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
为规范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及直博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流程公平,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计划规模
1. 推免生: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拟接收全日制推免生226人,具体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数据为准。
2. 直博生:拟接收全日制直博生24人,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同样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信息为准。
二、接收基本条件
(一)推免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二)体检要求
体检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外语能力要求
不同专业对外语能力的具体要求如下:
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申请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艺术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
外语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三、接收流程
1. 志愿填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
2. 复试通知:我校各招生学院将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安排准时参与。
四、复试与录取安排
(一)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清晰完整)。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专用版本)。
4. 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证书等)、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清晰的拍照扫描件。
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信息虚假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复试组织与内容
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开展。复试内容一般包含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等,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应用能力。
(三)录取与入学要求
1. 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名单公示与审批: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6月寄发。
3. 报考限制:根据教育部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入学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被本科就读学校取消录取资格;
(3)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4)因违纪违法受到相关处分。
五、学费、学制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与学制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
会计(专业代码125300):学费14500元/年,学制3年。
英语笔译(专业代码05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
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
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
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
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学费30000元/年,学制2年。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2. 全日制直博生
各专业直博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年,学制5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
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新生(调剂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等奖:获奖比例≤15%,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25%,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2000元/生/年。
(2)二、三年级研究生:
一等奖:获奖比例≤1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20%,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3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全日制直博生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
学业奖学金:
(1)一、二年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考生获奖比例10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2)三、四年级:
一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12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50%,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当年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此外,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保障研究生学习与生活需求。
六、其他说明
(一)咨询与信息查询渠道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3-2322180
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吕老师
信息查询: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招生网获取最新招生信息。
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各学院具体咨询方式。
(二)申诉举报
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0773-2290659
本办法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关新规定,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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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原则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金融、国际商务、会计、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设计、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生物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食品与营养。详细情况见《浙江万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其他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四、学制及培养校区学制为3年。我校设有钱湖校区、回龙校区、宁海校区和余姚校区4个校区。五、招生类型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六、拟招生人数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为准。在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调整。七、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五)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四)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六)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四)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八、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3.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6)加分项目与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0)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1)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信息须确保在2026年7月底前有效。(二)网上确认要求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4.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5.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6.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九、初试(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二)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十、复试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我校发布的《浙江万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二)组织复试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我校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1.复试时间:预计在2026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3.复试科目详见我校《浙江万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4.会计、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主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一、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十二、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十三、政审与录取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四、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关情况一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五、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研招办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三)住宿情况我校提供宿舍,住宿费为3000元/生•学年。十六、其他事项(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参考书目,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位点联系。我校各专业复习参考书目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各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联系方式》。(二)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三)研招办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227230,0574-88221880(四)申诉方式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举报电话:0574-88222008。邮箱:wljj@zwu.edu.cn。