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根据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以下统一简称 “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本单位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准则,集体审定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事项;对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纪律教育、专业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推进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提出的复试成绩核查申请及申诉诉求,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学院需从研究生招生工作群下载《2026 年推免生复试套表》,并于 9 月 10 日 16:00 前,在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复试方案;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方案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各学院必须严格依据已公布的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
三、关于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的说明
各学院各专业需结合历年推免生招收情况,以及 2026 年考生实际报名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其中,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需与此前上报至研招办的《2026 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且各专业必须为统考招生预留相应招生指标,不得挤占统考名额。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9 月 17 日 —9 月 19 日,具体时段与流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形式,测试时间为 9 月 15 日 —9 月 19 日,具体要求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未按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其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生复试流程:考生凭《推免生复试通知书》(需在学校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参与心理测试→参加复试(含专业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体检报告。
(四)体检要求: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自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需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五)学校将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
(六)9 月 20 日 12:00 前,各学院需以单位为主体,向研招办报送以下三类材料:
1.《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2.《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待拟录取名单》;
3.《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不合格名单》。
五、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一)复试考核重点
1.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举止仪表、表达能力及礼仪规范等。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 100 分。其中:
3.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个维度,各 50 分;
4.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10 分)、外语听说能力(10 分)、基本素养(30 分);
5.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30 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10 分)、专业认知与个人发展规划(10 分)。
(二)复试导师遴选与管理
1.为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需选拔师德师风良好、专业水平突出、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直接执行者,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与管理:
2.制定复试导师遴选标准、培训方案及行为准则,加强对导师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政治素养及纪律教育,确保导师准确理解政策、熟练掌握规则、科学运用选拔方法,提升科学选才与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3.明确复试导师在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及纪律要求,与每位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并规范其行为;
4.各学院及复试导师需将复试作为近期研究生教学核心工作,确保投入充足资源与精力;招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得压缩复试时间、仓促推进流程,需为复试安排充裕时间。
(三)复试笔试组织规范
各学院需参照研究生入学初试的统一标准,做好复试笔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及评卷工作。需注意:笔试试卷与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材料,命题工作需在指定命题室使用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公共服务器上开展命题;制卷与评卷需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各学院需结合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科学考核标准,确保复试公平有效。
(四)复试小组工作要求
各复试小组组长需在复试前组织导师商议复试流程及考核侧重点,确保提问科学、记录详实。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教师及 1 名工作秘书,其中:
1.复试教师需从研究生导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博士学位教师中选拔;
2.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名。
3.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考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五)复试过程监管
各学院需严格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安全顺畅;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管办”)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
(六)复试流程与时长要求
复试流程需统一规范,各环节难易程度保持一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需为考生提供充分表达机会,全面展现其综合素质与能力。
(七)复试通知传达
复试前,各学院需将复试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通知方式需具备有效性且可留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需获取考生确认收到通知的回复,并将记录保存至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
(八)回避与保密要求
1.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3.严禁招生单位内部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
4.严禁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参与考研咨询、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5.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场地与设施;
6.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宣传及组织活动。
(九)校区变更说明
若学院因搬迁、人才培养调整、实验或实习安排等原因,导致考生入学后培养及住宿校区可能变更,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各学院需在复试中向考生明确说明此项情况。
(十)复试现场管理
科学布置复试现场,规范流程操作;面试期间,导师需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及督导委员会将前往各学院巡视,检查复试开展情况。
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规则
(一)合格线设定:面试、笔试合格线均为 60 分,复试总成绩合格线为 12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专业拟录取规则:各专业拟录取名单,需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制定。
(三)复试结果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结果。
(四)确认手续要求: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的推免生,需于 9 月 22 日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予录取。
七、监督与申诉机制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与指导,完善监督、巡视及复议制度,对复试公平公正及结果准确性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 + 邮箱),受理考生投诉与申诉,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一)复试成绩复核流程
考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复核→学院研管办组织复核工作→指定专人向考生回复复核结果。
(二)申诉受理流程
一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接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
二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 “信访办”)受理→转交研招办→研招办转至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反馈至研招办→研招办转交信访办→信访办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
(三)申诉联系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85220045;
信访办咨询电话:85220015;
申诉专用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八、复试原始材料保管
复试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含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考生提交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统一妥善保存,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各学院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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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确定复试名单(一)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咨询电话:020-87053297)。调剂考生按我校调剂办法确定复试名单,调剂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三)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向入围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三、资格复核复试前需复核考生资格,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复核资料:(一)考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三)学历证明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https://www.chsi.com.cn/)。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http://www.chsi.com.cn/xlcx/)。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原件及复印1份。(四)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往届生可向其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五)《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附件1)原件1份,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村委会出具。(六)《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原件1份。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复核材料在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复核资料均需扫描为PDF或是电子照片,最迟在复试前一天发送至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纸质材料待入学后提交。四、复试时间、方式及要求(一)复试时间复试时间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安排。(二)复试方式与要求应用经济学、会计、审计的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现场复试;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只有面试,采用远程复试。除工商管理外,其他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到学校现场参加加试科目的笔试(闭卷)。面试考生和考官分组、考生面试次序、试题抽取均随机确定。面试采取考官提问、考生思考后当场回答的方式逐一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面试由学校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自行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五、复试内容与赋分(一)笔试应用经济学、会计、审计的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审计的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20分)、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60分)。其他学科专业的面试包含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80分)。六、成绩计算(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折算公式为: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初试折算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初试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初试折算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复试满分为2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折算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2复试满分为1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折算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二)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由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三)加分政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七、录取办法(一)各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对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中专业综合能力成绩高分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2.