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大复试与录取方案,定了!
一、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和复试安排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由学院自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3月21日至3月底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4月8日到4月中旬,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培养单位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复试准备,相关要求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培养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各培养单位发送的短信通知。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线
1.各培养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50%。招生人数较少的专业、专项计划、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放宽。
2.2025年我校各培养单位的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各培养单位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一专业对应方向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特别说明:碳中和研究院的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3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碳中和研究院的085601材料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601材料工程专业的03方向的复试分数线。
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的0805J5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1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1方向的复试分数线,0805J5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
3.2025年我校机械工程学院的085502车辆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与085501机械工程专业一致。
4.2025年我校顺德创新学院各招生专业将参照有关学院的对应专业划定相同复试分数线,对应关系如下表。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
(1)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085、086开头的)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8分。
(2)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9分。
“少干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士兵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7.单独考试计划
(1)报考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0分。
(2)报考冶金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55分。
(3)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各研究方向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0分。
(4)报考博物馆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80分;报考文物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
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1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公布专业复试线,确定本人初试成绩可达到降分后的复试线要求,应及时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
9.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以下简称“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
10.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复试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相关通知见
《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通知》第四部分
https://yzxc.ustb.edu.cn/sssbkzn/sstzgg/17a2c318acbb4d6d8cd79a45b2cb7be8.htm
具体复试要求见各培养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15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可采取“函调”和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所报考的培养单位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党委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见。
2.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可采取笔试、抽题作答、面试、实验操作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定。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形式一般但不仅限于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现场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对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还应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考核。
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在本方案里公布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初试外语为小语种的考生,培养单位将按考生初试的外语小语种安排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5.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程序
1.复试通知
培养单位应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注意查看学校和所报考培养单位在官网发布的公告或给考生发出的通知短信,因没有及时查看公告或短信造成未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网上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复试有笔试的专业,考生还应选择复试笔试科目。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培养单位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所需提交材料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将安排专人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上传材料存疑或不清晰,审核专员会驳回让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后重新上传,考生应随时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材料审核状态。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复试缴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确认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申请多个调剂志愿的考生,在对每个调剂志愿进行复试确认时都需缴纳复试费。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所缴复试费不退还。
5.复试报到和分组
考生应根据培养单位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报到后,培养单位将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并通知考生。复试前,考生应按培养单位抽签程序确定本人组内复试次序。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考生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
6.考生复试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单位指定地点按组内抽签次序参加复试。未按培养单位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2)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培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培养单位有权暂停该考生面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
(3)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
(4)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5)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7.复试要求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生复试成绩。
(2)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的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有必要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意,培养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成绩以再次复试结果为准。
8.体检
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干计划”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的具体政策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以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复试比例由培养单位根据调剂缺额、调剂生源等情况自行确定。
2.除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4.培养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5.调剂生源不足时,培养单位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6.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复试前应按申请调剂单位要求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
7.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包括调剂到本校其他培养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培养单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8.培养单位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应提前公布。
三、录取工作
(一)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二)各培养单位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初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2科的考生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计划单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及复试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录取。
(三)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五)政策加分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复试前按要求应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或使用虚假、无效(过期)身份信息报考,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十一)非定向就业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十二)拟录取的“少干计划”考生需与学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
(十三)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妥善解决因报考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矛盾,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或无法办理新生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信息公开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均通过官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官微“北京科技大学(gf_ustb)”“北科研招(ustb_yz)”发布。
(二)复试成绩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拟录取名单一般在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公布,公示时间7日,后期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化,培养单位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另行公示7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官微“北京科技大学(gf_ustb)”“北科研招(ustb_yz)”公布的为准。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研究生院会同纪委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室将通过现场检查或录像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复试、录取期间,接受有关复试的实名举报和投诉,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2332484,电子邮箱:yzb@ustb.edu.cn;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10-62332229;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发生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按程序受理考生实名复议申请,复议结果在7日内答复考生。
