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契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发展需求,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保障研究生入学质量,依据《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工作安排
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工作有序开展,公共管理学院专门成立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及各学科负责人共同构成。
该招生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细则;
2.针对复试小组成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及纪律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依照本细则及既定程序执行,充分保障复试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同时保证复试质量;
3.对学院整体的复试流程及录取结果承担责任,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说明或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4.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工作基本原则
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考生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2.考生在本科阶段在校期间需保持优异的学习成绩,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罚或处分记录;
3.考生需身心健康,且体检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四、接收专业与计划人数
结合《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综合考量公共管理学院的生源情况、学科发展规划需求以及考生的专业选择意向等因素,学院各二级学科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名额,将以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作为参考依据,最终实际接收人数需以当年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 复试小组组建
公共管理学院按照不同专业分别组建推免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教师组成,教师需满足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推免生的条件,小组内设置组长 1 名,同时配备秘书 1 名,负责协调复试相关事务。
2. 复试对象范围
参与复试的考生需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包含以下三类考生:
(1)本校已报名 2026 年本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项目,且已通过学校及学院资格审核的学生;
(2)在 9 月 18 日前通过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预推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 “预推免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校内外推免生;
(3)未参与我校预报名,但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
3. 复试组织方式
学院将采取多批次复试的形式开展工作,参与复试的推免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学院指定地点完成报到。
4. 复试材料准备要求
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以 “考生姓名” 作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 cumtggxy@126.com。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扫描件;
(2)《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扫描件;
(3)通过系统导出的《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扫描件;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的扫描件(成绩单及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考察表》扫描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 CET-4、CET-6、TOEFL、IELTS 等考试证书或成绩单);
(7)学术成果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证书、学术科技类奖项证明、承担课题的相关材料或其他具有学术价值的成果证明);
(8)专家推荐书扫描件(申请本硕博连读或直博生项目的考生需提供);
(9)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扫描件。
上述申请材料需按照上述(1)至(9)的编号顺序整理,在复试前提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A523(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 1 号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A523,邮编:221116),联系电话:0516-83591435(孙老师、高老师)。请注意,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邮寄时仅接受中国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因学院人员配置限制,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的邮寄件。
此外,本校 2026 年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考生,除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外,还需额外提交《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与《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本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 复试时间安排
(1)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下午 16:00-18:00;
(2)其他推免生:学院将组织多批次复试,其中第一批次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17:00。
6. 分专业复试安排
(1)本硕博连读、直博生复试安排
行政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面试地点为公共管理学院 A406(候考地点为 A404),参与考生为行政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
应急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应急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
(2)其他推免生复试安排(第一批次)
行政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行政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
应急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应急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
7. 复试形式、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工作由学院一级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小组需明确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操作程序,并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在进行评分前,复试小组可召开小组会议,共同研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完成评分。
(1)复试时长与分值: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2)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集中复试的形式,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3)复试内容:主要包含外语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及综合能力评估三部分。其中,综合能力评估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具体包括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同时,还将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
(4)复试记录:各复试小组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复试结束后,需将音像材料提交至学院 A523 办公室,由学院统一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
(5)身份验证:复试期间,考生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否则将无法参与复试。
六、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
1.录取基本原则:研究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
2.录取排序与奖学金评定: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最终排序,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同时,依据复试成绩排序结果确定考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其中,推免直博生将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推免本硕博连读及硕博连读学生在第一学年将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3.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将执行《关于做好选拔 2026 年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院发布的《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4.不予录取情形: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审查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
5.复试材料提交: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小组负责人需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关于考生 “录取与否” 及 “录取类型” 的意见,随后将所有复试材料统一上交至学院;
6.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录取结果将在公共管理学院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
