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安徽 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 施办法(2022 年修订)》(校政〔2022〕94号)、《关于 做好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校党政办〔2025〕1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 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 作,研究确定推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姚德利 耿 娜
成 员:王建民 胡珊珊 王向前 荀守奎 杨 健
马文婷 郑博雅 亓 源 耿家营 程云鹤
兰国辉 朱俊奇 耿纪超
二、推荐对象
我院2026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 士学位、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三、推荐条件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本科前三年考试无不及格课程(正考成绩,即首次 记载的原始成绩),体育成绩合格,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和毕业证书;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6.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在本年级本 专业名列前15%。
(二)本校直博生遴选要求
除满足(一)中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交至少两名所报 考学科领域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且本科专业与申请攻读 博士专业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满足(一)中的1、2、3、4、5基本条件,经2名以上 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有关材料经学院审核鉴定,其所 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宽到前40%。
(四)本校退役大学生遴选要求
本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满足(一)中的1、2、3、4、5基本条件,其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 宽到前40%,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军功 者可获得推免资格。
(五)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推免计划遴选要求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专项推免计划,按有关专项 计划工作文件遴选。
四、名额分配
学院2026年推免生指标为26个。以专业人数为基础, 本着选拔优秀和专业均衡的原则,会计学、金融学分别5个 指标,财务管理4个指标,电子商务3个指标,人力资源管 理、市场营销分别2个指标,资源与环境经济学1个指标, 剩余4个为竞争性指标。若某专业申请人员少于指标数,该 专业指标将用作竞争性指标。
五、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名(9月3日 - 9月4日)
学院研究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通知公 告栏公布。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组织学生自愿申请,申请 者须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9月5日 - 9月8日)
学院根据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 审,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国际组织实习、 志愿服务、个人荣誉等综合素质考核遴选指标中的某一方面 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 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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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6年招收博士生网报公告一、报考报名与费用缴纳规范(一)报考前提与核心注意事项考生在启动报名流程前,务必细致核查自身是否契合报考的各项要求。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却成功报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报名信息填写环节,“学习方式”(明确标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与“报考类别”(确定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是两项核心内容,一旦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考生需格外谨慎。(二)报名时段划分与项目选择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系统分批次开放,具体安排如下:1. 秋季入学第一批: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0日8:00至12月15日17:00。该批次报考项目需选择“秋季入学申请考核制”,各招生学院会另行通知具体报名节点,考生需密切关注。2. 秋季入学第二批:教育部下达正式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开放第二批报名通道,同样采用申请考核制。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生需定期查阅。3. 春季入学:部分招生学院设有春季入学申请考核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1月28日,具体时间以对应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报考时需选择“春季入学申请考核制”项目。(三)报名费用与缴纳要求本次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报名考试费统一为250元/人。考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与材料上传并确认无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完成在线缴费。费用缴纳成功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请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四)报名操作流程与材料上传1. 系统登录与信息填写: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定对应报考项目后,如实、完整地填报各项个人信息,不得有遗漏或虚假内容。2. 报名照片规范: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证件照,作为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在校各类证件的使用依据,务必符合以下要求:①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照,背景为白色或浅蓝色;②图片格式为JPG,高度介于100至720像素之间,宽度在90至480像素之间且小于高度,文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③照片中脸部需完整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眼睛、眉毛、耳朵需清晰可见),避免产生阴影,严禁化妆及使用照片编辑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等)做技术处理,翻拍照片同样不被接受。若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新生入学身份核验失败,或学信网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比对不符,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申请材料上传: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要求,将各类申请材料上传至对应位置,确保材料完整、清晰。4. 提交与缴费:完成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后,仔细核对无误再确认提交,随后通过系统完成报名费用的在线支付。为避免因信息错误无法及时修改,强烈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提交信息。(五)特殊考生报名说明国(境)外学位持有者在报名时,“最后学位”一栏需选择“境外学位”;“硕士毕业证书编号”与“硕士学位证书编号”两项,应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编号(格式如“认某(年份)XXXX”或新版编号);尚未完成认证的考生,在此栏填写“无”即可。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申请材料的具体提交方式与详细要求,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为准。考生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严禁伪造任何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存在材料造假行为,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在5年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三、申请材料审核流程与标准(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通道关闭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相关学院将依据报考条件,对所有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直接排除在后续材料审核及考试环节之外。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论,避免影响后续报考进程。(二)材料审核组织与实施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学院的材料审核工作,包括制定具体审核标准及组建材料审核工作组。审核工作组将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对考生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给出相应的审核分数。审核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学院将按一定比例筛选出优秀申请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三)材料审核评分与评价依据材料审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审核评价主要围绕以下维度展开:考生过往的学习经历及学业成绩;在报考学科领域内的工作经历与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体现出的专业知识储备、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养及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潜力等。各学院会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细化评价标准,具体以学院发布的实施办法为准。(四)审核结果与后续安排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的整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以此作为考生进入复试的核心依据。