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2006] 14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以下具体要求:
学业与能力要求:为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在科研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符合研究生阶段培养需求。
品德与纪律要求:品德优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本科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推免资格要求:必须已正式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免资格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有效。
专业报考要求: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我校各专业均不接收跨专业报考的推免生。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二、接收计划与范围
接收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类别专业。
接收规模:推免生接收总人数不超过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的 50%。
优先原则:在推免生选拔过程中,报考医学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将获得优先考虑。
专业查询:具体可报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考生可查阅我校后续发布的《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材料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
制式表格:《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从指定渠道下载填写);
学业证明: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提供红章原件);
外语能力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获奖证明:各类学科竞赛、荣誉表彰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学术成果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一)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时间: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3 日 16:00 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或直接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收。
邮寄说明:邮寄材料时,需在信封封面注明 “2026 年推免生材料”,且仅接受 EMS 或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形式及同城快递);所有提交的材料一经收到,概不退还。
应急处理:外地考生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寄达纸质材料,可先将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后续需及时补交纸质材料。
(二)材料真实性承诺
申请人需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学校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推免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接收与复试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报名操作,并在 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前,向我校相关专业提交报考申请;每位申请人仅可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不可多专业报考。
(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
我校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根据申请条件与专业需求筛选符合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向合格考生下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组织与录取原则
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所有复试环节需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复试实施:复试由各相关院部、硕士点按照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组织实施,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力。
录取依据:学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确认与师生双选
待录取通知:研究生院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确认后即正式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师生双选:确认拟录取后,考生需下载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师生双选表》(注意选择对应类别表格),主动联系报考导师,在 2025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师生双选;双选表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报考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五)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推免生拟录取后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与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要求一致,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接收。
体检时间与地点: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9 日前,将体检结果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体检可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也可在考生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成。
(六)后续要求
考试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拟录取公示:经复试与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需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在学校官网公示 7 天,接受社会监督。
资格保留条件:已获得我校推免生接收资格的考生,若在本科毕业时未能如期毕业或无法获取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若录取后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需在 2026 年 3 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
五、学制规定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考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
六、学费标准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学年,按学年缴纳。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医、针灸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1000 元 / 生・学年;
护理、药学、中药、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学年;
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均按学年缴纳。
七、奖助体系
为吸引优质生源、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已逐步建立健全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涵盖以下类别:
国家级奖助项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校级奖助项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实践津贴与补助:研究生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及特困补助等。
(一)推免生专项奖励
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推免生,可全部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临床专业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为 8000 元;
非临床专业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为 15000 元。
注:奖助标准若有调整,以考生入学后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二)政策查询渠道
奖助体系的详细规则与申请流程,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处网站查询,或咨询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
八、住宿安排
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在少荃湖校区住宿,培养环节也在该校区开展;
中医类硕士研究生:不同学院的中医类专业研究生,分别在梅山路校区与少荃湖校区住宿及培养;
联合培养研究生:录取至合肥市外联合培养单位的研究生,住宿与培养均在联合培养单位内进行。
九、联系方式
(一)材料递交与邮寄地址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 350 号安徽中医药大学至精楼 B337
邮政编码:230012
(二)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12940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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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为使我校招收2026级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一、申请基本条件1.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3. 申请人必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4. 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5.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6.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9月22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考核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特别说明: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已参加我校2026级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招生宣传导师团且选拔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9月22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直接攻博生的考生(含本校生):(一)我校博士报名网址:http://202.113.8.92/bszs/。 (特别说明:报名网址开通时间为9月8日中午12时。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材料清单:(1)《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请生成后手工签署本人姓名。(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点击下载)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生无需开具);(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点击下载)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上述所有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整理,复试录取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特别说明:1. 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2. 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3. 报名系统开放后,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6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4.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校级公告《2026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四、接收工作安排1.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2025年9月22日-10月20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tm)2.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分批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接收申请,并在报考系统中更新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由学院通知参加遴选考核。