(五)本简章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2025-10-15 11: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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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51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5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各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考生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3.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二、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三、报名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初试科目中有910设计综合(3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9.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应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考生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3.考生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准考证:考生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五、复试1.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2.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报考学院2026年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公告。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录取1.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6月开始发放。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七、学制、学费及奖助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0.8万元/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4.2万元/生·学年,会计硕士3.6万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万元/生·学年。(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学费标准为:社会工作(MSW)6.9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1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6万元;会计硕士(MPAcc)12.8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9.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7万元;法律硕士(非法学)6.3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均为4.5万元。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八、其他说明1.我校2026年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统一入学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2.2026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1)中法工程师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新能源学院的硕士生以及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在江阴校区培养。(2)其余硕士生在南京校区培养。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违规或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试题等材料。8.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九、联系方式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4联系电话:025-84303162传 真:025-84315498电子邮箱:yjszs@njust.edu.cn2025-10-15 11: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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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说明各位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评卷工作的精准高效开展,我校202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将启用考生自主粘贴答题纸条形码的新流程。该流程是确保答题信息与考生身份精准匹配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评卷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成绩的准确核算。为帮助全体考生熟练掌握条形码粘贴的规范要求,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考试结果,我校已专门制作完成条形码粘贴操作视频教程。请所有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考前预留充足时间认真观看学习,并结合以下专项说明,全面掌握操作要点。一、核心操作原则自命题科目考试中,考场发放的答题纸与试卷袋上附带的条形码为配套使用关系,考生需严格按照"题纸对应、逐张核对"的原则完成粘贴操作,确保每张答题纸都能通过条形码实现精准识别。二、条形码粘贴具体规范结合考试中可能出现的不同答题纸使用场景,现将条形码粘贴要求分情况明确如下,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执行:(一)基础粘贴要求1. 无论答题纸是否实际作答,只要是考场发放的答题纸,均需按序号粘贴对应条形码。部分考生可能因作答内容较少仅使用部分答题纸,对于剩余未书写的空白答题纸,切不可遗漏条形码粘贴,需确保发放的所有答题纸都完成对应操作。(二)答题纸数量特殊情况处理1. 考场仅发放3张答题纸的情况:若考生未申请额外加页,试卷袋上附带的第④张条形码无需揭下,直接保留在原位置即可;若考生因答题需求申请了加页答题纸,则需将第④张条形码揭下并粘贴在新增的加页答题纸上,确保加页内容可准确关联。2. 答题纸使用量≥4张的情况:当考生实际使用的答题纸数量达到或超过4张时,前4张答题纸需按规范粘贴对应条形码,从第5张开始的超出部分答题纸,无需再粘贴条形码。但考生需在这些答题纸的指定信息区域,准确、清晰地填写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考生编号,填写完成后即可正常作答。(三)异常情况处理办法1. 考试过程中若出现条形码粘贴错误(如序号颠倒)、粘贴不规范(如褶皱破损)或遗漏粘贴等问题,考生无需过度焦虑,也不必进行额外的修改或补救操作,保持冷静继续完成答题即可。我校评卷工作小组将在后期通过人工核对等方式完成信息校准,确保考生成绩不受影响。三、重要提醒1. 条形码粘贴操作虽简单,但事关考试成绩的准确统计,考生需在考前通过视频教程反复熟悉操作步骤,避免考场上因紧张出现失误。2. 考试过程中如遇上述说明未涵盖的特殊问题,可第一时间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对应操作,切勿擅自处理。2025-11-13 1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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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审计硕士(MAud025700)培养方案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审计硕士,是专注于审计实务,研究现代审计理论和技术,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学科。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包括: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审计、工程项目审计。1. 注册会计师审计方向在学习公司管理、审计、会计的基础理论的基础上,主要学习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技术、企业组织治理和内部控制设计与审核等专业理论,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前沿理论与应用实践。2. 内部审计方向在学习公司管理、审计、会计的基础理论的基础上,主要学习组织内部控制设计、组织与审核、企业风险管理、审计风险理论、组织治理与内部审计方法等核心理论及前沿理论与应用实践。3.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审计方向在学习公司管理、审计、会计的基础理论的基础上,主要学习政府审计、非营利组织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的相关理论、方法及其最新发展成果。4. 工程项目审计方向在学习公司管理、审计、会计的基础理论的基础上,主要学习工程审计与评价、项目造价与管理以及组织治理与业绩评价的相关理论、方法及其最新发展成果。二、培养目标1.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强调综合素质的发展,培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较强的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审计专门人才。2. 本学科硕士学位的获得者应该到达如下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科学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3)掌握现代审计基本理论和实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较强的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从事高层次审计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5)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3. 本学科硕士学位的获得者能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家机关、各类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审计、财务等经济管理类相关工作。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1. 培养方式实行学分制。学员必须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和政策制定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注重实践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取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考评因素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部分,授课教师可根据具体课程特点自由选择并组合。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企业的内部咨询、内部控制设计与审计等实践活动。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2.学习年限学制2年,学习年限2-3年。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分制。全日制审计硕士研究生总学分应达到37学分。课程体系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方向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六个模块,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与实践环节为必修(具体课程设置及补充说明见附表)。五、实践环节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时间,以突出专业学位培养实践导向的特点,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一般应在MPAcc教育基地或指定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在MPAcc中心和导师的全程管理和指导下进行,需要提交实践报告及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撰写1万字左右的实践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分。