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2 级各班级: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我院 2026 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推荐指标分配
关于 2026 年推免生的申请条件、各专业推荐指标分配标准,具体内容已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各班级及申请学生可查阅该实施细则获取详细信息。
二、申请推免生总积分计算方法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得分、科研与创新能力得分,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成绩构成占比:前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在综合测评中占比 70%,获奖情况占比 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比 15%。
专业内部推荐积分公式:学生总积分 = 专业成绩分 + 科研分 + 获奖分。其中:
专业成绩分 = 前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 ×70%;
科研分 =(本人科研积分 ÷ 本人所在专业内科研最高积分)×15;
获奖分 =(本人获奖积分 ÷ 本人所在专业内获奖最高积分)×15。
补充说明: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以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体现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均已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作为积分核算与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
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证明、竞赛获奖奖项证明,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正式文件(不含各类公示材料)。其中,论文期刊分类标准按出刊时间划分:2024 年 2 月 1 日(不含当日)前出刊的论文,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参考目录(2021)》分类;2024 年 2 月 1 日(含当日)后出刊的论文,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参考目录(2023)》分类。
若学生在某一加分维度(如科研、竞赛)存在多项可加分情况,原则上仅选取其中一项计算积分(具体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奖及科研与创新能力积分细则(修订)》执行,每一类别仅认可一项加分,且仅需提供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三、推免工作时间节点
本次推免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材料准备阶段:9 月 3 日 —9 月 4 日,申请学生需依据《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发布的推免工作相关通知,梳理个人相关材料,完成材料整理与填写。
材料提交阶段:
纸质材料提交:9 月 4 日 17 时前,申请学生需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含各类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广学楼 307 室),由艾科妮老师接收。
电子版材料提交:9 月 4 日 17 时前,申请学生需将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 “班级 + 学号 + 姓名”。
特别提醒: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的接收截止时间均为 9 月 4 日 17 时,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推免申请材料要求
(一)学院教学办提供材料
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将为各专业推免工作提供基础材料支持,具体包括:各专业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考试课总成绩排名表、学生个人前六学期必修考试课成绩单。
(二)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表格需使用指定模板(模板可参照学院发布的相关附件),相关加分细则与参考标准可查阅对应附件:
材料清单:需用 A4 纸打印,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清单需完整列明提交的各类材料名称与份数。
附件类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 1 份):
其他证明材料: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需提供原件 1 份与复印件 1 份;
所有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 1 份与复印件 1 份,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由学院留存备案。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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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会计专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二批次调剂复试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依据《宁夏理工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全流程透明规范,所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选拔,杜绝任何歧视性对待与违规操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科学选拔原则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培养目标,构建 “知识 + 能力 + 素质” 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注重考查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质生源。(三)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把控复试与录取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综合素质不达标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不盲目追求招生数量,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起点质量。(四)安全有序原则统筹做好复试期间的组织协调与安全保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各类突发风险,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日常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及评分标准;确定复试工作人员(含考官、秘书、监察人员等),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工作纪律与要求;审核复试考生名单,统筹安排复试时间、场地与设备,协调解决复试期间的各类问题;审定复试成绩与拟录取名单,按规定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处理考生对复试结果的异议,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二)复试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由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及教师代表为成员。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各环节(含命题、考核、成绩核算、名单公示等),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监督复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确保其遵守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行为;受理考生投诉与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反馈处理结果;记录复试监督情况,形成监督报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部门备案。(三)复试小组组成要求:按招生专业方向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人,成员均为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且职称不低于讲师;每组配备 1 名复试秘书,负责记录复试过程、整理材料及成绩录入。回避要求:复试小组成员若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需主动申请回避;考生也可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调整。主要职责:依据复试细则开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工作,按评分标准对考生表现进行客观评分;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含作答内容、评分依据等),确保过程可追溯;复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本组考生成绩,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复试对象及基本条件(一)复试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线)的考生;符合学校调剂要求,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调剂至我院,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专项计划(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二)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业基础扎实,对报考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学习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报名手续,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行为。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一)复试内容构成复试总分 100 分,包含专业综合能力考核(60 分)、外语水平测试(20 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20 分)三个部分,各部分考核重点如下: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报考专业的核心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科研思维与创新意识,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特点,增设案例分析题,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部分专业方向增设专业笔试(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考官可根据作答情况进一步追问。外语水平测试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包含自我介绍、日常对话、专业相关外语内容翻译或问答等。考核形式:面试形式,由复试小组中负责外语考核的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间不少于 5 分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评估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纪律观念、事业心与责任感,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结合考生本科阶段思想政治表现、奖惩记录等材料综合判断。考核形式:通过面试提问、查阅考生档案材料、与考生本科学校沟通等方式开展,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对象:以同等学力(如专科毕业满 2 年、本科结业等)身份报考的考生,需额外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具体科目为《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可根据专业方向调整)。加试要求:加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五、复试工作流程(一)复试准备阶段(复试前 1 周内)名单公示:学院在官方网站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接受考生查询与异议反馈。考生通知:通过电话、短信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材料审核:考生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证明、成绩单等),学院安排专人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场地与设备准备:布置复试考场与候考室,调试面试设备(如摄像头、麦克风、录音录像设备等),确保复试期间设备正常运行;制定考场规则,张贴于考场显眼位置。(二)复试实施阶段(按公示时间开展)考生签到:考生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引导至候考室等待。