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研究生招生】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第二批)
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第二批次复试名单,预计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 11 点左右公布;仅 2025 年 10 月 9 日 9 点 30 分前完成报名,且已确认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参与第二批次复试。第二批次复试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 “招生信息” 栏目发布的通知中详细列出,考生可自行查询。
一、第二批次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招生专业
我院第二批次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对应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035101,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招生计划 7 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
专业代码 035102,专业名称法律(法学),招生计划 3 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
二、第二批次复试时间安排
第二批复试也有相应时间安排,10 月 11 日 8:30 - 9:30 将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在法学院 11 - 202,涉及专业为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需要注意的是,复试时间需在报到后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三、其他重要事项
复试材料与要求:关于复试面试资格材料的提交规范,以及复试具体要求,考生可参考《法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体检报告提交:
(1)拟录取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的 7 日内,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报告中须包含明确的体检结论)提交至招生学院;
(2)体检报告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207 办公室;
(3)联系信息: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 0574-87600912;
(4)快递要求:仅接受 EMS 或顺丰快递公司寄送,其他快递方式不予接收。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2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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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1. 总体计划: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81人,招生范围包含推荐免试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774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413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94人。2. 计划参考说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名额,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作参考使用。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统考生源质量及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相应增减调整。3. 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该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三、招生类型与专业1. 招生类型: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 专业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25个一级学科与2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2个专业学位类别。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提供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特定规定执行:1. 法律硕士(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2. 法律硕士(非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除满足(一)中第1、2、3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工作经验要求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教育部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 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另行公布相关工作安排);2. 渠道: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三)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报名注意事项1. 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2.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 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七)政策申报要求符合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八)非全日制考生报考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允许参加考试。(九)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六、考试资格审查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充分了解各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2.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严格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3. 复试前,我校将组织专人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5. 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初试安排(一)初试时间与科目1. 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所有初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2. 方式:初试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可查看《准考证》、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二)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考试地相关要求;在考点参加考试时,需自觉服从考点学校规定,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八、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1. 普通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部分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执行。(二)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2. 成绩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部分学科专业还将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特殊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4. 具体安排:复试时间、要求及程序,可查看我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九、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十、体检安排考生拟录取后,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2.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十一、政审与录取(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二)政审要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学习与就业方式1.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2.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1.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 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五)学历证书要求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者,录取资格无效;2. 推免生(不含符合免初试资格的退役人员)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制与学费2026级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及学费标准,可通过我校官方渠道查询(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二)奖助政策1. 奖助体系: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3. 政策依据: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及发放办法,以我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1. 诚信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初试期间需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2. 处罚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3. 具体处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其他说明(一)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西湖之滨和钱塘江畔。(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三)2026年学校将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及行业企业,在多个专业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涵盖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材料与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四)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六)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七)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八)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6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联系方式:0571-288651432025-10-20 0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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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我校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6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为使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一、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二)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外语水平要求:1.本科为非英语专业(一般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2.本科为非英语专业(艺体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3.本科为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4.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推免生须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五)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学部(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接收专业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三、申请程序(一)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22日。(二)复试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推免硕士生:(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3)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4)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2.申请直博生:(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2)《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3)《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见附件,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4)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5)两封《2026年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见附件,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特别说明】1.证件、证书类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部(院),一经提交,恕不退还。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四、接收工作安排(一)我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二)我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13日前完成。