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自1919年建校以来,始终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坚守“文以治国、理以强 国、商以富国”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教育由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负责承办,开设7个专业方向,分别为政府管理、公共政策、城乡公共治理、数字政府与人工智能治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际事务管理,旨在培养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
为保障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研究方向)标注的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以及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整体招生计划数,均为结合往年生源情况制定的预估计划,并非最终录取人数。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三大因素动态调整:一是规划部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二是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三是统考合格生源数量。
二、学习方式
1. 学习方式类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全日制学生,不设全日制培养模式。
2. 授课班型安排:学院设置两种授课班型,满足不同考生需求:
(1)日常班:授课时间为工作日晚间与周末结合,兼顾在职考生工作与学习;
(2)周末班:仅在周末授课,适合时间安排相对集中的在职考生。
3. 学历学位效力: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二者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依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国家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2026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类别招生,其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代码为125200,考生报考时需准确选择对应专业代码。
四、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南开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工作经验时长计算周期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1)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二)其他报考规定
1. 在读研究生报考:在读研究生如需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具体要求可参考我校发布的《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
2. 非全日制考生就业类别限制:
(1)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统一为定向;考生报名时需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单位名称;
(2)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招生单位)、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无法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若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误选“非定向就业”,需在录取阶段接受录取类别调整为“定向”,并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具体可参考《关于硕士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的说明》;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工作协调、离职等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 单独考试限制:南开大学不接受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4. 专项计划报考限制:
(1)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报考;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报考;
(3)免初试招生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报考。
(三)照顾政策规定
1. 政策依据:加分与照顾政策需严格遵循《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2. 加分规则: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资格审核: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他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五、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1. 一般要求: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天津地区考生:在天津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需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报公告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3. 志愿填报: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200)一个专业;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按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信息真实性要求:
(1)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
(2)考生需提供真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具体要求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6. 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7. 报考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志愿与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 费用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9. 后续信息关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
1. 组织实施:网上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安排需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 信息采集:考生需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3. 信息确认:所有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指导教师确定方式
考生报名阶段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待录取入学后,由学院按照相关培养规定统一安排确定指导教师。
七、初试安排
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提前到达考场,遵守考场纪律;
2. 考试科目:具体初试科目可参考《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3.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八、复试安排
1. 资格审核:复试阶段,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资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 复试形式与内容:
(1)形式: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养;
(2)考核重点: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公共管理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差额比例: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办法、程序及差额比例,拟于2026年3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4)特殊考核要求: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跨学科考生要求:我校对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无复试加试要求。
九、录取规则
1. 录取组织: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天津市招委会管理办法,结合公共管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
2. 资格复查:
(1)录取检查阶段:将重新核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2)新生入学阶段: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复查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公示
1. 公开内容: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及录取阶段,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招生人数、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2. 特殊标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 公示时长:所有公示信息的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学制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2年,即4.5年,考生需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如需查询最新学制信息,可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栏目,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十二、学费、住宿和校区
1. 学费标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32000元/生·学年,学制2.5年,总学费按2.5学年缴纳;收费依据为《津发改价费[2018]898号》文件;具体学费标准以学校最新公布为准,如有变动,按新规定执行;
2. 住宿安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 培养校区: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校区为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具体上课地点以学院开学通知为准。
十三、户籍和就业手续
1. 户籍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转入,考生无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 就业手续: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包括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录取、以骨干计划专项录取、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单位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手续。
十四、档案及奖励
1. 档案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转入,考生档案仍由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2. 奖助政策: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奖学金、助学金、酬金等,参照当年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五、其他事项
1. 学信网微信绑定:请考生将个人微信与学信网账号绑定,具体绑定方法可参考南开大学研招网相关通知;