抽签排序:复试开始前,在监督小组见证下,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顺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考核开展:考生按顺序进入考场,在考官指令下开始考核,复试秘书全程记录考核过程与考生作答情况;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像资料由学院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同一复试小组的考官对考生采用相同的考核标准,确保评分公平。成绩核算:单考生复试结束后,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秘书汇总成绩,经考官与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及时录入系统。(三)复试后续阶段(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成绩公示:学院在官方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含各分项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按程序组织复核并反馈结果。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 “录取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 初试满分)×60% + 复试成绩 ×40%” 的公式计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方向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总成绩相同,优先参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参考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名单上报: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六、录取规则及要求(一)录取基本规则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意一门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期间存在作弊或不诚信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取消录取资格。(二)专项计划录取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录取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不与普通计划考生混合排序;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基层服务项目加分等)的考生,按国家规定计入初试总成绩后再参与排序录取。(三)录取后续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提交档案等),逾期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考生注意事项材料准备:提前按要求整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确保原件与复印件齐全、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准时参与:按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线上复试考生需提前调试设备,确保网络通畅,按规定时间进入复试平台;遵守纪律: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或存储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录音、录像、录屏或传播复试内容,违者按作弊处理;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与学术诚信,复试中如实回答问题,不隐瞒、不造假,若存在不诚信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信息关注:密切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复试时间、地点、成绩公示等信息,因个人未关注信息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八、联系方式(一)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952-2218668、0952-2218669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 1 号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二)监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952-2218670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 1 号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3 月2025-09-19 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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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一、个人档案(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校录取学院。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含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进行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体检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和方式见附件1)。三、组织关系转接全日制考生(1)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可关注学院后续通知):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持纸质介绍信和身份证入学后转接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029-81891748)。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转接组织关系。四、体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统考生)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体检。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加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南校区医院)将于4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体检工作安排,抽血或胸透完成后可进行其余一般项目,请大家按时参加体检,错峰前来。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拟录取学院(注:录取为卓越工程师学院的考生,请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或“长三角基地”)。校外拟录取考生: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所在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如不确定体检项目包含内容的,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中《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给出体检结论)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五、户口迁移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迁移。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户口迁移须知(1)省外新生需提供:1)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2)省内新生需提供: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4)落户后及时把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在原籍派出所盖上迁出章。(3)身份证复印件上请用黑色水笔在空白处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迁出地所属省市。《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① 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② 户口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可见,户口迁移证上如有改动,须在更改处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⑥ 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⑦ 因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可以忽略不计。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要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可完成,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北校区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户籍室029-88202961)六、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七、其他学费缴纳、申请贷款等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2025-08-01 1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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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路径,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曲阜师范大学决定2026年继续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现公布本实施方案。一、选拔基本原则直博生招生工作以“激发学科与导师竞争活力、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导向,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将考生学术潜力、科研素养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确保选拔的直博生具备高质量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的能力;2.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估考生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表现,不单一以某一项指标判定;3. 择优录取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拔最具培养潜力的考生;4. 宁缺毋滥原则: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数量不足或质量未达标准,不强行占用招生指标,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要求1. 招生对象范围:面向国内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 学习方式与学制:所有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5年,需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3. 档案与就业要求: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转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身份。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 招生专业范围:仅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直博生招生,具体可招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招生人数限制:各博士一级学科的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各招生学院在限额内确定最终招生人数。四、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 资格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3. 学业与科研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术竞赛或发表过学术成果,且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4. 外语水平条件: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五、选拔流程”中“个人申请”材料清单第6项);5. 体检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6. 专项条件:符合招生学院(对应博士学科所在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申请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要求等)。五、选拔流程直博生选拔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需完成“材料提交”与“网上报名”两项核心操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申请无效:1. 