(三)学部(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五、复试录取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六、信息公开及公示: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各学部(院)要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157(研招办)七、资助与奖励政策(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荐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第一学年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二)学校设立“树人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1.对本校推免生录取为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化学、物理、地理)、政治学、心理学、世界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硕士生的推免生,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2.被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3.被我校录取为直博生的,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5000元。4.以上所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八、学费所有推免生均应按期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将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九、其他说明(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三)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2025-09-15 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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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一、调剂基本原则(一)按照“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原则,调剂符合各专业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部分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考生调入时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三)学科门类要求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下同)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医学其他学术学位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3.学术学位可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可调入学术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除外)。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二、调剂考生学术水平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参考学生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全面衡量,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其他涉及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以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的结果为准。三、优秀调剂考生奖励政策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学习方式的调剂考生,综合评价优秀的,根据招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后享受相应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四、调剂程序(一)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若某招生学科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求信息将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及时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二)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要求,组织专家组结合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及考生报名信息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遴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并报研招办审核。(三)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四)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五)招生学院按照《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六)研招办审核招生学院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七)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最终调剂信息及拟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为准。2025-08-01 09: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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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青岛大学诚挚欢迎校内外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参与报名,现将相关事宜详细通知如下:一、接收专业范围与计划人数(一)硕士推免生接收专业及人数1. 我校所有按国家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最终录取的专业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内容为准。2.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的50%,以平衡推免生与统考生的招生比例,保障招生公平。(二)直博生接收专业及人数1. 我校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除外)所属专业,可招收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 直博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的20%。关于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及研究方向等信息,考生可提前咨询相关招生学院获取详细内容。(三)专业学位标识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专业代码第三位数字为“5”或“6”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可根据专业代码快速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专业。二、推免生申请条件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2. 考生须为本科就读院校当年获得教育部认可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需符合国家及所在院校相关规定。3. 学术态度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对所申请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与科研实践能力;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在科研创新能力方面表现更为突出,展现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潜力。5. 符合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报考专业明确的各项报考条件(如专业背景、学历要求等)。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考生需按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1. 《青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用于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2. 《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需提交2份,且申请表需由2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字确认。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提供完整的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以体现学业表现。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外语水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其他外语能力证明(如雅思、托福成绩),可一并提交。5. 学术成果与业绩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复印件,或本科期间取得的其他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明等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 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青岛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及预期成果等内容。四、申请与接收工作流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在获得推免资格后,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填报青岛大学对应专业志愿,完成线上申请操作。(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相关招生学院协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考生资格、专业匹配度、学业表现等。2. 审核通过的考生,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及体检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体检安排,将由学校或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三)录取阶段1. 学校结合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复试成绩、学业表现及科研潜力等,综合评定后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2. 待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3. 待录取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五、工作时间安排1. 复试组织时间:各招生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筛选考生,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9月22日至10月15日期间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通知考生。2. 系统确认时间: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全部线上确认程序。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六、推免生专属优惠政策为支持推免生在我校的学习与发展,学校为推免生提供以下优惠政策:1. 硕博连读申请机会:通过推免方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专业需与硕士阶段录取专业属于同一一级学科,硕博连读学制为5年(即“1年硕士阶段学习+4年博士阶段学习”)。需注意:硕博连读选拔仅限同一学位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仅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可接收硕博连读申请,其他专业学位暂不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报名时间与申请条件,以当年学校发布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为准。2. 直博生培养与待遇: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将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师生双选,确定指导教师。直博生入学后,将按照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享受与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待遇,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具体培养要求可参考《青岛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3. 奖助体系支持: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外,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推免生还可根据自身表现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获得岗位津贴,若有经济困难,还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各项奖助政策的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4. 交流合作优先推荐:学校将优先推荐推免生参与校际联合培养项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如海外访学、联合科研、国际学术会议等),为推免生提供更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七、其他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对申请过程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我校确定为推免生的考生,若在本科毕业前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无法正常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取消。2. 禁止重复报考规定: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通讯畅通要求:考生在申请及录取期间,需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学校或招生学院发送的通知信息,避免因通讯不畅错过重要流程。4. 政策衔接与信息查询:推免生接收工作中未尽事宜,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推免工作进程、补充要求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获取最新动态。5. 