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排名公示
为落实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安排,管理学院已完成 2026 年推免相关工作的核心流程,现针对推免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免工作的开展依据与组织保障
1.工作依据:管理学院严格遵循《关于做好河北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该通知作为推免工作的核心指导依据,确保所有流程均符合学校统一规定。
2.组织架构:为保障推免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学院专门成立三类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免工作的整体规划与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关键问题,把控工作进度与方向;
(2)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承担推免全过程的监督职能,重点核查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防范违规问题;
(3)推免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聚焦推免生的学术专长材料,从专业角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术相关评价的专业性与准确性。
二、推免排名的确定流程
1.材料审核环节: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参与推免的学生提交的各类材料(含学业成绩、学术成果、综合素质证明等)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排名计算依据:在完成材料审核后,学院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核心依据,按照既定规则计算并确定学生的推免排名,确保排名结果客观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三、推免排名公示的关键信息
1.公示范围:本次公示的学生范围限定为 “推免遴选范围内”,具体指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学生的具体名单已整理至配套附件中;
2.公示期限:公示时间共计 3 天,具体为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6 日,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与反馈;
3.附件信息:本次公示同步提供配套附件供查阅,附件名称为《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研究生综合排名及具有推免资格名单公示.xls》;截至公示信息发布时,该附件已累计被下载 969 次,师生可通过指定渠道获取附件查看详细名单。
四、异议反馈方式
若相关师生在公示期内对推免排名或名单存在异议,可通过指定渠道向学院反馈:
反馈受理主体: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专门负责处理异议问题,保障反馈渠道畅通);
联系电话:5073162;
联系人:张丽。
管理学院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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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5年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签订通知一、签订对象本次合同签订的对象为我校 2025 年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定向学生”)。二、合同查询与下载定向学生需使用电脑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报考服务系统”),在系统内选择 “硕士研究生招生” 项目,进入 “录取材料下载” 模块后,根据自身身份下载对应的合同,具体如下:属于 “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以下简称 “临住项目”)的学生,需下载住院医师定向合同;纳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的学生,需在教育部专用平台完成签约,详细流程可参考本文第三部分第三项内容;除上述两类情况外的定向研究生,需下载三方或两方合同(其中单独考试学生必须选择三方合同)。定向学生在下载合同后,需仔细核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填写。三、合同签订与寄送要求(一)特定经管类专业定向学生录取专业为金融(代码 025100)、工商管理(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代码 125200)、会计(代码 125300)、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的定向学生,按以下规定签订并寄送定向合同:若签订两方合同:定向学生需完整填写合同内容,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前,将一式两份合同通过邮政 EMS 寄送至对应中心,各中心联系方式如下:金融(MF):联系人方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楼 1 楼 MF 项目区,联系电话 021-65982635;工商管理(MBA):联系人贾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楼 6 楼 MBA 招生市场部,联系电话 021-65982778;高级工商管理(EMBA):联系人杨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楼 6 楼 EMBA 招生市场部,联系电话 021-65988682;公共管理(MPA):联系人吴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楼 1 楼 MPA 项目区,联系电话 021-65980269;工程管理 / 项目管理(MEM):联系人李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楼 6 楼 MEM 项目区,联系电话 021-65982108;会计(MPACC):联系人沈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楼 1 楼 MPAcc 项目区,联系电话 021-65982778-871。若签订三方合同:定向学生与定向就业单位需共同完整填写合同内容,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前,将一式三份合同通过邮政 EMS 寄送至上述对应中心。(二)临住项目定向学生录取为临住项目的定向学生,需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前,将一式三份合同寄送至对应的规培医院(各规培医院联系方式如下)。规培医院填写完整合同后,会统一将合同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需要注意的是,拟录取为第十人民医院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以寄送方式提交合同,具体要求以第十人民医院的通知为准。各规培医院联系方式:口腔医院:联系人蔡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延长中路 399 号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3 号楼 2 楼院办,联系电话 021-66524025;第十人民医院:联系人陈老师,通讯地址以第十人民医院通知为准,联系电话 021-66301520;同济医院:联系人朱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 389 号同济医院人事处,联系电话 021-66111851;东方医院:联系人朱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 150 号新大楼四楼人力资源部(考生需寄送顺丰快递),联系电话 021-38175808;肺科医院:联系人陈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 507 号 8 号楼 459 室,联系电话 021-65115006-1001;第一妇婴保健院:联系人黄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 550 号行政楼 202 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 021-20261227;杨浦医院:联系人许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腾越路 450 号 5 号楼 210 室人事科,联系电话 021-65690520*8213;皮肤病医院:联系人张老师,通讯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 1278 号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11 号楼 3 楼 313 科教科,联系电话 15721336311。(三)骨干计划定向学生骨干计划学生需根据自身是否在职的情况,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合同。按照上级部门安排,2025 年拟录取的骨干计划研究生需统一通过线上平台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流程如下:定向就业协议需通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 在线签约;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起,在职考生需联系定向就业单位,在线申请骨干计划平台签约账号(申请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等信息,并上传网上签约身份认证材料),定向单位端登录,注册流程可参考附件,账号需经单位所在省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在线签约;非在职考生无需申请企业账号;预计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起,考生、招生单位、定向协议签约地(生源省)以及定向就业单位(仅在职考生需涉及),需按照系统页面提示在线签署协议。各方签约无先后顺序,点击 “同意” 即可生效,线上签约工作预计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前全部完成。(四)其他录取专业定向学生若签订两方合同:定向学生完整填写合同后,需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前,将一式两份合同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若签订三方合同:定向学生与定向就业单位共同完整填写合同后,需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前,将一式三份合同通过邮政 EMS 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为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同济大学瑞安楼 512 室,联系部门为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200092,联系电话 021-65982944。四、注意事项定向考生需在签订好合同、政审合格且录检通过后,我校才会寄发录取通知书。后续考生可通过报考服务系统查询个人通知书的发放资格及寄送状态,无需通过电话或现场到访的方式咨询此类问题;根据《同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已签字盖章的定向考生合同,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返回两份(或一份),分别由考生本人和定向就业单位(或仅考生本人)留存。