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说明
我校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自行查阅对应学院通知了解详情。
二、接收专业范围
1. 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日制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硕士生。
2. 直博生接收专业
我校所有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即招收直博生。
三、申请流程与要求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 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专业基础扎实、素养良好,拥有研究生培养潜力;
4. 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5. 若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经历(即学术专长生),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且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其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2.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信息真实有效;
3. 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需清晰体现获奖名称、级别与获奖时间;
4. 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六级证书或对应成绩单的复印件各2份,用于证明英语水平;
5. 若申请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非必交材料,如有可补充);
6. 仅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申请操作流程
申请工作通过指定系统线上完成,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1. 系统注册
自9月18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
2. 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
(1)志愿填报:9月22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学院可能会发布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示信息为准),申请人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
(2)志愿审核与复试通知:9月23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考生提交的报考志愿及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完成后会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同意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线上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
(3)待录取通知与确认:9月25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对复试合格、拟同意录取的考生,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线上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初审与复试安排
1. 初审组织
各学院将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该办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的具体标准与流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材料初审结束后,学院会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明确复试时间与相关要求,申请人需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2. 复试要求
复试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重点考查考生能力,尤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申请材料情况及综合素质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与申诉渠道等详细信息,可在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流程规范可追溯;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具体的复试实施办法、复试成绩构成比例及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与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3. 录取否决情形
若申请人出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与公示流程
1. 待录取名单报送
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后,需在10月18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
2. 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拟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若公示内容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报送至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3. 录取确认说明
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最终录取结果,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单独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无需领取校验码与登记表,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操作。
六、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及时前往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需将带有明确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寄送至报考学院。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招生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奖励资助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可按照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具体资助标准与申请流程以当年办法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每一批次的考核与评分均独立开展,按综合评价结果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
2.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 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中,直博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录取当年有效;
6. 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生,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生相关奖助学金待遇。若直博生因任何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自确定转段之日起,将终止享受博士生待遇,且需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待遇差额后,方可办理转段相关手续;
7.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8. 本通知内容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以国家政策为准;
9.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
九、咨询与申诉方式
1. 申诉流程
考生若对推免生接收环节的相关工作存在异议,需先以书面形式(需实名)向报考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需对申诉内容予以受理并作出明确答复;若考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一步提起申诉。
2. 咨询与申诉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东教科南楼207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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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通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切实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北京建筑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于即日起开放,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一、报名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二)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三)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等的相关要求。(四)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能力。(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接收学科专业我校仅接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推免生。我校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之外,其他按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中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可接收直博生。预报名阶段接收推免学科(专业)目录可通过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在主页“系统服务”中登录“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注册并查询。最终版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目录以我校后续向社会正式发布版本为准,届时申请人可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及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三、报名方式(一)预报名阶段(即日起—9月22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符合报名条件的推免生可进入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在“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中注册、登录并完成报名。其中,报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进入系统后点击“推免硕士报名”,报考推荐免试直博生进入系统后点击“直博报名”。