复试折算成绩低于50分的;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4.体检不合格的。(三)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示7日。八、其他事项(一)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学院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纸质版(附件3)按规定时间寄送至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录取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九、咨询及投诉方式(一)咨询。广东金融学院研究生院弓老师,电话:020-87053297,邮箱:yjschu@163.com。(二)投诉。广东金融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0-37216629。【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docx】【附件2 :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3: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x】2025-09-02 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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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志愿考生)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院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地点与时间1.笔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会计综合(60分钟):9:00-10:00;思想政治(60分钟):10:10-11:1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管理学,每科30分钟):13:30-14:30,地点为经管楼310。工商管理硕士(MBA)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管理综合(30分钟):9:00-9:30;思想政治(60分钟):9:40-10:4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每科30分钟):10:50-11:50,地点为经管楼310。学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经济学(30分钟):9:00-9:30。2.面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第一场:8:30-12:00;第二场:13:30-17:00。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学硕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3:00-17:30,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分组安排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学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管理综合(MBA)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综合(MPAcc)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入总成绩。3.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满,时间20分钟)(1)考核内容: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规范等。(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3)考核小组:学院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月27日上午8:20至9:00之间上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6室。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政治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1.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三、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2. 学院复试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024-56860720。请各位考生提前加入复试工作群(会计硕士复试工作QQ群:835487955; MBA及学硕复试工作QQ群:1023508115,申请入群填写考生姓名及初试成绩)。2025-08-22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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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三)考生资格审查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学院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各学院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6.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原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二)调剂具体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三)调剂工作程序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四、录取工作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2025-08-05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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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印发 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本年度非全硕士复试录取全流程作出明确部署,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秉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强化全程监督,优化考生服务保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三级工作组织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各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学院执行院长、分管副院长、MBA 项目主任、MPA 项目主任、MEM 项目主任以及中心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全面统筹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求组建复试小组,统一考核标准;开展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与演练工作;审核复试记录、结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招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考生申诉的核查、处理与答复。2.复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 5 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搭配不少于 1 名复试秘书组成。核心职责是依据学院复试方案,从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保障复试程序规范、结果公正。3.纪检督察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构成。主要承担复试全过程监督职责,受理考生实名投诉与举报,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予以答复。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49;监督举报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三、招生计划2025 年该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共计 161 个,分属三个专业领域:1.125100 工商管理(MBA)专业:65 个统考计划指标;2.125601 工程管理(MEM)专业:45 个统考计划指标;3.125200 公共管理(MPA)专业:51 个统考计划指标。四、复试分数线普通计划考生需达到对应专业的初试成绩门槛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各专业分数线要求如下:125100 工商管理(MBA):总分不低于 151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5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0 分;125601 工程管理(MEM):总分不低于 162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125200 公共管理(MPA):总分不低于 164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五、资格审查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实行严格审查,仅通过审查者可参与复试,具体要求如下:(一)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按以下清单顺序提交材料,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由学院留存: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粘贴个人照片的简历 1 份;3.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成绩、职业素养、个人荣誉、发展潜力等;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5.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的考生可不提供学位证书);6.大学成绩单(需为档案中成绩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7.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8.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9.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10.现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1.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 8:30-10:00;2.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科技路 9 号西科大厦一层 MBA 教育中心。六、复试安排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所有统考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一)复试形式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模式,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开展。(二)复试时间与地点1.资格审查:3 月 29 日 8:30-10:0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 月 29 日 10:30-12:1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3.面试:分两批次进行,3 月 29 日 13:00-18:00 及 3 月 30 日 8:00-18:00,地点均为 MBA 教育中心,考生按当日安排参加。(三)复试内容复试涵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复试全程实行录音录像。1.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考试时长 100 分钟,满分 100 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当前时事政治知识的了解情况。2.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 100 分。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管理学专业知识掌握熟练度,以及运用该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职业素养等。考核通过题库随机抽题作答、考生个人陈述、复试专家面试问答等方式开展。3.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是评估考生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环节,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依据。考生需按要求登录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完成测评,自复试方案发布后即可进行,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市场营销》两门课程,加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 60 分钟,单科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参考书目如下:《管理学》(马工程重点教材),《管理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 1 月 1 日出版;《市场营销学》(第 7 版),郭国庆、陈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 3 月出版。5.诚信评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存在违反复试规定、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核查确认,将予以严肃处理。(四)复试注意事项1.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笔试及面试考场;2.笔试分组信息可查看考场现场指示牌,笔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非必要物品进入考场,随身物品需统一放置在考场前排指定位置;3.考生分批次、分组参加面试,需按通知的批次和分组提前 1 小时到达考场等候,具体分组及顺序由复试小组秘书提前通知。七、调剂工作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 中公布调剂缺额信息,有关调剂工作的详细通知将另行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发布。八、录取(一)总成绩折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10%+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4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50%;2.总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二)录取规则严格按照上述总成绩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批次顺序,结合指标投放方式及统考招生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录取最后位次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再比较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资格审查未通过;(2)未参加复试;(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单项不合格(笔试成绩<60 分);(4)复试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60 分);(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单科成绩<60 分)。(三)相关说明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办理,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该平台进行 “待录取” 操作,不再解锁;调剂考生自愿接受 “待录取” 后,学校同样不予解锁。若一志愿考生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被其他招生单位 “待录取” 锁定,该校将不再将其列入拟录取名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签订。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九、信息公示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发生变动,学院将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并就变动部分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的备案信息为准。