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依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统一部署与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接收推免生情况
2026 年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及直接攻博类型,各专业具体信息如下:
学术型硕士专业
专业代码 120402,专业名称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专业代码 1204Z1,专业名称医院管理
专业代码 1204Z4,专业名称卫生信息管理
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专业代码 125500,专业名称图书情报
直接攻博专业
专业代码 120402,专业名称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专业代码 1204Z4,专业名称卫生信息管理
注:最终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及考核结果灵活调整确定。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与统筹安排下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学院专门成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等环节对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公平公正。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与学院提出的学术条件,具体学术条件如下:
本科所学专业需为管理学、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情报等相关领域,且为 2026 年 6 月毕业的在校本科生;
需为 “双一流” 建设高校或 “双一流” 建设学科的学生,或其他高校中特别优秀且已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需通过 CET-4 及以上等级考试;若申请直接攻博,需通过 CET-6 考试;
对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或图书情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潜在的科研发展潜力;
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需提供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同等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与平台:有意向报考学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在 9 月 14 日 10 点前,登录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关于预报名的详细通知,可查阅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内容。
资格审核流程: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能够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其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材料后,学院会对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在 9 月 16 日 10 点前,通过学院官网公示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登录预报名系统查看审核信息,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事项通知。若系统内显示 “审核未通过”,则表明考生不具备学院推免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
(一)考核基本安排
考核形式: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时间安排:复试考核时间为 9 月 18 日(周四)全天,具体时段与流程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
复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具体考场安排将后续通知;
通知方式:复试分组安排及考核结果,将通过 QQ 群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二)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科研潜力与英语水平,具体包含以下环节: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口头问答的形式开展,总时长约 5-6 分钟;
(1)英语个人陈述:考生需用英语进行时长约 3 分钟的个人陈述,内容涵盖学业背景、科研经历、实践经历等;建议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重点阐述科研设想与研究方向,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重点说明专业发展方向设想与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可准备 PPT 辅助陈述;
(2)英语问答:考生需按照专家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时长约 2-3 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由专家组围绕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能力、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与问答,时长约 10 分钟;
理论知识测试:考生需随机抽取一道理论测试题目,并在 5 分钟内完成口头作答。
六、待录取相关安排
系统操作要求:最终待录取工作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对于已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登录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各项材料;若逾期未完成正式报名,学院无法保证为其预留招生计划额度。
通知发放与确认: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开放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内报名情况,发放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直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若学院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超出院系规定时间仍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学院可撤销已发放的通知。考生需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确认操作完成,将无法更改;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补录与公示:若招生计划存在余额,学院将根据后续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补录工作,具体补录安排将另行通知。学院汇总所有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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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须知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照要求报名并支付初试费,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请考生务必于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但需提醒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另外,请考生务必牢记“研招网”网报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需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等,我校无法提供“研招网”登录信息查询。2. 所有报考美术学院的 “135600美术与书法”专业下的“01(全日制)绘画”、“02(全日制)雕塑”、 “03(全日制)摄影”和 “04(非全日制)中国画与书法”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强军计划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苏世民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社科学院霍普金斯项目的考生均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3.以上第2条中的考生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无需提交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缴纳相关证明。但是,除以上第2条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外,“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仅受理报考清华大学且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在京的考生。这些考生中的往届生,若选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必须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在京户籍证明(户口本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2)2024年1月-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相关带章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须在11月5日上午8:00前上传至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该证明材料的最终审核结果请于11月7日13:00之后登录系统查看,具体上传方法见下述第6条,上述两个时间节点如有变更,以后续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不具有清华大学报考点的报考资格,请务必在10月28日22:00前“研招网”报名期间改报其他报考点,否则后果自负。4.在京外参加初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5.考生必须在“研招网”报名期间报名且支付初试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将不定期转入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清华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且仅使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完成网上确认工作。10月15日正式报名以后且交费成功一个工作日后(24小时后),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完成网上确认(无需在“中国研招网”的网上确认系统操作),具体步骤如下:(1)系统注册:所有在研招网报名且完成缴费、并选择清华大学考点(即9位报名号为1103开头)的考生,均须从“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 登录(首次访问时需要注册账号)。请考生务必使用在研招网报名时使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进行注册,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华侨考生注册之前请联系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助解决(邮箱:yjszb@tsinghua.edu.cn,电话:010-62782192)。点击上述登录界面的“注册新用户”链接(或直接访问:https://yzbm.tsinghua.edu.cn/account/ndzs/register) 根据界面提示进行注册。请使用个人常用电子邮箱注册,建议不要使用126邮箱。