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落实《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确保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现将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机制
为保障推免工作全程严谨可控,学院专门设立四类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与人员构成,并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及纪律教育,实现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推免公平性。各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1.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整体统筹,组长为李志斌、解小青,成员包括姚丰华、连远强、黄春燕;
2.工作小组:协助推进推免日常工作,组长由姚丰华、黄春燕担任,成员涵盖王成春、卢炜、陈杰、高功步、张斌、树友林、谭燕、张莉、连远强、徐静、吴进红、张宇、梁贤艳;
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项负责学生思想道德评估,组长为姚丰华,成员有王成春、吴浩、杨超;
4.专家考核小组:聚焦学生专业能力与创新潜力考核,组长为连远强、黄春燕,成员包括时磊、魏艳骄、曾华盛、李康宏、周慧妮、王杰、谭燕;
5.材料审核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真实性核查,组长为王成春,成员包含王吉云、陈艳、宦先鹤、李孟华、辛肇镇、盛洁、殷世文。
二、推免对象范围
推免对象限定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以下类型学生:
1.专升本、专转本学生;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创新创业学院学生(该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独立负责)。
三、推免名额数量
本次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免工作的总指标为 42 名,将结合专业分布、学生表现等因素统筹分配。
四、推免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7 项基本要求,缺一不可:
1.政治思想与道德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身心健康,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业完成质量: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已修完并通过大学前三学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无课程不及格记录(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除外);
3.学业成绩排名:所修课程(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在校学习成绩排名(按第一次考试加权学分成绩计算)需处于本专业(对应年级)前 30% 以内;若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一等奖(排名前三),则专业排名要求可放宽至年级前 50%;
4.外语水平标准:需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 6.0 分及以上;若选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其他语种,需达到该语种国家统一考试的相应等级;
5.能力与潜力要求:逻辑思维清晰,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科研创新方面展现出较大潜力,且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6.学术诚信底线:诚实守信、积极向上,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7.纪律表现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综合表现评定
对于符合基本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将综合考量其本科期间的多方面表现,重点关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并按以下规则进行量化评分:
1.评分指标与上限: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为各项表现设定量化分值,且每项指标均有分值上限,若学生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形,最终得分不超过该指标上限;
2.具体评定内容:
(1)科研成果: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科研成果被 SCI、SSCI、C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或取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单位认可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科研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排名第一);
(2)竞赛获奖: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可放宽至省赛一等奖;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要求不低于国内赛事水平;
(3)特殊经历: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志愿服务经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的经历;
(4)重大贡献或荣誉:学生在本科期间取得的重大贡献或获得的重要荣誉,纳入综合表现考量;
3.认定时效与单位要求:
(1)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事项的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需在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
(2)申请者涉及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等)及竞赛获奖,成果所列第一单位必须为 “扬州大学”,且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部门认证;
4.合作成果处理: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的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
六、推免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以下 5 个步骤开展,确保每环节公开透明:
1.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班主任及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的推荐意见;
2.学院审核与考核:
(1)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申请者的推免资格、基本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重点评价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学生,不纳入综合素质加分体系;
(2)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3.资格复核存档:学院加强对申请者资格的复核,重点核查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4.综合评价导向: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5.拟推荐名单确定: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生所属专业大类、专业及班级人数、学科贡献率等因素考核评分,按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 = 在校学习成绩(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由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80%,满分 80 分)+ 综合表现成绩(满分 20 分),总分 100 分。具体测评细则见附件《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
七、推免日程安排
结合学校要求,本院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各环节时间不可逾期:
1.9 月 5 日: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办法;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同时在学院官网发布推免工作办法;
2.9 月 7 日下午 5 点前:申请学生提交材料,纸质版交至商学院各学工办,电子版(含①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②英语等级证书、③综合成绩评分作证材料、④查证报告)以 “班级 + 姓名” 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007551@y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9 月 8 日: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完成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材料审核小组完成申请材料审核;
4.9 月 10 日:专家考核小组完成材料审核鉴定,提出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5.9 月 12 日前:学校审核各学院拟推荐名单,确定最终推荐免试学生名单并全校公示;
6.9 月 20 日前: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7.9 月 22 日 - 10 月 19 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照片上传、网上缴费。
八、注意事项说明
1.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学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其推免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推免名单公示期间,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
(3)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材料造假、成绩虚报等);
(4)推免名单公示期间,本人主动申请放弃推免资格;
(5)核查发现不符合推免条件的其他情形;
2.特殊类型学生要求: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省际协作培养等签订培养合同的本科生,若被列为推免对象,需事先征得原合同单位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九、监督与保障措施
1.回避与报备制度: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本院推免,需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
(2)申请推免的学生若存在上述亲属或利益关联,需主动向学院报备;
(3)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或推免环节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依规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公平性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2.信息公开与申诉渠道:
(1)学院严格按办法开展工作,及时在官网公布推免办法、名单、进度等信息;
(2)保障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结果负责,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3.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14-87991918;监督邮箱:luwei@yzu.edu.cn;