7.其他规定:本部分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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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保障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核心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扎实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机制1.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 — 招生学院” 两级管理模式,明确层级职责。2.成立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划与落实。3.各招生学院组建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4.非全日制教育中心的复试组织工作由商学院统一统筹开展。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节点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须在 4 月 1 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细节,可查阅其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二)复试方式与相关费用1.复试方式:2025 年该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在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专业有序进行。考生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当科复试。2.校区安排:(1)报考文学院、法学院的考生,在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参加复试;(2)报考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在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参加复试;(3)其余考生均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参加复试。3.费用说明: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的食宿费用需自行承担。(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上线生源不足 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各学院依据学校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人数按 “进位取整” 原则确定,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步进入复试范围。(四)资格审查要求1.审查流程:复试前,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复试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审查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严防 “替考” 行为。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校验。具体审查安排由各学院提前告知考生。2.需提交的材料及排序:(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3)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均需提供);(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所有考生均需提供);(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生的专科毕业证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提供);(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11)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 6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1 篇(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12)个人竞赛获奖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证书、参与课题证明、发表论文、其他获奖材料及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3.材料获取与提交:上述材料中,第 1、4、6、10 项的样表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资料下载” 专区(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 1 份(其中第 1、4、10 项须提交原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4.加分申请流程: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且网报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须在 3 月 26 日 12:00 前提交加分申请。申请材料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手写签名的说明等扫描或拍照,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手机号 + 申请加分” 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yzb@mail.xaufe.edu.cn,并致电 029-81556499 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享受加分政策。(五)复试内容与分值设定1.笔试:考查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2 小时。考试科目以该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2.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每位考生测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内容包括三部分:(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考生外语口头交际能力、专业外语掌握程度及听力水平,从发音准确性、语言规范性、流利度、表达得体性等维度评价;(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潜力、创新精神与能力等;(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涉及跨学科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礼仪等。3.专项思政考试: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审计硕士(1257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考核:各学院在复试期间,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总成绩计算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构成:总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折合成绩计算:(1)初试折合成绩:普通专业 = 初试成绩 ÷5×60%;管理类联考专业 = 初试成绩 ÷3×60%;(2)复试折合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40%。3.排序规则: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排序。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单独排序。(七)复试相关规范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以备复查;2.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影像等原始材料须报送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复试相关内容;4.结合考生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5.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关键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学校或学院若需进一步考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组织再次复试。四、调剂复试安排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资格审查要求及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完全一致。五、录取工作细则1.定向就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2.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录检与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录检,录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研究生院将于 6 月底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4.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表由各学院留存。5.不予录取情形: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单位 “待录取” 的考生,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录取资格无效。6.递补与补录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因资格问题被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延下一位);后期若有追加指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补录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补录。7.专项计划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包含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六、信息公开、监督与复议机制1.信息公开原则:学校及各学院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审核与解释工作。2.公开内容分工:各学院负责公示本院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结果(含姓名、考生编号、初复试成绩、总成绩);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名单。对专项计划、享受加分的考生,公示时须注明相关情况。3.名单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若有变动,须说明变动原因并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4.申诉与复议: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考生申诉,具体流程见学院复试细则。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须陈述事实及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者,追究相关责任。(1)申诉电话:029-81556639(2)申诉邮箱:yjsb@mail.xaufe.edu.cn七、违规行为处理1.考生须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意识,复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内容。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严肃追责。八、其他说明1.该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细则将近期陆续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的相关公告;2.学校及各学院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3.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复试辅导,严禁校内单位或个人参与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未委托任何主体开展辅导、培训、资料售卖等活动。考生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九、联系方式1.学校招生咨询:咨询电话:029-81556499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咨询邮箱:yzb@mail.xaufe.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查询: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2.校区地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3.