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公告

2025-10-10 10:12:24 来源: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浙江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为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想要申请我校推免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优良学风,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也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


(四)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与专业实践能力。


(五)符合招生学院(系)依据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方面要求。


(六)身体健康状况需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预计可获得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资格认定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二、报名相关安排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与登录操作,随后提交报名申请(相关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可参考《W 系统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docx》)。


(二)报名时间


各学院(系)的报名起始时间、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及报考注意事项。


(三)报名流程


1.申请人登录系统后,点击 “申请” 按钮,选择 “免试生申请” 选项,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若需修改已填报内容,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自行操作调整。每位申请人仅可填报一个志愿。


2.各学院(系)将根据自身工作进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复试考核工作。申请人后续可根据学院(系)的通知,或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时间安排、材料审核结果及考核结果等信息。


3.已报名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夏令营活动的申请人,无论是否成功获得入营资格,均需进入该系统提交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其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后提交。


4.2025 年 9 月下旬,申请人在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填写、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操作环节。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1.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


2.各学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或在科技类活动中获得的奖项,需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若申请本科直博项目,还需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初审与复试考核规则


(一)各学院(系)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将通过指定方式通知需要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明确复试时间与具体流程。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报考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与生源情况,自行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复试录取选拔办法及差额比例。


(四)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核算,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


(五)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都必须参与综合面试,且面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留存,确保考核过程公平、透明。


(六)各学院(系)在复试与录取环节中,将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对申请人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有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不当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


(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未通过;


(2)自推免生报名之日起至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即 80 分及以上);


(5)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完成体检,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体检表邮寄至浙江大学录取学院(系)。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2@zju.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zju.edu.cn


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据此作出相应调整,并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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