材料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个等级,审核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获得“通过”等级,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审核成绩“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复试。各学院需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并公示材料审核的具体流程、办法及成绩使用规则,确保审核工作公开透明。2025-11-14 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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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报名通知及复试工作安排一、报名安排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报名分为两批次,且需完成 “步骤一” 与 “步骤二” 两个核心环节,二者缺一不可,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批次与复试时间对应第一批次: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至 9 月 24 日 14:00 前完成报名的考生,将参加第一批次复试,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 - 30 日。第二批次:在 2025 年 9 月 24 日 14:00 至 10 月 8 日期间报名的考生,将参加第二批次复试,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1 日 - 14 日。报名截止:我校推免生报名统一于 10 月 8 日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二)报名步骤要求1. 步骤一:校推免生报名系统注册与填报考生需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含直博生通道)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注册流程: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后凭账号(身份证号)与密码(手机号)登录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导师选择参考:考生可参考 2025 年硕士生招生导师名单,复试阶段由各学院组织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2. 步骤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志愿填报所有考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如下:志愿数量:我校仅要求考生填报一个志愿,且必须通过该系统填报志愿,方可开展后续复试、录取等工作。通知确认:我校将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点击接受,避免错过关键环节。3. 报名信息一致性要求步骤一与步骤二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严格保持一致,若出现信息出入,以步骤一(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更多细节可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二、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包含资格审核、复试形式、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四个核心模块,具体要求如下:(一)资格审核材料准备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需完成全部学期注册,注册信息完整)。考生自述:内容需全面介绍个人情况,包括学习经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无统一格式要求;同时需附上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政审表:由考生本科母校出具,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红色印章)。专家推荐信:需两位与考生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同等职称及以上)专家填写,确保推荐意见真实、客观。博士期间学习计划:仅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提供,无统一格式要求,内容需体现对博士阶段学习、研究的规划。(二)复试形式与注意事项导师意向填报:复试前,考生需填写选导师单,可填报 1-2 个意向导师,明确个人研究方向偏好。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地点与流程由各学院提前通知考生。费用提醒:我校在复试的任何阶段均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考生需提高警惕,防范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或泄露个人信息。(三)心理健康测试安排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卫生中心统一组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测试并提交结果:第一批次复试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4 日 24:00 前登录指定平台完成测试。第二批次复试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9 日 24:00 前登录指定平台完成测试。测试操作细节可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心理测评操作须知》。(四)体检要求复试后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需在一周内自行前往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具体要求如下:体检项目:需包含身高体重测量、内科检查、外科检查、眼科检查(含色觉检测)、鼻部检查(含嗅觉检测)、耳部检查(含听力检测)、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确保覆盖全部指定项目。体检表规范:体检表需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并在表上注明 “是本人体检,无代检” 字样,同时签署个人姓名;若使用医院提供的标准体检表,需确保体检项目与我校要求一致,不可遗漏。材料提交:所有体检化验单、检查报告需与体检表一同整理,通过推免生招生服务系统上传提交,上传平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推免生招生服务系统。2025-10-20 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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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5〕15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现将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推免工作核心原则1. 服务国家战略导向:聚焦高层次急需人才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先推荐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领域国家战略需求的优秀学生。2. 立德树人科学评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突出本科阶段学业表现的过程性考查,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3.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申诉权,畅通信息公开与异议反馈渠道,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公平参与遴选。4. 严格管理维护公平: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与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杜绝违规操作,维护遴选过程与结果的公正公平。5. 专业报考范围限定:学生拟报考的研究生专业,须为“信息资源管理”“考古学”两个一级学科下属的相关专业,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根据《上海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学院共获得11个推免名额,实际推荐人数可放宽至14人(含候补名额),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 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5个,可推荐6人;2.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2个,可推荐3人;3. 考古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含“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名额1个、“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专项名额1个),可推荐5人。若某专业出现符合条件申请人不足的情况,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至其他专业。三、推免申请范围与条件(一)申请范围仅限上海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身份要求:本科录取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属于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申请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院将全面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2. 学业能力条件:追求卓越,勤奋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的基础能力,且创新意识与科研潜质突出。3. 成绩表现条件:强化本科阶段学业全过程评价,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指标,毕业学年学业成绩需高于同专业非推免生平均水平;学业成绩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为准,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非因课程安排等客观原因,需完成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前,专业教学计划表中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任务。四、推免遴选指标设定与计算 (一)遴选指标组成推免遴选指标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1. 学业综合成绩:指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考试成绩的平均绩点,是遴选的核心基础指标。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涵盖6类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与特长的项目,具体包括:第一类:入伍服兵役经历;第二类: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如学术论文);第五类:学科竞赛获奖;第六类:体育竞赛获奖。指标特殊认定规则科研创新成果(第四类):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若为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需提供导师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实际贡献;学生与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成果,不纳入加分范围。