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经济学院:陈老师,电话 029-81556305,邮箱 j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jingji.xaufe.edu.cn/;(2)统计学院:朱老师,电话 029-81556280,邮箱 t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tongji.xaufe.edu.cn/;(3)商学院:李老师,电话 029-81556356,邮箱 sxyyjs@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4)管理学院:王老师、尚老师,电话 029-81556261,邮箱 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uanli.xaufe.edu.cn/;(5)信息学院:任老师,电话 029-84191358,邮箱 gzzyyx@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xinxi.xaufe.edu.cn/;(6)文学院:郭老师,电话 029-83695821,邮箱 w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enxue.xaufe.edu.cn/;(7)法学院:刘老师,电话 029-83695681,邮箱 faxue@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faxue.xaufe.edu.cn/;(8)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电话 029-81556878,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9)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MPA):薛老师,电话 029-81556897,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10)外国语学院:何老师,电话 029-83695531,邮箱 wg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gyxy.xaufe.edu.cn/;(11)马克思主义学院:余老师,电话 029-81556652,邮箱 sz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rxism.xaufe.edu.cn/;(12)数学学院:董老师,电话 029-81556912,邮箱 sx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th.xaufe.edu.cn/;(13)非全日制教育中心:赵老师,电话 029-81556819,邮箱 sxymba@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2025-09-22 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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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3.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27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调剂生源情况自行确定)。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公布。2.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志愿和缺额情况确定。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并由学校公布。4.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5.同一专业、类别(领域)既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的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统一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四、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核在各学院进行。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或由学院通知)。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复试前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的核查。五、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核: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80分)。满分100分。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察。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笔试、面试命题、评卷等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进行。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达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在成绩单上签字。6.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六、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七、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报考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的所有专业、“科技小院”专项的所有专业、农学院的农艺与种业专业、植物保护学院、菌物学院的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中药材学院的中药学专业,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八、纪律要求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方式进行复试工作。(“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2.各学院要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相关工作。3.各学院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外泄,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复试成绩。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5.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7.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按相关要求及时处理。九、其他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十、咨询及申诉方式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3048、3049。电子邮箱:203106852@qq.com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jlau.edu.cn/。2025-08-25 1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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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依据《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要求,结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复试与接收程序(一)预报名安排报名时间与平台:2025 年 9 月 16 日 10:00 前,有意向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与外校学生),需登录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操作,具体报名要求可参考学校发布的预报名通知。复试通知与名单公示:各专业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的考生,2025 年 9 月 16 日 15:00 前,学院将通过电话与邮件向入围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最终复试名单将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14:00 前在指定 QQ 群内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群内信息。(二)复试日程安排学院按专业类别分批次组织复试,不同专业的复试环节、时间及地点如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19 日 14:00-17: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5 会议室;上机测试:2025 年 9 月 19 日 18:00-20: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房(注:仅上机测试合格者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8:00-17: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5 会议室、304 会议室。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20 日 8:30-9: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24 会议室;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9:30-13: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24 会议室。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20 日 8:30-9: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401 会议室;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9:30-12:3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401 会议室。注:复试时间与地点若有临时调整,学院将通过 QQ 群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群内消息畅通。(三)接收规则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含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学院将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复试必要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该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其他补充说明未在我校 “推免预报名系统”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仍可通过该系统报考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将结合已拟录取情况与剩余生源质量,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若开展第二轮复试,相关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二、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2026 年我院推免生接收层次为硕士生,涵盖多个专业及方向,各专业(方向)代码、名称、拟接收人数如下: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拟接收 15 人078401 教育技术学:拟接收 10 人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拟接收 15 人087600 智能科学与技术:拟接收 3 人085404(01)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拟接收 20 人085404(02)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拟接收 4 人085404(03)计算机技术(智能系统设计与应用):拟接收 5 人085410 人工智能:拟接收 20 人120501 图书馆学:拟接收 1 人120502 情报学:拟接收 1 人125500 图书情报:拟接收 20 人注:上述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与学校学科发展需求适当调整;2026 年推免接收的实际学科专业,以学校预计 9 月中下旬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请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三、复试方式及内容我院按专业类别确定复试方式,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第一类专业(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复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形式。