2025-09-12 1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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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说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文简称“骨干计划”)属于国家层面的定向培养专项招生项目,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核心原则,执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实施办法。为帮助考生清晰了解报考相关事宜,现将西南大学2026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的具体要求整理如下: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2026年我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拟定招生规模为132人,其中包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名额6名。在录取比例方面,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普通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占比需控制在20%以内,这是基本录取原则。专业报考范围上,普通骨干计划考生可选择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招生专业范围相对限定,仅涵盖心理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02)、数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1)以及艺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301)三个学科。二、报考对象资格要求(一)普通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骨干计划:1. 少数民族考生,且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或者汉族考生,在上述省区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2. 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或者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包含在内)等省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及边境县(市);此外,汉族考生若在上述地区中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也具备报考资格。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以及参与“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且在西藏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报考资格该专项对报考考生的地域和民族不设限制,但明确要求考生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三、报名及考试流程(一)资格申请与报名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首先需完成资格申请流程。具体路径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平台入口位于该网站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按要求提交申请信息。申请所需材料需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具体通知为准,只有经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考生需密切关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务必在截止前提交申请信息,同时要及时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需根据要求补充材料,或转而报考普通研究生计划。特别提醒,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在进行资格申请时,需准确选填“类别”信息。(二)考试相关要求报考我校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西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需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参加考试,具体报考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可查阅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四、复试及录取规则(一)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将按照学科专业分别划定。考生除需达到教育部统一制定的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外,还需满足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的具体初试成绩要求,方可获得复试资格。(二)复试安排与调剂规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复试录取的详细办法,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需要注意的是,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在调剂方面,骨干计划考生仅能在该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且调剂需符合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三)录取协议签订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即西南大学)、工作所在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以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为三方或四方协议,具体根据考生身份确定。五、培养与管理标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的骨干计划研究生,将与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研究生执行完全统一的培养标准、管理要求和考核体系,在培养质量和管理规范上不做任何降低,确保骨干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六、就业安排与后续管理(一)毕业就业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具体就业安排如下:在职研究生需回到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需在定向地区落实就业单位;若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其就业去向需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需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二)博士报考限制在学期间以及服务期内,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若要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的同意;未获得同意的,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获得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另行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照新签订的协议重新计算。七、其他注意事项(一)违规处理办法对于在报考及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查确认,将按照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未尽事宜说明本指南中未涵盖的其他招生相关事宜,均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西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执行。若本指南内容与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25-10-23 15: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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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作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项目,对推动民族教育质量提升、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据悉,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计划通过该计划招收38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详情如下。一、报考核心政策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将严格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核心要求执行。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统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执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专项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二、生源界定与名额安排本计划面向特定区域考生开放,具体生源范围包括以下两类:(一)直接生源地符合要求的考生:一是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二是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三是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6省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二)工作地符合要求的汉族考生:在上述第一类所列区域内,已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参与报考。三、可报考学科专业范围2026年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收录的所有学科专业,均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开放。有关各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及其他未明确说明的事项,考生可查阅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四、录取相关规定1. 录取比例控制:在本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占比原则上不超过20%,确保计划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倾斜性。2. 录取类别要求: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统一为定向就业。其中,非在职考生需按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3. 培养安排说明:被录取的考生将直接进入我校开展学习,学校不单独组织基础强化培训环节,其修业年限与普通类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4. 