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1. 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查询。该《专业目录》包含丰富的关键信息,如各招生学院(部)的咨询方式、对考生前置学历专业的要求、具体考试科目、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是考生规划报考方向的重要参考依据。
2. 特别提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数为“Z”的专业属于我校自设专业,此类专业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与特色方向设置,考生在选择时可重点关注其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
3.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布,考生需留意相关通知。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国籍要求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的报考资格。
(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
考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符合研究生阶段对思想政治素养的基本要求。
(三)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需求。
(四)学业水平要求
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业水平条件:
1.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注意的是,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往届本科毕业生)。
3.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报考更高层次或不同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规定专业(具体哪些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需参照《专业目录》),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已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能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正式学习证明与完整成绩单;且报考专业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语种均可)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无需满足此项要求)。
(五)特殊身份考生要求
1. 我校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当前就读学校的同意,并在考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本指南第六点“报名”中(二)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报名时,此类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在读”字样。此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从原培养单位办理完成退学手续,确保学籍状态符合我校要求。
2. 考生须严格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如部分专业对前置专业的限制、对科研经历或实践能力的特殊要求等,确保自身条件与专业培养需求高度匹配。
三、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一)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除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外,还需满足前置学历专业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即前置学历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具体而言,非法学专业指非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非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相关法律专业、非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本科专业,且未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背景。
(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需同时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前置学历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具体包括: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的有关法律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
(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教育专业学位)
考生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三)(六)的各项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复试前按照招生学院(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进修成绩单等):
1. 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先满足我校相关学业要求(具体为: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与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除外),且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此条件仅适用于工商管理专业)。
四、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与职业规划选择: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实践实习等培养环节,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完成学业。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在从事本职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学习、线上线下结合等灵活时间安排与多样化学习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非全日制专业包括: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
3. 学历学位证书说明: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要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均可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获得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两类证书均受国家法律认可,具有同等效力。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需结合自身就业规划自主选择:
1.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报考类别,将在录取阶段自动生成对应的录取类别信息,毕业后需按照该类别对应的就业方式落实工作;一旦报名信息确认,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及就业方式均不可修改,考生需谨慎决策。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劳动争议、离职手续办理等),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学校将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招聘信息推送等就业服务。
4. 特殊规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得选择非定向就业。
(三)学制与培养校区
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制、学费标准,以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等信息,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文件,最终信息以学校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的内容为准。
(四)收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中公布的相关内容执行;最终收费标准需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该栏目了解往年收费情况,为学业规划做好经济准备。
五、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将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执行。该方案仅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自202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方案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多种奖助类型,具体的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评审流程等细节,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方案全文,提前了解奖助政策,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业生活提供保障。
六、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按要求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一)报考点选择
考生需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本人学习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具体的报考点选择要求,可参考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流程。
(二)网上报名
1.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本指南中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逐一核对自身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我校将安排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专项证明材料、跨学科考生的前置专业信息、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报名信息等;考生需按照要求报考并提交材料,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应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将不予准考。
2.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预报名阶段填写的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9:00-22:0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与提交。
3.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考生的报名号、登录密码,以及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后续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关键依据,务必截图保存并妥善留存,避免丢失。
4. 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时,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的情况;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5. 学历(学籍)校验与材料补充:
(1)网报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2)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入硕士网报模块提交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常见材料包括:
①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交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需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②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主考院校、网络教育平台)出具的成绩证明,证明需明确标注已修课程成绩及预计毕业时间。