六、违规违纪处理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其他
(一)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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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2026年旅游管理硕士调剂复试安排一、接受调剂专业三明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全日制学习方式,拟接收调剂生人数9人。二、调剂基本条件1.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三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要求符合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考生国家分数线。3. 可接受以下学科专业调剂: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1257)的考生。2026年管理类各专业对应的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如下:旅游管理(1254):总分151分,单科(满分=100分)35分,单科(满分>100分)70分。工商管理(1251):总分146分,单科(满分=100分)35分,单科(满分>100分)70分。公共管理(1252):总分168分,单科(满分=100分)39分,单科(满分>100分)78分。会计(1253)、图书情报(1255)、审计(1257):总分199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单科(满分>100分)102分。工程管理(1256):总分166分,单科(满分=100分)39分,单科(满分>100分)78分。4. 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接收调剂的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为准。5. 实行差额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2。根据复试调剂具体计划,最终复试人数按照调入全日制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确定进入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6.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三、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四、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复试时间:待定复试地点: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五、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录取办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有关事项,请登录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专栏点击查看《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六、注意事项调剂流程及其他调剂事项详见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三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发布的相关内容要求;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我院将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专栏公布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等复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相关推荐:厦门大学MTA 福建师范大学MTA 福建农林大学MTA2026-05-09 1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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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指导思想,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基础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认真做好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科目命题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以及复试命题与阅卷、面试组织、复试教师推荐和业务纪律培训和安全保密等工作。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同时根据《甘肃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的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一)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综合能力考核以及心理健康考查;第二部分为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考核。其中专业素质考核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提前准备考试试题,由考生现场随机抽题作答。综合素质考核满分7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综合素质考核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数7人(含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教师2人),工作人员2名。考核成绩由5位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后交考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核算。考核记录现场填写,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面试结束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三)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5到10分钟。根据研究生处安排,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小组。每组测试专家为2人。测试成绩由2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工作人员统一现场进行核算。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30分,其中听力9分,口语21分。(四)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导师组组织命题和评卷。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甘肃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四、日程安排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一)3月28日9:00-12:00,进行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发放复试通知单,地点在文翰楼806室。(二)3月28日15:00-17:00,进行专业课笔试,地点在文翰楼。(三)3月29日全天,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地点在文翰楼304、305、307教室。(四)3月28日至29日每天19:30-21:30,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地点在文翰楼1楼108教室。五、复试组织与实施(一)复试准备工作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安排和任务职责,学院提前做好命题组人员、复试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认真做好复试面试工作的组织和安排。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坚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学院将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二)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学院对考生的资格、成绩、学历学位、身份信息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同时加大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力度,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考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重新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并及时整理复试考生信息。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同时,加强考生诚信的考核力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享受国家照顾政策、专项计划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复试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1.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2.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3. 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 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须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从毕业后到2026年9月1日前)。5. 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6.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8.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证明。9.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10. 享受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1. 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三)组织复试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整体安排,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依据学院制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有序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学院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考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科学规范选拔人才。六、调剂工作学院对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部分专业仍有调剂计划的,将依规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推荐:兰州大学MBA 兰州理工大学MBA 兰州交通大学MBA2026-05-09 09: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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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调剂信息汇总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6年有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接受考生调剂,有关信息将发布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学校将于4月8日开通相关专业的申请调剂端口,并根据调剂需要适时关闭。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一)符合广东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以及调入专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五)第一志愿报考广东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六)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二、调剂程序及办法我校接受所有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具体如下:(一)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学院网站、调剂系统发布调剂信息;(二)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信息、选择专业与填报志愿;(三)我校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四)申请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回复我校的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五)调剂考生复试录取按照《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招生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六)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相关推荐:中山大学MBA 华南理工大学MBA 南方科技大学MBA2026-05-07 1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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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发布一、工作原则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确定复试名单(一)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我校调剂办法确定复试名单,调剂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三)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向入围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三、资格复核复试前需复核考生资格,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复核资料:(一)考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三)学历证明材料1. 