请确保注册时使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登录后,请点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下的“网上确认”进入界面,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操作。(2)提交照片:选择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均须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8:00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该时间节点如有变更,以后续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照片要求如下: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宽度 150 像素,高度 200 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露出五官;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未能通过审查的考生也应在11月5日上午8:00前重新上传照片(该时间节点如有变更,以后续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3)提交其他材料:仅对于上述第3条中须提交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这些考生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 后除了上传照片之外,还须上传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也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8:00(该时间节点如有变更,以后续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文件必须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考生,或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4)完成网上确认:考生照片通过审核即完成网上确认,但对于上述第3条中须提交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照片、户籍/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均通过审核方才完成网上确认。(5)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均完成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6)网报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考清华大学且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可按要求正常完成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服学历学位认证上传至“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外,还须上传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可能较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参加考试。首次访问“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时需要注册账号,请务必使用在研招网报名时使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进行注册。登录后,请点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下 的“学历认证等材料提交”进入界面,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操作。(7)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8)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其它事项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省、市招办、报考点的有关公告,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手续。2.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3. 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请在10月28日22:00前重新在研招网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4.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5. 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4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6. 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详细准确,因考生填写不当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7. 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8.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 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涂改液和修正带。10.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08-07 09: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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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考生:依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及学校的相关工作规划,现将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后续各项工作安排告知如下: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相关事项(一)成绩公布及查询途径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初试成绩计划于 2 月 24 日 12:00 对外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个人初试成绩。需注意的是,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不接受电话与现场查询,也不会为考生的成绩进行排名。查询途径具体如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成绩查询操作。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jszs.bfsu.edu.cn/),点击 “硕士统考” 选项,随后进入 “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板块,即可进行成绩查询。(二)成绩复查相关安排成绩复查说明若考生对评卷结果存在疑问,可在规定时间段内向研招办提交复查申请。(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对考生成绩开展复查工作时,主要检查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误、登分错误等情况,而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松紧程度问题不在复查范围内。(2)全国统考科目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评阅,按照教育部通知,上级单位不会再将统考试卷发放至招生单位,研招办仅能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得分数据库为考生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查具体流程(1)复查方式: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系统,点击 “硕士统考”,进入 “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板块,即可对相应科目申请复查。(2)复查时段:2025年2月26日 00:00-2月27日 24:00,此时间段外提交的复查申请将不再受理。(3)复查结果反馈方式:对于经核查发现自命题科目成绩存在错误的考生,研招办会在3日内(3 月 2 日 12:00 前)在系统内为考生反馈相关复查结果。统考科目成绩再次复查安排若考生对统一命题科目成绩的复核结果仍有疑问,可在 3月4日 12:00 前向研招办提出复查申请,由我校统一汇总后提交至考试院,超过规定时间则不予受理。(1)复查方式: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研招办邮箱(bwyzb@bfsu.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 “统考科目成绩复查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2)复查时段:2025 年 3月2日 12:00-3月4日 12:00,该时段外发送的复查申请不再受理。(3)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以及《北京市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详见附件 1,需写明申请复查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电子签名无效,需手写签字)。将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上述研招办邮箱。(4)复查结果反馈方式:研招办会在 3 月 4 日(含当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考试院。考试院收到材料后,会在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直接将复查结果告知考生。二、硕士研究生复试等后续工作相关说明由于当前分数线尚未确定,在此之前,关于专业排名、复试、调剂等相关事宜,暂时无法为考生解答,考生无需致电咨询。若有进一步的工作安排,我校会及时在网上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通知。三、联系方式研招办办公电话:010-88816246;研招办邮箱:bwyzb@bfsu.edu.cn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办2025 年 2 月 24 日附件【附件1 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docx】2025-09-05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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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精准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依据《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扬州大学商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综合测评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评价工作。一、综合测评总评成绩构成综合测评总评成绩采用 “学业成绩 + 综合表现成绩” 的加权计算模式,具体公式为:综合测评总评成绩 = 学业成绩(权重占比 80%)+ 综合表现成绩(权重占比 20%)二、学业成绩核算标准1.分值设定:学业成绩在综合测评体系中满分计 80 分,是综合测评的核心基础项。2.成绩来源:学业成绩核算以扬州大学校教务系统成绩库为依据,仅统计学生前三年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 “应修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的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其中,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核算范围。3.计算方式:学业成绩的具体换算公式为 ——学业成绩 = 教务系统内学生加权学分成绩(该成绩满分 100 分)×80%三、综合表现成绩评定规则综合表现成绩满分计 20 分,涵盖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特殊经历、重大贡献及荣誉四大类,各类别均设得分上限,具体评定规则如下:1. 