2. 政策衔接: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若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3. 信息更新:考生需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通知,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十六、信息发布、咨询及申诉方式
(一)信息发布渠道
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对外发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各类信息(如招生简章、复试通知、录取名单等),考生需定期查阅。
(二)申诉流程
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需按以下流程申诉:
1. 第一阶段:向报考的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组织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2. 第二阶段:若对学院的调查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1)咨询电话:022-23505940;
(2)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综合业务西楼303;
2.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1)联系人:李老师、万老师;
(2)联系电话:022-23506385、022-23498291;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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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1.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4月20日之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二)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2.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200%。3.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4.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七)关于综合面试1.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八)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九)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十)成绩计算及公示1.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3.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7日。(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复议与监督(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事宜(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费,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六)我校2025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05-16 1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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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依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如下:一、复试实施细则1.考生管理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规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加入钉钉群:全日制钉钉群号:117920002446非全日制钉钉群号:116810001028。2.缴纳复试费: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 /人。请考生在付款页面填写身份证号等信息。付款后请及时截屏保存缴费成功页面并打印。学校为全体考生开具正式收费票据,入学报到后可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注:缴费二维码将适时发布在考生钉钉群中,请考生及时入群并关注。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8上午7:30-9:00资格审查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庙校区4号楼一层中厅。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a.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b.考生本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c.考生填写、签字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25年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d.《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有效;e.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f.A4纸打印复试费缴费截图。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4.复试笔试:(1)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公告:https://mba.cueb.edu.cn/zsxx/8122bbf73510401788a386a6ff624b67.htm。(2)复试笔试加试公告:https://mba.cueb.edu.cn/zsxx/dfd8ee5bc68f4142af919a4d748ebcb4.htm。(3)政治笔试及加试安排:5.复试面试:温馨提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入校。6.复试面试考核方式和录取原则: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部分。(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英语试题为30道。(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试卷实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础知识题和2道开放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3)综合素养考核: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4)外国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60分,综合素养20分。7. 复试笔试考核方式和录取原则: (1)复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2)复试笔试加试两科目分别为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试卷单科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8.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1)复试成绩(包括复试面试与政治理论笔试)按百分制,面试占90%,政治理论笔试占10%。(2)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70%,复试权重30%。例如:300分满分,初试成绩210分,复试面试80分,复试政治理论成绩70分总成绩=210/3*0.7+(80*90%+70*10%)*0.3=72.7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①政审不合格者;②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应当在4月30日前寄到报考学院。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9.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公布复试结束1天内将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电子版与纸质版经MBA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研招办。复试成绩及复试总成绩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工商学院MBA中心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日。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学院可以组织思政部门参与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录在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体检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 2025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调剂工作安排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接收调剂。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之后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2.复试方式:专家、考生到校集中线下复试。3.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4.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5.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五、其他事项1.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2.MBA招生电话:010-65976412 丹老师010-65976020 吕老师MBA招生部邮箱mbazs@cueb.edu.cn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2025年3月25日2025-08-11 10: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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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学籍注册管理(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1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其入学采集图像与录取电子照片、身份证照片等进行比对核验。审查通过的新生,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审查发现新生存在录取手续及流程不规范、录取资格不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造假、冒名顶替、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2 研究生新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按时取得者,入学资格将被取消。3 取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需由新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其个人档案、户口等相关关系将转回家庭户籍所在地。(二)入学资格保留1 硕士研究生新生因健康状况、创业需求及学校认可的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正常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1至2年。2 新生报到时已确认怀孕的,须保留入学资格1年;新生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入学资格可保留至退役后2年。3 办理入学资格保留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具备研究生学籍,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4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学生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学籍日常维护与费用管理(一)信息核实与注册要求1 研究生需在每年12月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仔细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及学籍注册信息,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向学校提交修改申请。