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2. 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四)《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原件1份,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村委会出具。(五)《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复核材料在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复核资料均需扫描为PDF或电子照片,最迟在复试前一天发送至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纸质材料待入学后提交。四、复试时间、方式及要求(一)复试时间复试时间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二)复试方式与要求会计、审计的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现场复试;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只有面试,采用远程复试。除广东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外,其他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到学校现场参加加试科目的笔试(闭卷)。面试考生和考官分组、考生面试次序、试题抽取均随机确定。面试采取考官提问、考生思考后当场回答的方式逐一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面试由学校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自行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五、复试内容与赋分(一)笔试会计、审计的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审计的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20分)、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60分)。其他学科专业的面试包含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80分)。六、成绩计算(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折算公式为: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初试折算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初试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初试折算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复试满分为2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折算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2复试满分为1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折算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二)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由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三)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七、录取办法(一)各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对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中专业综合能力成绩高分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2. 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的;3. 同等学力加试任一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4. 体检不合格的。(三)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示7日。相关推荐:中山大学MBA 华南理工大学MBA 南方科技大学MBA2026-05-07 1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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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复试属于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重要环节,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在复试全过程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综合室、研究生院组织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各学院复试工作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公共管理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并安排巡查监督人员参与复试,履行监督职能。学院将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严防冒名顶替者,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签署《广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三、资格要求我院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各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广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广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其中,关于申请服役期间立功表彰免初试的考生,需先行参加本次复试(需签申请服役期间立功表彰免初试政策知晓书)。免试资格以教育部最终审核结论为准,审核未通过者复试结果无效。录取结果待资格审核结论公布后公布。目前学院的计划指标为公共管理学17人、社会学6人、社会工作(MSW)31人(不包含2名退役士兵考生),非全日制广州大学公共管理(MPA)80人(不包括2名退役士兵考生)。如有追加指标,则按初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录取指标,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四、工作指引我院复试时间定于2026年3月21日—3月22日。(一)复试资格审核考生需按照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进行提交。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凡申请免修英语的考生要在复试阶段提交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还需核查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二)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1. 复试方式我院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地点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考生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2.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1)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权重40%)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公共管理学硕士、社会学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MSW)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公共管理硕士(MPA)采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实际成绩加权后计入复试总成绩。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文件要求,公共管理(MPA)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该科目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按照20%权重折算计入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广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2)外语水平测试(权重20%)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权重40%)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寄至学院通讯地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将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和考生面试中,要同时综合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五、录取办法(一)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不予录取。(二)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形成总成绩(百分制)排名。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各占招生考试总成绩权重的50%。社会工作全日制专硕、公共管理学学硕、社会学学硕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总分除以5],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形成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MPA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初试总分除以3],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权重为0.5)之和形成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同分时,初试成绩分数高者靠前。(三)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会在学院官方网页公布。(四)非本校的拟录取考生,要领取《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要求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相关推荐:中山大学MPA 华南理工大学MPA 暨南大学MPA2026-05-07 10: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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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2026年学术学位硕士调剂考生申请条件经学校研究,东北财经大学以下专业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拟接收调剂专业1. 拟接收调剂专业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学硕)2. 所需原报考专业 管理类相关学硕专业二、时间安排1. 符合条件考生须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的12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信息填报。注:“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8日0时(具体以研招网为准)开通,若时间有调整,后续时间相应顺延。2. 志愿填报结束后,东北财经大学将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于4月8日18:00前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3. 申请调剂考生须在收到同意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在“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三、其他事项1. 所有考生的调剂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拟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如有调整,最终以研招网为准。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调剂要求等须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2. 调剂考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有关复试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东北财经大学网站通知。3. 其他规定以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相关推荐:辽宁大学MTA 辽宁师范大学MTA 沈阳师范大学MTA2026-05-06 14: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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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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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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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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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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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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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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