学科竞赛获奖(第五类):仅限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竞赛需在《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 (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1.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2. 对于联合发表论文或联合参赛的学生,指导教师需出具推荐信,客观说明学生在成果中的具体贡献;3. 学院组织提交此类成果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结合材料与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不通过的成果不纳入加分。(三)指标权重设定1. 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总权重25%,各类别具体权重如下:入伍服兵役:30%;有组织志愿服务:5%;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创新成果:35%;学科竞赛获奖:20%;体育竞赛获奖:5%。3. 加分细则按学科特点制定(详见下文“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且不超过该类别权重最高分。(四)总分计算公式总分 = 首次考试平均绩点 × 0.7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100)× 4 × 0.25** 其中,**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入伍服兵役项得分×0.3 + 有组织志愿服务项得分×0.05 + 国际组织实习项得分×0.05 + 科研创新成果项得分×0.35 + 学科竞赛获奖项得分×0.2 + 体育竞赛获奖项得分×0.05**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1. 9月2日:学院在官网发布《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遴选标准与流程。2. 9月5日上午10: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报名,填写《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提交材料:成绩大表原件、专业排名证明原件、全面发展相关项目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3. 9月6日下午13:00: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学生学术专长;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遴选指标与专家审核意见,综合考察学生情况,在学校下达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4. 9月7日:学院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5. 9月10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6. 9月12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名单;教务部公示全校推免名单,并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六、推免工作注意事项1. 制度与决策规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需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推免相关制度、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需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选拔标准、程序等信息需向全院学生公示,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干扰。2. 回避与报备要求:学院推免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的,需主动报备,相关领导干部全程回避;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需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学生申请推免时也需主动报备回避关系;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处理;未报备且影响公平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需标注有回避关系的学生。3. 申请与推荐流程: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由导师或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署推荐表,确保推荐材料完整有效。4. 材料真实性与异议处理:学生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对推免办法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有异议的,需在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纪检部门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处理;学院无法解决的争议,学生可在学校推免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诉,争议双方需现场陈述理由,由校领导小组最终裁决。5. 推免资格保留与取消: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境外公派留学申请,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① 毕业学年学业成绩未达要求,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② 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校纪处分; ③ 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成果); ④ 未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公平。6. 推免资格与录取关联:申请本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外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承诺均不被承认。7. 加分细则制定与审核责任:“入伍服兵役”加分细则由学校武装部制定,“有组织志愿服务”由校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校国际部审核,“体育竞赛获奖”由体育学院制定; 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真实性,确保加分合规。8. 失信行为处理: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决策,未履行承诺书约定的,视为失信行为,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9. 咨询与申诉渠道: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电话66136008;投诉及申诉:联系电话6613316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七、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一)入伍服兵役(权重30%)以学校武装部《关于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1. 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2. 获连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总计85分;3. 获营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总计90分;4. 获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20分,总计100分;5. 多项表彰不累计加分,仅取最高分值;6. 学生需提供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无法提供原件的不予加分。 (二)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5%)以《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具体评分如下:1. 本科期间有有组织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2. 获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多项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3. 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4. 志愿服务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经历不计分;5.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三)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1. 学生提交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经学校国际部审核通过的,得100分;2. 实习证明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四)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5%)1. 学术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0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0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8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40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论文:5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25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论文:1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分;2. 学术论坛入选: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3. 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项目主持人:80分,参与人:10分;市级项目主持人:50分,参与人:8分;校级项目主持人:20分,参与人:5分;推免前已终止的项目不计分,未完成项目需签订完成承诺书;4. 学术论文以见刊(或网络首发)为准,加分需结合论文内容与期刊质量,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定;5. 违反学术道德或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五)学科竞赛获奖(权重20%)仅限《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的竞赛,具体评分如下: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持人: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2. 教育部教指委创新性优秀科技作品:主持人: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3. 学校认定的其他全国性竞赛:主持人: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4.