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09-28 14:37:17 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

为进一步规范并优化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及拟录取全流程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与招生人数


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范围及各专业对应的招生人数,需以学校官方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申请人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基本条件,方可参与我校推免生申请: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生活的基本要求;


2.申请人所在的本科高校,必须具备教育部当年正式批准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时,申请人本人须为该校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亦包含在内);


3.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突出,专业课程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处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的前列水平,能够体现较强的学习能力;


4.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意识、实践创新能力,且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力,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术研究需求;


5.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亦无其他因违法违纪被学校或相关部门处分的记录。


三、接收流程与具体要求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以下流程与要求开展,申请人需逐项遵守相关规定:


1.志愿填报与报名已获得所在本科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在线缴费及志愿填报操作。其中,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报名窗口期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8 日,逾期后系统将关闭报名通道,学校不再受理任何新增报名申请。


2.申请材料提交与审查


(1)申请人需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将在复试阶段现场核验):①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不得漏项);③ 《政审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部门加盖红色公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无公章视为无效);④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需覆盖申请周期,过期报告不予认可;⑤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申请人所在本科高校教务部门的红色公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⑥ 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⑦ 若有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经历,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扫描件(无相关经历则可不提交);⑧ 由申请人所在本科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 “推荐免试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推免工作负责部门公章,未按要求盖章的证明材料无效。


(2)材料提交方式: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均需以彩色扫描件形式提交,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10 月 1 日前,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按以下步骤操作:选择 “硕士招生系统”→点击 “注册账号”→选择 “推免生预报名” 类型→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注册→登录系统后进入 “推免管理-推免生预报名填报信息” 板块→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


(3)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学校在审查或后续核查中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不准确内容,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


(4)复试通知与时间要求:申请人完成 “研招网” 报名且材料通过学校审查后,各学部、学院将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与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自主确定,但所有学部、学院的复试工作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全部完成。需特别注意:仅提交审核材料但未在 “研招网” 完成报名的考生,无资格参与我校推免生复试。


3.复试考核原则


复试环节将对申请人进行全方位综合考量,坚持 “以德为先” 的核心原则,从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创新潜力等多维度进行评价,最终按照 “择优录取” 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 “创新能力” 为复试考核的重点指标。


4.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1)复试核心内容包括三项:一是专业课笔试(考查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二是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开展,考查专业应用与学术思维);三是外国语口语与听力测试(考查外语交流与应用能力)。


(2)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3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4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30%。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若申请人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


5.拟录取通知与回复要求


复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送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回复是否接受拟录取资格,逾期未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


6.拟录取后体检要求


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所有参加我校推免复试且被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完成体检;该体检工作通常与新生开学后的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学校将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7.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将由研究生处统一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7 天,接受社会与考生监督。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关于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生均经费拨款、学费收取标准、奖助体系设置、新生入学管理等本办法未详细说明的事宜,均按照以下文件要求执行:一是国家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二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三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监督管理机制


1.学校坚决反对并严厉抵制推免工作中的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不正之风,若发现相关单位或个人存在此类行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2.若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违纪记录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一经学校发现并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对已完成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与学籍;


3.相关后续处理工作由申请人所在的推荐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若涉及违法犯罪情形,学校将移交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85960212;0371-86585515(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行政楼 317 办公室(负责推免生工作对接)。


七、其他补充说明


1.申请人需密切关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推免工作通知,同时保持个人联系电话畅通,避免因信息遗漏或联系不畅影响申请;


2.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若在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政策文件存在冲突,需以上级部门的政策为准;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及时调整本办法相关内容,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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