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MBA | 厦门大学2025年MBA复试分数线及申请复试的通知
厦门大学2025年入学MBA复试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划分如下:
说明: 1、以下内容,只适用于常规批面试的考生。 2、参加2025年预审面试并获得优秀或合格资格的考生,请参看厦门大学2025年入学MBA预审面试考生须知。 3、请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准备,按时提交材料。 一、常规批面试申请条件 2025年初试分数线达到厦门大学MBA复试分数线,申请后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请登录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 进行面试申请,将资料填写完整并提交,即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在招生系统查看面试时间、地点,并根据复试的要求准备面试。 特别说明:面试申请时需先选择报考的项目及班级。项目包含综合MBA周末班、综合MBA集中班、金融MBA集中班、创新创业MBA集中班、国际商务OneMBA集中班。如选择金融MBA项目、创新创业MBA项目、国际商务OneMBA项目,复试内容方面,在综合MBA面试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特色项目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排名总成绩,作为是否适合该项目学习的参考依据。 二、关于学习方式的说明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不区分研究方向),不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学制:2.5年。实行弹性学制,注册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三、关于学费及上课形式 (一)上课形式 主要课程教学在厦门大学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在各地教学实践基地完成。 1.综合MBA 周末班:周末两天上课,每月3-4次。 集中班:隔周周五、六、日上课,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 2.金融MBA 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4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 3.创新创业MBA 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4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 4.国际商务OneMBA 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 4 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海外行动学习另行安排。 【特别提醒】各项目的开设安排、班级设定和选择以公布的相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具体的课程安排以每学期的课表为准。 (二)2025年MBA各项目学费 综合MBA(非全日制):29.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 金融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 创新创业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 国际商务One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其他费用 国际商务OneMBA项目另有海外行动学习费用(包括课程、食宿、研学当地的交通费用),由学校代收代付、据实结算(参考往年:约12万人民币)。
四、复试申请 1、复试申请截止:2025年3月24日(周一)12:00 2、复试申请办法: 请登录MBA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注册-激活-登录-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
五、复试相关安排 根据我校的相关安排,不再另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的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周二)上午8:00,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嘉庚一号楼(保欣丽英楼)504教室报到。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2)外语水平测试;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工商管理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管理学》《领导力》,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总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总成绩=(全国联考成绩总分)/3×0.5 + 复试成绩×0.5 六、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资格将在厦门大学MBA招生服务系统中公布,如您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请提前做好准备: (1)已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一份;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学历大学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可以是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2025年全国联考准考证一份(在研招网上打印); (7)告知书一份。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注意事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结果、负责人签字、盖章必须齐全后,请单位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请在密封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信封正面注明报考院系、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和姓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七、郑重声明 所有考生必须承诺自己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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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以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组织领导1.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完善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命题小组成员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规定,学院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同时,为预防突发情况,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小组替补人员。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面试工作。三、复试实施方案(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具体安排如下。(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2.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5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情况,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三)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1.复试开始之前,学院将通过线上审核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2.复试的内容及形式(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非同等学力考生只需面试,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 (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⑤考生回答;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②思想政治理论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取抽取试题方式: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③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④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⑤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3)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②综合素质及能力;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四)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具体比例要求如下: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20%(包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四个专业)复试成绩(百分制)=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百分制)*20%+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公共管理专业(MPA))四、录取原则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3.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571-2800832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0571-2887256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院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D楼,310000。4.举报投诉渠道: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所在学院纪委反映举报;对学校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334,举报邮箱:iesshao@mail.zjgsu.edu.cn;学校举报电话:0571-28872072,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5.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2025-09-04 1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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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指导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三、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各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要求不得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50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70分,学院根据考生工作表现、学术业绩、专家与单位推荐意见、发展潜能和初试成绩等5个方面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按下达指标进行差额复试,入围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45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4.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5.鉴于我校第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二)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三)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5日,其中一志愿复试在4月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在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详见各学院网站。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学校复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1.复试准备阶段:(1)3月24日前,组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3月24日前,组织复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3)3月26日前,各学科专业公布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复试分数线及入围复试名单;(4)3月26日前,各学院提交复试工作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5)3月29日前,各学院收集资格审核材料并完成审核;2.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实施:(1)各学院通知考生及时到校参加复试;(2)分专业、领域组织复试。笔试时间:3月30日面试时间:3月30日—4月3日3.确定拟录取名单(1)完成复试两天内,各学院提交建议拟录取名单;(2)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汇总并整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3)5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录取名单;(4)5月10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5)5月20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1.本人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10.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五)复试费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查。5.三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加试科目:①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②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③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7.