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规范开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工作,依据青岛理工大学《青理工校发[2021]33号文》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
1. 组长:孟凡勇、赵辉
2. 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
3. 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
4. 秘书:田东、高鹏磊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分配专业推免名额、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综合排名核算、确定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
二、推免名额分配
工程造价专业有毕业生 104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 98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生 101 人,总分配名额 5 个,候补名额 3 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生 60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2 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 36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1 个。 各专业毕业生合计 399 人,总分配名额合计 23 个,候补名额合计 12 个。
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参与学院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8项条件,缺一不可:
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排除推免资格)。
2. 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3. 学业表现条件: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本科阶段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均无不及格记录。
4. 学术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
5. 品行素养条件: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优良,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或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良好。
6. 身心健康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7. 成绩排名条件:本科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含30%);若专业排名前30%的总人数低于该专业推免指标,可按排名依次顺延至满足指标人数。
8. 外语水平条件:需提供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证明(证明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75分(成绩有效期2年);
(3)GRE考试成绩≥295分(成绩有效期5年);
(4)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成绩≥60分;
(6)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需提供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的官方成绩证明。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排名成绩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20%**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
1. 课程范围:仅计算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以下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公共选修课模块学分超出额定要求,选取成绩较高的课程计入)。
2. 计算标准: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5位,确保精度。
3. 成绩认定: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的,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试无故旷考的,成绩按“不合格”认定,不计入有效绩点。
(二)综合能力成绩计算规则
综合能力成绩从“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参军入伍(Z3)、志愿服务(Z4)、国际组织实习(Z5)、综合荣誉(Z6)”6类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成果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成绩构成:综合能力成绩 = ∑(Zi成绩×Zi权重),其中Z1-Z6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Z1占30%、Z2占50%、Z3-Z6各占5%。
2. 单项认定规则:
(1)Z1(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有多篇论文,仅取1篇最高质量的计入。
(2)Z2(科研竞赛):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若有多项竞赛获奖,仅取1项最高级别奖项计入。
(3)Z3(参军入伍):以学生提供的服兵役证明为准,按服役时长与表现评定成绩,具体参照学校相关优抚政策执行。
(4)Z4(志愿服务):仅限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官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按活动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评定成绩,多项服务经历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5)Z5(国际组织实习):以学生提供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实习证明为准,按实习时长与岗位相关性评定成绩,仅取1次最高质量实习经历计入。
(6)Z6(综合荣誉):仅限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官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按荣誉级别评定成绩,多项荣誉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3. 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能力成绩计算;在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成果可作为优先推荐的辅助依据。
4. 计算依据:Z1、Z2的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执行。
五、推免工作实施程序
推免工作按“细则公示—学生申请—材料审核—综合排名—名单确定—学校审定”的流程分步开展,具体步骤如下:
(一)细则公示阶段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全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学生充分了解申请条件与流程。
(二)学生申请阶段
1.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材料清单:
(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手写签字);
(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承诺确认“待录取”后不擅自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科前6学期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提交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pdf”);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3. 专业身份说明:申请时专业身份(如转专业、辅修专业)变更未满1学期的学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原学院协助完成资格初审。
(三)材料审核阶段
1. 资格初审: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成果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等问题:
(1)实行“代表作评价”机制,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
(2)每位专家需对学生的特殊专长项目(如论文、竞赛)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若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认定某学生成果存在问题,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学术论文需额外提交学术检索报告(如知网、万方检索证明);
(4)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
(四)名单确定阶段
1. 综合排名:学院按各专业推免名额,在专业内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学院总推免名额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候补名单,候补名单需标注“候补1”“候补2”等序号,明确替补顺序。
2. 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阶段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进行终审,审定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
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
1. 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论文、虚报奖项)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按学校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通报批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
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学院需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开展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规。
(二)推免资格取消情形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2026年入学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未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 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3. 被查实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
