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为精准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依据《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扬州大学商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综合测评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评价工作。
一、综合测评总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总评成绩采用 “学业成绩 + 综合表现成绩” 的加权计算模式,具体公式为:综合测评总评成绩 = 学业成绩(权重占比 80%)+ 综合表现成绩(权重占比 20%)
二、学业成绩核算标准
1.分值设定:学业成绩在综合测评体系中满分计 80 分,是综合测评的核心基础项。
2.成绩来源:学业成绩核算以扬州大学校教务系统成绩库为依据,仅统计学生前三年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 “应修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的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其中,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核算范围。
3.计算方式:学业成绩的具体换算公式为 ——
学业成绩 = 教务系统内学生加权学分成绩(该成绩满分 100 分)×80%
三、综合表现成绩评定规则
综合表现成绩满分计 20 分,涵盖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特殊经历、重大贡献及荣誉四大类,各类别均设得分上限,具体评定规则如下:
1. 科研成果(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
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授权专利、学术著作四类,按以下标准计分:
(1)学术论文: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按期刊收录级别计分 —— 在 CSSCI、SSCI、SCI 或北图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4.2 分;在 CSCD、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2.1 分;在其他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0.7 分。
(2)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按认定单位级别计分 —— 获国家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2.8 分;获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0.7 分。
(3)授权专利:本科阶段以排名第一身份取得 “授权发明专利” 的,每项计 1.4 分。(4)学术著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著作的,每部计 5.6 分。
2. 竞赛获奖(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
竞赛获奖按赛事级别、奖项等级及参与排名计分,具体规则如下:
(1)全国 “挑战杯” 竞赛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7 分、排名第二者 5.6 分、排名第三者 4.2 分、其他成员 2.8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5.6 分、排名第二者 4.2 分、排名第三者 2.8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4.2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
(2)全国教指委组织的学业相关全国性学科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3.5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2.1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1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1 分、排名第二者 1.4 分、排名第三者 0.7 分、其他成员 0.35 分。其中,个人赛成绩统一按 “排名第一” 标准计分。
(3)其他学业相关全国性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24 分、排名第三者 1.68 分、其他成员 1.12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24 分、排名第二者 1.68 分、排名第三者 1.12 分、其他成员 0.56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1.68 分、排名第二者 1.12 分、排名第三者 0.56 分、其他成员 0.28 分。个人赛按 “排名第一” 计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分 1 次,不重复累计。
(4)国际赛事:计分标准参照上述国内同类赛事执行,但具体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标准。
3. 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2 分)
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每项计 2 分(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
(2)参与志愿服务经历;
(3)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历。需注意:相关经历需提供 “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材料” 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的认定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4. 其他重大贡献或荣誉(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4 分)
除上述类别外,本科阶段有以下重大贡献或荣誉的,按对应标准计分:
(1)省级竞赛获奖:参与江苏省 “挑战杯” 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并获第一等级奖项的,按排名计分 —— 排名第一者 3.33 分、排名第二者 2.66 分、排名第三者 2 分、其他成员 1.33 分。
(2)荣誉称号:获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的,每项计 4 分;获省级同类荣誉的,每项计 2 分。
(3)项目结项:参与项目并完成结项的,按项目级别及排名计分 —— 国家级(含省级重点)项目:排名第一者 2.66 分、排名第二者 1.33 分、其他成员 0.67 分;省级项目:排名第一者 1.33 分、排名第二者 0.67 分、其他成员 0.33 分。
四、综合测评注意事项
1.学业成绩核算仅以 “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 为准,补考、重修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
2.同一奖项得分遵循 “从高原则”:若同一奖项符合多项计分标准,仅按最高分值计 1 次,不重复累计;若同一学年内,学生参与 “学科竞赛排行榜同一榜单下设的不同赛道” 并获奖,同样仅取最高分 1 次。
3.成果与经历的时间限定:科研成果(含论文、论著、专利等)、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其认定依据的 “记载日期” 必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均不纳入综合表现成绩计分范围。
4.材料认证要求: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需满足两个条件 —— 一是成果所列 “第一单位” 必须为 “扬州大学”,二是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认证;若成果 / 奖项为 “与直系亲属合作” 或 “与学历 / 职称 / 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 取得,该类成果 / 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表现成绩,但在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时,可优先考虑。
五、细则解释与发布信息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最终解释。
本细则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自发布之日起用于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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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人民大学(10002)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国人民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名公告,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严格符合《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各项报考条件,确保自身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资质与报考要求一致。二、报名流程安排(一)网上报名阶段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信息填报与初试费用网上支付。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及各类报考通知,严格遵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报名通道关闭后,不再开放补报入口,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也无法修改。考生在正式报考前,需登录研招网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报考限制等关键信息。