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一、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推免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2. 须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为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备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同时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且展现出博士生培养潜质;录取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
4.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且需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5.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接收类别与学制规定
(一)硕士推免生
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推免生”),培养学制为3年,最长培养年限不超过4年。
(二)直博生
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培养学制为5年,最长培养年限不超过6年。
四、接收专业与人数说明
1. 硕士推免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开放硕士推免生接收通道。
2. 直博生:我校7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要求考生申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3. 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可查询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推免生申请程序
1.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并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
2. 学生填报的志愿中,若有一个志愿为河南理工大学,即视为正式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
3. 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及所受奖惩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与录取流程
(一)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
1.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
2. 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我校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二)复试组织与要求
1. 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安排并单独通知申请者。
2. 复试前,申请者需向复试小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承担课题等)、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各招生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3. 各学院需参照《河南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制定复试方案,并在学院官网发布。
4. 复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同样不予录取。
(三)录取审核与公示
1.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将复试表、复试汇总表(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百分制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等信息)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研招办”)。
2. 研招办汇总各学院复试结果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
3.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请者对公示名单有疑问的,可及时反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将及时答复。
5. 我校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将于10月20日结束。
七、体检安排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需求调整。
八、研究生校区安排
我校研究生学习与生活分布在南北两个校区:
北校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
南校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情况及培养需求,统一安排研究生在相应校区就读。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推免生学费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教育收费明白卡(2025)”。
(二)奖助政策
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均有机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其他专项奖助项目,具体细则详见学校最新修订的相关奖助文件。
十、特别提醒事项
1. 考生在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接收章程,全面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
2. 我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关键依据,在推免生招生的复试、录取、新生复查等各个环节均会核查诚信情况。考生需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因诚信问题导致无法复试、录取或被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本科毕业就业计划,且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4. 推免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若因特殊情况需放弃,须于2026年4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 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研究生的通知书同时发放,发放时间为2026年6月下旬。
6. 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2026年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7.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的政策冲突,按国家或学校新政策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 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官方平台包括: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
2. 考生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与我校研招办或各招生学院联系:
研招办电话:0391-3987234
各招生学院电话:可查询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页面获取
纪检监督电话:0391-3987239
3.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所有。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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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精准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依据《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扬州大学商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综合测评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评价工作。一、综合测评总评成绩构成综合测评总评成绩采用 “学业成绩 + 综合表现成绩” 的加权计算模式,具体公式为:综合测评总评成绩 = 学业成绩(权重占比 80%)+ 综合表现成绩(权重占比 20%)二、学业成绩核算标准1.分值设定:学业成绩在综合测评体系中满分计 80 分,是综合测评的核心基础项。2.成绩来源:学业成绩核算以扬州大学校教务系统成绩库为依据,仅统计学生前三年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 “应修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的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其中,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核算范围。3.计算方式:学业成绩的具体换算公式为 ——学业成绩 = 教务系统内学生加权学分成绩(该成绩满分 100 分)×80%三、综合表现成绩评定规则综合表现成绩满分计 20 分,涵盖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特殊经历、重大贡献及荣誉四大类,各类别均设得分上限,具体评定规则如下:1. 科研成果(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授权专利、学术著作四类,按以下标准计分:(1)学术论文: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按期刊收录级别计分 —— 在 CSSCI、SSCI、SCI 或北图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4.2 分;在 CSCD、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2.1 分;在其他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0.7 分。(2)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按认定单位级别计分 —— 获国家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2.8 分;获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0.7 分。(3)授权专利:本科阶段以排名第一身份取得 “授权发明专利” 的,每项计 1.4 分。(4)学术著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著作的,每部计 5.6 分。2. 竞赛获奖(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竞赛获奖按赛事级别、奖项等级及参与排名计分,具体规则如下:(1)全国 “挑战杯” 竞赛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7 分、排名第二者 5.6 分、排名第三者 4.2 分、其他成员 2.8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5.6 分、排名第二者 4.2 分、排名第三者 2.8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4.2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2)全国教指委组织的学业相关全国性学科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3.5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2.1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1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1 分、排名第二者 1.4 分、排名第三者 0.7 分、其他成员 0.35 分。其中,个人赛成绩统一按 “排名第一” 标准计分。(3)其他学业相关全国性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24 分、排名第三者 1.68 分、其他成员 1.12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24 分、排名第二者 1.68 分、排名第三者 1.12 分、其他成员 0.56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1.68 分、排名第二者 1.12 分、排名第三者 0.56 分、其他成员 0.28 分。个人赛按 “排名第一” 计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分 1 次,不重复累计。