通过考核并取得《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校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材料审核和考核情况,将考核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3. 考核内容、形式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通过我校考核,予以优先录取。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并通知考生,内容可参考2025年大纲。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考核通知,分批次组织,具体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考核工作必须在2025年10月19日之前规定时间完成。(网址:https://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410/t20241008_323963.htm)4. 凡通过考核,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5.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五、其他说明1. 2026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2. 错过预报名的考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3.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4. 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6.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报考、成绩和录取等信息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我校将及时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最新招生信息,请申请人密切关注。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22-27406405(硕士),022-27409520(博士)咨询电子邮箱: yzb@tju.edu.cn(硕士),tiub27401195@126.com(博士)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9月2025-09-15 1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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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的通知(已更新博士研究生调档函)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录取的相关规定,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将个人全部档案寄送我校。现将调档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档函的发放方式参加到校现场复试的考生,调档函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放(详见附件)。考生需自行填写档案所在单位、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之后提交给档案管理单位办理调档手续。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各学院负责档案工作的老师直接内部移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并且要做好相应的移交记录。二、调档的具体要求本调档函在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开始生效,拟录取资格名单已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定向就业以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需办理调档,除此之外,其他考生原则上都必须进行调档。档案邮寄需采用邮政 EMS 或者邮政机要的方式,其他邮寄方式学校将不予接收。三、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办法(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转入我校的党员:需提供纸质版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填写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同时,考生要联系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中同步进行网络组织关系转出操作,系统内转接需统一转至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委员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考生在入学时自行携带,完成报到注册后,由各学院专职组织员统一收取,入学报到前暂不接收。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转入我校的党员:考生需联系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组织关系接转,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系统内具体转往单位填写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学院委员会”。(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考生需通过 “智慧团建” 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内具体转往单位填写 “共青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学院委员会”。四、档案接收与管理规范学生通过机要方式邮寄的档案,会先送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政办机要室。学院档案接收人员要及时前往签字领取,若领回学院后需要进行交接,必须履行签字交接手续,双方各留存一份交接单,确保档案转递的每个流程都有签字记录。档案接收老师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档案进行仔细登记,同时填写硕士研究生档案到校对照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该对照表需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并实行专柜存放。硕士研究生档案主要包含:高中学籍档案、本科(或专科)学籍档案、党团员档案材料、单位人事档案(针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等。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集,按照研工部的要求审核完成后,需在十月中旬前将档案及《档案移交登记表》送至研工部 215 室。若新生入校前已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其党员发展材料由所在学院党委审核齐全后统一归档保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不定期对学院接收档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务必认真、细致、严谨地开展工作,高度负责,确保 2025 级新生档案顺利接收。学生在调档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向相关学院负责档案接收的老师咨询。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doc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pdf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5 年 3 月 24 日2025-09-02 1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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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创建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坐落于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 —— 贵安新区。在学位授权体系方面,学校现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 21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完善的学科支撑。二、招生计划2026 年贵州民族大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926 名,招生计划包含公开招考计划与接收推免计划两类。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招生专业及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量及实际生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此外,学校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单独考试。(一)公开招考计划公开招考计划的具体内容,考生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涵盖公开招考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三个类别,其中 2026 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硕士研究生 6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 12 名。(二)接收推免计划接收推免计划的详细信息,可参考《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的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为该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数量上限,并非最终实际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以学校最终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三、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贵州民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专业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从高职(专科)毕业之日起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相关专业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1)符合本条款第(一)项中第 1、2、3 条要求;(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期间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在报考点选择方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上述两个阶段的每日报名开放时间均为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按照平台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1)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参加考试或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处理;(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学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且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该照顾政策;(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②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复核)未通过的,无法享受加分政策;(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报名及录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该计划。