北京建筑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仅为学校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推免生(含已预报名推免生)务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届时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复试综合成绩,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且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依次发送“待录取”通知,择优录取。推免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照要求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后,才能获得推免拟录取资格,完成最终拟录取。错过预报名时间的推免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正式报名阶段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二)正式报名阶段(9月22日9:00-10月20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将于9月22日9:00开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报学生信息,并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必要环节,所有推免生(含已预报名推免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报考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中,招生类型请务必选择“直博生”。四、申请材料预报名阶段,申请人通过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如果错过预报名时间,在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需将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提交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邮箱见后附联系方式)。(一)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1.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1份。2.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3.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4.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5.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申请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1.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1份。2.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3.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4.《北京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扫描件1份。5.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1份(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6.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扫描件。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8.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五、复试与接收(一)学校将开启推免生接收绿色通道,在接到推免生报名后安排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所有复试接收工作将以教育部系统关闭日为准。(二)复试通知:招生学院对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并向报名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意参加复试。(三)复试组织:招生学院负责组织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复试采用“在线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重点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复试成绩,结合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待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四)待录取:学校根据待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六、复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一)在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三)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等其他情况。(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七、学制我校各硕士招生学科(专业)的学制信息,请查看后续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北京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直博生学制5年。八、学费标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直博生学费收取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九、奖助政策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等。推免生除可正常申请以上奖助学金外,我校对于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和本科毕业院校相关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高于我校相同学科一个档位及以上的外校推免生,将以奖学金形式返还三年学费。十、其他说明(一)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二)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8364458/68322241;纪检监察办公室:010-61209094。(三)如本通知与当年国家下达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一、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BUCEA_grad_edu2025-09-18 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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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召开2025年暑期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第一阶段会议7月16日,东北大学启动召开2025年暑期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决策部署,锚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加速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奋力开创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16日上午,第一阶段会议召开,会议在主楼824室设主会场,在秦皇岛分校和各学院设分会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各学院院长、书记,相关职能部门正职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郭海主持会议。会上,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围绕“深化学分制综合改革” “学生成长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改革”等主题依次进行工作汇报,聚焦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人才培养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校长冯夏庭以“人才培养的系统改革与创新”为题作专题报告。冯夏庭表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锚定在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起引领作用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发展愿景,履职担当人才培养使命,努力培养能够产生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的一流人才。全校上下要齐心协力,共同创新人才培养举措,实现全员育人、各尽其职,切实保障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冯夏庭强调,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系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通过专业—学位点—学科一体化建设,整体统筹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目标和定位的学科建设方案。要通过招生—培养—就业—布局一体化推进,帮助学生精准制定生涯规划,精准指导学生就业,促进高质量就业。要通过实验—教材—课程—师资一体化推进,研究编制新内容教材,梳理论证各专业或支撑多个专业的核心课程,形成负责具体课程、教材和实验的教师清单。要通过招培就—保障—评价—激励一体化贯通,明确招生、培养、就业各阶段的目标,制定工作举措,激励学院和教师主动优化专业内涵、主动参与修改培养方案。冯夏庭要求,要认真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学校总体设计框架下,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好本部门和本学院的工作方案和改革方案,确保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方案高质量落地落实。郭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学校全体师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培养人才作为大学第一使命,回归大学教育初心,持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各级领导班子要聚焦学校人才培养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的主要任务和落实举措,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把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起来、把人才培养的首要职责扛起来。郭海强调,要养成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学文化。以学校百年来形成的优良教学文化和育人传统引导教师的育人行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第一学术责任,让教师潜心教学、倾心育人成为校院最动人的风景。要注重教学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教师教书育人、学院教育教学等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荣誉体系,让全体教师因为对育人的热爱和投入而相知相惜相敬,共同潜心育人,让关心、研究育人工作成为时尚。郭海强调,要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扎实开展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形成党委全面领导,上下贯通、密切配合、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汇聚育人合力。