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5〕15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现将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核心原则
1. 服务国家战略导向:聚焦高层次急需人才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先推荐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领域国家战略需求的优秀学生。
2. 立德树人科学评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突出本科阶段学业表现的过程性考查,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
3.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申诉权,畅通信息公开与异议反馈渠道,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公平参与遴选。
4. 严格管理维护公平: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与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杜绝违规操作,维护遴选过程与结果的公正公平。
5. 专业报考范围限定:学生拟报考的研究生专业,须为“信息资源管理”“考古学”两个一级学科下属的相关专业,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学院共获得11个推免名额,实际推荐人数可放宽至14人(含候补名额),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 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5个,可推荐6人;
2.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2个,可推荐3人;
3. 考古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含“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名额1个、“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专项名额1个),可推荐5人。
若某专业出现符合条件申请人不足的情况,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至其他专业。
三、推免申请范围与条件
(一)申请范围
仅限上海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身份要求:
本科录取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属于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院将全面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学业能力条件:追求卓越,勤奋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的基础能力,且创新意识与科研潜质突出。
3. 成绩表现条件:
强化本科阶段学业全过程评价,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指标,毕业学年学业成绩需高于同专业非推免生平均水平;
学业成绩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为准,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非因课程安排等客观原因,需完成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前,专业教学计划表中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任务。
四、推免遴选指标设定与计算
(一)遴选指标组成
推免遴选指标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1. 学业综合成绩:指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考试成绩的平均绩点,是遴选的核心基础指标。
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涵盖6类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与特长的项目,具体包括: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经历;
第二类: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如学术论文);
第五类:学科竞赛获奖;
第六类:体育竞赛获奖。
指标特殊认定规则
科研创新成果(第四类):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若为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需提供导师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实际贡献;学生与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成果,不纳入加分范围。
学科竞赛获奖(第五类):仅限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竞赛需在《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
(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
1.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
2. 对于联合发表论文或联合参赛的学生,指导教师需出具推荐信,客观说明学生在成果中的具体贡献;
3. 学院组织提交此类成果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结合材料与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不通过的成果不纳入加分。
(三)指标权重设定
1. 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总权重25%,各类别具体权重如下:
入伍服兵役:30%;
有组织志愿服务:5%;
国际组织实习:5%;
科研创新成果:35%;
学科竞赛获奖:20%;
体育竞赛获奖:5%。
3. 加分细则按学科特点制定(详见下文“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且不超过该类别权重最高分。
(四)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 = 首次考试平均绩点 × 0.7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100)× 4 × 0.25**
其中,**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入伍服兵役项得分×0.3 + 有组织志愿服务项得分×0.05 + 国际组织实习项得分×0.05 + 科研创新成果项得分×0.35 + 学科竞赛获奖项得分×0.2 + 体育竞赛获奖项得分×0.05**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2日:学院在官网发布《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遴选标准与流程。
2. 9月5日上午10:00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报名,填写《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提交材料:成绩大表原件、专业排名证明原件、全面发展相关项目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9月6日下午13:00:
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学生学术专长;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遴选指标与专家审核意见,综合考察学生情况,在学校下达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4. 9月7日:学院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5. 9月10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6. 9月12日后: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名单;
教务部公示全校推免名单,并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六、推免工作注意事项
1. 制度与决策规范: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需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推免相关制度、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需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
选拔标准、程序等信息需向全院学生公示,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干扰。
2. 回避与报备要求:
学院推免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
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的,需主动报备,相关领导干部全程回避;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需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学生申请推免时也需主动报备回避关系;
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处理;未报备且影响公平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需标注有回避关系的学生。
3. 申请与推荐流程: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由导师或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署推荐表,确保推荐材料完整有效。
4. 材料真实性与异议处理:
学生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对推免办法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有异议的,需在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纪检部门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处理;
学院无法解决的争议,学生可在学校推免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诉,争议双方需现场陈述理由,由校领导小组最终裁决。
5. 推免资格保留与取消:
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境外公派留学申请,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① 毕业学年学业成绩未达要求,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② 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校纪处分;
③ 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成果);
④ 未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公平。
6. 推免资格与录取关联:
申请本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申请外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承诺均不被承认。
7. 加分细则制定与审核责任:
“入伍服兵役”加分细则由学校武装部制定,“有组织志愿服务”由校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校国际部审核,“体育竞赛获奖”由体育学院制定;
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真实性,确保加分合规。
8. 失信行为处理: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决策,未履行承诺书约定的,视为失信行为,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9. 咨询与申诉渠道:
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电话66136008;
投诉及申诉:联系电话66133167;
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七、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
(一)入伍服兵役(权重30%)
以学校武装部《关于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
1. 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
2. 获连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总计85分;
3. 获营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总计90分;
4. 获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20分,总计100分;
5. 多项表彰不累计加分,仅取最高分值;
6. 学生需提供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无法提供原件的不予加分。