(2)咨询电话:教务处办公室 0514-87991236,团委办公室 0514-87979223。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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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日程安排01 选课日程安排本次选课分初选、补(退)选、冬季补(退)选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02 重点提示1. 研究生网上选课,请访问研究生院主页,点击“管理系统(新)”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选课。浏览器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选课前请仔细阅读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2023年修订)、研究生网上选课指南(2023年修订)及网上选课流程,如有需要,可点击培养方案查询,查看各个学院的培养方案。2. 进修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和校际协议进修生等,进修编号以B或JX或E或LX开头),选课请点击:研究生管理系统进修生通道,英语课和政治课的选课安排于春夏学期进行。3. 各阶段选课结束后,请务必查询确认个人最终选课结果。若课表中课程名称颜色为橙色仅是候选志愿(未最终确定),只有黑色显示的课程才是最终已选中的课程。选课结果以电脑网页显示为准。4. 补退选阶段若课程选课状态为候选志愿,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请先去听课,以保证课程学习的完整性;候选志愿的课程有可能因其他同学退课释放容量而选上。5. 选课结果可能会存在同一时段选上多门课程的情况,如上课时间冲突,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退课。公共素质课选课请点击个人学习计划内公共选修课模块的0000999课程编号后面的选择键进行选课,在个人学习计划中只能添加一门公共素质课。如要选择多门可通过跨专业课进行选课,该课程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选课时请同时注意课程考试时间是否冲突,如有冲突,请自行调整选课。6. 硕转博的学生请用博士生学号选课,切勿用硕士生学号。硕士阶段已修课程的成绩会自动继承到博士学号中,请勿重复选课。7.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选课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将在初选处理阶段停开。8. 自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开始,研究生学位政治课程3320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调整为332000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涉及学习计划调整等,请参见关于全校性研究生学位政治课程调整的通知。9. 自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开始,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0500008“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0500009“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课程调整为0500010“研究生学术英语能力提升”、0500011“研究生英语应用能力提升”课程。涉及学习计划调整等,请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外语教学有关规定(2023年修订)。10. 计划申请英语免修的研究生,请对照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通知相关免修申请条件,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登记证书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学院(系)审核通过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无需再选课。本学期如已选课不能同时申请免修。11. 具备选课资格的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以及研究生选本科生课程均安排在补(退)选阶段,选课前请仔细阅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研究生选本科生课须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进行选课,请勿使用账号密码登录)。选本科生课程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咨询方式请见“关于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本科课程选课安排的通知”。选课时间及流程请自行关注本科生院网站相关通知。研究生选本科生课的选课结果、考试安排及成绩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中查看。(https://bksy.zju.edu.cn/main.htm)12. 选课期间,全校性的公共课选课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培养处(联系电话:88981406),专业培养方案、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及审核、专业课选课、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密码等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另附各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供参考。2025-09-09 14: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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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5号)《山东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安排、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政审、体检等;监督和检查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指导建立学院(专业)疫情防控专班,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二)学院成立以招生专业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凡是主观打分的都要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计分方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各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三、复试测试预演工作安排(一)复试测试分工(含线上远程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没有同等学力的,可以不写同等学力部分)测试参加人员:分管副院长、全体学科组长、复试秘书、学院工作人员。(二)复试测试时间5.9上午10:00(三)测试问题处理及时改进处理测试所遇到的问题四、复试时间和地点(一)线上面试时间和地点(地点包括线下面试考官的地点以及各个线上面试环节的会议室ID,以及备用的其他平台ID)。(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时间、监考教师线下地点以及线上考场ID。具体信息见附件2五、复试(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0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为: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0分,总分123;其他学科外语、政治 23分,业务课(一)、(二)50 分,总分 210分 。单独考试复试基本要求为:单科23,业务课(一)、(二)50分,总分210。(二)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会计硕士按照教指委要求差额比例为150%。参加复试考生根据报考我院计划分配情况,按照报考专业初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对一志愿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一次报考专业内的研究方向调整。(三)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审查必须要提交的材料复试资格审核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相关纸质材料将在入学时将再次进行核查,请注意保存。2、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四)复试方式与内容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我院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实现考生排队候场、全程录音录像、信息保密、提问及互动等基本功能。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考生复试过程须严格遵守《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行为规范》。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妥善保存备查。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复试科目,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取、现场回答。满分100分,以60分为及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会计专硕、公共管理专硕复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为20分,其他复试科目80分。考生随机抽取、现场回答。(2)学院命制适于线上考查的试题组成题库,综合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题目数量根据考生数量合理确定,供考生抽选回答。原则上一人一套题,题目不完全重复。2.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及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教师提问,考生现场回答。基本内容如下:(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及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通过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英文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4.同等学力加试: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在线笔试方式,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1)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3)考试方式为开卷,考生可以查阅书籍、教材、词典及其他纸质版参考材料,不得借助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通过网络搜索资料。(4)笔试答题纸由研究生处统一制定,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前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备用。(5)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答卷拍照或扫描,并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卷或未按统一格式提交答卷者,视为无效答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纸质答卷,以备核查,录取考生纸质答卷在入学时提交。(6)笔试时长为90分钟。(7)笔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考生笔试过程须严格遵守《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全过程将被监控和录音录像。