研究生约 20 名(含喀什专项,其中南疆师资 2 名)、理工专业研究生约 20 名(其中南疆师资 3 名)、其他专业研究生约 14 名。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执行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政策,不设单独考试,且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6 年该计划名额为 40 名,包含推荐免试招生名额。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上海交通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上海交通大学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考时学历为准)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 TOEFL、IELTS 等相当水平测试)、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不得跨专业报考,且报考前须经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审核通过。初试成绩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 “同意报考” 证明。若复试通过被拟录取,需从原培养单位退学,且上海交通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分类条件: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的所有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的所有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基本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当年规定的报考条件,不满足报考条件者,其报考资格无效。
(二)报名阶段与流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的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且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及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该专项计划初、复试,也不享受相应加分、照顾政策;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计划外,未报考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该专项计划。
(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且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
(7)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等)且满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前与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8)“强军计划” 考生需依据军队及上海交通大学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英语(单独考试)、单独考试数学科目及相应专业的专业课。
(9)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0)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设计学院的考生,以及符合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条件并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择 “3105 上海交通大学” 报考点,并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11)现役军人报考上海交通大学,需提供经军委训管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 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3)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照片不得使用美颜、AI 变脸等数字化修饰手段。若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导致 “比对” 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弄虚作假导致图像错误且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报名时,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三)特殊限制条件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考生,不得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考录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阶段划分与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二者均为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
复试由上海交通大学组织,各招生学院将结合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同时可参考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与招生计划,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时,招生学院会结合生源与招生计划,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过程中,将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做到遵章守纪、诚实考试。
1. 初试时间安排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以考生本人准考证内容为准。
2. 外国语测试安排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成绩按 “合格 / 不合格” 评定,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同时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等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得报考。复试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 “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申请不成功,可按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取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时,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 1 份复印件):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学历、学位证书(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录取规则与要求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将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一般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上海交通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复试、录取或入学,上海交通大学不承担责任。同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也不提供住宿。
报考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含南疆师资)的考生,录取类型均为定向就业。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信守定向就业合同约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对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需由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还需配合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学校将通过这些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若人事档案无法调转到上海交通大学,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体检要求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上海交通大学在拟录取后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上海交通大学招生专业实际需求执行。
(六)新生复查
