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
在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

1、资格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且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二、其他事项
1、复试时间:
非全日制项目管理硕士:3月23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3月28-30日(政治理论、管理案例分析笔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
2、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3、复试笔试参考材料如下(政治开卷考试,请自行准备纸质材料,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其他科目为闭卷考试)
政治理论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
项目管理硕士参考教材:《项目管理》(第2版),骆珣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吉林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
(https://zsb.jlu.edu.cn/info/3062.html)
5、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在近期电话联系考生。
6、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它要求等另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众号有关复试的通知。
7、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
8、联系电话:
0431-85095337,85166123
9、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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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2025年4月1日,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对外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即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此次公示是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广大考生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二、公示内容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名单,该名单已经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审核。考生可以通过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wufe.edu.cn/)查询到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方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三、公示期限本次公示的期限为7天,从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这段时间内,考生如果对拟录取名单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取得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7352215四、名单查询方式为了方便考生查询,学院提供了详细的查询渠道。考生只需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即可查看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五、公示意义此次公示不仅是对招生工作的透明化管理,更是对考生权益的保障。通过公示,考生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一个申诉和反馈的渠道,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编辑与审核本次公示通知由以下人员完成编辑与审核工作:执行编辑:徐艺倍责任编辑:喻乾、王子叶、徐艺倍初审:李晨复审:廖毅、胡国平终审:李涵七、附件说明公示通知中附带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以下载附件查看详细内容。八、总结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此次公示拟录取名单,体现了学校对招生工作的严谨态度和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希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能够顺利入学,开启新的学习旅程。2025-08-14 11: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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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吉林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复试名单请考生登录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复试名单。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3 月 25 日至 27 日,具体安排如下:注:相关地点的通知,请关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jjgl.jlau.edu.cn/index.htm) 三、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进行核查。四、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方式,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 100 分。(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满分 100 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 2 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 2 门课程,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五、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4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六、复试纪律和要求1.考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者,后果自负。2.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346刘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4452025-08-25 15: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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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针对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特制定本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1. 各专业(项目)复试入围分数线为明确复试准入标准,现将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分数线公布如下,考生需达到对应科目分数要求方可参与复试:2. 总成绩核算方式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其构成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初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直接对应满分分值,复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则按既定系数折算后计入总分。(2)排序规则录取名单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 “复试面试成绩→初试成绩” 的先后顺序进行二次排序,以此明确拟录取人员的先后位次。3. 复试组织形式本次硕士统招生复试的资格审查环节与复试考核环节,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相关流程。4. 复试费用缴纳要求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用的缴纳,缴费金额为 100 元。需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考生最终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用均不予退还。5. 复试具体安排(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逐一对复试考生进行,具体的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考生。现场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现场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考生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需现场展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同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线上材料提交要求:在资格审查开始前,考生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与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此外,还需上传 1 页 A4 纸规格的中文简历、5-6 页的中文自我介绍 PPT;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上述电子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逾期未提交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影响: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且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在内)均不予退还。(2)复试考核安排复试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笔试:笔试时间为 3 月 22 日(周六),考试形式为现场闭卷笔试,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复试面试:面试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以现场形式开展,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6. 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考核重点聚焦于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潜力。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2)考生需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依据《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的要求,全程参与所有复试考核环节,不得缺席或迟到。(3)在参加复试前,考生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纪律要求,避免因不知情导致违规。(4)请考生保持报考时预留的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与邮箱信息,密切关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的各类复试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安排。7. 招生计划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2025-09-08 1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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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一、研究生复试组织与监督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英宏成员:刘焕礼、苏忠林、马郑玮、冯晓琦、侯庆磊2.资格审查小组组长:苏忠林成员:鞠小玉、哈比提、孙嘉敏、杨小雪、全汝、杨芳3.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刘焕礼成员:侯庆磊、赵梦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1.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注: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进入复试考生由工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复试。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招生人数15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50%的,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附件1)三、复试时间与地点1.复试时间2.复试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对应楼宇线下复试。四、复试前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必须在2025年3月21日12:00点前,登陆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1.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2)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有单位公章)(附件3)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往届生现实表现情况应按如下原则开具:在有党委或者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工作,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或档案室公章;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非如上所述,可赴档案所在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办理、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户口地派出所等开具相关证明。7.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12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2024591106@cupk.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好用燕尾夹固定(不可装订),面试当天将纸质原件带到面试现场提交复试秘书。五、复试主要内容及流程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分为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两个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无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一)复试主要内容1.面试面试由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部分组成。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1)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别说明: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所涉及知识范围根据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确定。(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对于学科内英语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00分)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以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报考的,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两门课程:《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二)复试流程1.电脑随机排序决定复试的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2.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①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个人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个人英语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题卡上的题目直接回答。3.考核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三)纪律要求1.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令进入和退出考场,未接到指令私自进入考场者,按复试作弊处理。2.严禁考生私下交流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3.严禁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六、总成绩计算办法1.会计、工商管理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0分)×5%+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25%;2.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30%七、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取两位小数,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八、考生调剂政策如有调剂,另行公布,见学院主页。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学院将在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公示网址:学院主页https://www.cupk.edu.cn/smxy/十、其他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990-663310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部部电话:0990-6633038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00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附件2: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2025-08-15 1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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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制定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做好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复试录取办法,统筹开展学校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博士招生命题工作,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笔试及面试组织实施,负责总成绩计算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三)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招生学院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招生学院与工作人员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三、工作原则(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五)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超计划录取,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四、资格审核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及材料评审要求如下:各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核的责任单位,依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系统网报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二)资格审查内容:1.