科研成果(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授权专利、学术著作四类,按以下标准计分:(1)学术论文: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按期刊收录级别计分 —— 在 CSSCI、SSCI、SCI 或北图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4.2 分;在 CSCD、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2.1 分;在其他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0.7 分。(2)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按认定单位级别计分 —— 获国家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2.8 分;获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0.7 分。(3)授权专利:本科阶段以排名第一身份取得 “授权发明专利” 的,每项计 1.4 分。(4)学术著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著作的,每部计 5.6 分。2. 竞赛获奖(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竞赛获奖按赛事级别、奖项等级及参与排名计分,具体规则如下:(1)全国 “挑战杯” 竞赛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7 分、排名第二者 5.6 分、排名第三者 4.2 分、其他成员 2.8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5.6 分、排名第二者 4.2 分、排名第三者 2.8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4.2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2)全国教指委组织的学业相关全国性学科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3.5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2.1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1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1 分、排名第二者 1.4 分、排名第三者 0.7 分、其他成员 0.35 分。其中,个人赛成绩统一按 “排名第一” 标准计分。(3)其他学业相关全国性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24 分、排名第三者 1.68 分、其他成员 1.12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24 分、排名第二者 1.68 分、排名第三者 1.12 分、其他成员 0.56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1.68 分、排名第二者 1.12 分、排名第三者 0.56 分、其他成员 0.28 分。个人赛按 “排名第一” 计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分 1 次,不重复累计。(4)国际赛事:计分标准参照上述国内同类赛事执行,但具体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标准。3. 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2 分)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每项计 2 分(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1)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2)参与志愿服务经历;(3)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历。需注意:相关经历需提供 “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材料” 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的认定材料”,否则不予计分。4. 其他重大贡献或荣誉(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4 分)除上述类别外,本科阶段有以下重大贡献或荣誉的,按对应标准计分:(1)省级竞赛获奖:参与江苏省 “挑战杯” 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并获第一等级奖项的,按排名计分 —— 排名第一者 3.33 分、排名第二者 2.66 分、排名第三者 2 分、其他成员 1.33 分。(2)荣誉称号:获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的,每项计 4 分;获省级同类荣誉的,每项计 2 分。(3)项目结项:参与项目并完成结项的,按项目级别及排名计分 —— 国家级(含省级重点)项目:排名第一者 2.66 分、排名第二者 1.33 分、其他成员 0.67 分;省级项目:排名第一者 1.33 分、排名第二者 0.67 分、其他成员 0.33 分。四、综合测评注意事项1.学业成绩核算仅以 “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 为准,补考、重修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2.同一奖项得分遵循 “从高原则”:若同一奖项符合多项计分标准,仅按最高分值计 1 次,不重复累计;若同一学年内,学生参与 “学科竞赛排行榜同一榜单下设的不同赛道” 并获奖,同样仅取最高分 1 次。3.成果与经历的时间限定:科研成果(含论文、论著、专利等)、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其认定依据的 “记载日期” 必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均不纳入综合表现成绩计分范围。4.材料认证要求: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需满足两个条件 —— 一是成果所列 “第一单位” 必须为 “扬州大学”,二是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认证;若成果 / 奖项为 “与直系亲属合作” 或 “与学历 / 职称 / 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 取得,该类成果 / 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表现成绩,但在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时,可优先考虑。五、细则解释与发布信息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最终解释。本细则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自发布之日起用于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2025-09-25 14: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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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广西大学始建于 1928 年,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 建设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部区合建” 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始终秉持 “复兴中华 发达广西” 的办学宗旨,深深扎根于八桂大地,积极服务西部振兴战略,面向东盟开展开放合作,致力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 “双一流” 大学。一直以来,学校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满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专注于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在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方面,广西大学拥有 1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 1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世界一流建设学科 1 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 2 个,广西一流建设学科 12 个。有 12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具体包括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环境 / 生态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微生物学,尤为突出的是工程学与材料科学两大领域,已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2025 年,学校在自然指数(Nature Index)全球排名中位列第 198 位,首次跻身全球前 200 强,在中国内地高校中排名第 76 位。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 2.18 万亩,办学条件优良,全校范围内建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达 30.91 亿元。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纸质文献总量 535 万册,电子书刊 375 万册,电子期刊 5.77 万种,中外文数据库 206 个,涵盖了 Elsevier、WOS、SciFinder、IEL、Wiley、Springer、EBSCO、Nature、Science、SAGE、CNKI、万方、超星等国内外知名学术数据库,形成了覆盖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艺、医十一大学科门类的馆藏文献体系,为研究生的求学之路与创新探索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支撑。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广西大学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量推免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特别注重考察推免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坚持择优录取的标准。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 “绿城” 之称的南宁城市核心圈,校园内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是求学与生活的理想之地,热忱欢迎广大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一、招生规模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会超过学校全部研究生录取指标总数的 50%,各学科专业均设有充足的指标,能够满足推免生的报考需求。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拟录取推免生的人数,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情况与考核人数进行适当调整。若拟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出现剩余,该部分名额将调整至统考考生的招生计划中使用。二、申请条件申请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为中国公民,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1.须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对科研具备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若被推荐高校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可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行为,且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5.