(4)国际赛事:计分标准参照上述国内同类赛事执行,但具体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标准。3. 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2 分)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每项计 2 分(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1)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2)参与志愿服务经历;(3)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历。需注意:相关经历需提供 “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材料” 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的认定材料”,否则不予计分。4. 其他重大贡献或荣誉(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4 分)除上述类别外,本科阶段有以下重大贡献或荣誉的,按对应标准计分:(1)省级竞赛获奖:参与江苏省 “挑战杯” 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并获第一等级奖项的,按排名计分 —— 排名第一者 3.33 分、排名第二者 2.66 分、排名第三者 2 分、其他成员 1.33 分。(2)荣誉称号:获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的,每项计 4 分;获省级同类荣誉的,每项计 2 分。(3)项目结项:参与项目并完成结项的,按项目级别及排名计分 —— 国家级(含省级重点)项目:排名第一者 2.66 分、排名第二者 1.33 分、其他成员 0.67 分;省级项目:排名第一者 1.33 分、排名第二者 0.67 分、其他成员 0.33 分。四、综合测评注意事项1.学业成绩核算仅以 “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 为准,补考、重修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2.同一奖项得分遵循 “从高原则”:若同一奖项符合多项计分标准,仅按最高分值计 1 次,不重复累计;若同一学年内,学生参与 “学科竞赛排行榜同一榜单下设的不同赛道” 并获奖,同样仅取最高分 1 次。3.成果与经历的时间限定:科研成果(含论文、论著、专利等)、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其认定依据的 “记载日期” 必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均不纳入综合表现成绩计分范围。4.材料认证要求: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需满足两个条件 —— 一是成果所列 “第一单位” 必须为 “扬州大学”,二是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认证;若成果 / 奖项为 “与直系亲属合作” 或 “与学历 / 职称 / 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 取得,该类成果 / 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表现成绩,但在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时,可优先考虑。五、细则解释与发布信息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最终解释。本细则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自发布之日起用于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2025-09-25 14: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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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宣传2026 年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信息,为广大有志于投身公共管理领域的考生提供了清晰指引。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财经大学同时由教育部、财政部与北京市三方共建,不仅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名单,还是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及首批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项目建设院校,凭借深厚的财经学科底蕴,赢得了 “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的美誉。在 MPA 人才培养方面,学校政府管理学院聚焦打造独具财经特色的中财 MPA 品牌。其培养目标明确,致力于培育出既恪守公共价值与公共伦理,又具备宏观战略思维与卓越领导能力,同时熟练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的专业人才,最终向社会输送一批兼具战略视野、创新意识、复合素养与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一、项目核心信息专业代码:125200招生类别:依据就业方式不同,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可根据自身职业规划选择报考类别。学习方式:提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模式,满足不同考生在时间安排上的需求,无论是希望全身心投入学习的全日制考生,还是需要平衡工作与学习的非全日制考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路径。招生人数:具体招生名额将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官方计划为准,考生可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二、四大特色专业方向中财 MPA 教育中心始终秉持 “财经 + 治理” 的先进培养理念,同时采用 “实践 + 案例” 的高效培养模式,围绕公共管理领域的核心需求与财经特色,开设了四大特色专业方向。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模式对应的特色方向为政府战略与绩效管理、城市发展与治理;全日制学习模式对应的特色方向为财税与公共政策、财经与公共治理。不同学习模式下的特色方向,均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社会需求,为考生搭建起贴合实际应用的专业知识体系。三、咨询与联系渠道为方便考生获取更多招生详情、解答报考疑问,学校 MPA 教育中心提供了多种咨询渠道:咨询电话:MPA 教育中心咨询电话为 18811712251,考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获取专业的招生咨询服务。电子邮箱:可发送邮件至 cufempa@126.com,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考生的邮件咨询。QQ 交流群:考试咨询 QQ 群号为 1015412590,考生加入群聊后,可与其他考生交流备考经验,同时获取最新的考试相关信息。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财 MPA 教育中心”(可通过扫描官方二维码关注),即可实时接收招生动态、培养特色、活动通知等各类官方信息,及时掌握 MPA 招生的最新进展。2025-09-11 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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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预推免招生复试说明根据学校及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的工作安排,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预推免招生复试安排如下:一、复试形式及相关说明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为方便复试前考生及时了解学院的相关安排,预推免报名系统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对照以下表格的说明,在2025年9月12日10:00前完成系统确认并申请加入QQ群,申请时请备注以下信息:本科所在学校+申请一志愿方向名称+姓名:二、复试相关安排(一)报到、资格审查报到时间、地点:经济学院北一楼周春厅除“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应用统计”方向以外的考生:2025年9月13日下午14:00—18:00,“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应用统计”方向的考生: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18:00(二)综合面试安排(三)复试所需材料考生复试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推免资格相关证明及“四川大学2026年预推免报名申请表”(须加盖公章、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下载)等。2025-09-15 1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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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贵州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902 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发展阶段,1950 年 10 月正式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 年 11 月,毛泽东主席亲笔为学校题写 “贵州大学” 校名。1997 年 8 月,学校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 年 8 月,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办学规模与学科实力进一步提升。经过 120 余年的建设与发展,贵州大学已成为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及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 “部省合建” 高校;同时还是首批 “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 “全国文明校园” 和教育部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果。在学科建设领域,学校现有 1 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 个部省合建服务地方特色学科群、11 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 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10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 行列。学位授权体系完善,拥有 22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 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5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8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 13 个学科门类,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在公共管理领域,贵州大学于 2005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第三批、贵州省内第一所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自 2013 年起,公共管理学院正式成为学校 MPA 教育的承办单位。贵州大学 MPA 教育以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求的公共管理人才为核心目标,目前设有公共行政与区域发展、地方政府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公共政策四个特色培养方向。学校 MPA 教育注重培养学员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素养,要求学员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领域知识与科学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致力于打造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助力贵州发展。在培养过程中,强调 “根植贵州、面向未来” 的定位,注重 “价值”“知识”“技能” 三位一体的公共领导力提升。一、招生计划规模2026 年,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初步预计招生人数为 249 人,具体人数可能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略有调整。二、授课方式与学制安排(一)授课模式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完成教学任务。