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公众号(微信号:rucyzb),及时获取我校发布的最新招生考试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若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在报名、考试、录取还是入学后哪个阶段被查实,均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按以下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1)统考考生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我校工作安排,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具体确认时间及操作流程详见该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考生若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① 就读学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② 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该报考点仅认可北京市社保卡及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作为在京工作证明,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以及 2025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 保险类型为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记录不含补缴情况);③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④ 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⑤ 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2)援藏计划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且专项计划需选择 “援藏计划”。考生需仔细查看相关招生简章,明确援藏计划的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要求,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因报名信息涉及后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户口迁移、档案调转等重要事宜,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后续流程受阻。考生学历需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排查问题。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学历认证。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报考点核验,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阶段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核对网上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电子照片采集与信息确认,上述流程全部完成后,报名信息方为有效。网上确认时,考生需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最终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所属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对应的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避免错过确认时间。我校及各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考。三、《准考证》打印说明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将无法进入考场。四、其他注意事项(一)考研辅导与资料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卷,也不指定考研参考书目。考生需自行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备考资料,避免轻信非官方辅导信息。(二)政策依据补充说明本公告未提及的其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为准;若后续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补充公告。2025-10-22 16: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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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各位报考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贵州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通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 5214)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各项安排与要求公告如下:一、报考咨询与信息查询为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报考相关信息、解决疑问,现将咨询渠道与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明确如下:(一)咨询电话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有专门咨询电话,号码为 0851-8322711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 09:30-11:30 与 14:30-16:30,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咨询报考相关问题。(二)官方信息平台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是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安排的重要平台,考生需定期关注;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官网,会同步更新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关的信息,考生也需持续留意。二、报考点选择规则(一)接收范围限定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仅针对特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具体包括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理工学院、贵阳信息科技学院、贵阳人文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该条件的考生,本考点将一律不予办理后续确认手续。(二)选择责任提醒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需认真阅读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挑选符合要求的报考点。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错选报考点,或未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缴费、网上确认等流程,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网上报名安排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包含报名信息填写、缴费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该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二)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考生需在对应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操作。(三)报考费用缴纳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后,需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考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若未按时缴纳费用,报名信息将无法生效。(四)报名注意事项报考条件符合要求(1)考生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中第三章关于报名条件的相关规定;(2)考生需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对考生学业水平提出的具体要求。专项计划资格审核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需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核。有关资格审核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等事项,考生需关注贵州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关于做好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学历(学籍)校验在网上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会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登录该平台查询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在报考点及所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确保报名流程顺利推进。报名信息核对与修改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需仔细核对每一项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网上报名阶段结束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考生需对自己填写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四、网上确认要求(一)确认时间与流程获取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操作流程等细节,将由报考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与教务处官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错过确认时间。(二)确认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内,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确认工作。期间需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确认操作;同时,需根据报考点核验工作的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网上确认截止后,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三)确认后信息关注考生完成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后,需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教务处的官方网站,及时了解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后续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五、报名有效性与责任说明(一)报名无效情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已完成报名信息填写与费用缴纳,但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同样无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二)考生责任界定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招生章程,以及贵州师范大学报考点发布的各类报考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遵守相关政策要求,或在网上报名时填写错误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总体要求与其他事项(一)总体流程要求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同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内的相关约定。