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五、调剂工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我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一)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9.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二)调剂程序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2.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六、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二)录取规则1.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⑧体检不合格者。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三)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学费及奖助学金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八、体检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九、复试监督和复议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其他要求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联系电话:驻校纪检监察组 0731-84618683研究生院招生办 0731-84638210官方网站:https://yjsy.hunau.edu.cn/yjszs/sszs/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2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docx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研究生复试费操作指南.docx2025-08-26 13: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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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1)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2)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3)会计(专业型硕士)(4)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四、复试基本条件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3.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4.会计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3;其他三类专业复试按国家线执行。五、调剂1.调剂基本要求“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学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①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④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⑦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⑧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2.调剂程序①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②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③学院审核调剂志愿。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④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⑤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六、复试安排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1.复试名单(见附件5)2.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4月3日。 3.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4.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7)本人手写签名《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5.复试方式和内容(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如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5)二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为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工商管理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MIB)研究生复试成绩由四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成绩由五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2.录取规则(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②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⑧体检不合格者。(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3.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九、体检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十、复试监督和复议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31-84617053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5.《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6.《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面试安排》附件1-6.zip2025-08-26 14: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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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印发 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本年度非全硕士复试录取全流程作出明确部署,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秉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强化全程监督,优化考生服务保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三级工作组织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各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学院执行院长、分管副院长、MBA 项目主任、MPA 项目主任、MEM 项目主任以及中心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全面统筹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求组建复试小组,统一考核标准;开展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与演练工作;审核复试记录、结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招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考生申诉的核查、处理与答复。2.复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 5 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搭配不少于 1 名复试秘书组成。核心职责是依据学院复试方案,从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保障复试程序规范、结果公正。3.纪检督察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构成。主要承担复试全过程监督职责,受理考生实名投诉与举报,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予以答复。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49;监督举报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三、招生计划2025 年该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共计 161 个,分属三个专业领域:1.125100 工商管理(MBA)专业:65 个统考计划指标;2.125601 工程管理(MEM)专业:45 个统考计划指标;3.125200 公共管理(MPA)专业:51 个统考计划指标。四、复试分数线普通计划考生需达到对应专业的初试成绩门槛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各专业分数线要求如下:125100 工商管理(MBA):总分不低于 151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5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0 分;125601 工程管理(MEM):总分不低于 162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125200 公共管理(MPA):总分不低于 164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五、资格审查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实行严格审查,仅通过审查者可参与复试,具体要求如下:(一)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按以下清单顺序提交材料,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由学院留存: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粘贴个人照片的简历 1 份;3.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成绩、职业素养、个人荣誉、发展潜力等;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5.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的考生可不提供学位证书);6.大学成绩单(需为档案中成绩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7.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8.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9.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10.现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1.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 8:30-10:00;2.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科技路 9 号西科大厦一层 MBA 教育中心。六、复试安排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所有统考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一)复试形式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模式,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开展。(二)复试时间与地点1.资格审查:3 月 29 日 8:30-10:0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 月 29 日 10:30-12:1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3.面试:分两批次进行,3 月 29 日 13:00-18:00 及 3 月 30 日 8:00-18:00,地点均为 MBA 教育中心,考生按当日安排参加。(三)复试内容复试涵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复试全程实行录音录像。1.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考试时长 100 分钟,满分 100 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当前时事政治知识的了解情况。2.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 100 分。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管理学专业知识掌握熟练度,以及运用该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职业素养等。考核通过题库随机抽题作答、考生个人陈述、复试专家面试问答等方式开展。3.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是评估考生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环节,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依据。考生需按要求登录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完成测评,自复试方案发布后即可进行,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市场营销》两门课程,加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 60 分钟,单科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参考书目如下:《管理学》(马工程重点教材),《管理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 1 月 1 日出版;《市场营销学》(第 7 版),郭国庆、陈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 3 月出版。5.诚信评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存在违反复试规定、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核查确认,将予以严肃处理。(四)复试注意事项1.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笔试及面试考场;2.笔试分组信息可查看考场现场指示牌,笔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非必要物品进入考场,随身物品需统一放置在考场前排指定位置;3.考生分批次、分组参加面试,需按通知的批次和分组提前 1 小时到达考场等候,具体分组及顺序由复试小组秘书提前通知。七、调剂工作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 中公布调剂缺额信息,有关调剂工作的详细通知将另行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发布。