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六)体育竞赛获奖(权重5%)以学校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1. 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100分、4-6名85分、7-8名70分;2.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100分;3.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100分、7-8名85分;4. 学生需提交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多次获奖取最高值,不累计;5. 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12时,逾期成绩不计分;6.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七)其他规则1. 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不重复累加;2. 学生总分相同时,以首次考试平均绩点高者优先;3. 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4. 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日2025-09-28 0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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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档工作安排通知为保障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档案转移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调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调档适用对象与时限要求全体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8月24日前完成个人档案转移手续,以确认全职在校学习资格。未按此要求转入档案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需特别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档案无需调入本校;三亚海洋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其档案首站应按调档函载明地址寄送至录取学院,后续将由学院统一移交至三亚海洋研究院。二、 调档函获取方式(电子版)即日起,本校全面采用电子调档函替代传统纸质邮寄方式。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凭此办理调档手续,操作流程如下:访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入「硕士考生查询系统」;选择「录取信息查询」模块,点击「打印调档函」(推荐彩色打印);推免生首次登录系统时,须先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需变更档案所在单位信息,请登录系统进入「拟录取信息查询」界面,在调档函接收地址栏选择「修改」后保存并提交。三、 特殊考生说明本校应届毕业生及所有非全日制录取考生,无需办理调档函下载及打印手续。四、 档案寄送要求考生档案必须直接寄送至拟录取学部/学院(中心)(调档函上已明确地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不再接收任何考生个人递交的档案材料。附:官方信息查询如需查看完整通知细则,请点击原文链接查看校方公告。编辑 | 张琦一审 | 王雅静 雷琦玥二审 | 张晓妆三审 | 潘亚威投稿邮箱: siluyanjiuhui@126.com2025-08-12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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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提醒一、学校概况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航运为特色,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门类,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航运人才和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学校研究生教育历史悠久,拥有完善的培养体系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及计划202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若干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及生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单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注重实践能力培养,部分专业采用“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3. 学业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项报考条件1.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3.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4. 单独考试考生:须符合基本条件中第1-2项,且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或获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三)其他要求1. 考生学历(学籍)须符合报考条件,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额外学术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四、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一)网上报名1.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2. 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3. 要求: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如实填报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报名期间可修改部分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或修改。(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 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一般为2024年11月初。2. 方式: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3. 注意事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确认前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五、初试1. 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2. 科目: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综合能力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科目为学校自命题科目。3. 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可于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六、复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将在《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复试分数线:学校根据国家线及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2.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3. 复试方式:一般为线下复试,部分情况可采用线上远程复试,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4. 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七、录取1.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3. 调档与体检:非定向就业考生须按要求调转人事档案,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4.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5年6月中下旬发放,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八、学费及奖助体系1. 学费: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同,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 奖助体系: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在内的多元奖助体系,具体办法详见学校相关规定。九、其他事项1.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2. 考生须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或录取资格。3.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4.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政策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十、咨询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411-84729293网址:https://grs.dlmu.edu.cn/通信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26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025-08-15 16: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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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实施方案及名额分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葛永波、书记任海伦任组长,成员由王守海(本科教学副院长)、刘惠萍(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张贞梅(主管本科副书记)、王斌教授和武恒光教授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逸夫楼310办公室。2.会计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具体职责: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确定并公示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对相关人员申诉、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3.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纪委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二、推荐办法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推免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工作核心,遵循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原则,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价。