监考人员、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看考生笔试状态。违反网络复试要求及行为规范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复试小组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审查材料等形式,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该项考核由各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审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复试考生应下载《山东农业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团或党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并在复试时交学院。(六)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前三部分的评分标准,见附件3。六、调剂(一)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调剂工作要求。我院不接收小语种和同等学力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除英语、政治相同外,其余两门课程原则上要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及复试合格后的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1.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功能正式开通上线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后续根据首批调剂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并另行通知。2.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3.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三)山东农业大学建立“振兴菁英”班(拟招收30人),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我院招生计划为2人,目前需调剂一人,考生如调剂至该项目须了解并同意项目有关培养计划。七、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会计专硕、公共管理(MPA):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 +复试成绩×30%(2)其它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成绩×30%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外语测试成绩×20%。2.调剂考生(1)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外语测试成绩×20%。(2)我院金融硕士接收业务课一为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的考生调剂,数学三考生拟招收8人,396经济类联考的考生拟招收7人,采用分类分时段复试,5.20-5.21接收数学三考生,5.22-5.23接收经济类联考的考生,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按照研究方向进行计划分配的专业,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排序录取。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调剂考生列于一志愿考生之后。单独考试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振兴菁英班”项目的一志愿报考及调剂考生,在相应专业进行单独排名。调剂考生列于一志愿考生之后。进入复试的同一专业考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调剂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复试综合能力考核成绩高低排序。(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参加我院“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四)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院。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五)学院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①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不及格者;②综合能力考核不及格者;③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及格者;④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⑥体检不合格者;⑦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⑧因违反国家、省和山东农业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八、考生网络复试违规处理网络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同时须严格遵守《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行为规范》,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九、疫情防控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格做好自我防护,正式开学前,切勿擅自来校。要在安全、安静的环境进行复试,保证必要的通风,避免到公共场所参加网上复试。十、复试工作宣传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电话、学院网站、QQ群等渠道,推送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有关信息,加强网络复试工作宣传,强调网络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消除考生对网络复试的疑虑。学院设有四个QQ群,2020级经管学院调剂群:1041773431;2020级经管学院农业管理复试群:857050750;2020级经管学院一志愿群(除农业管理专业):562711537。2025-06-17 17: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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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北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的通知2025级研究生新同学: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6日,全体新生统一在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及要求由各院系安排并通知。二、2025级新生联络群我校2025级新生群QQ群号码1031924641,请大家通过本人学号+姓名验证申请。三、温馨提示(一)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到校途中的安全防范。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船)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存在超载、故障等安全隐患交通工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注意用电安全。(二)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谨记“四不”——不轻信、不泄密、不汇款、不刷单。(三)防范极端天气。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避免待在高温、高湿及不通风的环境里,若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四)其它事项,详情可见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四、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电话(一)档案、请假等事宜:0817-2240594(二)选课、培养计划等事宜:0817-2240295(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住宿等事宜:0817-22402972025-09-15 1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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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研究生招生】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第二批)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第二批次复试名单,预计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 11 点左右公布;仅 2025 年 10 月 9 日 9 点 30 分前完成报名,且已确认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参与第二批次复试。第二批次复试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 “招生信息” 栏目发布的通知中详细列出,考生可自行查询。一、第二批次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招生专业我院第二批次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对应信息如下:专业代码 035101,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招生计划 7 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专业代码 035102,专业名称法律(法学),招生计划 3 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二、第二批次复试时间安排第二批复试也有相应时间安排,10 月 11 日 8:30 - 9:30 将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在法学院 11 - 202,涉及专业为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需要注意的是,复试时间需在报到后现场领取相关通知。三、其他重要事项复试材料与要求:关于复试面试资格材料的提交规范,以及复试具体要求,考生可参考《法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体检报告提交:(1)拟录取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的 7 日内,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报告中须包含明确的体检结论)提交至招生学院;(2)体检报告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207 办公室;(3)联系信息: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 0574-87600912;(4)快递要求:仅接受 EMS 或顺丰快递公司寄送,其他快递方式不予接收。宁波大学法学院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10-20 09: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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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东理工大学MBA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复核等工作的通知一、成绩查询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9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事项如下:1、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受理,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成绩复核详细通知。