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我校完善研究生多元化招生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有序推进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统一部署,我校将启动推免生接收报名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收类型
我校面向本校及国内其他高校接收推免生,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一)推免硕士生
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符合推免资格、计划攻读硕士阶段学业的应届本科生。
(二)直博生
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具备突出科研潜力、计划直接攻读博士阶段学业的应届本科生。
(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
指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
二、接收条件
所有申请人(含直博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直博生还需符合专项要求:
(一)通用基本条件
1. 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2. 推免资格要求:已在当前就读学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3. 科研能力要求: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好的科研潜质、扎实的专业能力及较强的创新意识;
4. 专业匹配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确保知识体系衔接性;
5. 学院附加要求:满足报考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制定的其他具体接收条件。
(二)直博生专项条件
直博生的具体申请条件与考核程序,需参照《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推免硕士生
1. 接收专业范围:除法律(法学)非全日制专业、管理类专业学位外,我校其余所有硕士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
2. 名额限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
(二)直博生
1. 接收专业范围:除法学、国家安全学、土木工程专业外,我校其他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招收资格;
2. 名额限制:原则上各专业接收直博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25%。
四、接收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供学校及报考学院审核:
1. 个人有效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需提供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2. 学业证明材料: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3. 外语水平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六级考试成绩单;
4. 思想政治审查材料:《新疆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
5. 科研能力证明:学术论文、出版著作、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明等能体现个人科研能力与专业水平的材料;
6. 补充材料:报考学院根据招生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分为意向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所有推免生需按要求完成相应阶段操作:
1. 意向报名阶段(即日起至9月21日):
报名操作:符合接收条件、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推荐免试预报名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时需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并及时提交;
系统说明:该预报名系统仅为我校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辅助工具,主要用于前期复试资格审核;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需完成正式报名。
2. 正式报名阶段(9月22日至10月19日):
通用要求:9月22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已完成意向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完成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是推免生录取的必要环节,逾期未完成将无法参与后续流程;
直博生特别要求:直博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时,需在“招生类型”中明确选择“直博生”;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要求:需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二)组织复试
1. 复试组织主体: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及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自主组织复试;
2. 复试考查重点:主要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
3. 复试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9月23日至9月25日):各招生学院完成意向报名阶段及正式报名前期大部分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形式、流程等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第二阶段(9月26日至10月19日):各招生学院针对正式报名后期的小部分推免生,及时组织复试,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三)确定待录取
1. 名单拟定:各招生学院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及细则、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后确定待录取名单;
2. 通知发送:待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 时间要求:各招生学院需在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推免生的待录取工作。
(四)拟录取
1. 审核流程:各招生学院将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最终审定: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需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定,审定通过后上报教育部相关部门备案,完成拟录取流程。
六、其他说明
1. 录取后考试限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 毕业资格审查:拟录取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纪律处分影响:推免生在录取后、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且入学时仍处于处分期内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弄虚作假处理: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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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湖南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同时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办学历史积淀深厚。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办法。一、接收计划2026年,湖南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2100余名,拟接收直博生200余名。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信息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动态调整。二、接收专业范围1. 硕士研究生:学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与研究兴趣选择报考;2. 直博生:仅设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院,具备直博生接收资质,具体可接收直博生的专业,需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在报考前可登录系统查询详细专业信息,确认目标学院与专业的接收资格。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报考湖南大学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政治素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法规,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术诚信无瑕疵;2. 身份与资格要求:为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类型),且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本科学校推免工作认定结果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3. 专业能力与科研潜力:对报考学科领域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能力,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优异,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4. 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5. 专项条件要求:除上述通用条件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培养需求,制定额外的申请条件(如科研经历、学科竞赛奖项、外语水平等),考生需同时满足申请学院规定的专项条件,具体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四、接收工作流程湖南大学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学生申请”与“学校接收”两大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学生申请流程1. 系统注册与缴费: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方可进入后续报名环节;2. 报名与通知确认:志愿填报:考生需在目标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准确选择湖南大学及对应学院、专业;通知确认:考生提交志愿后,需密切关注系统消息,及时查看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若收到相关通知,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相应资格(包括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系统将自动取消通知。(二)学校接收流程1. 学院细则制定与公布:各学院需严格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明确申请材料清单、考核内容与形式、录取规则等核心信息,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确保流程透明、标准公开;2. 申请材料初审:各学院组建专门的推免材料审核小组,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核,重点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审核结束后,学院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或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单独通知;3. 复试组织与考核:复试原则:各学院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复试,复试过程全程记录,确保可追溯;考核内容:复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诚信情况、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其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等专项推免生,由相关学院按照专项招生要求单独组织复试;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其他考核成绩如何,均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 待录取通知发送:各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按要求及时确认;5. 