③ 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 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 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明确标注“同意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或“已办理退学手续”。
⑥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目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簿个人信息页(需标注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记录),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证件号码变更证明。
6. 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申请:符合《管理规定》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管理规定》及“研招网”的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信息(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加分、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照顾政策等)。教育部将组织相关部门、报考点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结果为准;相关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我校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户籍证明等),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需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与照顾政策不可累计享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可参考《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7. 报名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诚信考试承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9.残疾考生如需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信息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2.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考试安排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整体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按要求依次完成各阶段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试阶段
考试时间与地点: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为初试统一时间,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初试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规划安排,考生需在考前通过准考证确认具体考场信息。
准考证获取与使用: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自行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试时间、地点、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等关键信息及要求,均以准考证标注内容为准。需特别说明的是,本年度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中,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且无需要使用计算器、画板、画笔等特殊工具的自命题科目,考生按常规考试用品准备即可。
入场凭证要求: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证件,避免因证件遗失或损坏影响考试。
考试科目查询: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部分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会在《专业目录》“备注” 栏中明确标注。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202 俄语、203 日语、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4 数学(农)、333 教育综合、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除上述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二)复试阶段
复试资格与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 “招生院部”)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在复试开始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复试前,各招生院部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包含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与复试名单,考生需及时关注查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专业目录》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
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部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跨学科报考的认定标准等,可参考《专业目录》相关内容;是否属于跨学科报考,由各招生院部根据考生前置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关联性进行判定。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四类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复试结果影响: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录取流程审核。
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以及考生整体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核。
复试规则依据:复试相关的具体规定与细节要求,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考生需以该办法内容作为复试准备与参与的核心依据。
八、录取流程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各招生院部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细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进入后续录取流程。
(二)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重要说明
特殊招生类型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办法,将由我校另行制定并发布,相关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退役人员免初试政策: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此类考生的招生计划单独列出,相关考生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全国统考考生复试期间,按照对应招生院部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军功表彰是否符合免初试条件,由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与免初试复试环节。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单独设置,招生对象为受援高校的在职教师,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含本科同等学力)与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同时符合本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网上报名时,须在 “备用信息 1” 字段中填写 “对口支援” 字样。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执行,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服务。
现役军人报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与流程办理报名、考试等手续,确保符合军队与地方教育部门的双重要求。
招生声明:我校从未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推广、报名协助等相关工作。具体声明内容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郑重声明》。
政策调整与补充:本报考指南中未提及的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若 2026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新政策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整内容,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最新要求。
十、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途径
考生需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院部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招考流程、时间节点、政策要求等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 “东师研招” 推送招考相关资讯,建议考生关注该服务号,及时获取最新动态。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31-85099608
(二)招生院部咨询
关于报考专业的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导师信息、跨学科报考判定标准、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等具体问题,需咨询对应招生院部,各招生院部的咨询方式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及咨询方式》文件。
(三)其他专项咨询方式
学籍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29;
学制及培养环节问题: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8152/9602;
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91;
住宿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5099717;
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学位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38;
学费相关问题:咨询财务处,电话:0431-85099359;
就业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400-998-7757。
(四)监督举报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具体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与社会各界可通过该渠道反映招生过程中的问题。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