上海交通大学将在新生入校后,统一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确保入学新生符合培养要求。
(七)专项计划与加分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项招生政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人数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服务项目考生,及报考普通计划且符合加分条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将按照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同时,考生需在招生院系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专项计划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不累加享受,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
(八)校企联合培养招生
“联合培养基地” 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需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完成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学习与实践,校内不再为该类研究生提供宿舍。具体招生细节可参考上海交通大学各联培基地发布的招生简章。
七、附则
(一)学费与奖助政策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具体学费标准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路径为 “公开栏目 - 财务资产及收费 -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研究生资助类型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如致远荣誉计划奖学金等)、研究生 “三助”(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补贴、专项奖学金、专项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详细信息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在 “政务公开 - 工作手册 - 学生管理” 栏目中查询。
(二)招生规范声明
上海交通大学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考生需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800 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 339 室联系电话:021-62821069传真:021-34206122官方网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 227 号东 1 楼 315 室邮编:200025联系电话:021-63846590 转 776248传真:021-53068810官方网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页面
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及专业介绍,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页面查询(页面编号 2551)。
(四)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存在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及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章程生效时间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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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理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研究生)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全体研究生:为加强学风建设,选出先进榜样,让大家向榜样学习,鼓励大家好好读书、认真钻研,学校现在开展2025年浙江理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研究生)的评选活动。具体事情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好;(2)学习努力,积极参加学术科研,认真踏实,愿意进步,成绩比较好;(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关心集体,和同学关系好;(4)当年受过纪律处分、学习时间已经超过规定年限或者正在休学的研究生不能参加评选。2.在精神文明、学术科研、文体比赛、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这些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二、奖金和名额名额不限制,奖金从1万元到5万元都有。三、评选流程和相关要求1.请各学院认真对待这件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选人和推荐的工作。校长特别奖的推荐名额不限制,但被推荐的学生或团队必须在精神文明、学术科研、文体比赛、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这些方面有突出表现。2.请各学院在11月24日下午4点以前,把下面这些材料交到党委研工部: 《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校长特别奖(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校长特别奖(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2) 申请的学生或团队的500字左右简单介绍材料和相关证明(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也要) 个人照片的电子版(生活照,头像要清楚,大小在1M以上)如果还有不清楚的事情,可以和党委研工部联系。联系人:阮老师。相关推荐:浙江大学MPA 浙江工业大学MPA 宁波大学MPA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2025-12-12 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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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大家好,以下是武汉大学博士报名的一些常见问题和答案。希望可以帮到你们,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打电话问。 对于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生、已经拿到硕士学位和学历的人、以及有硕士学位但最后学历是本科的考生,应该怎么填学历和学位信息呢? 答:关于学历学位信息的填写方法,看你是哪种考生。(1)如果你是应届硕士生,最后学位就填硕士学位。最后学历填硕士学历,证书编号写“0”,获得时间写“202606”。(2)硕博连读生的话,最后学位选你专业对应的学士学位,并把学士学位证书编号填上,最后学历选本科,填本科毕业证书编号。(3)直博生,最后学位和学历填学士学位和本科学历,证书编号写“0”,获得年月写“202606”。(4)对于只拿了硕士学位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最后学位选对应的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填真实的号码(注意:2025年下半年答辩的写“0”,2026年上半年答辩的不能报博士),获得年月写具体时间。学历一般是本科,所以填本科的证书编号和获得时间。(5)已经拿到硕士学位和学历的,就老老实实的填每一项,不要骗人。 我的网报号在哪里能查到啊? 答:你登录报名系统后,点网上报名,然后看第四项个人基本信息,第一栏就是你的网报号。 我的名字有中间点之类的特殊符号,系统不认,怎么注册? 答:如果名字里有生僻字或特殊符号,注册时在英文状态下用两个“??”代替,填中文名字时像张三中间别加空格。填拼音时姓和名之间也别加空格,比如zhangsan。 我忘了登录密码,问题答案也忘了,想重新注册,但系统说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如果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首页的“找回密码”功能来获取新密码。 在境外高校拿学位的考生或境外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怎么填学历学位信息? 答:最后学位选“境外硕士学位”或“境外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编号,比如教留服认香港[2015]000**号。如果还没拿到认证书,编号填“0”,学历信息的填法类似。 本科或硕士毕业学校在数据库里没有,我该怎么填? 答:因为有些学校是新办的或合并改名了,数据没更新,如果在数据库找不到你的学校。就在该项选“已撤消”,并在备注栏写实际毕业学校名称,如果学校已合并或改名,选新名称。 怎么填写硕士学位方式? 答:硕士学位方式有两种,学历教育是指全日制上学有毕业证。非学历教育是在职学习只有学位证。 我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上没有明确的“证书编号”,本科证上有两个号,一个是“N0.