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审定,审定通过后,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报送教育部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确定录取资格。五、其他重要事项1. 学术诚信与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造假)或提交虚假材料,不论何时被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入学资格复查: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对推免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若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能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3. 报考唯一性要求: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已被湖南大学接收并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同时上报教育部备案;4. 费用标准:推免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最终以报湖南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为准,学校将在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明确告知;5. 体检安排:推免生体检不单独在复试阶段组织,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进行,具体体检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6. 信息更新与政策调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如各学院细则、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考生需密切关注。若教育部在招生过程中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新政策对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内容,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六、联系方式如需咨询湖南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咨询电话:0731-88822856(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学院咨询方式可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查询,建议考生优先联系目标学院,获取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报考指导。2025-09-29 1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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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致力于培养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1. 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2. 专业能力: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3. 创新与实践能力:分为两类——一是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关键阶段,二者均为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1. 组织主体: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主组织;2. 初试分类: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涵盖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我校自命题科目;推荐免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对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确认免初试资格后,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1. 招生规模:2026年我校共有23个招生学院(系所/中心),63个招生专业,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26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37个(含7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2. 信息查询: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复试范围,可查阅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历年报考上线人数、录取分数线等信息,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四、拟招生人数1. 计划制定:根据教育部与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已拟定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但不含推荐免试生接收计划;2. 计划调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结合生源质量、培养资源、导师配置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作参考;3. 推免生计划:推荐免试生拟招生人数,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五、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含2年,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满足: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在招生目录中查询);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1. 符合上述(一)中第1、2、3、4项要求;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1. 符合上述(一)中第1、2、3项要求;2. 工作经验要求(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政策遵循: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六、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与,且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平台登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报名,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信息修改与学历校验: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修改信息;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报考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复核; (4)志愿与报考点选择: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志愿与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信息准确性: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写后反复核对;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特别提醒: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至关重要,将用于发送短信通知、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需确保信息准确详尽,并在2026年7月正式录取前不做变更,避免无法接收材料; (6)政策参考: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可查阅《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3. 报考点选择:按国家最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2. 确认程序: (1)考生按报考点安排完成网上确认; (2)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三)推免生报名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程序填报志愿。七、初试安排(一)《准考证》打印1. 打印时间: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 打印要求: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3. 使用说明: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密码及相关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二)初试科目与时间1. 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2. 考试时长: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3. 细节查询: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可查看《准考证》、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三)考试大纲及命题1.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2. 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考试大纲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四)初试地点考生需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八、复试安排复试由我校自主组织,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办法可在复试前查阅我校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复试组织1.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 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3. 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评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4. 科目查询: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5. 特殊科目考核: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审计(1257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九、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十、录取规则1. 录取原则: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审核与通知: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3. 诚信与品德要求: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4. 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别: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十一、入学要求1. 报到规定:新生需按时报到,无法按时报到的,需事先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最长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 学历验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2026级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在单独招生指南中说明;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会计(MPAcc,专业代码125300):第1学年55000元,第2学年55000元,全程110000元;集成电路工程(专业代码085403):第1学年39000元,第2学年30000元,全程69000元;计算机技术(专业代码085404):第1学年39000元,第2学年30000元,全程69000元;金融(专业代码025100):第1学年45000元,第2学年40000元,全程85000元;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第1学年42500元,第2学年42500元,全程85000元;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第1学年42500元,第2学年42500元,全程85000元;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第1学年58000元,第2学年57000元,全程115000元。