(二)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5%)
以《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具体评分如下:
1. 本科期间有有组织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
2. 获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多项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
3. 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4. 志愿服务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经历不计分;
5.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三)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
1. 学生提交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经学校国际部审核通过的,得100分;
2. 实习证明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四)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5%)
1. 学术论文: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0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0分;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8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40分;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论文:5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25分;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论文:1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分;
2. 学术论坛入选: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3. 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项目主持人:80分,参与人:10分;市级项目主持人:50分,参与人:8分;校级项目主持人:20分,参与人:5分;推免前已终止的项目不计分,未完成项目需签订完成承诺书;
4. 学术论文以见刊(或网络首发)为准,加分需结合论文内容与期刊质量,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定;
5. 违反学术道德或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五)学科竞赛获奖(权重20%)
仅限《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的竞赛,具体评分如下: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主持人: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2. 教育部教指委创新性优秀科技作品:
主持人: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3. 学校认定的其他全国性竞赛:
主持人: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4.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六)体育竞赛获奖(权重5%)
以学校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
1. 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100分、4-6名85分、7-8名70分;
2.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100分;
3.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100分、7-8名85分;
4. 学生需提交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多次获奖取最高值,不累计;
5. 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12时,逾期成绩不计分;
6.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七)其他规则
1. 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不重复累加;
2. 学生总分相同时,以首次考试平均绩点高者优先;
3. 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 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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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一、河北大学某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细则制定依据根据《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工作细则,明确推免生接收的组织机构、条件、流程等关键内容。二、推免生接收组织机构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分工负责不同环节工作: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资格审核、复试及接收工作,统筹协调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2.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核心任务是监督推免接收各环节工作,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负责监督复试过程,接收考生举报与复议申请,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 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审核与打分工作,涵盖考生前期学术水平评估、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考核等内容,确保复试评价科学客观。三、推免生招收类别及专业1. 招收类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包含全日制硕士生与直博生两类,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2. 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含支教团人数),可参考《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的附件1与附件2;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值,实际人数将根据报考热度与生源质量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3. 学制与奖助:推免硕士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助学金政策,与同专业通过普通考试录取的学生保持一致。四、推免生接收条件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1. 为当前就读高校中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有效性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2. 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确保按时入学。3.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5. 申请直博生的额外条件: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1-4项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CET6成绩≥430分、英语专业四级成绩≥70分、IELTS成绩≥6.0分、TOEFL成绩≥90分。考生外语语种需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博士招生考试的语种一致。五、推免生接收程序(一)申请材料提交1.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系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IELTS、TOEFL成绩报告,小语种水平证明等)。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与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对应申请表: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博生额外材料:申请直博生需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专家),拟报考导师不得担任推荐人。2. 材料提交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需转换为PDF格式,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本科推免硕士/直博生—申请专业—姓名”。需在推免考核前至少1天,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材料模板可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中查询。材料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二)报名系统登录与操作考生需在2025年9月22日9:00起,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包括填报志愿、网上缴费;报名费标准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三)复试通知接收与确认1. 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报名情况与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单独公布或分批次公布。2. 2025年9月23日9:00起,“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功能;我校将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3. 学院官网将同步发布复试时间、流程等具体安排,考生需及时关注。(四)复试参与流程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品德为首要标准,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核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结合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学术涵养与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1. 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专业知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大模块,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模块分值:专业知识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20分。复试流程:考生需在3分钟内完成中英文自我介绍,随后回答随机抽取的专业试题,最后回应复试导师组提出的问题。2. 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复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号)执行。3. 复试小组构成: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直博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院推免生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与保密制度。(五)拟录取环节1. 学院将在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2. 2025年9月25日9:00—10月19日期间,我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2025年9月25日14:00起,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3. 2025年10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未通过该系统完成的拟录取操作均无效。4. 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六、直博生培养相关说明直博生是从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 学籍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基本学制为5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3年)。2. 