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5-10-09 11:24:42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根据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以下统一简称 “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本单位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准则,集体审定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事项;对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纪律教育、专业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推进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提出的复试成绩核查申请及申诉诉求,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学院需从研究生招生工作群下载《2026 年推免生复试套表》,并于 9 月 10 日 16:00 前,在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复试方案;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方案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各学院必须严格依据已公布的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


三、关于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的说明


各学院各专业需结合历年推免生招收情况,以及 2026 年考生实际报名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其中,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需与此前上报至研招办的《2026 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且各专业必须为统考招生预留相应招生指标,不得挤占统考名额。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9 月 17 日 —9 月 19 日,具体时段与流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形式,测试时间为 9 月 15 日 —9 月 19 日,具体要求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未按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其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生复试流程:考生凭《推免生复试通知书》(需在学校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参与心理测试→参加复试(含专业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体检报告。


(四)体检要求: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自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需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五)学校将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


(六)9 月 20 日 12:00 前,各学院需以单位为主体,向研招办报送以下三类材料:


1.《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2.《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待拟录取名单》;


3.《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不合格名单》。


五、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一)复试考核重点


1.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举止仪表、表达能力及礼仪规范等。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 100 分。其中:


3.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个维度,各 50 分;


4.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10 分)、外语听说能力(10 分)、基本素养(30 分);


5.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30 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10 分)、专业认知与个人发展规划(10 分)。


(二)复试导师遴选与管理


1.为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需选拔师德师风良好、专业水平突出、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直接执行者,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与管理:


2.制定复试导师遴选标准、培训方案及行为准则,加强对导师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政治素养及纪律教育,确保导师准确理解政策、熟练掌握规则、科学运用选拔方法,提升科学选才与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3.明确复试导师在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及纪律要求,与每位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并规范其行为;


4.各学院及复试导师需将复试作为近期研究生教学核心工作,确保投入充足资源与精力;招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得压缩复试时间、仓促推进流程,需为复试安排充裕时间。


(三)复试笔试组织规范


各学院需参照研究生入学初试的统一标准,做好复试笔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及评卷工作。需注意:笔试试卷与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材料,命题工作需在指定命题室使用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公共服务器上开展命题;制卷与评卷需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各学院需结合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科学考核标准,确保复试公平有效。


(四)复试小组工作要求


各复试小组组长需在复试前组织导师商议复试流程及考核侧重点,确保提问科学、记录详实。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教师及 1 名工作秘书,其中:


1.复试教师需从研究生导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博士学位教师中选拔;


2.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名。


3.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考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五)复试过程监管


各学院需严格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安全顺畅;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管办”)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


(六)复试流程与时长要求


复试流程需统一规范,各环节难易程度保持一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需为考生提供充分表达机会,全面展现其综合素质与能力。


(七)复试通知传达


复试前,各学院需将复试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通知方式需具备有效性且可留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需获取考生确认收到通知的回复,并将记录保存至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


(八)回避与保密要求


1.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3.严禁招生单位内部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


4.严禁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参与考研咨询、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5.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场地与设施;


6.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宣传及组织活动。


(九)校区变更说明


若学院因搬迁、人才培养调整、实验或实习安排等原因,导致考生入学后培养及住宿校区可能变更,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各学院需在复试中向考生明确说明此项情况。


(十)复试现场管理


科学布置复试现场,规范流程操作;面试期间,导师需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及督导委员会将前往各学院巡视,检查复试开展情况。


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规则


(一)合格线设定:面试、笔试合格线均为 60 分,复试总成绩合格线为 12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专业拟录取规则:各专业拟录取名单,需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制定。


(三)复试结果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结果。


(四)确认手续要求: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的推免生,需于 9 月 22 日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予录取。


七、监督与申诉机制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与指导,完善监督、巡视及复议制度,对复试公平公正及结果准确性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 + 邮箱),受理考生投诉与申诉,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一)复试成绩复核流程


考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复核→学院研管办组织复核工作→指定专人向考生回复复核结果。


(二)申诉受理流程


一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接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


二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 “信访办”)受理→转交研招办→研招办转至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反馈至研招办→研招办转交信访办→信访办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


(三)申诉联系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85220045;


信访办咨询电话:85220015;


申诉专用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八、复试原始材料保管


复试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含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考生提交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统一妥善保存,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各学院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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