(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为202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以下项目,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助力其成长成才:1.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2. 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与学年奖学金两类:新生奖学金:硕士推免生10000元/人,第一志愿录取硕士生4000元/人;学年奖学金:全员覆盖,按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一等奖(比例≤10%):15000元/年;二等奖(比例≤20%):8000元/年;三等奖(比例≥70%):4000元/年;3. 其他奖助:还包含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等项目;4. 政策说明: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实际执行文件为准。(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十三、住宿情况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四、培养所在校区录取在电子信息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部分新生(根据研究生导师团队和学科方向决定)培养所在校区:第一年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第二年开始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绍兴校区。十五、学制、就业及其他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上述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5.招生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文件通知为准。6.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兼传真)2025-09-30 1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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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申请调剂需满足的条件申请调剂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和拟调入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初试统考科目需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统考科目一致(其中,201 - 英语一和 204 - 英语二被视作相同;301 - 数学一、302 - 数学二、303 - 数学三、314 - 数学(农)和 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也视为相同)。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可查看我校后续发布的调剂需求公告。若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需以定向就业的形式进行申请。非全日制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且不能参与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比。《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的就读专业、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也有明确规定,调剂考生必须满足这些要求。我校学术学位类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其他调剂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 执行。二、调剂申请的方式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其他申请方式均不被接受。我校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考生的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复试名单将由相关学院进行公示,而调剂拟录取名单则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三、复试办法及复试材料提交要求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要按照相关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要求,可参考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的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链接为:https://gra.njtech.edu.cn/zsw/info/1021/1529.htm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复试审核材料均为扫描件,具体如下: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对于毕业时间较早而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包含个人信息及学校盖章页)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自学考试应届生需提供省级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成绩单: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一份,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考生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报考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他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以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若在复试时已取得本科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学院审核后,可免除加试。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整理并扫描,然后按顺序合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调剂复试审核材料 + 拟调剂专业代码(6 位)+ 姓名,材料的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的复试方案。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安排根据工作安排,我校计划分批次开启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0:00,且开启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调剂安排。五、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情况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3 日2025-08-20 09: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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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报名公告为确保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招生质量与考生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要求,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须为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3.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全部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若无法按时毕业或获学位,将取消录取资格。二、接收专业范围本次商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具体包含两个专业方向,详情如下: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4。特别说明:因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正式公布,申请人可先参考 “四川大学 2025 年推免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查询相关信息。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当年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三、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1. 预报名及材料提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院正式开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推免系统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需登录四川大学预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下载该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2)将以下 “所需申请材料” 的电子版按顺序扫描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再打包为压缩文件提交至上述预报名系统(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 “申请专业 + 姓名”,且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 20M);(3)预报名系统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 17:00,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信息与提交材料真实、准确;(4)备注:可先下载申请表完成盖章,再上传全部材料;若需修改信息,也可重新上传材料以覆盖原有内容。其中,“所需申请材料” 具体包括:(1)《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从预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且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2)本人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3)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含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4)个人简历(需清晰体现本科学习经历、学术成果、实践经历等关键信息)。2. 材料审核与复试安排(1)我院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前后,在预推免报名系统内完成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工作;(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获得参加我院预推免复试的资格;(3)复试的具体形式(如线上 / 线下)、时间安排及考核内容,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前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自行查阅,同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工具畅通;(4)若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通讯不畅等)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与确认(1)已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2)所有意向推免至我院的申请人,必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国研招网平台)开放后,按要求完成系统内填报流程,未完成该流程者无法参与后续录取环节;(3)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及时响应申请人报名信息,并陆续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4)为保障推免工作高效推进,已取得推免资格且确定选择我院的申请人,务必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的第一时间完成报名,收到复试或拟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响应;(5)若申请人逾期未在系统内完成填报,或未及时确认相关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校将撤销已发出的通知。4. 