西安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2025年9月22日,西安工程大学正式发布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安排,为方便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清晰了解申请流程与要求,现将具体内容梳理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想要申请西安工程大学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几项要求:1. 身份要求:必须是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已成功获取本科就读院校发放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这是参与申请的基础前提。2. 品德与态度要求:需热爱科学研究事业,具备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坚定的意志品质,道德素养良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能力与素养要求:拥有较好的科研潜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开阔,同时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与优秀的协作能力,善于自我认知与自我管理。二、拟接收计划规模2026年,西安工程大学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约为760人,需要注意的是,该人数为拟接收规模,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正式录取人数为准,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三、拟接收专业范围西安工程大学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覆盖多个学院,各学院对应的拟接收专业如下:1.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代码001):包含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两个专业。2. 机电工程学院(学院代码002):拟接收专业为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0200)、机械(专业代码085500)。3.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学院代码003):涵盖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五个专业。4. 电子信息学院(学院代码004):拟接收专业包括电气工程(专业代码08080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1100)、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00)、电气工程(专业代码085801)。5. 管理学院(学院代码005):涉及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新经济与金融工程(专业代码1201J3)、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四个专业。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院代码006):拟接收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0817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3000)、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环境工程(专业代码085701)。7. 计算机科学学院(学院代码007):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1200)、计算机技术(专业代码085404)两个专业。8. 理学院(学院代码008):拟接收专业有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数学(专业代码070100)、物理学(专业代码070200)、集成电路工程(专业代码085403)。9.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代码009):涵盖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代码045300)、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200)、翻译(专业代码055100)五个专业。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代码010):拟接收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030500)。11. 新媒体艺术学院(学院代码011):包含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00)、戏剧与影视(专业代码135400)两个专业。12. 材料工程学院(学院代码013):拟接收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0500)、机械(专业代码085500)、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13.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学院代码014):涉及土木工程(专业代码081400)、土木工程(专业代码085901)、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专业代码085905)、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专业代码085906)四个专业。四、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一)申请材料提交1. 需准备的材料清单:《西安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科阶段前三年所修课程的成绩单(若为五年制本科,则需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个人简历,需包含专业学习情况介绍;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其他补充材料,如科研经历证明、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等(如有则需提供)。2. 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发送至学校研招办指定接收渠道。文件命名需严格按照“2026-姓名-申请学院-申请专业-联系方式”的格式,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便于学校后续核对与联系。例如“2026-张三-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13XXXXXXXX1”(二)考核安排1. 考核组织:各学院会成立专门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提交申请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以及外语考核三个核心模块。2. 考核通知: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采用的考核方式,将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后,单独通知到每位符合考核条件的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并响应相关通知。3. 考核形式:考核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在必要情况下,学院可能会增加笔试环节或要求考生进行相关实验操作,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与外语水平的考核将同步开展,全面评估考生综合素养。4. 各模块考核重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修养、人生观与价值观取向、日常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准则以及是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专业知识考核:核心是评估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灵活程度,以及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会结合考生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尤其是专业必修课成绩),综合考查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外语考核:主要围绕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以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展开评估。(三)拟录取相关规定1. 名单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对考生的考核结果进行集体审议,严格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 系统操作要求:待“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所有被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该系统与拟接收的学院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确认等一系列线上操作,确保录取流程合规。3. 录取信息确认:考生的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型硕士)、录取专业等关键信息,将以“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报名时的最终填报信息为准,一旦完成录取,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相关信息。4. 报考限制: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的身份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 录取类别与学制:推免生的录取类别通常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学习安排需遵循学校及所在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6. 录取通知书发放:待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录取录检工作后,学校将为拟录取的推免生统一发放正式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五、联系方式1.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代码:10709学校名称: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邮政编码:7100482. 研招办联系信息:联系部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分别为金花校区1号教学楼106室、临潼校区行政楼140室;咨询电话:金花校区咨询电话为029-83239223,临潼校区咨询电话为029-81369220,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校区电话咨询;3.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请西安工程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学术平台与培养资源,助力考生实现学业发展目标。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9月22日2025-09-29 16:33:10
-
@2025 待录取研究生新生 | 关于调档、体检、组织关系转接,这些内容你需要了解!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就 2025 年待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调取、体检报告寄送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通知如下:一、人事档案调取安排涉及考生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包含一志愿录取考生和调剂录取考生,均需办理档案调取手续。时间要求上述考生的人事档案需在 2025 年 6 月 6 日前送达所录取的学院。各学院会根据档案接收情况,分批次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具体规范(1)调档函的参考模板可查看附件 1,正式调档函需考生登录录取学院官网查询相关通知,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录取学院沟通。(2)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无法在 6 月 6 日前按时寄送档案,必须提供 “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详见附件 2),并于 6 月 6 日前按调档函指定地址寄达或送达录取学院。(3)未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档案将退回原单位。备注:①人事档案寄送务必遵守档案寄送规范,确保安全、及时。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不得放入人事档案中邮寄,须由本人在入学报到时统一提交办理。二、体检报告提交说明提交范围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涵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需提交体检报告。时间节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报告需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寄至录取学院(若录取学院有其他规定,按学院要求执行;已在校医院完成体检的本校考生无需寄送)。各录取学院会汇总整理体检报告,提交校医院审核。注意要点(1)考生被拟录取后,需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寄送至录取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录取学院指定邮箱(录取学院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2)体检要求详见《浙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浙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实施方案》。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身高体重、内外科检查、眼科视力及辨色力、血压、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总胆红素)、胸片等。(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已寄达的人事档案将退回原单位。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浙江省外党员: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拟接收单位)及拟接收党支部信息详见附件 3。浙江省内党员:组织关系通过 “红色根脉强基” 系统在线转接,由原党组织所在单位操作,拟接收单位及支部信息详见附件 3。团员组织关系办理为共青团员的新生,需通过 “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 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将原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发起转接时,在系统中搜索并选择录取学院团委,例如 “浙江理工大学 XX 学院团委”。四、其他相关事项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并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正式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5 年 6 月底通过 EMS 邮寄(寄送地址、联系电话的确认与修改方式,详见我校研招网后续通知)。拟录取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等毕业转接手续,须在教育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后,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将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 “入学须知” 中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办理,并在入学报到时将党团关系材料、户口迁移证交至录取学院。五、各学院招生联系信息2025-08-18 15:49:01