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推免生,还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凡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 “直博”)的考生,还需符合我校直博生的专项申请条件。三、申请专业要求1.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国家明确规定报考条件受限的专业除外),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2.我校所有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科,均能够接收直博生;3.专业型博士专业(包含相关领域),不接收直博生申请;4.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不接受推免生或直博生的报考。四、学费及奖助政策1.推免生的学费标准,与我校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保持一致,具体费用标准以我校研究生官网后续发布的《广西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2.学校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在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奖励与资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此外还有科研补助;其中,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还具备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机会。有关奖励与资助的具体范围、标准等详细事宜,可查阅国家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五、申请及录取程序(一)申报及材料审核推免生本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起)至 10 月 20 日这一时间段内,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考生报名时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请谨慎填写志愿信息,若存在重复报名情况,其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2)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考生所在本科院校为高校分校区,需准确填写校区信息。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核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考生注册时需严格按照注册页面的要求填写信息,注册登录后选择 “硕士推免” 模块,点击 “硕士推免申请” 进行报名。请考生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若因操作不当导致无法报名或影响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报名将视为无效;(4)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与报名操作,严禁通过其他软件对本人报名照片进行合成、修复或修饰。我校各学院会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审核工作,从中择优筛选考生进入后续环节的审核。审核工作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坚持择优选拔,直至名额满额为止;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二)复试及拟录取1.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将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 时起)至 10 月 20 日期间开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接收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综合考核可依据申请者学习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开展。2.综合考核成绩的满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视为通过复试,将被初步确认为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会在复试结束后的 24 小时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及时完成确认操作。(1)申请人一旦确认 “接受” 待录取通知,即视为主动放弃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系统将不再向该申请人发送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意向信息;(2)若申请人确认 “拒绝” 待录取通知,则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3)若申请人在 24 小时内未完成待录取通知的确认操作,同样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3.各招生学院在发布初步录取意向时,会同时通过短信、邮件等其他渠道向考生发送提醒信息,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在学院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处理,避免错过初步录取机会。(三)公示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7 个工作日。考生若对公示名单存在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 “研招办”)或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或举报。六、资格复核1.我校会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对已同意接收且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开展资格复核工作。资格复核通过的推免生,学校将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若复核未通过,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复核的具体内容包括:2.考生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项培养环节,且预计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3.考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七、其他说明1.申请人需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形,取消该申请人的录取资格。2.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1)各院系的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2)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硕士招生咨询为 0771-3231243,博士招生咨询为 0771-3232827;(3)监督举报专用邮箱:gxuyzb@163.com。广西大学2025 年 9 月2025-09-29 1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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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一、申请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具备良好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身心健康状态。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端正学风,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且受处分的记录。只要是来自经教育部批准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均可提出申请。需具备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力,同时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申请者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 分及以上成绩,或者托福(TOEFL)成绩 80 分及以上、雅思(IELTS)成绩 6.0 分及以上;若申请外语类专业,需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良好及以上成绩,而选修其他语种(需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申请者,其国家考试成绩应达到对应语种的相应等级水平。申请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从原则上来说,应属于相同或相近学科范畴。二、申请专业在我校的招生专业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这四类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其余各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开放接收推免生。此外,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都具备招收直接攻博生的资格。三、申请程序申请时间安排在 2025年9月11日至9月21日,申请者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请操作。申请方法具体为:登录 “扬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 “扬大推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关于复试时需提供的准备材料,包含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表,此成绩表需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的公章,以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二类是外语成绩证明材料,例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专业英语四级(TEM-4)、专业英语六级(TEM-6)的成绩证明,或者托福、雅思的成绩证明;第三类是其他证明材料,像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著作复印件等。申请者在完成预报名后,要确保联系电话始终保持畅通,因为拟接收单位会安排专人与申请者取得联系,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四、接收程序申请者需在 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志愿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已在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完成预报名,仍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否则此次申请将视为无效。各学院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评估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学校会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核合格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且会及时提醒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避免错过录取机会。