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实施办法

2025-09-29 11:18:28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依据教育部及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扎实推进我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流程规范、选拔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准则与工作要求


(一)基本准则


1.秉持全面考察原则。充分凸显复试环节的重要作用,强化对考生的全方位考察与综合研判。既要关注考生的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要深入考察其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力;既要参考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其本科阶段的一贯表现综合评估。


2.坚持科学选拔标准。严格规范复试考核指标,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着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考核。


3.恪守公平公正底线。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流程,做到考核方案科学设计、招生政策全程透明、选拔程序公平公正、录取结果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


4.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增强招生服务意识,切实尊重考生意愿,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为考生提供清晰、便捷的咨询与指导服务,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工作要求


1.推免接收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举措,学院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要求,制定科学、明确的接收标准与工作流程,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接收过程合规有序。


2.推免接收工作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 “以德为先” 作为核心导向,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在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与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其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核,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其本科就读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使用该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推荐手续需完整规范,申请材料需齐全有效。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信息为依据,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考生,其推免资格无效。


2.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积极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任何形式的处分。


5.本科阶段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且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非外语类专业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6.学院接受跨学科申请的考生,跨学科考生与非跨学科考生的复试考核要求一致,无额外限制条件。


三、申请流程、复试方式、准备事项及考核内容


(一)申请流程


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该系统预计于 9 月下旬开放,具体开通时间需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已获取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操作,并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开展,学院将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及待录取确认工作。复试考核方式将结合申请者的学习所在地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线下或线上形式。具体的复试时间、流程及要求,将在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后逐步告知考生。


(三)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提交材料


复试前,考生需向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


(1)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需包含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籍证明材料: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


(3)本科前三学年的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 1 份复印件,若有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雅思、托福成绩等),也可一并提交;


(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该表格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6)综合能力与学业表现证明材料:包括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确认内容后,亲笔手写签名;


(8)学院根据复试工作需要,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且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诚信原则。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该考生将被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将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若未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学院审查流程


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且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除审查上述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外,还需核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学院将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充的内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复试过程中,学院需再次审核考生的证件材料,核实考生身份;学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需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力度,严防出现复试替考或作弊等违规行为。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院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针对性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推免生复试重点考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重点考核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坚定树立 “考试招生亦是育人” 的理念,着力选拔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考生。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时,需安排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研究生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等,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函调其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学院党组织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将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审查过程中,需着重将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并关注推免生本科阶段的综合一贯表现。


2. 专业素质和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结合成绩单、科研经历、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与创新精神。若考生需展示科研成果或实践项目经历,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考核方式为面试,该部分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治学态度、研究生阶段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经历、科研活动、社会实践经历(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态;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等。


考核方式为面试,该部分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考核流程一般为: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左右的自我陈述,随后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外语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将与综合面试同步进行。


考核方式为面试,该部分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院联合组织,采用网络测试形式开展,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不对外公布,也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心理健康测试,未完成测试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其他环节的复试。


6. 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入学前参加由学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四、成绩核算与录取接收规则


(一)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的具体核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


(二)录取规则


针对同一批次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


所有考生仅能在其参加复试的专业内录取,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严禁超出指标录取。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考生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学院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


2.复试任一环节(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满分 100 分);


3.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4.不符合推免生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免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的行为;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


6.拟录取信息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考生主动申请放弃录取资格;


1.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即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被学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本科最后一学年的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本科就读高校的处分,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3.新生需按规定时间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仍未报到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处理


1.主动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若未按学院规定完成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该资格。若出现资格空缺,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专业)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六)录取接收流程


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本办法及学院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拟接收名单;


2.学院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3.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汇总各学院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按学校相关程序审议并上报上级部门。


(七)资格复核


1.学校将于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已同意接收且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仅通过复核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未通过复核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


2.考生是否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培养环节,且能确保在学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考生本科最后一学年是否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


(八)保留入学资格


1.拟录取考生若因特殊情况(如疾病治疗、创业实践等)无法按时入学,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审批同意后,入学资格可保留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恢复入学。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名额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


2.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并由学院报学校研招办审核。


(九)入学复查


1.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2.若复查发现考生存在不合格情形(如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提交材料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信息公开与公示


(一)学校层面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教育部门的规定,对推免接收工作各环节的信息进行公开与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


(二)学院层面信息公开公示


1.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需在本学院官方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2.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学院需在官方网站公布所有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


3.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学院需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确保成绩信息透明可查;


4.拟录取公示:学院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学院需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拟录取考生需经公示且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需在官方网站公布推免接收工作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电子信箱、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并确保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6.其他需公开信息:学院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推免接收工作中其他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


学院所有公开的信息,需在公布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备案通过后方可发布。


六、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行为;


2.秉持诚信原则参加复试,严格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出现替考、作弊、传递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


3.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隐瞒重要信息(如处分记录、学术不端行为等)。


4.若考生在任何阶段被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弄虚作假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复试及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学历学位;触犯法律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同时通报考生本科就读单位(学校);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与复议


(一)监督制度实施


学校将组建学校、部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监督小组需对推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与监察,监督检查范围需覆盖复试录取的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工作合规公正。


(二)复议制度实施


学院需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投诉、申诉及监督渠道,并确保渠道畅通。考生若对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先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提出申诉;若对申诉结果仍不认可,可向学院纪委投诉;经上述流程后,若考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投诉,投诉时需提交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材料。需注意的是,考生违规私自进行的录音、录像、录屏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需在复试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若调查发现申诉问题属实,需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进行最终复议。


(三)联系与监督方式


学院将严格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联系与监督方式如下:


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771-3260865;电子信箱:mdzgyjs@163.com;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联系电话:0771-4353681;电子信箱:chenxi@gxmzu.edu.cn。


八、其他事项


1.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且准确,若推免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及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不一致,需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需按照《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


3.学校及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相关信息、文件及通知,上述方式送达的信息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类通知,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或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办法由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相关文章
考研问答
推荐视频
备考交流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