2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缴纳相应学习费用,缴费完成后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且未办理缓交手续,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形的,学校将不予注册。未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3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注册的,需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籍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研究生若无法按时到校注册,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及导师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二)费用标准与特殊情况处理1 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具体缴费标准以录取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学生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2 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因转专业、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产生的学费退费及收费标准调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3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完成学籍注册。三、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一)基本学制与学习年限1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以当年招生录取规定及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在校学习年限为3至6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至5年,另有规定的除外。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2 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按结业处理;若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延长学习年限1年。(二)提前毕业与延期学习1 硕士研究生若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实践等必备环节且学业成绩优异,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申请提前进入毕业程序。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总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2 提前毕业需满足的具体条件:一是课程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二是取得本专业重要创新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或在本专业国家级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2篇。获准提前毕业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纳入当年就业派遣计划。3 研究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办理延期学习手续。延期学习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延期1学期后仍无法完成学业的,可继续申请延期,直至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期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不享受奖助学金等相关待遇。四、考核与成绩管理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所有课程及各项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与考核(以下统称课程考核)。2 课程考核的成绩将作为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对考核成绩进行规范记载,确保成绩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五、转专业、转学与转导师管理(一)转专业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学科专业完成学业,仅在学校专业调整、因身体疾病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等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2 转专业申请仅限在第一学年内提出,原则上需在一级学科所属的相关专业范围内调整,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不允许转专业。3 办理转专业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原专业及所在学院同意,拟接收导师、拟转入专业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转专业的,还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4 研究生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1周内,需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已修课程中,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成绩与学分自动保留;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仅可作为跨学科、跨专业选修学分在成绩单中记载。转专业后,学制与学习年限按新专业执行,入学日期仍按原专业入学时间计算。(二)转学规定1 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仅在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学。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入学未满1学期或学制期满前1年的;以定向就业形式招生录取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拟转入学校及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人所在学校及专业的;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3 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本人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导师、学位点、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省内转学的,需报江西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厅协商后,按转学条件办理相关手续。(三)转导师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指导教师,仅在研究生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因健康问题、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指导职责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出转导师申请。转导师必须在同一专业内进行。2 若师生之间出现矛盾或存在其他不利于维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学院应秉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及时进行调解,必要时可解除原指导关系并为研究生重新确定指导教师。3 办理转导师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及所在学院、拟接收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硕士研究生转导师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转导师需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六、休学与复学管理1 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具体休学与复学管理规定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按以下要求执行。2 研究生因健康、个人事务等原因需暂停学业的,可申请休学。休学申请需由本人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休学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3 休学期满后,研究生需在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并回归相应年级学习。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复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七、毕业、结业与退学管理(一)毕业与结业1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答辩及其他培养环节要求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2 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但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可在1年内申请重新答辩。1年内未参加答辩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的,不得换发毕业证书;1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学校将不再受理。(二)退学管理1 研究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2 学习时间不满1年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为其出具学习证明;学满1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一)证书颁发与信息变更1 学校严格依据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相关证书。2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核心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二)电子注册与证书撤销1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报送制度,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研究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备案,供学生本人查询验证。2 对于通过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予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颁发的证书,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3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证书。被撤销的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三)证书遗失与补办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核实,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1 各学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关于学籍问题的申请、咨询及诉求,研究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进行咨询。学籍问题的具体处理由学生所在学院经办,研究生院负责审定,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各学院承担相关事项的公示与执行职责,同时需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研究生班主任、导师及学生本人。