要增强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深化校院两级人才培养体系和育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学和学生管理系统的队伍建设,建立研究型机关,提升把握人才培养规律的能力。要数字化赋能人才培养改革,深化“一号通”建设,构建“感知-决策-执行”闭环,推进治理体系变革和管理流程再造。郭海还对学校假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16日下午,会议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分组研讨,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等参加研讨。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了部分学院研讨会。据悉,学校2025年暑期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二阶段,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暑假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各学院对标对表学校部署要求,制定学院落实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开学前由分校和各部门进行工作汇报。2025-05-08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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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厦门大学的管理学科拥有深厚的历史积淀,自 1921 年学校创办之时,商学部便随之成立。历经百年的发展与沉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始终坚守校主陈嘉庚先生的爱国情怀,践行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的校训,如今已跻身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十大商学院行列。目前,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构建了完善的管理学人才培养体系,涵盖本科、硕士及博士三个学历层次。在会计学、企业管理、创业学、财务学、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等专业领域,均设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学与管理科学与工程这两个一级学科,还分别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 8 个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还拥有会计学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借助管理学院在会计、财务学科的突出优势,厦门大学打造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该研究院是中国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科中唯一入选 “985 工程” 二期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作为中国大陆较早开展会计博士学位教育的院校,厦门大学培养出了中国首位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等一大批优秀的会计专业人才。在管理学院的毕业生中,近半数投身于财务、会计和金融领域,学院也因此被誉为中国 “CFO 的黄埔军校”。学院组建了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和高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68 人,包括 74 名教授和 52 名副教授,超过 70% 的教师有过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留学、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的经历。一、申请专业本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共有两个,具体信息如下:第一个专业的代码为 125300,专业名称是会计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类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第二个专业的代码是 125700,专业名称为审计硕士,同样属于专业学位类型,学习方式也为全日制。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修养良好,诚实守信,学风严谨,身心健康,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记录。应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有较大希望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本科就读院校原则上需为国家高水平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若毕业院校不属于上述类别,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所在的学科,原则上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属于国家公布的 “一流学科” 建设点;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达到 B + 及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靠前。英语能力需达到优良水平,且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2)新托福(TOEFLiBT,不包含家庭版)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学术类雅思(IELTSAcademic)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对管理学领域具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管理学相关研究工作,且已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或拥有潜在的研究能力。注:厦门大学支教生的申请条件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三、申请程序(一)申请流程自 8 月 20 日起至 9 月 10 日,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上传完成即视为报名申请成功。待教育部正式开通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后,所有申请我院且通过我院考核、同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该教育部系统内完成报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和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流程,否则此次申请将被视为无效。(二)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厦门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该表格需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两份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专家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不可使用电子签名。空白推荐信表格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包含学业排名证明,且必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的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能够展现申请人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他材料。若申请人有学术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参与承担的课题等)或各类获奖证书,需提供相应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学生证原件。个人自述表 1 份。请将上述材料按照从 1 到 8 的顺序整理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注:成功入围考核的申请人,需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四、其他事项报名系统中显示的可报名专业若存在变动,将以教育部公布的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则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的录取确认结果为准。申请人需确保所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真实且准确。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我院将依据学科特色及相应的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的报名信息开展综合评估,从中择优确定入围考核的名单。入围考核的通知计划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收到通知的申请人需按照我院安排参与考核,未入围考核的申请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具体的考核时间与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若本报名通知的内容与上级部门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存在差异,以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本通知中未提及的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联系方式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MPAcc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嘉一 407电话:0592-2186775E-mail:mpacc@xmu.edu.cn管理学院2025 年 8 月2025-09-12 15: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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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MBA荣获“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100”等多项荣誉11月29日,由MBAChina和经理人杂志联合主办的“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发展论坛暨教育盛典”在北京召开。本次盛典以“现代化进程中的管理智慧与担当”为主题,300余位来自政界、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商科院校代表、行业领军人物、专业研究机构和国内外主流教育媒体等相关人士现场参会,分享最新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共同研讨中国商科教育的未来发展。盛典现场重磅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系列TOP榜单,致敬榜样力量。获奖情况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100 “中国商学院MBA项目TOP100”榜单由MBAChina与《经理人》杂志共同发布,并收录于中国知网,是中国MBA教育领域内极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排名榜单之一。榜单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教学质量、课程创新、师资力量、科研实力、学生反馈、国际化水平、就业竞争力以及社会影响力等多个维度,对全国数百个MBA项目进行了严格的数据收集、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旨在推动中国商学院在管理教育领域的创新与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具备全球视野和领导力的管理人才。