十、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按时完成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视为不符合体检要求。具体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十一、招生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29-88202797、029-88202885;2.咨询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十二、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认,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全体考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中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学院通过研招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的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已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说明方案后附 4 个附件,分别为《复试考生名单.pdf》《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pdf》《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截至方案发布后,上述附件下载次数分别为 1826 次、727 次、1089 次、687 次。2025-09-22 1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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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推进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接收条件(一)资格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整、材料齐全。推免生最终资格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该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其资格无效。(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四)品行记录要求: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五)学业与外语水平要求: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外语水平需达标,其中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非通用语言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六)跨学科报考要求: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报考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须为 120101 管理科学、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060101 历史学、060107T 文化遗产、050105 古典文献学、050110T 数字人文中的任一专业;报考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对本科所学专业无限制。二、基本原则与要求(一)全面考察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筛选作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察与综合评价。既要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要重视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估;既要参考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三)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做到考核设计科学、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四)以人为本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申请程序、复试方式、准备及内容(一)申请程序: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于 9 月下旬开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填报专业志愿。(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开展,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招生学院将分批次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与待录取工作。学院会根据申请情况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复试前,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符合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材料如下:(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包含正反两面);(2)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包括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亲笔手写签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将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并上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除审核上述材料外,还需核查报考条件中涉及的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内容。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院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 “考试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复试期间,需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院校函调人事档案与本人现实表现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将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会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了解具体情况。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对于推免生,还需关注其在校期间的综合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若考生需展示相关成果,需提前自行准备好材料。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内容包括治学态度、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等。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通常要求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自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外语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也可采用集中测试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院联合组织,采用网络测试的形式,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无法参与其他环节的复试。体检: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四、成绩计算及录取接收(一)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二)录取规则同一批次考生,将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所有考生仅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中录取,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学院各学科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不得超出指标录取。(三)不录取的情形: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任一项目(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的行为;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无法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与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的方式,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六)录取接收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接收人选,确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与上报。(七)资格复核:我校将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同意接收且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培养环节,且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最后一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八)保留入学资格:拟录取考生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通过后,保留资格期限为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校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占用当年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本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九)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若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复试提交信息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开公示(一)学校信息公开公示: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招生各环节信息进行公开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二)学院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推免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该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需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并保障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与处理,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将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管理学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60262《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将按照《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0 日2025-09-26 0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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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公平,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二、复试形式、时间及办法我校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中旬-4月中旬,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请考生根据各学院通知准备复试,相关复试工作安排请密切关注各招生学院的官方网页。三、资格审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比对。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五、调剂原则及程序调剂考生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来我校复试的列入复试名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六、复试分值和成绩计算办法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该成绩×10%折算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50分)、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复试成绩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3.复试中各单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七、复试内容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1)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专业与情景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考查考生的应急处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概括能力、仪表举止行为、沟通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业精神与创新意识、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等。(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2.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3.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内容(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4.面试考核办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考核分数。5.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提前向考生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均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总成绩。6.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八、录取原则1.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类别依次为:(1)一志愿考生;(2)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或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高分者。2.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3.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不予录取;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体检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规定时间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十一、公示与争议处置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上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20-84096451(招生考试处)020-84261786(学校纪检监察室)2025-09-02 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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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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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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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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