-
东北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等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评卷工作现已结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现将初试成绩查询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5年2月24日13:00(预计开通时间)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查询本人初试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有关要求如下:1.受理方式: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系统操作指南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详细了解。不受理现场和其他形式的申请。2.受理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预计开通时间)至2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3.复核内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错评。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4.结果反馈:复核结果将于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的方式通知考生,请及时登录查看。三、后续工作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等将于3月中旬陆续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neu.edu.cn/)公布,请届时关注。四、咨询方式电话:024-83687556(工作时间)邮箱:neuyzb@mail.neu.edu.cn2025-08-01 10:55:52
-
河北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结合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办法,供考生参考。一、调剂核心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结束后,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启动调剂工作。调剂全过程将严格遵循按需调剂、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二、调剂时间安排我校调剂系统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 同步于 4 月 8 日开启,每次系统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具体开放时段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专业复试时间以所属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所填报的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三、调剂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具体要求可参考专业招生简章)。初试成绩(含符合政策的加分,下同)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国语科目仅限英语。缺额专业及接受调剂的限定条件如下:四、调剂操作流程发布调剂信息→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安排→审核考生提交材料→通知考生准备复试(含网络复试平台调试等)→组织复试→评分→核分统计→确定拟录取名单。五、调剂选拔规则调剂复试比例一般在 200%-500% 之间,各专业可根据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质量适当调整。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含国家规定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则向上进位;若最后一个名额存在总分相同的多名考生,均纳入复试范围。复试政策及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点击链接查看)和复试须知(必读,点击链接查看)。六、注意事项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 “调剂系统”)办理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学校通过 “调剂系统” 向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相关报考条件及初试科目请查阅《河北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确认接受 “待录取” 通知后,即视为认可并遵守我校复试录取相关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解锁申请。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4 月 1 日2025-09-01 09:22:52
-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我校部分院系招生专业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为做好我校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我校将于2025年3月28日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已完成一志愿录取且有调剂计划的专业调剂信息,供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在完成调剂招生计划后将不再接受考生调剂申请,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全部调剂工作。二、基本要求1. 接受调剂的专业(1)0355国际事务(MI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属院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125100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属院系: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 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035500国际事务(MI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302政治学、0301法学、0306公安学以及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035500国际事务的考生。125100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3. 考生一志愿初试科目0355国际事务(MI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国际事务专业学位(MIA)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125100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4.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上海市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 考生学历、工作年限及录取类别要求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结业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含));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含))。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以本人社保记录或有效劳动合同中的就业单位信息为准。三、工作程序1.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院系调剂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有调剂计划的院系,原则上应于2025年3月28日之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完备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应包括院系调剂工作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计划开展调剂的时间、调剂计划名额、复试比例、复试命题管理与安全保密、复试科目、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制度、考生服务与信息公开办法等),经审核后方可发布。3.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校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招生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调剂生的相关院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4.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在调剂报名截止后,尽快根据计划余额、调剂报名等情况,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外国语大学调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及时公布(公布信息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5.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按照公布的调剂实施工作细则认真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调剂复试考生各科目成绩、初复试总成绩、拟录取意见等复试材料。6.研究生院审核院系提交的调剂复试材料无误后,在调剂服务系统内审核院系发送的考生待录取通知。7.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发送待录取通知后,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相关院系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8.调剂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9.调剂工作全程接受我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四、调剂复试办法1. 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要求: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我校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考生应确保所有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调剂复试、录取资格。我校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 调剂复试内容与总成绩计算办法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见相关院系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复试笔试试题与面试试题由各院系自行命制、审核、保管;试题命制、流转、审核、保管的全流程,均须符合保密规定,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网络方式传输试题。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3. 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对考生总成绩进行降序排列,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180分以下)或有任一科目缺考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纪律要求招生院系要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要对调试复试工作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研究生院将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调剂复试不规范行为。复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即: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五、咨询渠道1.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行政楼236室联系电话:021-67701997(松江),021-35373072(虹口)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2. 报考我校国际事务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咨询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联系电话:021-35372618,021-35372615,021-67701615电子邮箱:shisumia@163.com3.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咨询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1-35373308,021-35373309电子邮箱:admissions.mba@shisu.edu.cn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3月28日2025-09-19 10:37:47