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社会责任公益品牌奖 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卓越运营奖 中南大学商学院MBA项目 中南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1997年批准的、第三批招收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的高校。MBA项目依托中南大学“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和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优势,围绕学院使命,以及“打造新时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卓越商学院”学院愿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培养超过6000余名管理精英,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赞誉,是国内最具影响力MBA品牌之一。2025-07-31 14: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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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相关材料核对及协议签署通知为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与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山西大学 2025 年录取硕士研究生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的邮寄发放,以及定向协议书签署等关键工作,保障新生入学流程顺利推进,特向各位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发布以下通知。一、通知书邮寄地址与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核对各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完成通讯地址与档案所在单位信息的核对与修改(若需),具体要求如下:1.核对时间与登录系统说明(1)核对时间:考生需在6 月 12 日至 6 月 17 日期间完成所有信息核对操作,逾期未操作将影响后续通知书邮寄与调档工作;(2)系统登录:登录平台为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服务系统”,具体网址为https://yjszsksd.sxu.edu.cn/logon。首次登录时,用户名统一为考生本人的 “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若身份证号码末尾为字母 X,需使用大写格式);成功登录后,须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保障账号安全。2.通讯地址核对与修改要求通讯地址是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唯一依据,考生需重点核查:(1)若登录后确认通讯地址无误,直接点击系统中的 “保存” 按钮即可;(2)若需修改通讯地址,新地址需填写至 “门牌号” 级别,确保准确、详细;同时,所留手机号码需为考生本人常用号码,且保证在开学报到前始终处于可联系状态;信息修改完毕并二次确认无误后,点击 “保存” 按钮完成操作;(3)特别提醒:若考生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确认通讯地址,学校将默认按照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原始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若因考生个人填写信息不详尽、不准确,导致通知书等材料邮寄延误、丢失或无法送达,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核对与修改要求仅录取为 “非定向就业” 类别的考生需完成此项操作,档案已存放于山西大学的考生无需办理调档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若档案所在单位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直接点击系统中的 “保存并提交” 按钮即可;(2)若档案所在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如档案从原学校转至人才市场等),考生需先向现档案所在单位申请出具 “存档证明”,且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3)后续操作:将变动后的档案所在单位名称(需严格按照存档证明公章上的文字准确填写)录入系统;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现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考生编号 + 姓名 + 修改调档函.pdf”;完成文件上传后,点击 “保存并提交” 按钮,完成档案信息修改流程。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签署要求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需按不同类别完成协议签署,未按要求签署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具体要求如下: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签约工作需通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 在线完成,平台具体网址为https://mz.chsi.com.cn/mzjh/htgl/。关于签约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考生需密切关注该平台及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发布的专项通知,避免错过签约时间。2.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除上述计划外,其他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均需与学校签订《2025 年山西大学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合同书模板可查看本通知附件),具体要求如下:(1)打印规范:需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 “正反两面” 的格式打印合同书,不得拆分页面或改变格式;(2)填写与签章: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合同内容(其中 “学号” 信息需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依据通知书上的内容补充填写,暂未收到通知书时无需填写);填写完成后,考生本人需在指定位置签字;同时,合同中的 “甲方” 为考生录取时所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需由甲方在对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丙方” 为考生本人,无需额外盖章;(3)提交要求:签订完成的合同书需妥善保管,待开学报到时提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合同中的 “乙方” 为山西大学(即考生的培养单位),合同书交回学校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签署,无需考生自行联系。三、通知附件说明附件内容:本通知配套附件为《2025 年山西大学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文件格式为 docx;附件获取:考生可通过本通知原文中的附件链接下载合同书模板,下载后需核对文件完整性,若出现下载失败或文件损坏,可联系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解决。2025-09-23 18: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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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一、申请条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二、接收专业及人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拟定2800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一)报名与复试1.第一轮报名:9月7日-9月14日15:00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志愿)。2.学科复试:9月18日-9月20日开展第一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3.第二轮报名:9月28日-10月6日12:00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4.第二轮复试:拟定10月9日-10月12日开展第二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参加夏令营或第一轮复试且被拟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本轮复试。5.考生报名后需准备以下材料(待学科通知,按要求提交)(1)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学校推免公示名单截图或证明,学生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件。(二)复试组织及内容1.复试组织:我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同一学科组复试组织形式相同,具体以学科通知安排为准。2.考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各复试小组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3.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4.所有拟录取考生(含夏令营、第一轮及第二轮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请于9月28日起,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完成系统确认复试及确认录取程序,不在系统及时同意复试及录取的视为放弃。5.考生获得拟录取后,体检、政审等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四、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一)直博生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接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三)直博生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本招生简章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详见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portal.smu.edu.cn/yzw/info/1002/10511.htm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9月6日2025-08-01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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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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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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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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