八、录取(一)总成绩折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10%+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4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50%;2.总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二)录取规则严格按照上述总成绩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批次顺序,结合指标投放方式及统考招生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录取最后位次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再比较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资格审查未通过;(2)未参加复试;(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单项不合格(笔试成绩<60 分);(4)复试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60 分);(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单科成绩<60 分)。(三)相关说明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办理,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该平台进行 “待录取” 操作,不再解锁;调剂考生自愿接受 “待录取” 后,学校同样不予解锁。若一志愿考生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被其他招生单位 “待录取” 锁定,该校将不再将其列入拟录取名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签订。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九、信息公示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发生变动,学院将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并就变动部分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的备案信息为准。十、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按时完成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视为不符合体检要求。具体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十一、招生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29-88202797、029-88202885;2.咨询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十二、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认,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全体考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中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学院通过研招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的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已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说明方案后附 4 个附件,分别为《复试考生名单.pdf》《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pdf》《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截至方案发布后,上述附件下载次数分别为 1826 次、727 次、1089 次、687 次。2025-09-22 1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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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领导处置各类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后应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3.学院复试小组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复试小组应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复试组织等相关工作,秘书不参与复试评分。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三、复试形式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四、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4月3日;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5日。2.复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具体地点各学院另行安排并通知)。五、复试内容根据分类选拔要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2.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初试中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本项考核由学院纳入面试环节,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5.心理健康评测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6.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六、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3月21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1.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制定复试方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要求自行确定并公布。3.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且通过审核的,须在3月23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其他内容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定。5.体检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6.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者;(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七、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八、录取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九、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十、申诉渠道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电话:029-81891244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十一、咨询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2025-08-01 1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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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教务部、人事处、战略发展部、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和财务处负责人。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四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我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后勤服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七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60%,若考核分不同环节进行,则关键环节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一般环节不少于2名专任教师),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秘书须为在岗教职人员),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九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在学院网站公布。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不接收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不接收调剂考生。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由各学院通知享受相应政策后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并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计算总成绩时将加分分数计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单科不加分)。第十二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三条 复试人数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5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6.其他自定义材料(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和日期)。(2)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3)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应阅读并签订《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告知书》。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时间和提交方式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第十五条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六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原则上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2.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将会在学院网站上陆续公布,请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并提前做好准备。3.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含调剂考生和因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上线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3月24日14:00-3月26日14:00,确认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4.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缴费方式: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5.复试组成复试可以由笔试、综合面试、实验、实践操作及其他考核测试组成,具体方式以学院公布为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笔试。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七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复试成绩中构成和权重,如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实验、实践操作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等由招生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中各考核方式百分制成绩乘以该考核方式占复试成绩权重的积之和。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十九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严禁复试小组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招办将会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第二十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我校预计现场复试4000人左右。研究生院及时协调学校各部门为研究生复试做好住宿、餐饮、水电等保障工作,学院应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各学院复试过程和进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形成舆情事件和遗留问题。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学校部分学院的少数专业接收调剂生,基本条件如下,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及具体条件由调剂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南开大学调剂专业的调剂成绩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调入专业可接收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专业范围内。第二十二条 调剂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3.调剂系统开放前接收调剂生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4.各学院调剂细则,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审核。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第五章 录取管理第二十三条我校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十四条 计划管理2025-07-30 17: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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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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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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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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