(三)监督与申诉机制
1. 监督制度: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院需公开咨询与申诉渠道,确保过程透明;工作小组成员需签署《推免工作廉洁承诺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需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号)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小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信息公示制度
1. 公示内容:学院需在网站公示推免程序、时间安排、资格初审名单、综合排名成绩、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咨询与申诉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知情权。
2. 公示期限:资格初审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终审后的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推免依据。
(五)回避制度
1.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若与申请学生存在直系亲属、近姻亲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需主动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申请回避相关审核、排名或决策环节。
2.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参与学院推免工作,需提前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未按规定报备的,取消推免资格。
(六)责任追究制度
1. 学校对推免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松懈、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学院、职能部门或审核专家,严肃追究当事人与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
2. 对存在违规推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其下一年度推免名额,确保推免工作严肃性。
七、特别说明
1. 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资格声明》,声明需存档备查。
2. 已确定为拟推荐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公示。
4. 公示与咨询渠道:
(1)学院公示地点: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楼大厅宣传栏、学院官方网站;
(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
(3)学校举报渠道:教务处电话0532-8507112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5. 本细则未明确的特殊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商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6. 本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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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管理学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政文〔2025〕28 号,下称 “推免办法”),结合学部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工作全程公开、公正、公平,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学部组建三类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一)遴选工作组组 长:王永伟副组长:许卫华、谢香兵、崔春生、闫伯汉、龚文海、董红杰、曹飞、李志兰、徐贵宏成 员:刘俊苹、翟若洋、潘晨嫣、于自云、张朵、娄原菁、牛志英(二)遴选监督工作组组 长:贺捷副组长:蒋会超成 员:鲁利芳、王洁洁、郑飞、张淼、陈书伟(三)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学部层面复核小组:由潘克勤、秦洁、任爱莲、李培林、方拥军、张金岭、曹永辉、闫伯汉、申香华、陈莉、徐珂、杨斌组成,负责学术专长结果的最终复核。学院层面审核小组:(1)工商管理学院:李志兰、李岚、董伶俐、陈钢、冷元元(2)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陈浩东、张沛沛、韩卫卫、何贝、杨德磊(3)会计学院:谢香兵、叶建华、刘婧、张焰朝、白澄宇(4)审计学院:董红杰、石青梅、李凯、李斐、张会芹(5)数据科学与电子商务学院:崔春生、陈莉、李怀强、史晓东、刘红彬(6)旅游管理与会展学院:徐贵宏、尚雯雯、杨慧敏、马梦瑶、杨群涛(7)政府管理学院:陈伟涛、袁校卫、杨婷婷、胡晓明、王会光二、推免申请条件(一)基础申请要求符合推免办法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向学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备深厚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日常表现积极向上,获得师生广泛认可。学业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已完成大学前 6 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学期)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与限选课学习任务,且两类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同时在本专业(或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外语能力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 分,或托福成绩≥80 分;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发展潜力。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二)综合成绩核算规则教务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公式核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90% + S(素质成绩)×5% + T(特殊学术专长成绩)×5%各分项成绩核算说明如下:学习成绩(X):依据学生前 6 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学期)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的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计算得出。素质成绩(S):综合评价学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身心状态、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由学校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结合学生互评结果、日常行为表现等综合确定。特殊学术专长成绩(T):用于评估学生科研潜质,由管理学部依据相关细则制定推免遴选实施办法并组织评定。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范围原则上限定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核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三、推免名额分配方式学部推免名额分配遵循 “学部统筹规划、学院具体落实” 的原则,分两步实施:(一)学部统筹比例分配学部根据学校下达的总推免名额,按照下属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学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计算并下达各学院初始推免指标。其中,国际商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归属合并至对应专业所在学院,确保名额分配基数公平,与各学院学生规模相匹配。(二)学院自主分配实施各学院在获得学部下达的初始推免指标后,结合本学院专业分布特点,在坚持整体公平竞争、兼顾学科发展平衡的前提下,依据本学院制定并经学部审核通过的《推免工作方案》(附件 1),开展学院内部名额分配工作。四、推免工作流程(一)工作启动与政策公示管理学部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向 2026 届毕业生发布通知,公开推免政策要求,正式启动当年推免工作。(二)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学生自愿报名,向所在专业所属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三)素质成绩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依据素质成绩核算细则,确定申请学生的素质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四)资格审核与学术专长认定由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各学院开展资格审核与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分两步进行:学院层面审核:各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部制定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 “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学院申请学生的资格与特殊学术专长进行认定。需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需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将结果报送学部遴选工作组、遴选监督工作组及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学部层面复核:学部遴选工作组统筹协调各学院报送材料与结果的复核、整理、汇总工作;学部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复核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结果及材料进行复审鉴定;学部遴选监督工作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通过复审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需在推免系统及学部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核算。(五)成绩汇总与材料复审教务部汇总学生学习成绩、素质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对成绩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综合成绩及材料复审结果。