课程学习主要集中在第一学年,每学期集中授课一次,上课期间周末与节假日不休息,集中授课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年 9 月 —10 月、4 月 —5 月。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将理论学习与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学制规定实行以 3 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员可根据自身学习进度与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6 年。(三)其他说明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员在学习期间需自行安排住宿,食宿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各类工资、补贴、医疗支出等费用,学员的医疗保险需自行解决。三、报考资格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贵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二)专业特定报考条件报考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以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取得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四、报名流程与要求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同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一)报考点选择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保后续确认与考试顺利进行。(二)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贵州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超出规定报名时间后,将不再开放补报通道,已填报信息也无法修改。(三)报名注意事项免初试考生报名: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考生诚信要求: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报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籍学历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时向招生单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政策申请:符合规定条件并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真实性: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询: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四)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所有考生均需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通知为准;材料提交与信息采集: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专业的报考条件,若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贵州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的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参加初试或复试。五、初试相关安排公共管理硕士(MPA)全国联考共设置两门考试科目,分别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具体考试信息如下:专业学位代码:125200,类别名称:公共管理硕士;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英语二: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六、复试相关要求(一)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公布的报考地处二区(B 类考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因素,进一步确定本院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二)复试安排与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安排在次年开学之初进行,具体的复试办法将通过贵州大学 MPA 教育中心官方平台公布;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学校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截至复试考试日期仍需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核实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许参加复试。(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原则上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复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且这三项考核的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过程中,学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七、体检相关规定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组织开展。贵州大学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公共管理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的体检要求标准。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八、录取相关安排(一)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录取过程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向公共管理学院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入学资格复查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贵州大学将对新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九、违规处理办法(一)考试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诚信档案记录学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弄虚作假处理对在报名、考试、复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学费标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费共计 5.4 万元,按 3 年缴纳,每年缴纳 1.8 万元。若上述收费标准后续有调整,将以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学员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符合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与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十二、其他重要说明凡报考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考生,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公告,并接受本公告中的所有规定与要求;残疾考生若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贵州大学沟通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公共管理学院及贵州大学 MPA 教育中心通过研招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与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未及时获取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公共管理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相关考试大纲,考生需自行做好备考准备;复试办法、录取办法等其他未明确说明的事宜,由贵州大学另行制定。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以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2025-10-24 09: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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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6年硕士统考生(含非全日制)招生公告一、统考招生整体工作流程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工作需遵循规范流程推进,各环节环环相扣,考生需按时间节点完成对应操作,具体流程如下: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含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相关部门开展报考资格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招生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再审;考生在指定时间段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初试;初试结束后,考生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最终复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考生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复试;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二、网上报名阶段关键信息(一)报名时间安排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具有同等效力,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操作。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或修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与末期的网站访问高峰,减少系统拥堵影响。(二)报名核心操作步骤平台登录: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使用学信网账号完成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需妥善保管,后续网上确认、准考证下载、复试调剂等环节均需使用,无需重复注册)。信息填写:进入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与报考信息。其中,考生信息涵盖学籍学历、基本信息、户籍档案、家庭主要成员、学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报考信息包括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报考点等内容。信息校验与修改:填写信息时,带 “*” 的文本框为必填项,需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填写;系统会自动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若需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专项计划等关键信息,需先取消已有报名信息再重新报名,已取消的信息无法用于网上确认。生成报名号与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会生成唯一报名号,考生需牢记该报名号(网上确认的重要凭证,遗失可通过学信网账号查询);之后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以银行卡扣费为准,缴费后需确认支付状态。(三)华侨大学专项报名要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规定学习方式选择 “非全日制” 时,报考类别必须勾选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填写考生当前所在工作单位。报考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学历需满足以下条件:本科毕业考生,毕业时间需在 2023 年 9 月 1 日前;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考生,毕业 / 结业时间需在 2021 年 9 月 1 日前。