录取后书面材料提交(1)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供核验:① 体检报告(需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项目需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② 《四川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具体表格见附件,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2)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 29 号四川大学商学院 410B 办公室,收件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5581;(3)材料邮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建议选择顺丰快递邮寄,请勿使用同城快递或闪送方式,避免材料延误或丢失)。四、奖助学金体系四川大学为研究生构建了完备的奖助保障体系,该体系由国家奖助金与学校奖助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1.国家奖助金:包含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和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广,为研究生基本生活提供保障);2.学校奖助金:包含学校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评定)和学校 “三助” 岗位津贴(研究生可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工作获得津贴)。关于奖助体系的详细政策、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可查阅《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版),具体内容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五、咨询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在预报名、材料准备、复试安排等环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联系电话:028-85415581(工作日办公时间内可咨询,建议提前整理好问题,提高咨询效率)。六、举报受理渠道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设立专门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举报电话:028-85471683;举报邮箱:sxyxf@scu.edu.cn。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我院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七、其他重要事项1.申请人需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经核查发现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无论处于哪个招生环节,均不予录取;已拟录取的,将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招生要求,或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申请人的目录查询、信息注册、照片上传、费用缴纳、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确认等操作,均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资格。4.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问题(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或个人诚信缺失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5.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预报名系统及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的各类招生文件、通知,因个人疏忽(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错过时间节点等)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6.若教育部或四川大学后续出台关于推免研究生招生的补充规定或调整政策,将按照最新规定执行,我院会及时在官方渠道发布更新通知,请申请人持续关注。四川大学商学院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10-10 14: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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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公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5年2月24日下午15:00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本人初试成绩。 二、成绩复查 考生本人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可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申请成绩复查。我校统一收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查,自命题科目成绩由我校组织复查。1.成绩复查范围:不受理查阅答卷原卷;查卷范围仅限答卷的漏改、漏统、错统,主要核对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及卷面成绩与公布成绩是否相符等;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2.成绩复查申请步骤:(1)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须于2月25日20:00前登录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成绩复查申请系统(网址:https://examination.xmu.edu.cn/recheck/login/), 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每登录一次系统仅可提交1门科目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信息确定提交后,考生须下载打印《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于2月26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签名确认的《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身份证和准考证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kbyjs@xmu.edu.cn,邮件标题为“成绩复查申请-姓名-考生编号-科目代码”。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为申请无效。(3)3月8日后我校将通过成绩复查系统反馈复查情况,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三、其他事项 1.我校不提供专业成绩排名查询。复试分数线等有关情况,请关注我办网站https://zs.xmu.edu.cn。 2.上述相关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我校将另行通知。2025-07-31 11: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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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我校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6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为使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一、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二)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外语水平要求:1.本科为非英语专业(一般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2.本科为非英语专业(艺体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3.本科为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4.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推免生须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五)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学部(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接收专业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三、申请程序(一)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22日。(二)复试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推免硕士生:(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3)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4)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2.申请直博生:(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2)《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3)《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见附件,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4)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5)两封《2026年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见附件,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特别说明】1.证件、证书类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部(院),一经提交,恕不退还。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四、接收工作安排(一)我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二)我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13日前完成。(三)学部(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五、复试录取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六、信息公开及公示: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各学部(院)要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157(研招办)七、资助与奖励政策(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荐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第一学年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二)学校设立“树人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1.对本校推免生录取为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化学、物理、地理)、政治学、心理学、世界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硕士生的推免生,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2.被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3.被我校录取为直博生的,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5000元。4.以上所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八、学费所有推免生均应按期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将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九、其他说明(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三)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2025-09-15 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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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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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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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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