(六)初步名单公示与推荐教务部依据《管理学部推荐优秀 2026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等额推荐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部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七)学校审定与系统上传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规定公示名单,公示时间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结束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信息上传。五、推免生后期管理要求推免生可申请就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对于申请其他高校的推免生,学校将积极向其他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相关专业进行推荐。推免生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及申请高校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年出现推免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六、监督与申诉渠道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管理学部遴选监督工作组或学校监督领导小组反映。学部公开监督电话、邮箱,确保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管理学部监督电话:13803817043监督邮箱:glxbbkjx@huel.edu.cn联系人:刘老师、翟老师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2025 年 6 月 10 日2025-09-19 14: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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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学校考核,这样安排!各位考生:2025年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采用机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机试时间为6月14日上午8:30—11:30;广东省面试时间为6月15日,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四省市面试时间6月16日。一 机 试1.准考证打印请初审通过且已确认缴费广东、江苏、上海、浙江考生于6月12日上午10:00,山东考生于6月12日18:00,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网址请见后续通知。2.机试考点我校在广州、深圳、南京、济南、上海、杭州设立机试考点,考生具体机试地点和地址以我校发布的准考证信息为准。3.机试时间机试时间为6月14日上午8:30—11:30。请考生于6月14日上午8:30(正式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准时到达指定考点,按照监考员指令操作,等待考试开始。考试不允许迟到,9:00正式考试开始后未登录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不允许提前结束考试,违规者视为作弊。4.机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等基础学科知识掌握运用及综合能力。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20分。考生通过机试系统直接作答,不可外接触屏设备作答。机试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5.机试成绩公布6月14日24:00前公布机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二 面试1.面试形式采用多对一形式,广东省为现场面试;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四省市为评委和考生分别集中、远程线上面试。面试评委随机分组。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顺序。2.面试考点我校在广州、南京、济南、上海、杭州设立面试考点,考生具体面试地点和地址详见后续通知。3.面试时间及安排广东省面试时间为6月15日,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四省市面试时间为6月16日。具体分组和报到时间以我校6月14日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4.面试要求及内容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机试准考证,严格按照我校6月14日本科招生网公布分组和报到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须知详见后续通知。面试内容包含:(1)2分钟中文自我介绍;(2)评委自由提问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长7分钟。三 学校考核成绩公布6月22日左右公布面试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和最终入选考生名单。学校考核成绩=机试成绩(百分制)×70%+面试成绩(百分制)×30%。四 温馨提示我校从不举办,也不会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相信任何类似上述情况的宣传,以免利益受到损害。咨询电话:020-87110737。咨询专线(6月7日-7月2日):020-87110460、87110462、87110472、87110476、87110483、87110497、87110501、87110525、87110580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126,纪委办公室020-87113479广东高招咨询Q群:135961656江苏高招咨询Q群:549979926山东高招咨询Q群:665351971上海高招咨询Q群:260461790浙江高招咨询Q群:556169361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年6月3日2025-07-30 13: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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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1. 总体计划: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81人,招生范围包含推荐免试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774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413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94人。2. 计划参考说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名额,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作参考使用。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统考生源质量及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相应增减调整。3. 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该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三、招生类型与专业1. 招生类型: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 专业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25个一级学科与2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2个专业学位类别。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提供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特定规定执行:1. 法律硕士(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2. 法律硕士(非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除满足(一)中第1、2、3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工作经验要求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教育部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 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另行公布相关工作安排);2. 渠道: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三)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报名注意事项1. 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2.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 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七)政策申报要求符合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八)非全日制考生报考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允许参加考试。(九)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六、考试资格审查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充分了解各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2.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严格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3. 复试前,我校将组织专人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5. 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初试安排(一)初试时间与科目1. 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所有初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2. 方式:初试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可查看《准考证》、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二)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考试地相关要求;在考点参加考试时,需自觉服从考点学校规定,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八、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1. 普通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部分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执行。(二)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2. 