2 研究生的成绩、鉴定、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等相关材料,需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及学生个人学籍与人事档案。3 接受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其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4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师大发〔2017〕62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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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华东理工大学,作为国内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颗璀璨明星,其历史可追溯至 1952 年。当时,为了大力振兴民族化学工业,积极培育化工领域的专业人才,交通大学、震旦大学、大同大学、东吴大学、江南大学等五所高校的化工系强强联合,共同组建了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著称的高等学府 —— 华东化工学院。自诞生之日起,华东理工大学便肩负着推动我国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在化工教育与科研领域不断深耕细作,积累了深厚的底蕴。1956 年,学校凭借卓越的教学与科研实力,被国家选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院校之一,这无疑是对其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的高度认可。随后在 1960 年,建校仅仅八年的华东化工学院,凭借着在化工领域的突出成就和卓越贡献,成功跻身全国 64 所重点大学之列,被誉为 “化学工程师的摇篮” ,在化工领域持续发光发热。此后,华东化工学院继续在科研和教育领域深耕细作,不断拓展学科领域,提升学术水平。1993 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开启了发展的新篇章。进入 21 世纪,华东理工大学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1996 年,学校凭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成功进入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行列,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2000 年,经教育部批准,华东理工大学建立研究生院,这标志着学校在研究生教育方面迈向了新的台阶,能够为国家培养更高层次的专业人才。2008 年,学校获准建设 “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进一步强化了其在优势学科领域的研究实力和创新能力。2017 年,华东理工大学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成功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这是学校发展历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彰显了学校在学科建设方面的卓越成就。2022 年 2 月,学校再次入选第二轮 “双一流” 高校名单,持续在 “双一流” 建设的道路上稳步前行。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华东理工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截至目前,学校设有 17 个专业学院,4 个直属学院,学科设置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交叉等 12 个学科门类,拥有 68 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4 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1 个);3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的学科实力在国内外均得到了广泛认可,11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3 个学科更是进入全球前 1‰,在 2025 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共有 21 个学科上榜,其中生物工程学科蝉联全国第一,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保持全国第二,化学学科位居全国前 7% 。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示了华东理工大学雄厚的学科实力和强大的科研创新能力。二、招生规模与动态调整基于学校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的战略规划,2026 年,华东理工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700 余名,其中包含了推荐免试研究生。同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约为 600 余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教育部通常会在 2026 年 3 月左右下达正式的研究生招生规模指标。因此,当前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出的招生人数仅作为初步参考,并非最终确定的招生数额。在招生过程中,为了确保招生计划能够紧密贴合学校的发展需求以及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复试前,华东理工大学将综合多方面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合理调整。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经招收的推免生人数、国家战略需求的导向、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以及招生导师的数量等。通过全面考量这些因素,学校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分配招生名额,优化研究生的招生结构,从而选拔出最适合各专业培养目标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三、多元招生类型解读(一)培养类型华东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这两种类型的研究生在多个关键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聚焦于学术研究领域,致力于培育具备深厚理论基础、卓越科研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的高端学术人才。这类研究生通常需要深入钻研专业理论知识,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在学术领域中不断探索新的知识边界。在课程设置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以理论课程为主,涵盖了专业领域内的基础理论、前沿理论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不仅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深度,更强调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学术研究能力。例如,在化学工程专业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能会学习高等化学反应工程、传递过程原理高级教程等课程,这些课程为他们后续开展科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此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职业导向主要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等学术研究单位,他们在毕业后往往会选择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或者投身于科研工作,为学科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则更侧重于实践应用领域,旨在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专业人才。这类研究生注重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能够快速适应并胜任相关职业领域的工作。在课程设置方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以实用课程为主,紧密围绕行业需求和实际工作场景进行设计。课程内容涵盖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实践操作以及行业前沿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例如,在工商管理专业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能会学习市场营销案例分析、企业战略管理实践、财务管理实务等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他们能够更好地掌握企业运营和管理的实际技能。在职业导向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各类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其他实际应用部门,毕业后能够迅速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二)学习方式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在学习安排、时间投入和适合人群上存在显著差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的是全脱产的学习模式,学生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他们的课程安排通常集中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每天都有较为密集的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在学习时间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拥有相对充裕的时间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以及学术交流活动。他们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深入钻研专业知识,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与同学们进行学术探讨和合作。这种学习方式非常适合那些刚刚本科毕业,没有太多工作经验,希望能够在学术上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或者希望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进入新的工作领域的学生。他们可以在校园中专注于学业,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主要面向在职人员,学习方式更为灵活,旨在满足他们在工作之余提升学历和专业能力的需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安排通常集中在周末、节假日或者工作日的晚上,以确保学生能够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学习。在时间投入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要在工作和学习之间进行平衡,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他们不仅要完成工作任务,还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完成作业以及参与实践活动。这种学习方式适合那些已经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希望通过提升学历来拓宽职业发展道路,或者在现有工作领域中提升专业技能的在职人员。例如,一些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他们希望通过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升自己的管理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以便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和机遇 。(三)就业方式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这两种就业方式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就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明确了毕业后的工作去向。他们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通常保留在原单位,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用可能由定向单位承担,也可能根据协议由考生和单位共同承担。