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身份证、年龄、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要严格核查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3.《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管理部门盖章,如果考生没有工作单位,则由保管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如实填写并盖章。若发现考核表中有作假者,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6.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必须进行全脱产学习。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三)考生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招生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五、材料评审及笔试工作(一)“申请-考核制”考生。各招生学院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材料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打分。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初审成绩。(二)“普通招考”考生。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笔试考核。笔试科目为:1001《英语》(无听力部分)、2001《中医基础综合》和3001《中医临床综合》。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5月22−23日,考试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各招生学院依据材料初审成绩和初试成绩,将进入复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六、复试和综合考核(一)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和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二)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学科的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申请考生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创新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等方面。(三)面试内容及要求1.达到我校报考条件,通过考核初审或初试,最终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2.各招生学院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面试。3.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学院须在面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4.面试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如下:(1)考生PPT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计划:内容包括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已获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注:不得提及毕业院校、导师姓名、考生姓名)。重点考核考生科研思维能力。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2)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科研能力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的熟悉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与潜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面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面试程序须严格规范,学院监察工作小组要全程参与监督。各学位点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综合考核评分、情况记录表。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6.同一学科(专业)各专家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7.面试时,若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且明确表示不再补充作答时,可提前结束面试。8.在面试现场,所有教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交由学院监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面试过程中严禁出现教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面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9.面试期间,各招生学院所有面试考场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面试考场视频在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存档备查。七、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一)学院组织“材料初审”(“申请-考核制”考生)或“初试”(“普通招考”考生)后,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打分或初试评卷结果,及时公布考生成绩(折算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二)学院组织面试结束后,需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计算出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对考生进行考核结果排序。(三)排序原则:1.按照分专业、分方向进行排序。2.在同一专业和同一方向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四)入学考核总成绩构成1.“申请-考核制”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材料初审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材料评初审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2.“普通招考”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八、录取(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1.执行专业方向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2.按各专业各方向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3.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意见和拟录取名单。4.若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研究方向内按顺序递补。5.若某研究方向无人考核合格,出现招生计划空缺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在每位导师招生总学生数不超过2人的基础上可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其他导师,考生则按入学考核总成绩排序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为:(1)不得跨类别和跨学科进行调剂,只能在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内调剂;(2)空缺招生计划优先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储才计划”导师;(3)若同一专业无“储才计划”导师,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4)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内仍未完成调剂,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非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与调剂。6.学院负责在录取前再次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材料评审和评价结果、综合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对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面试成绩、录取提出质疑时,其报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二)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三)录取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体检及收费(一)体检招生学院考核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二)复试费收取事宜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环节。考生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 ,已支付的初试费和复试费不予退回。十、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三)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招生考试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四)本人、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科试题的命题,不得接触当年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人员名单等涉密材料,不得知晓命题、面试等工作安排情况。(五)导师只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无权做出对考生是否录取的承诺。如果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将由导师自行承担。(六)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在录取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得泄露考生成绩、考试过程、排名等情况。(七)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面试时间和安排等信息。(八)学院考核结束后,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校监督员、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九)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各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考核监督和复议(一)保密要求考核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在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前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人员不得提前对外公布。(二)回避制度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核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三)考核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处对考核工作实施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面试现场进行检查,加强监督和管理;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四)考核复议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招领导小组决定。十二、附则(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三)本办法自我校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发布以后自行废止。(四)监督电话:学校研究生处0871-65918241学校纪检处0871-65918263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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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拟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一)拟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二)复试分数线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普通计划考生MBA初试总分15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5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MEM初试总分162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MPA初试总分164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需满足学校要求的分数线。三、资格审核(一)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二)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复试费凭证一份(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未缴纳复试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四)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并提交《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打印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名并按照要求进行复试。所有拟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于3月27日16点前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271965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五)审核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8日。四、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一)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具体操作见“考生须知”。(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三)复试QQ群号:1013329387参加复试的同学统一加入复试QQ群,进群申请格式:姓名+考生编码,进群后统一修改备注名:姓名+考生编码后四位+报考专业,复试相关信息和通知会通过该群统一发布。进群后将逐一核对复试学生信息,如不修改备注名一律清理出群。(四)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全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五)复试成绩核算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占20%、专业课占30%、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2.综合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具体学术要求详见后期学院调剂公告。(二)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六、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录取。(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4)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八、组织领导(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二)复试工作督查组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三)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略)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五)技术保障组主要职责:为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九、其他事宜(一)复试申诉方式联系人:罗老师举报电子信箱: 176778989@qq.com电话号码:027-879921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二)咨询方式联系人:黄老师电子信箱:27196553@qq.com联系电话:027-87992195(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三)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四)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十、附则(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二)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招生文件和规定为准。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doc】已下载464次附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已下载365次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301次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doc】2025-08-28 0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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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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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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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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