成绩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部分学科专业还将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特殊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4. 具体安排:复试时间、要求及程序,可查看我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九、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十、体检安排考生拟录取后,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2.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十一、政审与录取(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二)政审要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学习与就业方式1.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2.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1.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 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五)学历证书要求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者,录取资格无效;2. 推免生(不含符合免初试资格的退役人员)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制与学费2026级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及学费标准,可通过我校官方渠道查询(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二)奖助政策1. 奖助体系: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3. 政策依据: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及发放办法,以我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1. 诚信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初试期间需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2. 处罚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3. 具体处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其他说明(一)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西湖之滨和钱塘江畔。(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三)2026年学校将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及行业企业,在多个专业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涵盖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材料与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四)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六)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七)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八)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6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联系方式:0571-288651432025-10-20 0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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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关于2025-2026学年 秋季学期 研究生 报到注册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依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就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包含国际研究生,后续内容中均统一简称 “研究生”)的报到注册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报到时间安排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本学期研究生的报到时段确定为 9月6日至9月7日,所有需报到的研究生需在此期间完成相关手续。二、线上报到操作流程高年级研究生报到:各培养单位需先核实研究生的实际返校情况,确认研究生已返校后,登录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在该平台的 “学籍管理” 板块下找到 “报到注册” 功能模块,之后可选择两种操作模式之一为已返校研究生办理线上报到,分别是 “学生学期批量报到” 模式和 “单一学生报到” 模式。2025 级新生报到:2025 级研究生的报到手续需通过学校专门的迎新系统办理,办理完成后,新生的报到数据会自动同步至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无需额外手动操作数据同步。三、线下注册要求对于学籍状态为 “在读” 的高年级研究生,各培养单位需在其研究生证上加盖 “注册” 印章,以此完成线下注册流程。2025 级新生的研究生证相关注册安排,将在后续发布专门通知,请新生关注学校及培养单位的后续通知信息。四、请假及特殊情况说明请假办理: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必须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其中,请假时长在两周以内的研究生,直接在所属培养单位办理请假相关手续;请假时长超过两周的研究生,除了在培养单位办理基础请假手续外,还需前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额外的请假审批手续,且所有请假均需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处理: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后逾期未报到的研究生,除因不可抗力等符合规定的正当理由外,2025 级研究生将按照放弃入学资格进行处理,其他年级的研究生则按照退学进行处理。特殊情况豁免:研究生若因参与校外专业实践、执行导师科研课题项目外派任务等与专业培养相关的原因,无法按时返校报到,经培养单位与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本人三方确认情况属实后,该情况不属于延期报到或无故未报到范畴,相关研究生仍需通过线上方式完成报到操作。五、学籍异动办理指引郑州大学研究生常见的学籍异动(包括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等)办理方式及具体流程,可通过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查询。各培养单位需密切关注本单位研究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及时为有需求的研究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确保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六、特别提醒事项各培养单位在为研究生办理 “报到” 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实研究生的实际返校情况,确认研究生已返校后再进行操作。严禁在未核实学生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直接采用一键操作的方式为所有学生办理 “报到”,杜绝此类不规范操作行为。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5 日2025-09-11 1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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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黑龙江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结合我校报名考试点(代码 2302)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严格遵照执行。一、报名时间安排(一)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二)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需注意,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信息,考生仅需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无需重复填报。建议在预报名阶段完成报考的考生,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核对本人报考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后续流程。二、报名操作流程登录与信息填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准确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费缴纳: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为 150 元 / 人。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报名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确认及考试。三、报名考试点受理范围(一)我校报名考试点(2302)受理的考生类型以下考生可选择我校报名考试点办理报名手续:哈尔滨市内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考生(报考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 的考生除外);哈尔滨市内报考中国航空研究院 627 研究所的考生;哈尔滨市内报考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 研究所)的考生;所有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 的考生。(二)受理范围中 “哈尔滨市” 的界定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 “哈尔滨市” 相关考生,可按上述范围选择我校报名考试点:就读于哈尔滨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哈尔滨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市户籍往届生(需按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考生,需选择本人学校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特别提醒:考生需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若因错选报考点、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网上确认要求(一)网上确认操作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平台,完成 “核对网报信息、上传个人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等操作,提交后等待报考点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视为完成有效报名;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根据审核意见重新提交不合格材料或补充缺少的材料;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的材料补充需求,避免因审核不通过且时间不足导致报名失败。