咨询联系方式:若考生有疑问,可前往或联系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联系电话为0532-859536552025-09-23 15: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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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MBA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的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MBA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是我校重点发展专业,经初步测算,拟接受调剂考生,欢迎有意向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办理预调剂信息登记:一、调剂基本要求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初试科目应与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相同(即管理类联考考试科目),并且符合报考我校MBA专业条件。 ④具体调剂原则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正式调剂申请、调剂时间及要求以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为准。⑤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择优遴选。二、预调剂工作流程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信息表,以便MBA中心统计和联系。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仅以信息统计表方式提交调剂意向登记而未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的,调剂无效。三、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我校MBA中心网站及公众号信息。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2022.3.182025-08-07 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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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须知依据国家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推进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科学,现将接收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接收工作基本原则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全程实行公开化、透明化操作。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考生需求、做好服务保障,推动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运行、结果公正可信。二、推免生申请条件(一)接收类别划分2026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共分为三类,分别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专项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直博生。(二)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1. 专业范围: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我校2026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普通推免生接收通道。2. 核心资格:申请人必须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且需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认证。3. 附加要求:政治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要求;学术与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对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有清晰规划和明确目标;诚信与纪律: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成绩与外语: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尤其是专业课程成绩突出,英语水平需符合申请专业的具体要求;学院要求:满足申请专业所属学院在接收工作细则中提出的其他个性化条件(具体以学院公告为准)。 (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条件1. 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2. 身份资格:申请人需为退役军人,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同时需符合《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四)直博生申请条件1. 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一级学科,均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2. 基础条件:申请人需首先满足本公告“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中除专业范围外的所有要求。3. 专项条件:学习与能力: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展现出明确的博士生培养潜质;优先条件:在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与过科技研发活动且表现突出、取得相关成果的申请人,在选拔中可予以优先考虑。4. 特殊说明:我校原则上不接收需保留入学资格的直博生申请。(五)接收名额限制1. 硕士推免名额:2026年我校接收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50%;2. 直博生名额:2026年我校接收直博生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20%。三、推免生申请流程(一)普通推免生与直博生申请流程1. 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报西南科技大学志愿及具体申请专业;2. 通知反馈:各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向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发送“不予接收复试通知”;3. 考生确认:申请人在收到学院发送的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流程1. 信息填报: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立功表彰情况等内容,并填报西南科技大学志愿及申请专业;2. 资格审核:国家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申请人的立功表彰资格、身份信息等进行统一审核;3. 通知反馈:审核通过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将由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复试通知”;4. 考生确认: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四、推免生复试考核安排(一)复试时间与诚信要求1. 时间要求: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材料审核及复试工作,需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复试。2. 诚信承诺:所有申请人在参加复试前,均需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遵守纪律,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后果。(二)复试组织职责1. 思想政治考核:各招生学院将安排专人,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2. 材料审核与复试实施: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位申请人的复试考核工作。(三)复试方式要求1. 方式确定:各学院需在确保公平、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并提前对外公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2. 过程记录: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四)复试公平性与内容设置1. 公平措施:复试过程中,学院需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避免人为干预,确保复试公平公正;2. 考核重点:复试核心围绕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兴趣、创新潜质展开,重点评估其是否具备硕士/直博阶段学习科研的基础条件;3. 考核模式: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等单一或组合模式,具体模式由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确定,并在学院接收工作细则中注明且对外公布。(五)复试成绩标准1. 参照依据: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直博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2. 成绩要求: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含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六)分批次复试规则各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但需确保各批次复试标准统一,不得出现批次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七)体检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需到西南科技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推免生录取规则(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通知确认1. 名单排序:各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需按申请人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对外公示;2. 待录取通知: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待录取”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3. 直博生调剂:参与直博生复试但未进入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若其复试成绩达到学院普通推免生录取标准,可按普通推免生身份进行录取。(二)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1. 学院审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学院拟定的推免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2. 学校审定: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需对外公示且无异议后,再报送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最终录取结果以审批结论为准。(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申请人被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后,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无论处于何种阶段,学校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 在推免申请、材料提交、复试等环节中,存在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行为;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3.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4.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且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认证材料;5.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6年毕业时,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6. 被拟录取后,又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7. 存在其他不符合国家、四川省及学校推免招生规定的情况。(四)奖助政策依据1. 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奖助政策,按照《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 直博生的奖助政策,按照《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接收工作监督机制(一)学校监督职责学校纪委将依据《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反映问题。(二)工作人员纪律1. 责任要求: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接收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若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2. 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向我校申请推免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生接收的任何环节(如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名单审定等)。(三)信息公开要求1. 细则公示:各招生学院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对外公布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招生专业目录等关键信息;2. 名单公示: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层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四)投诉申诉处理各学院需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考生提出的投诉或申诉,需及时组织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及时反馈给考生。七、其他补充说明1. 咨询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咨询,咨询电话:0816-6089115(工作时间内可拨打);2. 系统操作要求: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志愿填报、录取备案等所有环节,均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 政策冲突处理:本公告内容若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科技大学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19日2025-09-29 1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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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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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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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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