协议签订要求: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5. 其他注意事项:除上述规定外,录取工作还需遵守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及《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相关条款。五、就业与升学管理办法(一)就业要求本计划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必须严格履行定向培养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严禁违约。(二)派遣管理毕业生派遣按以下规则执行: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至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若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将派遣回定向省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将同步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三)升学通道通过本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若有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需先获得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若为在职学生,还需额外征得原工作单位的同意,之后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成功后需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2025年10月2025-10-23 14: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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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5年秋季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为切实做好 2025 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管理学院严格依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各项评审事宜,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一、评审工作依据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川北医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北医发 [2025] 129 号》《川北医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川北医发 [2025] 127 号)》以及《管理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这三份文件的规定,确保评审过程合规、公正。二、名额分配方案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要求,管理学院结合各专业年级的实际人数情况,对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了合理划分,具体分配如下:2022 级:1 个名额;2023 级:1 个名额;2024 级:1 个名额。三、评审流程执行本次评审工作严格遵循规范流程推进,具体步骤为:(1)学生自主申报并完成自我评价;(2)各年级评议小组组织开展评议工作;(3)管理学院评审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复核。经过上述三个环节的严格审核,最终确定了拟推荐名单。四、拟推荐学生名单经过完整评审流程,以下 3 名学生成为 2025 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具体信息如下:周宇:2022 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最终得分 60.25 分,拟推荐;李明霞:2023 级社会工作专业,最终得分 58.3 分,拟推荐;覃原:2024 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最终得分 54.2 分,拟推荐。五、异议反馈说明如对上述拟推荐名单存在不同意见,异议者需在 2025 年 10 月 16 日晚 12 点前,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反馈相关情况。管理学院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1-03 1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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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召开2023级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座谈会暨导师见面会金秋九月,硕果飘香,又到了学子逐梦新征程的时节。9 月 20 日上午,新疆农业大学 MPA 教育中心在行政楼七楼多功能厅隆重举办 2023 级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座谈会暨导师见面会。研究生院院长张巨松教授、MPA 教育中心主任蒲春玲教授,以及导师代表王承武教授、王华丽教授、关志强副教授、赵晓露副教授出席会议,2023 级全体 MPA 研究生共同参会,会议由 MPA 教育中心副主任闫志明副教授主持。会上,MPA 教育中心主任蒲春玲教授首先发表致辞。她向全体新生表示热烈欢迎,并结合 “明德笃志、励学竞业” 的校训对新生提出期望: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阶段,摒弃浮躁心态,专注学业提升,妥善平衡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作为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生,更要厚植公共情怀,锤炼道德定力,精进职业素养,主动担当重任,开展具有现实意义的 “大” 研究,圆满完成学业目标。导师代表王承武教授随后发言。他指出,时代发展需要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新时代对从业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叮嘱 2023 级研究生,MPA 学位证书并非简单的 “就业敲门砖”,而是提升自我能力的 “磨刀石”。在读期间,要沉下心来钻研知识,树立端正的治学态度,积极参与学术研讨与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努力成为心怀使命、情系家国的奋进者,以及严谨治学、求真务实的追梦人。新生代表高武善上台发言。他提到,新疆农业大学 MPA 教育中心十年来为各级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他呼吁全体新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积累扎实的专业知识,锻炼过硬的实践本领,全面提升综合素养,立志成长为既懂公共管理理论,又能投身公共管理实践,稳步前行、奋发有为的新时代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院院长张巨松教授在讲话中,详细介绍了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情况及 MPA 教育取得的显著成果。他对 2023 级 MPA 研究生寄予深切期望,鼓励大家既要心怀梦想,又要脚踏实地,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扎实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力争成长为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型的公共管理人才,在求学路上收获独一无二的精彩人生。会议期间,与会领导和导师还为 MPA 教育中心第八届 “致青春・考研梦” 征文活动的获奖同学,现场颁发了荣誉证书与奖品。随后,参会导师逐一介绍了各自的主要研究方向,并向新生详细讲解了导师选择的具体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此次新生座谈会暨导师见面会,有效搭建了导师与 2023 级 MPA 研究生之间的沟通桥梁,让新生们对所选专业方向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更坚定了大家在新疆农业大学深耕学业、勇攀学术高峰的信心,为后续学习生活奠定了良好基础。2023 年 9 月 20 日2025-09-09 0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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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MBA暨专业联合会第六届师生篮球友谊赛顺利举办2025 年 6 月 8 日,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体育馆内热闹非凡,西安理工大学 MBA 暨专业联合会第六届师生篮球友谊赛在此成功举行。这场赛事由联合会精心策划组织,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师生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师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团队协作意识,为校园生活注入更多活力与精彩。比赛中,MBA 学员队和学校教职工队很快就进入了竞技状态。双方球员你来我往,激烈交锋。教师队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和队员间默契的配合,多次主动发起进攻,展现出了沉稳扎实的实力;而 MBA 学员队则依靠充沛的体力和灵活敏捷的身手,积极进行防守反击,敢打敢拼,毫不示弱。师生们在赛场上的每一次传球与配合,都充分体现了彼此间深厚的情谊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比赛过程中,教师队凭借扎实的基本功和优秀的战术素养,始终掌控着比赛的节奏,与学员队展开了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尤其是在比赛的关键时段,双方球员都表现出了顽强的拼搏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每一次进攻和防守都拼尽全力,将比赛的紧张激烈氛围一次次推向高潮。此次篮球友谊赛自始至终遵循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的原则。在激烈的角逐中,师生们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进一步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感情。通过这场比赛,MBA 学员们不仅锻炼了身体,提升了篮球技术水平,更在与教师们的交流互动中,收获了宝贵的人生经验和专业知识,让师生之间的距离更加亲近。2025-08-21 17: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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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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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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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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