鼓励参加国内外各类高水平的实践性比赛,如企业案例大赛、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电子商务竞赛等,鼓励参加企业科研课题,成果经MPAcc中心认定后,可根据情况予以减免学分。六、学位论文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是综合检验整个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审计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1. 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本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实务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广泛性、前瞻性、导向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手段确定论文选题,并形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前应完成文献综述环节,阅读文献量不少于30篇。2. 时间安排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分为论文开题、预答辩、匿名送审和正式答辩四个环节,从论文开题到正式答辩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论文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10月底至11月初),预答辩时间为第四学期(4月中下旬),匿名送审时间为第四学期(5月初),正式答辩时间为第四学期末(6月初)。3. 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会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应由教育中心负责组织3-5名会计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学位论文进行开题审核。研究生应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开题报告,内容包括三大部分:(1)选题背景和意义;(2)前人已做过的工作,自己准备开展的工作及预期研究成果综述;(3)研究进度安排。考核小组针对学生选题及汇报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与评议,指出其中的关键技术及问题,帮助学生合理优化论文内容与结构,并对其综合能力与水平给予正确评价。通过开题报告后,方可进行课题研究。由于特殊原因需对论文题目做出重大调整的,须经过必要程序并相应延迟答辩时间。4. 撰写要求为确保论文质量,学位论文工作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应做到体例结构规范,方法科学、合理,观点明确,阐述准确、清晰,兼具创新与实用价值。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论文形式可以是:政策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5. 论文答辩(1)预答辩为保证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在正式答辩前、论文初稿完成后,由教育中心组织,统一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职教授或副教授中选聘,对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其中的创新成果、创新水平、工作量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2)匿名送审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通过预答辩、或经修改通过预答辩后,由MAud中心组织论文匿名送审。学位论文应由2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阅。匿名送审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3)正式答辩研究生修满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正式答辩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全部为公开答辩,答辩成员中应有审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的专家。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北京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员,符合有关规定,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2025-07-25 16: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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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 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 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2100余亩。 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药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公共管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生物与医药、 应用统计、公共管理、食品与营养),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 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致力于建设以“药学+X” 为牵引、“新药科”和“大药学”为特征, 医药、农药、兽药融合发展,面向世界一流的“现代药学学科体系2.0”。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获评A+ 。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 水平评估中,龙头学科药学和中药学继续保持国内领先优势,均取得优异成绩。 2025年1月,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 农业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分子生物与遗传学、环境/生态学、免疫学、植 物与动物科学等11个学科领域的ESI 排名进入全球前百分之一,其中药理学 与毒理学排名进入ESI 全球前万分之一,位列全球第13位(万分之0 .955), 亚洲高校第1位。在2024-2025 US News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药理学与毒 理学学科位列全球第4位。在世界大学排名中心(CWUR) 学科排行中,学校 药物化学学科位列全球第3位。在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共有 4个学科上榜,其中药学学科排名国内第1位,成为“冠军学科”。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博士生导师487人,硕 士生导师802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高 层次人才22人次,国家级高层次青年人才82人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 队3个,以及一大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学校重视基础研究和新药研发,坚持“两手抓、两手硬”,2024年到账 科研经费7.03亿元。建有“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设有与临床前 创新药物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47个,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研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 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 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2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在顶 尖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450余篇,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项 目数为全国高校之首。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17项,其 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1689项,直接立项经费达8.364亿元,重大、重点和杰出人才项目77项。南京天印山医院正式挂牌为我校第一附属医院,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合作 共建附属浦口区中医院,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附属江宁中医院,与安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附属安庆市立医院,与高博医疗集团合作共建附属 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与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密切合作,实现医药 深度融合,打破了药物早期研发和临床研究间的转化壁垒。与生物医药行业龙 头企业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150余个,在校内建设生物医药协同创新研究院,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先后进驻,实现了“企业 进高校”和“服务入企业”的“零距离”对接转化。新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 创新药物研究院、重庆中国药科大学创新研究院、南京生物医药创新转化研究院、 无锡创新药物和生命健康研究中心、原创药物研究院、鼓楼区转化医学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江北创新中心等一批校地创新平台正发挥积极作用。2026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欢迎报考!第一章招生计划第一条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和推免生两部分计 划。“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是不含拟录取推免硕士生人 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待后期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者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 情况再进行调整。第二章报考条件第二条 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在2026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按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1)英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彩色复 印件);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 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 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本科 成绩证明原件)。(3)报考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原件)。本科结业者须提供本科高校出具的本科结业证明原件(本 科结业证书可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2025年10月27日, 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三条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 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且符合上述第二条第(四)项第3点学业要求,达到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 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第四条 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不得更改。1.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2.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合 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 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 不予录取。