(http://www.shmeea.edu.cn) 附:全国统考科目2、根据文件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纸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有加分错、登分错、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三、后续通知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进行后续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2025-08-04 1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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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三类:一是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与普通招考生),三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为学校拟通过考试招生的人数(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将结合推免生接收数量、生源质量、学科特色、导师队伍规模等因素,对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按要求完成规定学分修习、达到毕业标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不按导师划分招生名额,考生入学后再根据学科方向与个人研究兴趣确定具体研究方向。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同时拥有良好职业素养,同样需满足爱国守法、品德优良、具备社会责任感等基本要求。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部分专业学位因培养定位特殊,报考条件需额外满足以下要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 125601):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仅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护理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仅限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教育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3)各方向招生对象有明确限制: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仅限教育学类(04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专业考生报考;学科教学(数学)专业仅限数学类(0701)、统计学类(0712)、教育学类(0401)、物理学类(0702)、计算机类(0809)专业考生报考;小学教育专业仅限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教育学学位(学术型):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3)招生对象仅限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术学位)及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类专业(本科毕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402);本科为所在高校 “高水平” 运动员,或持有 “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规定运动项目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非体育专业考生。三、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免初试申请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二)报名与录取流程报名时间: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复试与录取:我校将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资格限制: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一)报名基本流程报名阶段: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对象:报考地处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政策说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三)初试加分政策加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中,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政策限制:我校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加分标准,仅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四)专项计划报考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对应计划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专项计划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主要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考生资格审查(一)审查主体与内容我校与各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与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或录取,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二)特殊资格复审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资格初审分工: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对应部门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享受相应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考试;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资格复核材料提交: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士兵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处理: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调剂说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四)推免生资格审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五)责任声明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初试时间及初试地点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需在准考证打印后,按报考点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七、复试及录取(一)复试基本要求复试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获得复试资格,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录取原则: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二)非全日制考生特殊要求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定向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认定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四)加分政策执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五)报考信息与资格终审信息锁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审核: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六)应届考生毕业资格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八、奖、助学金、科研奖励及学费(一)推免生专项奖励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可优先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该奖学金标准为 10000 元。(二)研究生资助体系学校建立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主要包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在校三年期间共计发放 18000 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贷款支持;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包含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研究生减轻经济负担。(三)专项奖励校长特别奖: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表彰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按评选条件择优发放;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依据国家相关评选办法执行。(四)交流学习机会学校不定期选派部分研究生前往对口支援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为研究生提供拓宽学术视野、提升能力的平台。(五)学费标准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文件与政策执行,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收费通知为准。九、其他事宜(一)资格审查贯穿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及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多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政策调整与信息公布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与程序,我校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报名时间、网上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关键节点,以教育部统一规定为准。(三)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更新要求,从其最新规定。(四)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695;学校地址: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 6 号;秦汉校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邮政编码:712082。2025-09-30 0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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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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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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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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