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知识结构与外语水平,知识范围覆盖本专业所有专业课内容;同时通过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二)第二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复试方式:采用 “上机测试 + 线下面试” 组合形式,其中上机测试为前置环节,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内容:上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实践能力,具体测试范围与要求将在复试前通知;线下面试: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知识结构、外语水平,知识范围涵盖本专业所有专业课内容,同时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拟录取名单确定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所有推免生均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正式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未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录取结果无效。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学校官网公示。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我院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31-84536368(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可咨询复试安排、专业信息等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365(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与举报)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 年 9 月 9 日2025-09-26 1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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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2025年4月1日,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对外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即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此次公示是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广大考生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二、公示内容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名单,该名单已经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审核。考生可以通过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wufe.edu.cn/)查询到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方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三、公示期限本次公示的期限为7天,从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这段时间内,考生如果对拟录取名单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取得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7352215四、名单查询方式为了方便考生查询,学院提供了详细的查询渠道。考生只需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即可查看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五、公示意义此次公示不仅是对招生工作的透明化管理,更是对考生权益的保障。通过公示,考生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一个申诉和反馈的渠道,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编辑与审核本次公示通知由以下人员完成编辑与审核工作:执行编辑:徐艺倍责任编辑:喻乾、王子叶、徐艺倍初审:李晨复审:廖毅、胡国平终审:李涵七、附件说明公示通知中附带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以下载附件查看详细内容。八、总结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此次公示拟录取名单,体现了学校对招生工作的严谨态度和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希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能够顺利入学,开启新的学习旅程。2025-08-14 11: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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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版)》(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及《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推荐基本原则1.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坚持优化调整推免结构,着力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确保推免工作与国家人才培养方向相契合。2.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严格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重点考察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从严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3.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权利,促进推免招生与考试招生协调发展,同时确保学生知情权清晰、申诉渠道畅通。4.严格管理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二、组织领导架构为确保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与组成如下: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全院推免工作,负责推免政策制定、整体工作组织、过程监督指导及最终结果审核,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组长为闫华飞、左辉;成员包括罗琼、黄艳、张宗祥、熊婵、朱喆、万庆;秘书为胡倩、于怡迪、林昱玘、李梓煜。2.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核心职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推免过程中的举报、投诉等问题,并按程序处理。组成人员:组长为罗琼;成员包括许慧、陈林、邹樵、程鹏、石梦菊、王学婷、何玲。3.专家审核小组核心职责:审核学生推免申请资格,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鉴定(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实际贡献,排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成人员:组长为张宗祥、熊婵;成员包括朱喆、万庆、宋媛媛、何萍、卢洁琼、朱湘晖。三、推荐对象范围推免生选拔对象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留学生。四、推荐条件要求学院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分为 A 类计划与 B 类计划两类,两类计划的推荐条件分别如下:1.A 类计划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A 类计划推免生:(1)思想品德方面: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学术诚信方面: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3)身心健康方面: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学业与能力方面: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潜质。具体要求为:第 1 至 6 学期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需在本专业前 30%(含 3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满分 710 分)成绩不低于 425 分。2.B 类计划推荐条件B 类计划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需先满足 A 类计划前 3 项条件(思想品德、学术诚信、身心健康),同时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排名要求: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第 1 至 6 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 50%,且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2)特殊成果要求(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在前五)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项目为准),在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②科研论文发表: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③学术专著出版:以主编身份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④发明专利获得: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 1 项及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额外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需经本校 3 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五、推免名额分配总体名额与分配原则: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总名额为 16 个,学院结合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人数)、2025 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上一年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及名额执行情况,原则上按 A 类计划 13 个、B 类计划 3 个分配;若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A 类计划各学系具体分配1.会计系:涵盖会计学(ACCA 方向)、会计学、E + 会计 3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18+88+47=153 人,指标计算数为 4.9975,最终分配指标数 5 个,指标余数为 - 0.0025,候补排序为 4。2.公管系:仅行政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63 人,指标计算数为 2.0578,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0.0578,候补排序为 2。3.工商系:仅工商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55 人,指标计算数为 1.7965,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 0.2035,候补排序为 5。4.市营系:仅市场营销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34 人,指标计算数为 1.1106,最终分配指标数 1 个,指标余数为 0.1106,候补排序为 1。5.管科系:涵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2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29+64=93 人,指标计算数为 3.0377,最终分配指标数 3 个,指标余数为 0.0377,候补排序为 3。6.总计:全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 398 人,A 类计划总指标数 13 个。7.名额调整与递补规则:B 类计划 3 个名额在全院范围内选拔,若 B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剩余指标将纳入 A 类计划重新分配;若某学系 A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按上述各学系 “候补排序” 顺次递补。