-
上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上海大学作为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由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同时也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高校以及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该校学科覆盖范围广泛,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多个学科门类。在学位授权方面,目前拥有 2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 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4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未被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包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此外,还设有 2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二、培养方向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和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另一类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2026 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以及招生计划数,考生可查阅该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 2026 年学术 / 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要注意的是,2026 年招生专业计划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分别按照统考招生计划和推免招生计划进行公布的。该计划是依据 2025 年录取人数,并结合学校学科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作为参考依据。在实际录取阶段,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科发展需要以及当年生源情况,对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四、报考资格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2)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且通过 8 门及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需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时,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拥有一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排序前五名),或拥有一项地市级(厅级)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规定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单独考试招生说明2026 年上海大学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五、推荐免试招生安排上海大学接收各高校推荐的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前来该校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招生(包含工程硕博士专项)将聚焦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招生学科专业的优势,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志愿填报,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已被上海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有关推荐免试的具体事宜,考生可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六、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由于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 3112)的标准化考场座位数量有限,除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需提供 2025 年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上海大学音乐学院艺术学(代码 130100,由音乐学院培养)、音乐(代码 135200);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代码 135600,01—06 研究方向)、设计(代码 135700)、设计学(代码 140300)专业的考生,以及所有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 3112),此类考生无需提供上海社保记录(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其他省(市)的考生,应选择在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上海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在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享受相应的照顾、加分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需向上海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2026 年上海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约为 25 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该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该专项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外校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需符合当年度调剂要求,并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在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得补报。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只要复试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大学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 3112)的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电子信息提交、材料补充等工作,逾期将不得补办。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 “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 等重要信息。若考生原学校出现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若在网报过程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需在 “毕业院校” 一栏选择 “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所有考生都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作修改。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在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七、初试安排初试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查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查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查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科目可参考上海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八、复试安排复试工作通常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考生可参考复试阶段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上海大学将在国家 A 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力量以及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 120% 的复试比例划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九、调剂安排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上海大学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名额,考生可在复试阶段关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调剂专业相关信息。上海大学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 “研招网” 开展调剂工作。十、体检安排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上海大学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只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方可入学。十一、录取安排上海大学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 ×50%+ 复试成绩 ×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考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十二、学费与奖助体系具体的学费标准,考生可参考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考生可参考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为激励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上海大学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以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同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 “三助” 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十三、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相关内容。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上海大学将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上海大学将2025-10-28 16:24:14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