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同时,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证明材料:(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参见中国 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证明模板)。(2)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三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定向就业报考人员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述两份材料中现工作单位名称及公章应保持一致,若现工作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社保,需由现工作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 公 章 。第五条 我校2026年招收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共计8人, 普通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2人,招生对象不限 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招生专业为(1007药学下二级 学科、105500药学),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相关公告。第三章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第六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第七条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二)网上报名要求: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 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 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5年10月27日前将相关 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参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见问题模 块)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 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 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 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 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 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 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 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第八条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 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 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九条我校及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四章打印准考证第十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 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 加初试和复试。第五章初试第 十 一 条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 — 12月21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 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三)、化学(农)、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主命题科目,其中: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各占100分。712中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化学、药理学,各占150分。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各占100分。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100分。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 药鉴定学,各占100分。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各占150分。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将成绩单彩色 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第六章复试与录取第十三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 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第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 件要求制定,并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要求等。我校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按报考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 域(研究方向)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第十五条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 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 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十六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及参考用书见后续复试 录取工作办法。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英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第十七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 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 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 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八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 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九条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我校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 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第二十条“非定向就业”考生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章学制、学费、奖助政策第二十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第二十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 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 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 入,含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学生)在正常学制年 限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专项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具体参照我校最新研究生奖助金文件执 行。学校设有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等, 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章其他第二十四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 报考、录取资格的, 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 取资格。第二十五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 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公室联系更正。第二十六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第 五位为Z, 如1007Z1 制药工程学。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交叉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第五位为J, 如 1007J1 动物药学。第二十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 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第二十八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 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cpuyzb@163.com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第二十九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电话:001药学院:025-86185301,联系人:高老师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联系人:缪老师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7,联系人:许老师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联系人:刘老师005理学院:025-86185156,联系人:刘老师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联系人:刘老师007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025-86185632,联系人:康老师008工学院:025-86185754,联系人:尚老师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969,联系人:陈老师012生物药物学院:025-86185986,联系人:王老师013体育部:13739197849,联系人:景老师014生物医药卓越工程师学院:025-83271073,联系人:李老师015有组织科研兴药班:学术学位:025-86185632,联系人:康老师专业学位:025-83271073,联系人:李老师2025-10-15 1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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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招生简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为进一步契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会计审计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依据教育部及本校相关招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份 2026 年会计硕士与审计硕士招生简章。其中,会计硕士专业代码为 125300,审计硕士专业代码为 125700。一、学校及专业基本情况介绍(一)学校概况中央财经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同时由教育部、财政部与北京市三方共建,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亦是首批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项目建设高校,凭借深厚的财经教育底蕴,被誉为 “中国财经管理专家摇篮”。