六、推荐工作程序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与内容推进,具体安排如下:1.9 月 5 日 - 9 月 9 日:政策发布与材料准备学院发布本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对推免政策、流程及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学生需完成 4 类材料填写:申请表(附件 1)、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 2)、诚信承诺书(附件 3)、支撑材料清单(附件 4),同时准备支撑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2.9 月 10 日: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学生需将上述 4 类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至文科楼 419 室林老师、李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提交: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6417727@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学系 + 姓名 + 拟申报计划种类(A 类 / B 类)”。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上午 10:00,逾期不再接受补交或修改。3.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资格与材料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推免资格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4.9 月 11 日 - 9 月 12 日:综合考核与成绩确认: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开展综合考核,核算学生总成绩;考核结束后,学生需当面确认成绩并签字。5.9 月 12 日 - 9 月 14 日:初选名单公示:学院在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推免初选名单,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反馈或申诉,学院将按程序受理并处理。6.9 月 15 日:材料上报学校: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初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七、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要求:综合考核得分由各环节综合评定,未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2.考核具体流程(1)自我陈述:学生需准备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的陈述内容,分为两大模块:一是阐述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情况(涉及证书、荣誉、科研成果的,需结合 PPT 或附件材料展示);二是说明申报计划类型(A 类 / B 类)、目标院校及专业的原因,以及自身竞争优势。(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根据学生陈述内容及申报情况自由提问,学生有 30 秒思考时间,随后进行作答。(3)结果公布:学生作答结束后,专家现场打分并即时公布考核结果。八、其他补充说明1.材料填写与审核责任:附件 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中涉及的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需对提交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成绩单需包含所有课程成绩。2.总成绩构成:学院对申报 A 类、B 类计划的学生均需开展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1)必修课学习成绩得分:计算第 1 至 6 学期必修课(不含公选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得出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2)奖励得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考核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 “一票否决”,不予推荐。3.科研成果与竞赛奖项参考规则: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学院对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将从严审核认定。4.B 类计划专项要求:申报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件 1 的续表内容,且需提供本校 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的联名推荐意见;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严格审核学生 B 类计划申请资格(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5.排序规则:学院根据各类计划名额,按学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A 类计划按学习成绩高者排名靠前,B 类计划按奖励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总数的 1.2 倍,候补名额原则上从 A 类计划申请者中产生。6.递补规则:学院公示结束前,若某学系有学生退出推免,按该学系学生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公示结束后若有学生退出,按学院候补排序位次确定候补人员。7.推免系统操作: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接收阶段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自主填报硕士研究生志愿。九、监督机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全院推免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负全面责任;推免过程中若有异议,学生可及时向督查小组组长反馈,督查小组将按程序调查处理。十、附则本实施细则与学校推免相关文件内容冲突的,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2025-09-28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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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后续相关事宜安排公告亲爱的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在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结果并确保无误之后,我们计划于 6 月中旬(具体时间会通过后续通知告知大家)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出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重要事宜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以便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办理后续入学相关手续。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修改事宜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将作为本次通知书邮寄的依据。如果考生发现当初网上报名时所填的这些信息有变动,需要进行修改,那么请务必在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0 日这段时间内,通过以下链接地址提交修改申请。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段,我们将不再受理任何关于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的申请。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考生报名时所填的地址等信息一直未发生变化,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修改。修改地址的操作流程如下:点击登录相关系统,进入“硕士招生”界面,凭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登录账号,以及“考生编号”作为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后,立即修改密码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然后进入“拟录取”栏目,展开“通讯信息确认”选项,就可以对通讯信息进行更改了。二、调档函相关说明对于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调档函将会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如果后续有变化,我们会及时通知各位考生)。考生收到调档函之后,要按照上面的要求及时完成调档工作。对于应届新生,由于毕业派遣的需要,大家可按照以下信息来填报就业派遣相关内容:邮寄地址是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接收部门为研究生档案室,联系人是李检舟,电话为 0553 - 5910553,邮政编码是 241003。在邮寄考生的人事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密封完整,并且要在 2025 年 9 月 1 日之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达我校,其他邮寄方式我们是不接收的,同时也不允许由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前来。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说明对于全日制新生党员(包含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如果考生是安徽省内的,那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将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是安徽省外的考生,且具备网上转接条件,同样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但还需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应为“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去向则填写“[具体学院名称] 或具体党支部名称”([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大家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详细情况有疑问,可以向各学院进行咨询。至于全日制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线下转接工作方面,要求所在团组织在团员证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应届生必须在毕业前由学校院系团委在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新生要在入学后 1 个月内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线上转接工作则是在新生来我校报到入学之后,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员信息从原支部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具体操作由录取学院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以上就是关于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相关后续事宜的全部说明,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各项手续。如有未尽事宜,最终以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入学须知》为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08-25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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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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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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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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