毕业后,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回到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将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和待遇。这种就业方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确保获得符合自身需求的专业人才,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稳定的就业保障。例如,一些国有企业、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业,为了满足自身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会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这些考生在毕业后直接回到定向单位工作,能够迅速适应工作环境,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时实行 “双向选择” 的就业模式。他们在入学时需要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类奖助政策和资源。毕业后,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这种就业方式给予了学生更大的选择空间和自由度,他们可以在就业市场上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寻找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机会。例如,一些希望在毕业后进入不同行业或者企业的学生,选择非定向就业方式,可以通过参加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途径,找到符合自己职业目标的工作岗位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华东理工大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这是因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在职人员,他们在就读期间不希望中断工作,因此通过定向就业的方式,确保他们毕业后能够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同时,由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他们不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体系,也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也不安排住宿。在毕业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的就业计划,而是按照定向就业协议回到原单位工作 。这种就业方式的设置,既满足了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和专业能力的需求,又保障了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实现了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三方的共赢 。四、报考资格明细(一)全国统考基本报考条件有志于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需全面满足多方面的条件要求。在身份背景方面,考生必须是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合法公民,这是参与国内高等教育深造的基本前提,确保考生能够在国内教育体系中享受相应的权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在政治素养与品德方面,考生需要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党的先进理念和指导思想融入到个人的学习和发展中。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展现出良好的品德修养,诚实守信、正直善良,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为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和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身体健康状况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考生需要确保自身身体条件符合国家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所规定的体检要求。不同专业由于其学习和研究的特点,可能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一些化学、生物相关专业,可能会涉及到实验室操作,需要考生具备良好的身体耐力和对实验环境的适应能力;而一些体育相关专业,则对考生的身体素质有更高的要求。因此,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所报考专业的体检标准,确保自己能够满足条件 。在学业水平上,针对不同学历背景的考生,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此外,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也在报考范围内。这部分考生需要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按照学校规定的具体期限,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毕业时间延迟的考生,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凭借其已获得的本科学历,可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这部分考生在本科阶段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学习能力,通过研究生阶段的深造,能够进一步提升自己在专业领域的水平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4 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若想报考硕士研究生,需满足额外的条件。他们必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成功考试通过大学本科 8 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成绩需要由教务部门出具权威的成绩证明,或者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通过这样的要求,确保这部分考生具备与本科毕业生相当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够适应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由于他们已经在学术领域取得了较高的成就,具备深厚的学术功底和研究能力,在报考时也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学术兴趣,选择报考其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职业发展路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这是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培养单位之间的冲突和学生个人发展的混乱 。(二)专业学位特殊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学位:华东理工大学法律专业学位分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两个方向,不同方向的报考条件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对考生专业背景的要求上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者首先要满足全国统考基本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特定的专业背景限制,即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这一要求旨在选拔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才进入法律领域,培养复合型的法律专业人才。因为法律行业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涉及到各种不同领域的知识,如金融、医学、工程等,具有多元化背景的人才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理解和解决法律问题,为法律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例如,一名本科学习金融专业的学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后,可以将金融知识与法律知识相结合,在处理金融法律纠纷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同样需要满足全国统考基本报考条件。此外,报名前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这里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这一规定保证了报考该专业学位的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能够在研究生阶段深入学习和研究法学专业知识,提升自己在法学领域的专业水平 。例如,一名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通过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进一步深化自己在民商法、刑法等专业方向的研究,为将来从事法律实务或学术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后需要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这是因为这些管理类专业注重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本科毕业生经过 3 年的工作实践,能够积累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对企业或组织的运营管理有更直观的认识,在研究生学习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 。对于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要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由于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在学历和知识储备上相对本科毕业生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通过更长时间的工作经验积累,能够弥补这一不足,使他们具备与本科毕业生相当的能力水平,适应管理类专业的学习和发展 。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凭借其高学历背景和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在管理类专业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进一步提升自己在管理领域的能力和视野 。特殊规定:华东理工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定向就业的人员。这是因为公共管理领域与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等紧密相关,定向就业的招生方式能够确保培养的人才能够直接服务于特定的单位或领域,满足这些单位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同时,定向就业也为考生提供了稳定的就业保障,使他们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更加专注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提升 。例如,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提升自身工作人员的公共管理水平,会与华东理工大学合作,定向培养公共管理硕士,这些考生在毕业后直接回到原单位工作,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政府部门的发展做出贡献 。2025-10-28 15: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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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公示背景及依据政策指导: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严格开展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审核流程:经过考生复试考核环节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拟录取人选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二、公示内容及期限公示事项: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正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长:本次公示周期为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按规定渠道反馈。