培养要求:直博生需在入学前2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达到规定学分;入学第3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3. 学习年限: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4. 参照文件:直博生培养与管理具体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号),若该文件条款与教育部、学校最新要求不符,以最新文件为准。七、推免生奖学金政策推免生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此外学校设立“求是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可获得10000元“求是奖学金”。以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获得12000元“求是奖学金”。八、推免生接收特别提醒1. 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及公示名单自动失效。2. 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顺利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在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行政处分。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毕业要求。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应届毕业时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体检安排:体检在考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办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学籍。5. 推免服务系统关键时间节点:2025年9月22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2025年9月23日9:00:开通复试通知发送及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2025年9月25日9:00:开通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2025年9月25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2025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同时关闭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九、违规行为处理办法1. 申请人材料违规处理:申请人需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在接收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或其他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2. 考生复试违规处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需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 入学后复查处理: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十、联系方式1. 招生咨询电话:0312-5977049(可咨询报名、复试、录取等流程问题)。2.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3162(可反馈招生过程中的公平性问题或提出申诉)。本细则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若后续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2025-10-09 09: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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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医药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上半年信访接待安排公告尊敬的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拓宽信访渠道,加强与师生的沟通联系,提升作风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信访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医药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上半年的信访接待时间、地点及安排予以公布。一、信访受理范围主要涵盖管理、教学、科研、师德师风以及学生利益等相关问题。二、信访受理方式信访人可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投诉。党委书记:电话0551-68129210,邮箱yyjjglsjxx@ahtcm.edu.cn院长:电话0551-68129209,邮箱yyjjglxy@sina.com三、现场接待安排(一)冯鑫(党委书记)接待时间:4月14日下午14:00-16:30接待地点:南区2号楼“一站式”学生社区(102)(二)丰志培(院长)接待时间:4月21日下午14:00-16:30接待地点:南区2号楼“一站式”学生社区(102)(三)张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接待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6:30接待地点:B7-548(四)陶群山(副院长)接待时间:5月20日下午14:00-16:30接待地点:B7-549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学院最新通知为准。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问题,我们将认真倾听您的诉求,努力为您解决问题。安徽中医药大学医药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4月7日2025-08-25 16: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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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后勤部财务局副局长吴国钧大校一行来校调研一、调研背景1.7月24日下午,空军后勤部财务局副局长吴国钧大校率7人调研组莅临我校,开展专题调研与交流活动。2.副校长栗峥教授代表学校出席并致辞欢迎,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刘俊勇教授全程主持座谈会。二、校方致辞与整体介绍1.栗峥副校长首先以“欢迎、感谢、展望”为主线,回顾我校自新中国第一所新型高等财经院校诞生以来的办学历程。2.他重点阐述了学校在财经学科、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形成的鲜明特色,以及在服务国防现代化方面取得的系列成果。3.栗峥指出,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办学宗旨,与军队系统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传统,期待借此次调研契机,将合作推向更深、更广、更实的层面。4.他提出三方面合作愿景:一是联合培养高端财务人才,二是共建科研攻关平台,三是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共同为强军事业贡献“中财智慧”。三、军方回应与合作诉求1.吴国钧副局长对学校长期以来在国防财经领域所作贡献给予高度评价。2.他强调,空军后勤财务系统正处于深度转型期,迫切需要高校智力与人才支撑。3.吴国钧提出“传承红色基因、创新合作机制”的主基调,并聚焦三大合作方向:财务骨干人才联合培养;重点科研项目协同攻关;直招军官与军地人才双向流动机制。4.他期望双方尽快建立长效合作框架,为锻造世界一流空军、提升新质战斗力提供可持续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四、座谈交流与成果共识1.围绕人才培养模式、科研合作机制、直招军官政策细节,双方展开深入研讨。2.经过充分交流,初步达成多项共识:共同制定“空军财务骨干能力提升计划”;启动“国防财经研究联合课题”申报;探索设立“直招军官实习实践基地”。3.双方一致同意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后续对接与落地实施。五、参会单位1.学校办公室2.教务处3.学生处4.研究生院5.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6.会计学院以上单位相关负责人悉数到场,共同见证调研座谈全过程。六、后续安排1.学校将在一周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提交双方审阅。2.空军调研组将于下月回访,进一步细化合作方案。3.双方计划于今年第三季度择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保各项共识尽快落地见效。2025-08-29 11: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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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各位报考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贵州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通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 5214)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各项安排与要求公告如下:一、报考咨询与信息查询为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报考相关信息、解决疑问,现将咨询渠道与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明确如下:(一)咨询电话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有专门咨询电话,号码为 0851-8322711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 09:30-11:30 与 14:30-16:30,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咨询报考相关问题。(二)官方信息平台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是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安排的重要平台,考生需定期关注;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官网,会同步更新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关的信息,考生也需持续留意。二、报考点选择规则(一)接收范围限定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仅针对特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具体包括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理工学院、贵阳信息科技学院、贵阳人文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该条件的考生,本考点将一律不予办理后续确认手续。(二)选择责任提醒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需认真阅读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挑选符合要求的报考点。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错选报考点,或未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缴费、网上确认等流程,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网上报名安排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包含报名信息填写、缴费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该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二)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考生需在对应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操作。(三)报考费用缴纳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后,需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考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若未按时缴纳费用,报名信息将无法生效。(四)报名注意事项报考条件符合要求(1)考生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中第三章关于报名条件的相关规定;(2)考生需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对考生学业水平提出的具体要求。专项计划资格审核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需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核。