(二)专业办学实力中央财经大学是全国范围内首批获得会计硕士与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试点院校,同时也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最高级别 A 级成员单位,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斩获 A 级评价,专业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三)专业研究方向与培养目标会计硕士(专业代码 125300)01 会计与企业财务方向:致力于培养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与企业财务理论,熟练精通企业投融资决策、资金运营及价值评估方法,具备支持企业战略决策、胜任财务领导岗位能力的财务管理专业人才。02 会计与资本市场方向:重点培养能够深刻理解会计准则与资本市场运作机制,熟悉 IPO、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等资本市场核心业务,可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专业会计服务与资本运作解决方案的专业化人才。03 人工智能 + 会计方向:专注培养深度融合会计学与人工智能技术,掌握大数据分析、自然语言处理及机器学习等核心技能,能够独立设计、优化并主导实施智能财务系统,推动财务工作实现自动化与智能化变革的跨界创新人才(该方向仅招收推免生)。04 管理会计与新技术方向:着力培养精通现代管理会计工具,善于运用大数据、商务智能等新技术开展数据挖掘与商业分析,可为企业提供精准预测、决策支持及绩效管理服务的 “数据分析驱动型” 管理会计人才。05 军队财经方向:根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与中央财经大学签署的《财经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开展联合培养,旨在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精湛,系统掌握军队财经管理与审计监督知识,具备投身国防事业的使命感与领导力,能够适应现代军事后勤与财经管理改革需求的军队财经人才。审计硕士(专业代码 125700)01 国家审计方向:培养恪守公正原则、精通法律法规,掌握现代政府审计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方法,能够对国家财政收支、公共资金使用及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独立监督与评价,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服务的政府审计专门人才。02 社会审计方向:培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精通独立审计准则与风险控制体系,具备卓越的职业判断与沟通能力,可在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提供高质量审计与鉴证服务,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与公众利益的专业人才。03 内部审计方向:培养精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开展确认与咨询活动,助力企业识别潜在风险、优化运营流程、提升企业价值的企业内部管理人才。04 风险管理与数据分析方向:培养掌握前沿风险管理框架与量化分析模型,精通数据分析技术与审计软件应用,可为各类组织(包括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构建风险防御体系、提供智能风控与数据分析支持的复合型人才。二、招生类别及计划名额(一)招生形式划分2026 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审计硕士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与专项计划,按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简称 “推免”)与全国统一考试(简称 “统考”)。(二)具体招生名额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仅通过统考招收普通计划考生,计划招生 104 人。全日制会计硕士:通过推免招收普通计划考生 123 人,通过统考招收普通计划考生 2 人。全日制审计硕士:通过推免与统考相结合的方式招收普通计划考生,总计 64 人。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三)就业类型说明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其中,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全日制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其余全日制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三、报考条件要求考生需仔细研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自身完全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网上报名。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基本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修养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已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的,须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二)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四、报名流程与考试安排(一)研招网在线报名报名时间与信息校验预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两个报名阶段的报名信息均有效,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费用后,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也不得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结束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的考生,若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需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及预计 2026 年 7 月可毕业的证明材料。报考点选择规则考生所选 “报考点” 即为后续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和参加考试的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 “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专门接收报考中央财经大学考生的唯一报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① 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② 报考中央财经大学、且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往届考生,具体要求为: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报名当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③ 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所在高校同意报考证明及有效学生证明);④ 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要求进行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考生若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将一律不予办理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网上确认事项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并根据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视为无效。(三)考试组织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相关规定初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考试科目包括两门:(1)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204 英语(二)。考试内容说明:“管理类综合能力” 满分为 200 分,“英语(二)” 满分为 100 分,两门科目均为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相关规定统考复试预计在 2026 年 3 月至 4 月期间进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若受特殊情况影响,学校有权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此外,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考生在复试时均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再次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或录取。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五、体检要求说明考生在被录取后需进行健康状态申报,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六、录取工作规则学校将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结合考生的招生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的录取工作,将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所有考生若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及格,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也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结束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录取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所有在网上确认时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预计 2026 年毕业的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在读生等),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要求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的,将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管理,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协议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规定会计硕士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审计硕士仅设全日制学习方式。两类硕士的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校将为所有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也不安排住宿。九、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说明(一)学费标准全日制会计硕士和全日制审计硕士:学费均为 3.4 万元 / 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学费为 9.4 万元 / 年。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且不参与奖学金评定。(二)奖助体系学校建立了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旨在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与进取精神。具体的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 “规章制度” 栏目内的相关内容。若学校奖助学金政策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以本说明公布后学校最新发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2025-11-04 1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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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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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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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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