(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 必传材料所有考生均需上传以下材料: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制作,需符合证件照规范);本人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拍摄时需向身份证对焦,确保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清晰可辨认)。2. 分类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额外提交对应类别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应届毕业生):需上传 “学信网” 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本科毕业生:① 需上传毕业证书(若毕业证书丢失,可上传 “学信网” 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 户籍在哈尔滨市的考生,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需上传首页及个人单页);③ 户口不在哈尔滨市但在本市工作的考生,需上传两项材料:一是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联系人电话、考生入职时间及担任职务,且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二是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① 需上传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② 外省、市户籍且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自考生,需额外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社保部门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除上传对应身份类别的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5)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传对应身份类别的材料外,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上传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7)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上传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若因改名、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导致校验不通过,还需额外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8)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上传两项材料:一是报考专业本科阶段 8 门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考生无需提供);二是外语四级成绩单;(9)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需上传单独考试考生情况表、专家推荐信及本人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等材料,无需提供户口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五、准考证下载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如下: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影响考试及后续流程。六、其他重要说明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需提前认真阅读解放军及我校的相关报考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准确填报报考信息;报考费缴纳时限: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考费缴纳,网上确认期间不受理补交报考费申请,未缴费的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截止时间:考生务必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前完成网上确认,逾期无法补办;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视为无效,不能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工作安排查询:我校报名考试点将于 2025 年 10 月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网上确认的详细工作安排,相关内容至关重要,请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确保了解确认流程及要求。2025-10-23 1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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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进一步发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在推动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1. 申请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 申请者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 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4. 申请者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二、招生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请查看《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含外校生),各招生专业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数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三、报名及考核程序1. 填报志愿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提交报名材料填报志愿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本校考生可登录“硕士推免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有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6)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复试资格审核各学院组织对考生身份信息、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核。按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专家组成员按照本学院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并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各学院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复试申请,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4.组织复试考核(1)复试形式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选拔要求制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5. 录取各学院报送复试考核情况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根据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情况,拟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四、奖励与资助政策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五、相关说明1.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申请不予受理。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3.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4.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录取资格。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6.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7.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复核。对在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8. 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六、联系方式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西校区言泉楼630室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9号楼112室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网 址:http://yjs.tust.edu.cn邮 箱:tjkdyz@tust.edu.cn2.各学院联系方式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9月2025-09-15 13: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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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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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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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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