申请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资格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该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该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该计划调剂;(6)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看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主动了解相关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8)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9)已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10)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二)网上确认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具体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确认操作: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五、初试安排(一)考试方式与时间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六、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与定向就业材料要求复试分数线:在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二区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专项计划分数线: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该计划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定向就业材料:报考 “定向就业” 类别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所在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其中应届生还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还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可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二)考生资格审查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同时,将对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审查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扣留伪造证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三)复试内容与加试要求复试办法: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将由学校另行通知,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要求:(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跨学科专业报考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相应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将由学校另行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关注学校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五)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七、录取规则(一)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过程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思想政治考核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三)就业方式规定考生录取类别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类: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四)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上述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五)体检结果影响未达到国家规定体检要求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八、违规处理办法(一)考试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二)诚信档案记录学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弄虚作假处理对在报名、考试、复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九、毕业生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规定的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单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按照定向就业合同约定,回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十、学习方式与学制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为 3 年。十一、学费标准学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贵州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费用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十二、奖助体系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此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学校还为研究生设立了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为研究生提供更多实践与补贴机会。十三、住宿安排学校将为所有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保障考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十四、其他说明凡报考(含调剂)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章程中的所有规定与要求;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考生若需了解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可致电相关学院咨询,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推免生的报名、复试等具体信息,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定执行。2025-10-24 10: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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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教学助理岗位招聘公告发布日期:2025 年 8 月 1 日 17:08:44为进一步保障学院教学与管理一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 1 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岗位主要职责本次招聘的教学助理岗位,是学院教学管理体系中的关键岗位,核心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开展各类教学辅助事务,保障教学工作的顺畅运行,同时为学院教师与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学事务支持及相关服务。二、应聘基本条件1.基本素质方面需满足以下要求:(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2)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完全胜任该岗位的日常工作需求。2.教育背景要求:应聘人员需取得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学历学位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认可标准。3.岗位履职能力要求:需能够独立或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 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进度动态管控、教学考勤统计与管理、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教学质量评估辅助工作、考试组织与管理、学籍信息维护与管理、教材采购与发放统筹管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及实施辅助管理、教学信息上传下达与内外协调;同时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4.其他补充要求:工作中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及跨部门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性格开朗外向,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三、招聘工作流程安排1.应聘材料提交:(1)应聘人员需先行下载并填写《助理岗位申请表》《助理岗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1、附件 2);(2)需同时附上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额外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3)所有材料需整合为压缩包或按顺序命名后,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 24:00 前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 kdwfxy@cumtb.edu.cn,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 “教学助理岗位 - 姓名” 格式填写,避免因信息不规范导致材料遗漏。2.资格审核与面试通知:(1)学院将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次招聘条件及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筛选确定初选人员名单;(2)初选人员确定后,学院将另行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18:00 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初选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3.拟录人员公示与后续事宜:(1)面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按学校规定执行);(2)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院将组织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入职体检;(3)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协助对接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入职手续,相关工作需在 2025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四、人员聘用方式1.身份性质:本次招聘的教学助理岗位人员,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用工形式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模式。2.合同期限:首次聘用时,受聘人员需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2 年。3.日常管理与考评:(1)工作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校内指定办公区域;(2)日常管理:由文法学院按照学校人事管理规定及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执行,受聘人员需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3)工作考评:受聘人员需专注于本岗位业务工作,定期接受文法学院组织的工作考评(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4.违规处理与续聘、解聘规则:(1)在聘期内,若受聘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若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将立即终止聘用关系,不再予以聘用;(2)聘期内,若受聘人员各年度考核结果及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均为 “合格” 及以上等次,由学院汇总其工作表现及考评情况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审议后,决定是否予以续聘;(3)若聘期内任一年度考核结果或聘期期满考核结果为 “基本合格” 及以下等次,学院将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及学校规定,予以解聘处理,终止聘用关系。五、薪酬福利待遇1.社会保障:受聘人员入职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即 “五险一金”);2.工资待遇:具体工资标准将根据学校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岗位工作强度及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水平面议确定,发放方式按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及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六、相关附件说明1.附件 1:《助理岗位申请表》,文件格式为 xlsx,截至本公告发布时,该附件已下载 60 次;2.附件 2:《助理岗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文件格式为 xls,截至本公告发布时,该附件已下载 66 次;3.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告原文链接下载上述附件,若下载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文法学院行政办公室咨询。发布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发布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2025-09-04 1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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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008)北京科技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各考试方式明确的报考条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按教育部规定,考生需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京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毕业院校所在地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及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二学位本科生)报考我校,须选择 “北京科技大学” 报考点(代码:1108);其他考生报考我校,需根据 “1108 北京科技大学” 考点公告,确认是否符合该校报考点要求。考生选择报考点前,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网报公告,确认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报考点接收考生的具体条件,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点公告。