两个阶段均逾期不补,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二)其他未尽事宜本公告中未明确提及的事项,将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考生需以官方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2025-10-30 0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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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25年拟录取研究生须知一、录取通知书发放安排各位考生需在 5 月 23 日之前,在所属专业学院的拟录取群组内,依据相关要求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学校将按照确认后的地址,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会另行通知。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材料提交提示(一)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省外考生要开具纸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且借助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转接操作,或转入数据交换区。介绍信的抬头应写为中共河北科技大学委员会,去处则是中共河北科技大学 XX 学院 XX 支部委员会(具体的党支部名称可参考附件 1《河北科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设置》填写)。开具介绍信的单位必须是县(旗、市、区)及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此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从单机版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的数据包。省内考生通过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党组织的名称为中共河北科技大学 XX 学院 XX 支部委员会,具体党支部名称参照附件 1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要提交相关材料,入学后交给所在党支部书记。(二)团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团组织关系需要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转接,接收单位是共青团河北科技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线下转接:考生在开学报到后,需将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对团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入团申请书等)审核无误后,会统一办理转接手续。线上转接:开学后所在班级成立新生团支部,且团员档案审查通过的团员,可通过智慧团建提交转入申请,申请转入考取的培养学院团委。(三)档案转接要求档案转接工作需依照调档函的要求开展。请考生下载并打印(建议采用彩色打印)电子调档函,将其提交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以办理调档相关事宜,电子调档函详见附件 2。为保障档案的安全,考生要严格按照调档函规定的时间邮寄档案。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考生可自带档案到校报到,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将档案交给辅导员老师。请注意:自带档案务必妥善保管,且档案需封存完整,如有破损,学校将不予接收。被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报到时若档案仍未转入学校,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调取档案。(四)户口迁移说明河北省石家庄市(包含各郊县市)的新生无需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其他地区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籍迁移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 26 号河北科技大学。需要迁移户籍的考生:1. 若新生目前户籍在河北省以外,报到时需携带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户籍迁移证;2. 若新生目前户籍在河北省内,可持常住人口登记卡办理。附件 1河北科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设置中共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纺织服装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影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相关附件附件 2:河北科技大学 2025 级研究生调档函.pdf2025-09-01 1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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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工作精神与规定要求,结合华东师范大学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规划,特制定本校2026年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工作办法,现予以公布。一、招生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2026年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范围涵盖多个院系,各院系对应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如下,最终以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为准:1. 101中国语言文学系:学科领域为045103学科教学(语文),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语文)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2. 102历史学系:学科领域为045109学科教学(历史),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历史)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3. 106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02学科教学(思政),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思政)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4. 109外语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08学科教学(英语),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英语)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5. 120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12学科教学(体育),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体育)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6. 128数学科学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04学科教学(数学),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数学)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7. 129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05学科教学(物理),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物理)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8. 130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06学科教学(化学),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化学)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9. 131地理科学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10学科教学(地理),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地理)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10. 134生命科学学院:学科领域为045107学科教学(生物),研究方向为88学科教学(生物)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11. 151教育学部:包含三个研究方向,分别为045100教育(88现代教育技术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045100教育(89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045100教育(90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在职项目)。二、报名基本条件申请本次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身份要求:必须是华东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2. 履约任教要求:需正在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约定,且截至2026年2月,已在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或已完成《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全部履约内容,目前仍在中小学任教;违约、解约考生不得报名;3. 单位同意要求:需经当前任教学校考核,确定表现合格,且任教学校明确同意其报考;4. 学科匹配要求:报名的教育硕士学科领域,原则上应与本科毕业专业保持一致;若需跨学科领域报名,报名学科领域需与当前任教学科相关,且必须获得任教学校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5. 