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学院; (2)材料清单(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① 《曲阜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相关栏目签字确认); ② 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及每学期注册页,确保学籍状态清晰); ③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覆盖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④ 专家推荐书:需提供2位及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⑤ 科学研究计划书:需围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需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⑥ 英语成绩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需在有效期内):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单(新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老托福成绩550分及以上); 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6分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合格证; GRE考试成绩报告单(老标准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⑦ 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标注作者排序)、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⑧ 体检证明: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要求,体检时间需在申请当年内; ⑨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与证件有效期; ⑩ 《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思想政治表现,经本科就读学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2. 网上报名要求: (1)第一阶段报名(推免志愿填报):考生需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选择“直博生”类别,填报目标专业志愿; (2)第二阶段报名(博士统考报名):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需在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手续,未完成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生效。(二)学科资格审查阶段1. 各招生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本实施方案及学院细则中的申请条件,逐一核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2. 资格审查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材料初审阶段的考生名单。(三)学科初审与考核名单确定阶段1. 招生学院按学科组建专家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深度审核,重点评价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术基础扎实程度及与目标研究方向的匹配度;2. 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按“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情况确定)筛选考生,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名单;3.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等关键信息。(四)学科考核阶段各学科按以下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1.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研究潜力考核”三部分,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评估;其中,外语水平重点考查听说能力,专业素质重点考查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掌握情况,研究潜力重点考查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及研究计划可行性;2. 考核流程: (1)考生展示:每位考生需通过PPT或书面报告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专家组围绕考生展示内容及学科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导师回避:考生报考导师可在考生展示环节补充介绍相关背景,但在专家组讨论打分环节需主动回避,不参与评分;3. 考核规范: (1)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完整记录考核过程、考生回答内容、专家评价意见及最终成绩; (2)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可根据需要派人旁听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规范性;4. 结果上报:各学科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考核录像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研招办。(五)学校审核与录取确认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各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将收回剩余指标,根据其他专业的报考热度与考核质量统筹分配使用。 六、监督机制为保障直博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一)信息公开监督1.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学校研究生处公开招生政策、全校招生计划、咨询与申诉渠道;各招生学院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学科招生人数、考生申请资格、考核名单、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2. 信息公开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专门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二)考生诚信监督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工作人员监督1. 学科资格审查小组、考核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职业规范,公平公正开展工作;2. 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招生学院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四)举报渠道监督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与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 纪委监督电话:0537-4455668;2. 研招办监督电话:0537-4455327;3. 监督邮箱:yz@qfnu.edu.cn;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学校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七、其他说明1. 学院细则备案: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博士学科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5年9月4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实施细则需在学院官网向考生与社会公布。2. 材料归档要求: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的直博生推免材料,需参照《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整理归档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3. 导师招生限制:参与直博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直博生招生名额计入该导师所在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4. 培养管理要求: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享受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奖助待遇(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需履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纪律义务。5. 政策衔接: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需遵照曲阜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6. 咨询方式:若有招生流程相关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2025-09-26 16: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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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级秋季研究生新生缴费及相关事项说明缴费指南新生缴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详阅《上海交通大学2025级秋季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按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若报到时尚未完成费用缴纳,则不予报到注册。财务计划处联系电话:021-34206459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生若有经济困难,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先入学,申请“困难生认定”通过之后可申请助学金。具体请按以下步骤办理:1.经济资助申请。仅当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时、可按需申请经济资助。请在8月5日之前,登录“交我办APP”,在“新生”版块“我的入学清单”完成“经济资助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接受助飞走访。学校将组织师生,对已申请资助登记的新生开展助飞家访,宣传解读奖助学金、研究生“三助“等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更精准、便捷地获得必要资助。3.助学贷款申请。新生可选择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其中生源地贷款可根据生源所在地的资助管理部门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校园地贷款的承办银行为中国银行,新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中国银行APP,搜索“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在线申请;也可入校报到后,根据学校的通知与提醒进行在线申请。4.绿色通道入学。如果难以在报到前完成学费缴纳(含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在“交我办APP”中“学生工作”模块选择“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入学(入学后需通过助学贷款或其他方式缴纳学费)。报到当日遇到问题,可前往绿色通道咨询点寻求帮助,闵行校区设置在学生中心一楼大厅,徐汇校区设置在徐汇学生服务中心。5.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全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入学后,已在线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计划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可根据学校通知完成校园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25000元/学年)的申请流程。获取入学验证码(或称回执校验码)、签署合同后,已申请中国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同学将会在“交我办APP”收到通知消息,请按照消息提示提交入学验证码,以便学校及时帮助学生获贷。已申请生源地其他银行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9月25日前,自行登录“交我办APP”,并通过“已申请贷款信息登记”流程按提示完成纸质回执提交,以便学校及时完成贷款回执录入,帮助学生及时获贷。6.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校内认定。入学后,根据学校通知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学校将依据“经济资助申请”中采集的家庭经济信息及助飞家访反馈情况等,初步测算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结合院系谈心谈话及民主评议综合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7.学校设立基本助学金,覆盖硕士研究生一、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9800元(含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14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将从11月起开始按月发放基本助学金资助。