有关资格审核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等事项,考生需关注贵州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关于做好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学历(学籍)校验在网上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会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登录该平台查询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在报考点及所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确保报名流程顺利推进。报名信息核对与修改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需仔细核对每一项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网上报名阶段结束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考生需对自己填写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四、网上确认要求(一)确认时间与流程获取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操作流程等细节,将由报考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与教务处官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错过确认时间。(二)确认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内,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确认工作。期间需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确认操作;同时,需根据报考点核验工作的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网上确认截止后,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三)确认后信息关注考生完成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后,需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教务处的官方网站,及时了解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后续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五、报名有效性与责任说明(一)报名无效情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已完成报名信息填写与费用缴纳,但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同样无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二)考生责任界定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招生章程,以及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发布的各类报考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遵守相关政策要求,或在网上报名时填写错误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总体要求与其他事项(一)总体流程要求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同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内的相关约定。两个阶段均逾期不补,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二)其他未尽事宜本公告中未明确提及的事项,将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考生需以官方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2025-10-30 0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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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各项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切实提升生源质量,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始终坚守公开、公平、公正与科学选拔的根本准则,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遴选,确保推免生接收质量;2.在选拔过程中,重点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应用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关键维度的考核,精准筛选优质人才;3.积极拓展优质生源渠道,主动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为考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包括政策制定、流程把控、信息公示等工作;各学院作为具体实施单位,承担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组织、资格审核、拟录取名单初定等任务。三、招生计划1.2026 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推免生接收资格,将面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开放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不设置推免招生计划;2.2026 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计划,将以《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在该目录正式公布前,考生可暂参考《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推免相关信息;3.各专业最终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并非完全固定,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复试整体情况,并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需求,进行动态、适当的调整。四、推免生申请条件1.考生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科就读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在整个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2.考生所在的本科院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同时,考生本人需在本科毕业前,成功获得所在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五、申请程序1.时间与系统操作:9 月 22 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官方网址:http://yz.chsi.com.cn/tm/)将正式开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操作;2.复试通知回复:研究生院会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确认参加复试” 或 “放弃复试” 的回复操作,未按时回复的,将默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复试与拟录取名单确定:相关学院会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考生名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考核;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表现,综合评定并确定本学院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六、复试要求(一)复试材料准备1.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方式(线上上传或线下提交)以各学院通知为准:2.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3.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本人在本科阶段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材料等(如有)。(二)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形式: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无需考生到校参加现场复试;2.复试时间:初步计划于 9 月 20 日至 21 日开展复试工作,但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与考生情况微调时间,最终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50 分,由两部分组成:(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 30 分;(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思维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及创新潜力等,满分 120 分;4.其他要求:复试过程中的纪律要求、流程细节等,将参照《西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或相关学院官网,查阅具体通知内容。七、录取1.待录取通知发送与回复:研究生院会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回复 “确认接受待录取” 或 “放弃待录取”,未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2.复试合格线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推免生,其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超过 90 分(不含 90 分);若总成绩低于或等于 90 分,将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对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3.承诺书签订:所有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需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承诺书,明确个人在入学资格、成绩真实性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4.名单公示:学校会将最终确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八、奖助政策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生活,激励研究生积极投入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学校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构建了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该体系以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多元化单项奖学金 + 研究生三助岗位” 为核心,具体内容如下: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6000 元 / 生 / 年;发放对象:所有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无身份或学业限制,只要属于全日制培养方式即可);发放方式:按自然月分期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3.国家奖学金发放标准:20000 元 / 生 / 年;评选方式:并非全员享受,需按照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实践表现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确定获奖人选。4.学业奖学金奖项等级与标准: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发放标准与评选比例不同:(1)一等奖学金:6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10%;(2)二等奖学金:4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15%;(3)三等奖学金:2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30%;5.评选依据: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等级,主要依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评价成绩(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综合素质等)确定;6.