五、优惠及奖助政策对于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方面享有优先权利,可优先选择优秀导师,这些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对于经过考核和推荐,被认定为发展潜力较好的推免生,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重点培养,为其学术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平台和资源。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可优先获得一次资助前往海外进行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的时间为 6 至 12 个月,助力推免生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学术交流能力。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生除外),经过考核和推荐,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中特等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0 元,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在后续的学习期间,推免生还可按照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 20000 元)、校长特别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同时也有机会申请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以减轻学习和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六、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 88 号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申请者若有纸质材料需邮寄,可按此地址寄送。邮政编码:225009,在邮寄材料时需准确填写该邮政编码,确保邮件能够顺利送达。联系电话:0514-87979213,若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此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会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指导。电子邮箱:yjszs@yzu.edu.cn,申请者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研究生院招生科咨询相关问题,邮件会得到及时回复。2025-09-12 16: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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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黑龙江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结合我校报名考试点(代码 2302)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严格遵照执行。一、报名时间安排(一)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二)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需注意,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信息,考生仅需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无需重复填报。建议在预报名阶段完成报考的考生,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核对本人报考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后续流程。二、报名操作流程登录与信息填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准确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费缴纳: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为 150 元 / 人。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报名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确认及考试。三、报名考试点受理范围(一)我校报名考试点(2302)受理的考生类型以下考生可选择我校报名考试点办理报名手续:哈尔滨市内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考生(报考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 的考生除外);哈尔滨市内报考中国航空研究院 627 研究所的考生;哈尔滨市内报考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 研究所)的考生;所有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 的考生。(二)受理范围中 “哈尔滨市” 的界定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 “哈尔滨市” 相关考生,可按上述范围选择我校报名考试点:就读于哈尔滨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哈尔滨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市户籍往届生(需按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考生,需选择本人学校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特别提醒:考生需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若因错选报考点、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网上确认要求(一)网上确认操作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平台,完成 “核对网报信息、上传个人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等操作,提交后等待报考点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视为完成有效报名;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根据审核意见重新提交不合格材料或补充缺少的材料;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的材料补充需求,避免因审核不通过且时间不足导致报名失败。(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 必传材料所有考生均需上传以下材料: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制作,需符合证件照规范);本人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拍摄时需向身份证对焦,确保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清晰可辨认)。2. 分类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额外提交对应类别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应届毕业生):需上传 “学信网” 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本科毕业生:① 需上传毕业证书(若毕业证书丢失,可上传 “学信网” 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 户籍在哈尔滨市的考生,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需上传首页及个人单页);③ 户口不在哈尔滨市但在本市工作的考生,需上传两项材料:一是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联系人电话、考生入职时间及担任职务,且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二是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① 需上传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② 外省、市户籍且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自考生,需额外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社保部门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除上传对应身份类别的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5)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传对应身份类别的材料外,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上传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7)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上传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若因改名、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导致校验不通过,还需额外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8)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上传两项材料:一是报考专业本科阶段 8 门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考生无需提供);二是外语四级成绩单;(9)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需上传单独考试考生情况表、专家推荐信及本人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等材料,无需提供户口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五、准考证下载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如下: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影响考试及后续流程。六、其他重要说明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需提前认真阅读解放军及我校的相关报考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准确填报报考信息;报考费缴纳时限: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考费缴纳,网上确认期间不受理补交报考费申请,未缴费的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截止时间:考生务必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前完成网上确认,逾期无法补办;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视为无效,不能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工作安排查询:我校报名考试点将于 2025 年 10 月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网上确认的详细工作安排,相关内容至关重要,请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确保了解确认流程及要求。2025-10-23 1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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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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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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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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