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09-28 10:55:56 来源:武汉工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为扎实推进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层面统筹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核心工作,具体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全程监管、拟录取名单的最终审定等。同时,需强化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与服务保障,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各类突发情况,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此外,还需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整体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落实上述职责,学校专门成立以下两类工作组:


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主要负责分析研判复试工作形势及潜在风险点,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保密教育并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统筹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2.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


3.成员:党政办公室(含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含校医院)、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相关负责人


4.监督巡查组:主要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开展巡视;严格维护招生工作纪律,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及时开展调查并反馈结果,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推进。


5.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


6.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


(二)学院层面具体实施


各学院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 “双组长” 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共同担任组长并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核心成员,同时吸纳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与实施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制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考核、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与信息报告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及考生提出的质疑与申诉、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等。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类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1.资格审查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复试专家组:按招生学科(专业)组建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 2026 年推免生复试,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复试公平性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学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考核,包括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工作)、组织面试并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3.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复试要求


1.各学院需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求,以本方案为根本遵循,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制定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流程严谨规范、操作有序合规。实施细则需明确包含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录取规则等核心要素,且须在复试开始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不具备执行效力。


2.各学院需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加强对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遴选与培训,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保障复试工作质量。复试过程中需采取 “三随机” 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严防作弊行为。


3.各学院需细化复试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分工,提前准备复试所需的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物资,且需在复试前开展演练,确保各环节顺畅衔接。


4.各学院需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解答疑问,尤其要耐心做好未录取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需提前将复试形式及各项要求告知考生,保障考生有充足时间准备资料、安排行程。若采取现场复试,需做好考生入场引导、候考管理、饮水供应、秩序维护等服务;若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需详细讲解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及要求,安排专门技术人员提供支持;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根据申请积极协调资源,提供必要帮助。


5.各学院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材料、音视频资料等需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复试结束后,需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


6.各学院需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动态监控,及时处置复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7.各学院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必须安排 2 名及以上教职工共同完成,且需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8.各学院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受理部门及通讯地址,明确举报电话的接听时间段并确保该时段内有人值守,保障考生举报与申诉渠道畅通,并按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事项。


9.各学院需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各学院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人才选拔要求,在确保公平性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形式。具体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二)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统筹安排,但需在 9 月 23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完成复试组织、复试结果公示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等全部工作。


(三)资格审查


各学院需依据学校各学科专业 “报考条件” 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需加强对考生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具体审查内容包括:


1.证件核查:复试开始前,学院需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本科院校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


2.身份确认:复试前需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强化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


3.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学校复试要求参与复试。各学院需认真核查承诺书签订情况,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同时可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进一步了解考生既往学业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情况,作为复试考核的参考依据。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主要包括: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能力,可通过让考生收听音(视)频或与考官对话等方式考核,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可通过让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题目设置需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题型,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意识,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发展潜质等方面,具体考核维度由招生学院确定。


此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参考,但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明确相关要求。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核算,具体公式为 “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其中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复试结果公示:复试结束后,需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完整包含考生姓名、本科就读院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全日制 / 非全日制)、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全面、透明。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细则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招生计划限制: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 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该学院对应专业拟招生人数的 50%。若某学院拟接收人数需超过该比例,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由研究生院结合学校整体招生计划统筹调剂。


2.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院推免生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审核与上报: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承担责任。


4.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官方平台公示,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


5.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


(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考生;


(3)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6.入学复查:考生入学报到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安排


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经体检确认不合格的考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考核与心理测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方式核实。


2.心理健康测试:学校将组织推免生参加线上心理健康测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并签署提交承诺书保证由本人参与;测试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工作程序严格、管理规范、推进有序,并提供人性化服务,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各学院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学院及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咨询,咨询电话为 027-87940025,咨询邮箱为 yzb@wit.edu.cn。


监督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 027-87195662,监督邮箱为 witjw@w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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