﹢红色数字”,另一个是“学校编号﹢数字”。硕士证上也有两个号,一个是“N0.﹢红色数字”,一个是“编号﹢黑色数字”。该填哪个数字? 答:黑色的是学校编号,红色的是流水编码,应该填黑色的学校编号。 武汉大学上传的报名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照片要近期正面免冠大头照,五官清楚,格式JPG,宽高390 * 567像素,不大于100K。因为照片用于录取,如果照片不好影响以后上学。后果自己负责。 特别提醒:要传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证件照(蓝或白背景),不能化妆。不能戴眼镜或美瞳,照片不能P图,不能处理人像,不用生活照,不合格会影响审核和录取。 武汉大学报名信息能修改吗? 答:报名期间(不管缴没缴费)可以改信息,但准考审核结束后就不能改了,请认真填信息。填错了后果自负。 推荐信有电子版吗?可以手写或电脑输入吗? 答:网报成功后系统会生成推荐信,可以打印出来让推荐人手写。也可以拷到word里做成电子版,内容可以电脑输入,但推荐人签名必须手写。 我是应届硕士生,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通讯地址怎么填? 答:填你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地址就行。 缴费后,如果不想报名或不考试,能退报名费吗? 答:只有缴费成功才算报名成功,没缴费的信息无效。缴费只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12月9日后不能缴费了,一旦缴费不退费。请想好再交。 网上缴费时,选了银行后,下一步网页显示不了,为什么? 答:检查一下是否开通了网上银行,是否装了银行插件,是否用了推荐版本的浏览器等。 我在网上银行显示缴费了,但系统还显示未缴费,也不能打印,怎么办? 答:可能是网络问题导致掉单,如果确实缴费了但显示未缴费。再点一次“交费”按钮,按提示操作就行。 生成的信息卡中曾用名是空白,奖励与处分、参加的科研工作、本人自述三栏文字居中,政治面貌等栏目有字显示不全,怎么处理? 答:曾用名空白或文字不居中没关系,只要系统里填对了就行。个人自述等栏目因为打印格子窄,可能有些字显示不全,不影响。 怎么打印信息卡? 答:操作是:点网页右上角的“文件”——“打印预览”——调整页边距(如果信息不全)——点页面右上角的打印机图标。 报名过程中有问题,请打电话给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相关推荐:湖北省华中农业大学MBA 华中科技大学MBA 武汉理工大学MBA2025-12-05 15: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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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为了让我们学校的研究生能学的更好。更努力做研究。根据《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师学〔2024〕33号)和《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师学〔2023〕44号)这些文件。我们现在要开始2024-2025学年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了,下面的事情你们要注意一下。 一、都有什么奖可以评 这次评的奖学金有三种。一个是科研成果奖。一个是社会实践奖。还有一个是活动竞赛奖。 二、多少钱和谁能评 每个奖能给多少钱。能有多少人评上。还有需要什么条件。都按那个《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来。不能超过规定的人数比例。算人数的时候。只算2023级和2024级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怎么申请和审核 研究生自己要把《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励申请表》和那些证明你厉害的材料交上来。 湖北师范大学学院要好好检查研究生交的材料对不对。然后定下来谁得奖。在学院里贴出来让大家看3天。如果没人有意见。就把材料让管研究生的领导签字盖章。再交给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会再检查一遍材料。如果都没问题。也贴出来公示3天。没人反对的话。就发奖金了。 四、要交什么材料 学院要填一个《湖北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励统计表》。电子版发到邮箱。纸质的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研究生院。 那些湖北师范大学学院已经公示过的研究生的申请表要盖好章。按统计表里的顺序排好。和证明材料一起交到研究生院。纸质的材料要在11月28日下午5点半前交到研究生院201。电子的发到邮箱。五、特别要注意的事学院一定要严格按标准来选。不够好的就别报了。如果某个奖实在没人够格。也可以不评。能用来评奖的事情。必须是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这段时间里发生的。每个同学最多只能申请两个奖。如果报多了。就挑好的那个评。如果一个奖有好几个人一起得的。奖金就按一个奖发。团队里头自己分钱。不用每个人都申请。比赛得的获奖证书。只能用来评活动竞赛奖。不能拿去评社会实践奖。评社会实践奖的那个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是官方或学校组织的做好事的那种活动。相关推荐:湖北省武汉大学MBA 武汉理工大学MBA 华中师范大学MBA2025-12-05 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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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中医药大学下半年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医研〔2025〕34号)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我们已完成对研究生答辩申请的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布如下,那些答辩申请没通过的同学名单这次就不列出来啦。 一、审核通过同学的处理办法 审核结果是“通过答辩申请,可以参加答辩”的同学。请以班级为单位到湖北中医药大学相关管理学院领取答辩和申请授位需要的材料,然后好好准备答辩的事情,记得在答辩前一周向班级所在学院递交《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申报表》。 二、需要修改论文的同学的处理办法 审核结果是“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同意,允许答辩”和“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及院系同意,允许答辩”的同学。需要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盲审后论文修改情况审核表》,并在11月13日(星期四)下班前交给所在学院审核,审核一旦通过就可以去领取答辩和申请授位的相关材料了。 三、申请学位论文复评的同学的处理办法 审核结果是“可申请学位论文复评”的同学。可以在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向学院提交《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复评申请表》和一些盲审需要的材料,盲审材料具体包括下面这些。(一)博士研究生要交的盲审材料 博士盲审匿名学位论文1份。必须是PDF格式的,。 博士盲审匿名中文摘要1份。得是txt格式的,命名要求是“学校代码学号ZY”。 博士盲审学位论文基本信息表1份。用excel表格做,命名成“学校代码学号信息表”,就像“10507_2225011001_信息表”那样,注意啦所有表格学院收齐以后。需要把信息汇总到一个excel表里面。(二)硕士研究生要交的盲审材料 硕士盲审匿名学位论文1份。PDF格式的,文件名得是“学校代码硕士学号LW”。 硕士盲审学位论文基本信息表1份。用excel表格,命名要求是“学校代码硕士学号信息表”,比方说“10507硕士2235011001信息表”,这个表格学院收齐后。也得把信息汇总成一个excel表哦。特此公告。相关推荐: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MBA 武汉大学MBA 长江大学MBA 三峡大学MBA2025-12-05 14: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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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历教育研究生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为了让研究生培养质量更高。和更规范地管理学籍学历华中农业大学学校决定对那些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历教育研究生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管理的是哪些人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校的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学术型硕士一般读3年。专业型硕士读2到3年看入学时的招生简章博士要读4年直博生5年硕博连读的6年包括硕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是在这个基础上再加2年含休学 这次要管的是2019级的博士2020级的学术硕士和2021级的专业硕士。 二、具体怎么管理 分三种情况来处理。