全日制考生报考规定学习方式选择 “全日制” 时,报考类别原则上应选 “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需按要求转接人事档案等关系。若全日制考生选择 “定向就业”,需提前经工作单位审批同意(需承诺录取后可全脱产 3 年在校学习),并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通过 EMS 邮寄至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668 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 A611 室)。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处理办法(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按招生章程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境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形式,且学信网无学籍信息):按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信网可查学历信息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因姓名或证件号码更改导致校验不通过的考生(学信网可查学历信息):除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外,还需附加公安部门出具的同一人身份(更名或更换证件号码)证明材料。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需包含修读专业、入学时间、学制或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以及本人签署的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的承诺书。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硕士考生:按招生章程要求,提交本人修读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报考点选择注意事项考生在选择报考点前,必须仔细查阅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明确自身是否符合该报考点的接收要求,全国各报考点公告可通过指定渠道查询。需特别注意,华侨大学(单位代码 10385)仅作为招生单位,不承担报考点职能,报考点的具体接收条件与网上确认事宜,均以报考点公告为准。(四)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认真阅读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报考单位网报公告及报考点公告,确保填报信息符合各项要求,因信息填写错误、虚假填报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考生需反复核对信息准确性,建议妥善保存所有报名相关材料。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内容,诚信参与报名与考试。三、网上确认阶段安排确认时间:通常在 2025 年 11 月初,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会组织实施具体确认工作,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点公告,避免错过确认时间。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网上确认,逾期无法补报;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与后续考试。操作提示:网上报名期间,若考生收到网报系统或短信发送的报考事项通知,需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处理,确保不影响网上确认流程。四、准考证下载与初试相关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报考点通知为准。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 - 21 日,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需提前熟悉考场规则与考试要求,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五、其他重要提醒信息保管:考生需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与密码,不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利益受损。咨询渠道:涉及报名考试事项,考生可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涉及报名网络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特殊考生安排: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现役军人报考需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查询: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及时了解报考工作安排、政策变化等信息,确保全程掌握招生流程动态。2025-10-28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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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510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要求,为保障考生顺利进行网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确认时间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0日08:00-11月3日16:00(注:各位考生应在11月3日16:00前完成资料上传)。我校考点集中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4日。材料审核未通过需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11月4日16: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补充材料(注:仅限上传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二、网上确认对象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且选择了电子科技大学考点(考点代码为5103)的考生。未参加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缴费未成功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三、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二维码: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根据网页提示和要求内容顺序进行,直至完成材料提交全过程。特别提醒:考生上传过程中,选择自己所需提交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相应材料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四、考生上传材料1.彩色证件电子照证件照上传要求:①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必须使用白色背景);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③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为宜;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⑥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⑦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请注意:①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头、肩部端正,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上传,建议大小不要超过10M;③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无遮挡或被手指捏住;④在手持身份证照片下方正中备注考生本人24小时畅通的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3.学籍学历相关材料或证书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学生证应包括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非校园一卡通及类似卡片);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毕业证书。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要上传的材料户口所在地为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工作地为四川省,但户口未迁入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5.在校研究生和已在校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报考还应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6.需另行上传的材料(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委)加盖印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②在2024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应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网上确认。④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⑥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等补充材料进行核验。⑦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有效证件照片。五、查询审核结果我校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说明:(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等原因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六、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①“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如果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②未交费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已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或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2.我校考点为电子科技大学考点(5103)考点。除我校沙河校区在读应届考生外考位全部安排在清水河校区。3. 考前十天左右,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网上确认阶段,报考点对考生学历学位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干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下载https://www.sceea.cn/Html/201811/Newsdetail_857.html)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等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申请。6.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七、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28-61830152、 028-61830153电子邮箱:yzb@uestc.edu.cn我校考点设有网上确认现场咨询服务点。现场咨询时间:网上确认期间工作日的09:00-17:00。现场咨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9。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10月25日2025-07-30 14: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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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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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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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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