时间保障要求:需能够保证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学习时间,确保顺利完成课程学习与培养任务。三、报名具体办法(一)报名时间本次报名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4日至10月9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报名通道,不再接受补报。(二)报名方式与流程1. 平台登录:考生需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所有报名程序;2. 关键信息填报:报考类别需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需选择“非全日制”,务必确保信息填报准确,避免因选择错误影响报名资格;3. 院校互动流程:相关招生院系会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具体流程为: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我校招生院系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回复确认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接受待录取。(三)报名注意事项1. 流程完整性要求:未按“教育部推免系统”要求完成全部报名流程的考生,报名结果视为无效;逾期无法补报,且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考生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姓名、学科领域、任教单位等)后再提交;2. 录取前提要求:仅完成“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流程不够,还需通过后续复试考核(具体要求见第四条),方可纳入正式录取名单;3. 机会唯一性要求:本专项招生仅提供一次录取机会,若考生当前无法保证参加研究生阶段集中学习与研究,建议选择其他年份报名。四、复试与录取规则(一)复试方式复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其中,跨学科领域报考的考生,除材料审核外,还需额外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由招生院系单独通知考生。(二)复试成绩判定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三)材料提交要求1. 提交时间:考生需在2026年3月中旬(预计时间,具体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将规定材料提交至我校;2. 材料清单:《报名信息表》: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核对并提交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本人亲笔签名;随后将表格交至任教学校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填写考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需撰写一份约3000字的报告,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任教一学期以来的工作心得与反思,二是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规划与具体研究计划;成果证明材料:大学学习阶段、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发表的学术成果(如有)复印件;3. 材料提交后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复试成绩与录取名额。五、其他补充规定1. 诚信与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所有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材料;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需与“教育部推免系统”上的报名信息一致;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我校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已获得的录取资格,且不予以恢复;2. 政策调整适应性要求:本办法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发布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或作出政策调整,我校将严格遵照新政策执行,并及时更新相关安排;3. 培养相关说明:本专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总额为2.7万元(最终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公布金额为准);上课采用“暑期集中授课+其他时间网络远程学习”的模式,具体课程安排由各院系通知;4. 信息获取渠道:我校将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招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专项招生的后续通知与最新动态,考生需密切关注上述平台,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六、咨询联系方式(一)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1. 101中国语言文学系:联系人陶老师,咨询电话021-62232427;2. 102历史学系:联系人卢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2642;3. 106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毋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4930;4. 109外语学院:联系人高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4895;5. 120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人马老师,咨询电话13636564197;6. 128数学科学学院:联系人沈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5261;7. 129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联系人郭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2934;8. 130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联系人金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0119;9. 131地理科学学院:联系人史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1309;10. 134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徐老师,咨询电话021-54342604;11. 151教育学部: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21-62232614。(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1. 咨询电话:021-54344721;2. 官方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2025-09-29 16: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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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级秋季研究生新生缴费及相关事项说明缴费指南新生缴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详阅《上海交通大学2025级秋季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按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若报到时尚未完成费用缴纳,则不予报到注册。财务计划处联系电话:021-34206459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生若有经济困难,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先入学,申请“困难生认定”通过之后可申请助学金。具体请按以下步骤办理:1.经济资助申请。仅当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时、可按需申请经济资助。请在8月5日之前,登录“交我办APP”,在“新生”版块“我的入学清单”完成“经济资助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接受助飞走访。学校将组织师生,对已申请资助登记的新生开展助飞家访,宣传解读奖助学金、研究生“三助“等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更精准、便捷地获得必要资助。3.助学贷款申请。新生可选择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其中生源地贷款可根据生源所在地的资助管理部门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校园地贷款的承办银行为中国银行,新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中国银行APP,搜索“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在线申请;也可入校报到后,根据学校的通知与提醒进行在线申请。4.绿色通道入学。如果难以在报到前完成学费缴纳(含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在“交我办APP”中“学生工作”模块选择“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入学(入学后需通过助学贷款或其他方式缴纳学费)。报到当日遇到问题,可前往绿色通道咨询点寻求帮助,闵行校区设置在学生中心一楼大厅,徐汇校区设置在徐汇学生服务中心。5.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全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入学后,已在线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计划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可根据学校通知完成校园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25000元/学年)的申请流程。获取入学验证码(或称回执校验码)、签署合同后,已申请中国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同学将会在“交我办APP”收到通知消息,请按照消息提示提交入学验证码,以便学校及时帮助学生获贷。已申请生源地其他银行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9月25日前,自行登录“交我办APP”,并通过“已申请贷款信息登记”流程按提示完成纸质回执提交,以便学校及时完成贷款回执录入,帮助学生及时获贷。6.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校内认定。