三、异议反馈说明(1)反馈时限:如对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存在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相关诉求。(2)联系提示:异议反馈请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方式办理(原联系方式已按要求移除)。2025-11-04 1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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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都体育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切实提升对考生的服务质量,成都体育学院报考点(代码5127)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线上办理(以下简称“网上确认”)。现将本次网上确认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网上确认核心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会通过线上渠道集中审核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审核结果将统一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反馈给考生。教育部明确规定,所有参与报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都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仔细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手续。若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1. 考生上传材料起始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2. 考生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2:00;3. 考生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请考生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节点,合理规划材料准备与上传工作,避免因超时影响报名资格。三、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网上确认仅针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阶段,选择“5127 成都体育学院”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四、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引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材料提交。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阶段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五、需上传材料及标准规范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材料真实性与规范性直接影响审核结果,考生需高度重视。(一)必传材料及要求1. 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及校园证件等重要环节,务必严格遵循以下标准:① 需为本人近3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照,背景统一使用白色;②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为3:4;③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应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比例适中,整体占比以2/3为宜;④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⑤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无明显高光、光斑及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⑥ 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⑦ 照片对焦清晰,人像层次分明,无模糊情况;⑧ 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禁止以照片翻拍方式获取。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及上传需符合以下要求,确保审核顺利通过:①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②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③ 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及耳朵,需完全露出五官;④ 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或其他物品遮挡;⑤ 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无阴影及红眼问题;⑥ 人像对焦准确,画面清晰,无模糊失真情况;⑦ 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⑧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容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修改,不得调整人像特征,禁止翻拍照片。特别提醒:手持身份证照片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后再上传。(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附加材料1. 户口在四川省内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的首页(需加盖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及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2. 在四川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考生:需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两者缺一不可。(三)特殊身份考生附加材料1. 在校研究生及已在校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需额外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2. 报考“退役大学生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及《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批准书”与“通知书”,后者无效)。3. 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需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以及专科学历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可)。4.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上传者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5. 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无认证报告者无法完成确认。6.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同时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信息变更证明(含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7. 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照片作为补充核验材料。8. 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提交有效证件的清晰照片。特别说明:彩色证件电子照与手持身份证照片为所有考生的必传材料。其他材料需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系统“其他材料”窗口中对应上传,切勿遗漏,以免影响审核进度。六、审核结果查询及处理报考点将按照考生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实时反馈,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通知,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对应处理方式如下:(一)审核通过:意味着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后续可按要求准备考试。(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2025年11月5日17:00前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将无法受理。(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报考点咨询。七、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报考关键信息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属于报考关键信息,一旦生成报名号即不可修改。若考生因自身原因错选上述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其报名将视为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同时,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无法参与网上确认;已完成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同样不予退还。确认期间,报考点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为考生提供咨询及必要协助。具体地址为成都体育学院东部新区校区办公楼4-17。2. 准考证打印事宜:考前10天左右,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标注任何信息。3. 报考资格审查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网上确认阶段,研招网系统将核对考生身份信息;报考点负责核对考生学历学位信息及网上报名编号;招生单位将全面审查考生报考信息,确定其考试资格,未通过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还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需依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要求,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即网上确认材料上传时段内)向报考点提交书面“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申请将不再受理。5. 报名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信息一经确认即不可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6. 报考点地址:成都体育学院东部新区校区,具体位置为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2025-11-12 13: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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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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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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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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