(一)自己申请多读一段时间如果研究生还在努力做论文课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向华中农业大学学院交《学历教育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申请特别延期最多24个月学院要审核内容给出明确意见批准延期的要写清楚延长时间在12月5日前把通过的人的名单和材料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要是延长期内还完不成答辩的就作退学处理(二)自己提出退学 研究生自己想退学的向华中农业大学学院交《学历教育研究生退学申请表》和《学历教育研究生非毕业离校程序单(退学)》学院审核后12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三)学校决定让退学 学院用各种方法都联系不上的研究生12月5日前报《暂未取得联系学历教育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给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公告60天公告期间研究生可以联系学院申请退学或延期。 公告完后学院开党政联席会定下拟退学名单2026年2月10日前交《学历教育研究生拟退学处理审批表》和汇总表到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汇总名单公示15天研究生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学校按学生申诉办法办 公示结束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学校出发文。 把退学决定书送出去 三、对学院的要求 华中农业大学学院必须认真对待这个事。要对研究生和学校负责联系每一个超期的研究生和导师不能漏掉人搞清楚情况严格按三种情况管理 所有材料要研究生本人手写签名不能代签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材料用学号-姓名-年级命名学院打包发指定邮箱相关推荐: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MBA 武汉大学MBA 湖北大学MBA 长江大学MBA2025-12-05 14: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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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实施工作方案根据我们学校的《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还有学校发的那个《关于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学院特别制定了2026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方案了。 一、选拔工作原则 华中师范大学要重视选拔那些特别厉害的人才,整个选拔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组织机构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和成员都是学院的老师。 考核小组 由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老师组成的。 选拔监督 如果你对选拔过程有什么意见,可以打电话或者发邮件反映问题。 三、选拔对象 这次选拔是针对我们学院在读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而且你要符合下面说的那些条件。 四、选拔条件 你要热爱我们的国家,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没有违规违纪的行为。 你的课程学习要优秀,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还有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硕士生要按照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而且你填报的导师必须要有今年的博士生招生资格。 课程学习方面,你要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能低于75分,而且没有重修和补考的记录。或者你的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以内也可以。 外语水平的话,你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5.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7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要是你本科是英语专业的并通过了专业英语四级,或者在国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者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得了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也可以。第一外语是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这个标准执行。 在硕士在读期间,你的科研表现或成果要突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外第一作者)且以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及依托学院设置或学院自主设置的机构为第一作者单位(包括以学校有关跨院系但是纳入学校对我院科研业绩考核的机构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包括教育部公共管理学科评估A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刊物级别认定按学校和学院成果奖励的有关规定来。 你还需要获得所申请华中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如果你是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需要经过你原单位的同意。 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执行。 五、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一)申请材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 个人成绩单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科研成果,要提交相关的支撑材料(二)材料提交 如果你符合条件并且想申请硕博连读,请把申请表和有关材料送到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是11月15日下午17点,过了这个时间就不收了。 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还需要在系统里提交经过单位审核的相关材料,你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发现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就会取消录取资格。 六、资格审查及考核选拔 我们华中师范大学学院会成立一个由博士生指导老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然后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按照报考导师对考生排序依次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没有问题后,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审核与公示的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还需要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和缴费等环节,具体时间和录取要求以招办通知为准。相关推荐: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MBA 武汉大学MBA 湖北大学MBA 三峡大学MBA2025-12-05 14: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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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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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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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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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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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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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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