8.积极参与研究生“三助”。参加研究生“三助”工作既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又可实现自力更生。如需了解管理助教岗位相关信息,请关注勤工助学部微信公众号(SJTU勤工助学部,微信号:sjtuqgzxb)。9.在遭遇突发情况导致临时经济困难时,学生可以向院系思政教师或辅导员反映情况,并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10.学校设立发展助学金和各种奖学金项目,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可关注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ssw_SJTU)了解详情。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关于学生资助的具体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1-54742584进行咨询。保险1.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的有关精神,本校大学生均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学后,根据相关通知进行参保信息的确认和缴费。2.商业保险:为更好地保障同学们的学习生活,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系列商业保险,入学后,根据通知,进行参保。2025-08-07 1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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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2026年我校计划大幅增加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规模。现将具体接收事宜公布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2. 属于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免资格有效性以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为准。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4. 满足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具体申请条件(可咨询相关学院了解详情)。5. 需在2026年入学前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录取资格。二、接收类别、专业范围与人数(一)硕士推免生1. 学习方式要求:我校仅接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推免生,不接收非全日制硕士推免生。2. 专业限制说明: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125601)、法律(非法学)四个专业外,其余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3. 专业查询渠道:具体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单,可通过推免预报名系统查询;需注意的是,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仅作为参考,最终录取专业需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录取确认结果为准。(二)直博生1. 专业范围: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涵盖的相关专业,均接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 具体专业名单:包括070100数学、070900地质学、080100力学、080200机械工程、080800电气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400土木工程、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01采矿工程、081902矿物加工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400公共管理学。(三)接收人数2026年我校拟大量接收推免生,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师资力量及推免生申请情况动态调整,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三、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2026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流程如下:1. 预报名与复试组织:考生需登录“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9月18日。各招生学院在查看考生报名信息后,将组织复试工作,复试主要采用网络视频形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2. 复试参与与材料核验:考生需按学院通知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期间需配合完成书面材料核验,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用于身份与学籍核验); (2)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体现完整学业成绩); (3)其他补充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作品或原创性成果证明等); (4)复试费缴纳凭证:考生在接到报考学院复试通知后,需通过“矿大北京研究生”公众号缴纳复试费100元,具体缴费流程可参考公众号内说明; (5)体检安排:考生正式入学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3. 正式志愿填报:已获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专业后,需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填报专业志愿(预计开通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志愿填报需准确、规范。4. 拟录取手续办理:学校将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按学校要求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5. 审核与公示:学校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四、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体系(一)学费与学制1. 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基本学制为3年。2. 直博生:全日制直博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基本学制为5年。(二)奖助学金设置我校构建了覆盖广泛、标准合理的奖助学金体系,为推免生学业发展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详情如下:1.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面向学业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覆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年,入学后一次性发放;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占本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标准为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占50%,标准为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占20%,标准为6000元/年,按学年评选发放。2. 直博生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评选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重点表彰在科研创新领域表现突出的直博生。(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覆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直博生。(3)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直博生:统一发放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8000元/年;第二至第五学年直博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占本年级直博生总数的20%,标准为18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占40%,标准为15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占40%,标准为12000元/年,按学年评选发放。五、其他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我校在复试结束后会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严格核查,若发现申请信息不真实或存在隐瞒、伪造情况,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且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 学历学位要求: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需在2026年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能按时获得相关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统考资格说明: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擅自参加统考,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统考生身份处理,且我校不认可其统考成绩。4. 直博生特殊规定:直博生在学期间不得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但可参与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申请出国留学机会;若直博生在学期间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出学业,学校将按结(肄)业处理,且不负责其就业安置事宜。(一)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331208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纪委:联系电话:010-623314162025-10-13 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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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的通知一、引言“十五五”时期,既是国家迈向教育强国宏伟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央财经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冲刺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五年。为高质量擘画学院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现面向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敞开大门,诚邀大家贡献真知灼见,共绘学院发展新篇章。二、征集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日截止。三、意见方向1.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2.学科建设布局3.人才培养模式4.师资队伍建设5.科研创新机制6.国际合作网络7.社会服务职能8.校园文化建设9.其他具有战略高度、前瞻视角的重要议题四、参与须知(一)撰写要求1.主题突出、观点鲜明、逻辑清晰;2.内容详实、措施可行、便于落地;3.既可聚焦单一领域,也可提供系统方案。对于具备创新性、可行性且对规划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学院将组织专题研讨,择优吸纳至“十五五”规划文本。(二)提交渠道1.电子邮件请将建议稿发送至:ggxy@cufe.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方便后续沟通,来稿请附上联系人姓名、所在单位(或学院)及联系方式,学院将对所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2.线上问卷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填写问卷并提交。联系人:吕玉兰、高宁联系电话:010-61776140衷心感谢您对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学院的未来,因您的参与而更加精彩。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2025-08-29 13: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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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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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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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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