特殊说明:由于一年级研究生尚未产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评价成绩,因此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7.多元化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置多项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如下:(1)满天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20000 元 / 生 / 年,按照学校制定的专项评选制度开展评选;(2)玖犁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5000 元 / 生 / 年,依据学校相关评选规则确定获奖人选;(3)立心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10000 元 / 生 / 年,按照学校对应的管理制度组织评选;8.通用说明:各类单项奖学金及上述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流程、申报时间、发放细则等,均以学校每年发布的最新管理制度为准。9.研究生 “三助” 岗位岗位设置:学校根据《硕士研究生 “三助” 岗位管理办法》,投入专项经费,设置 “助研”(协助导师开展科研工作)、“助教”(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助管”(协助学校或学院开展管理服务工作)三类岗位;岗位津贴:学校为担任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岗位类型与工作强度确定;岗位目的:通过 “三助” 岗位实践,鼓励研究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综合素养。九、其他事项1.系统解锁说明:对于已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将不再为其办理系统解锁手续,考生需谨慎确认待录取意向;2.学院联系方式:各学院官方网站链接: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查询更多专业复试信息);各学院推免咨询电话: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https://grs.nwupl.edu.cn/ggtz/126456.htm(若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对应学院电话咨询)。2025-09-23 16: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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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26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通知西南财经大学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本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现就 2026 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安排发布如下通知:一、招生类型、专业及规模说明本校推免生接收包含三个类别,分别是普通推免生、硕博贯通推免生以及直接攻博研究生。全日制硕士专业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体育硕士里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外,其余各全日制硕士专业均面向普通推免生开放接收。推免生接收人数设定上限,不超过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 50%。各培养单位可在这一总规模范围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的具体接收人数。学校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前尚未对外公布,本次推免报名阶段,申请人需参照 2025 年的专业目录进行填报。硕博贯通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将由各培养单位在各自制定的接收工作细则中单独予以明确(可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二、申请条件要求(一)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良好。须为拥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通过教育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外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良好,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与创新意识,拥有较好的研究生培养潜质。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二)学科(专业)条件申请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学术学位学科(专业),以及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若为 “双一流” 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为 “B” 及以上、或处于前 30% 及以内,可符合申请基础要求;(2)本科专业为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毕业生,可申请本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的毕业生,其接收比例通常不超过该专业总接收人数的 20%;(3)毕业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申请人,不受上述接收比例限制。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学术学位学科(专业),以及非经管类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法律 [非法学] 专业除外);(2)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申请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专业)的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需为基础学科或理工类学科。需符合申请学院(研究院)在接收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可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三、申请程序及考核程序步骤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分别在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 和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中完成全部报考流程,缺少任一系统的操作均会导致申请无效。(一)申请信息填报所有申请人均需登录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7 月 3 日至 8 月 31 日。填报规则为每个申请人仅能填报本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填报多个专业的情况视为无效。特别提醒:申请硕博贯通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考生,需依据各培养单位发布的接收工作细则,准确选择申请专业,避免因专业选择错误影响申请。(二)资格审查志愿填报结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培养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该名单后续将在学校研招办主页公布。(三)考核安排获得考核资格的申请人,需按照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具体时间参加考核。考核工作将严格依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开展,考核的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并会在考核开始前向考生公布。考核前,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1)《西南财经大学 2026 级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需从报名系统内打印);(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信息页和注册情况页);(3)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获取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本科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且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的公章;(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各类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可点击 “阅读原文” 下载该表格);(7)各培养单位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拟录取规则各培养单位将依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照申请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申请人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合格),则不予录取。申请硕博贯通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考生,将在为该类招生单独设立的计划中进行排序录取;未被成功录取的考生,将按照对应学院公布的接收工作细则处理后续事宜。(五)录取信息确认流程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录取信息确认: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8 日 24:00 前完成系统信息注册,并提交志愿信息(若教育部系统开启时间发生调整,相关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申请人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与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完全一致,学校研招办对志愿信息复核通过后,将在系统内为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 24 小时内通过系统完成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的操作。学校研招办将向已确认复试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该通知后,需在 24 小时内通过系统完成 “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的操作。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六)递补录取机制学校实行递补录取机制,若已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放弃该资格,将按照对应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通知待递补考生进行递补录取。预计在 2025 年 9 月 29 日,学校研招办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陆续通知可参与递补的考生,递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程序,否则将被视为放弃递补录取资格。四、其他相关事项除各培养单位另有明确规定外,通过考核且考核合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在推荐免试过程中,若推免生存在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已入学的此类考生,将取消其学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各培养单位负责受理推免生相关申诉,各培养单位的联系电话可在其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中查询。学校研招办的联系方式如下:邮箱:yzb@swufe.edu.cn电话:028-8709224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 年 7 月 3 日2025-09-11 14: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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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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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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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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