(一)推免生申请条件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1.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在境内外交流学习累计不超过一学年。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按期完成前六个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未曾有不及格现象。每学年素质测评成绩(参见《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7.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且达到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 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533分(非英语语种75分)。8.学业成绩(计算办法后述)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会计学专业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班级所有学生前60%(含);其他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除创新实验班以外所有学生前15%(含)。(2)在我校学习期间,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署名第一作者,在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2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其中B类论文中文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外文期刊须取得SSCI、SCI、EI(期刊)、A&HCI(期刊)检索证明。(3)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第一层次奖励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获得国家级第二层次奖励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四项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4)入学后(或通过新生入伍手续)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当年研究生报名条件,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获得“优秀士兵”称号、团级及以上嘉奖,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符合上述(2)(3)(4)条规定,在A2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第一层次奖励的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荣获两次“优秀士兵”称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国家四级考试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9.具备前6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426分,同时满足专项所列条件者可以申请专项推免。具体见《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二)综合成绩排名学生的综合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发展性素质成绩三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15%+学业成绩×75%+发展性素质成绩×10%综合测评成绩全面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为学生在本校学习学年已取得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依据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的评测细则确定。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学习学年数。学业成绩是学生在本校学习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载明的成绩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次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发展性素质成绩突出反映学生的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术科研、全国大学生竞赛和承担国家重要义务等活动中优异表现确定。1.发展性素质成绩由素质测评成绩和卓越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发展性素质成绩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成绩=素质测评成绩×20%+卓越素质成绩×80%2.素质测评成绩是指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素质测评成绩。3.卓越素质成绩主要包括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科竞赛素质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和其他素质成绩。卓越素质成绩得分累加计算,最高为100分。(1)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生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署名第一作者在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特类计100分,A1类计80分,A2类计50分,B类计20分。其中B 类论文中文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外文期刊须取得SSCI、SCI、EI(期刊)、A&HCI(期刊)检索证明。(2)学科竞赛素质成绩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每获得国家级最高层次奖励1项计10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60分,第二位计4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50分,第二位计30分,第三位计20分,其他计10分);每获得国家级第二层次奖励1项计7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40分,第二位计3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35分,第二位计20分,第三位计15分,其他计8分)。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每获得国家级第三层次奖励1项计5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30分,第二位计2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25分,第二位计15分,第三位计10分,其他计5分),每获得国家级第四层次奖励1项计3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18分,第二位计12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15分,第二位计9分,第三位计6分,其他计3分)。因参赛者贡献度无法量化、参赛作者位次无明确排序的,参赛者得分原则上平均分配。(3)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入学后(或通过新生入伍手续)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当年研究生报名条件,在服役期间获得团级及以上嘉奖的每次计5分;荣获“优秀士兵”称号的每次计10分;荣立三等功的每次计30分。所获各类奖励、荣誉分别计算总分,取最高分值项计算,各项得分之间不累加计算。(4)其他素质成绩其他素质成绩由学校根据当年上级文件和人才培养需求确定。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日期截止到推免当年8月31日。三、推免工作程序会计学院本次推免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执行:1.9月1日,会计学院成立了包括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和教师代表的研究生推免领导小组。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备案。2.9月1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定并在学院内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3.9月2日,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和学生成绩单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应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学生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即取消推免生资格。4.9月8日,学院统计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学院应要求学生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审核。四、管理与监督1.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学院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3.学院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4.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5.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各学院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反映或申诉。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6.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本办法与学校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7.以本办法为基本依据,学校按照当年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政策制定当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并执行。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5.9.12025-09-18 16: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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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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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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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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