此外,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身份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网上填报时需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本科毕业专业需填写为法学专业,且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信息)。考生学历需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将在网报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报开始前,自行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建议考生提前完成认证,避免影响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及录取。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学历(学籍)的认定:仅认可中央党校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中央党校函授或其他形式的结业、毕业证书。二、报名流程与要求(一)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需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须知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因选错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操作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上述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提交个人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前,需认真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报考点所在省市、报考点的网上报名公告;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明确报考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关键信息核对与修改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认真填写并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人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支付初试费,均无法修改。如需修改,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支付初试费。学习方式、就业类别与考试方式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需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考试方式明确填报,具体要求如下:① 全日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录取后考生须非在职全日制脱产学习,毕业时通过 “双向选择” 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 考生需将全部个人档案正本转入学校。② 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选择 “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 “就业类别” 须选择 “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定向就业” 考生录取后无需转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③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学习方式需选择 “全日制”,就业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需规范填写为定向地区(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在职考生需填写定向地区教育厅及现工作单位;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填写 “南疆地区高校”。④ 单独考试:报考我校 “单独考试” 相关专业的考生,学习方式需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报考点需选择 “1108 北京科技大学”。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慎重选择学习方式、考试方式及报考就业类别。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要求2026 年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按非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按二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2026 年不能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用第一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无论以何种身份报考,在读二学位考生均需在 “备用信息” 栏注明 “在读二学位,一学位 XX 专业、二学位 XX 专业”;已毕业并取得学位的二学位考生,需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特别提示: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二学位考生,网上填报时需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 0301),且入学前必须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不同学位类型考生报考法律相关专业的要求如下:一学位非法学、二学位非法学:可按一学位或二学位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无法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一学位非法学、二学位法学:无法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若二学位已毕业,可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若二学位在读且入学前可取得法学学位,可按应届生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若入学前无法取得法学学位,无法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一学位法学、二学位非法学:无法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可按一学位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报名信息保管考生需牢记并妥善保管 “中国研招网” 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系统生成的 “报名号”,避免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联系方式有效性考生需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避免因无法联系影响报考流程。(三)报考费支付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 北京科技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显示交费成功,才能选择该报考点进行 “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办理网上确认。(四)网上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符合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 “研招网”,及时查看报考点确认通知。“1108 北京科技大学” 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具体安排和要求可在确认开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核验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我校(代码 10008)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邮寄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考生需准备材料纸质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备网上确认时上传。因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无法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尽早办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研究生院 310 室邮编:100083收件人:刘老师 或 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2484报考我校(代码 10008)的以下 3 类考生,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备网上确认时上传;因未及时上传导致无法通过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①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准备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在读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读二学位考生还需提交现就读单位校级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工作人员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部门公章);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考生,需准备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及公安机关证明;因本科院校上报信息失误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盖章)。② 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③ 在校研究生报考的考生:需准备现就读单位校级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盖章)。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经确认的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也不得更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报名无效,已缴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使用无效身份信息报名(含调剂报名)、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三、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其他重要事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且需确认满足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相关学术要求。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部分专业招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简章及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避免错误填报。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报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一律不予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所缴初试费将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有问题可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截止后不再补报,也无法修改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及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未及时关注通知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我校和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我校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考试便利。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便利服务,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申请,将《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校将按上级部门要求审核。2025-10-27 0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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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和报名时间安排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4年9月26日至29日开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2025-07-29 09: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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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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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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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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