入学后,根据学校通知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学校将依据“经济资助申请”中采集的家庭经济信息及助飞家访反馈情况等,初步测算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结合院系谈心谈话及民主评议综合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7.学校设立基本助学金,覆盖硕士研究生一、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9800元(含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14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将从11月起开始按月发放基本助学金资助。8.积极参与研究生“三助”。参加研究生“三助”工作既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又可实现自力更生。如需了解管理助教岗位相关信息,请关注勤工助学部微信公众号(SJTU勤工助学部,微信号:sjtuqgzxb)。9.在遭遇突发情况导致临时经济困难时,学生可以向院系思政教师或辅导员反映情况,并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10.学校设立发展助学金和各种奖学金项目,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可关注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ssw_SJTU)了解详情。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关于学生资助的具体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1-54742584进行咨询。保险1.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的有关精神,本校大学生均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学后,根据相关通知进行参保信息的确认和缴费。2.商业保险:为更好地保障同学们的学习生活,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系列商业保险,入学后,根据通知,进行参保。2025-08-07 1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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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确认公告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望相关考生仔细研读并遵照执行。一、适用确认对象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须参与新疆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一是报名时已选择新疆大学报考点(代码6509);二是已于10月27日22:00前完成网上报名费用缴纳。具体涵盖两类考生:1. 户籍所在地为乌鲁木齐市,或在乌鲁木齐市有工作单位,且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2. 为乌鲁木齐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二、确认实施方式本次新疆大学报考点的研究生报名确认工作,统一采用线上确认模式,不设线下确认环节。考生可通过两种渠道登录确认系统:一是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网上确认专属平台;二是使用手机扫描指定二维码进入系统完成操作。三、关键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各环节时间节点已明确划定,考生需严格遵守,避免因超时导致报名无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 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5日11:00,此为首次上传各类确认材料的集中时间;2. 补充材料时段: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5日17:00,仅针对首次材料上传后需补充完善的考生开放,未完成首次上传的考生无法进入该环节;3. 材料审核时段:2025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5日,每日审核工作时间为10:00-13:30、15:30-19:00。特别提醒:考生需持续关注确认系统的通知信息,若审核未通过,需在补充材料时段内及时完善。建议考生优先选择10月29日至10月30日完成材料上传,为可能出现的审核问题预留充足的处理时间,确保顺利完成确认流程。四、必备材料及上传规范所有选择新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均需强制上传第1至3项基础材料;第4至7项材料则需考生根据自身报考身份及实际情况,选择性上传对应材料。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且符合规格要求。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一经核查确认,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复试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外,各类材料照片大小一般不低于100K,需保证边框完整、亮度均匀,若照片模糊不清导致信息无法准确识别,审核结果将判定为“不通过”,考生需重新提交。(一)基础必备材料1. 本人证件照:需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照,背景统一为白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限定为JPG或JPEG,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为3:4。拍摄时需保持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占比需达到2/3。为确保照片与本人高度一致,避免考试入场时出现身份核验问题,拍摄时不得遮挡面部,严禁进行P图、翻拍操作,美颜功能也需谨慎使用。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产生阴影,需清晰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信息必须完整、清晰,不得被遮挡或因手指握持导致信息缺失。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超过10M,请勿上传镜像或反向拍摄的照片。3. 身份关联材料: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应届考生)无需上传此项材料;非应届考生若按户籍所在地选择本考点,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的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非应届考生若按工作所在地选择本考点,需提交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7月至10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新疆社保缴纳记录清单。(二)分类补充材料1.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者:仅限在职考生,需提交符合政策要求的户籍材料及工作证明,且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均需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内。2.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者:需根据自身学历情况对应上传材料,具体包括:①已取得教育部承认本科学历的考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网络教育等),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自考、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尚未取得本科学历的考生,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需注明入学年月、学制、预计毕业年月等核心信息)、就读证明,以及成绩证明或已通过的自学科目考试合格证;④国(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或学业完成情况说明;⑤已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变更证明,以及当前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居民身份证校验未通过者:需分别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4. 其他补充说明材料:考生可在此上传各类需额外说明的补充信息或证明材料。五、确认结果查询与处理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通常会在48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密切关注个人微信、手机短信通知,或随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状态。特别注意,11月5日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在当日内频繁查询审核结果,避免错过补充材料的最后时限。审核结果分为三类,处理方式如下:①显示“审核通过”:代表考生已完成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生效;②显示“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补充材料时段内完善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③显示“审核不通过”:因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本考点接收要求导致,报名信息无效。六、重要注意事项1. 新疆大学报考点的报名确认工作全程实行网上办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现场确认申请。2. 仅在研招网完成报名且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方可参与网上确认,未缴费考生无法进入确认系统。3. 已缴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网报信息确认及材料上传,逾期未操作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4.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本考点的审核结果仅为初步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招生单位的复审结论为准。2025-11-13 16: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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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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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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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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