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设立两级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信邦、张昳丽
副组长:曾明、陈银
成员:张其鉴、隋静、王娟
秘书:周政(负责推免工作日常协调与材料整理)
学院推免考核小组
学院推免考核小组由 2 名副教授组成,分别为宋晓丹副教授、李志强副教授,主要负责推免考核环节的专业评审工作。
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2026 年学院共获批 17 个推免指标,依据学校 “按专业统筹、结合办学规模” 的名额分配原则,结合法学、行政管理两大专业的学生基数与培养质量,最终确定各专业名额:
法学专业:11 个推免指标
行政管理专业:6 个推免指标
三、推免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推免对象范围
推免对象为学院 2026 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该类学生需满足基础要求: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中处于优良水平,对学术研究有明确兴趣,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核心能力。
(二)具体申报条件
1.品行与纪律要求: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且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如抄袭、篡改实验数据等)。
2.学业成绩要求:学习态度勤奋认真,必修课程无补考、不及格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其计算规则与排序方式均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执行。
3.外语水平要求: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外语类专业学生另有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500 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仅需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
(2)雅思(或 TEEP)考试成绩 6.5 分及以上,且听、说、读、写四个单项成绩均不低于 5.5 分;
(3)托福考试成绩 80 分及以上;
(4)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即 “专业四级”)。
四、推免最终成绩计算方式
推免最终成绩采用 “基础成绩 + 加分成绩” 的核算模式,具体构成如下:
1.基础成绩:学生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以首次正考成绩为准,不含体育类课程);
2.加分成绩:经学院审核认定的、符合学校推免加分政策的成果对应的加分(如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
3.最终成绩 = 基础成绩(学分加权平均)+ 加分成绩。
五、推免最终成绩排名规则
学院按 “分数优先、兼顾一贯表现” 的原则进行专业内排名,具体规则如下:
(1)以学生最终成绩(基础成绩与加分成绩之和)为核心依据,在其所属专业内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初步推荐顺序;
(2)若多名学生最终成绩相同,则优先对比其基础成绩(前三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基础成绩更高者排名靠前;
(3)若基础成绩仍相同,则对比外语水平:优先选择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及格(425 分及以上)者;若所有学生均通过六级,则以六级成绩更高者为先;若所有学生均未通过六级,则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更高者为先。
六、推免工作实施流程
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确保各环节高效衔接:
9 月 1 日前:完成《2026 年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3)的起草与修订,将细则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告栏等平台正式公布实施。
9 月 3 日前:启动学生报名工作,学院通过班级通知、官网公告等方式告知报名要求;学生需自行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4)、《学生推免加分成果审核鉴定情况一览表》(附件 6),并将上述表格与加分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一并提交至学院指定办公地点。
9 月 5 日下午: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如是否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无违纪记录等)、申报材料核查(如加分材料真实性)、加分成果鉴定(如竞赛级别、论文期刊等级);审核完成后,根据学生最终成绩排序,在学院公告栏、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9 月 10 日下班前:将推免相关材料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每位申请人 1 份)、《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5,含电子版与纸质版)、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含候补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学生推免加分成果审核鉴定情况一览表》(附件 6,含电子版)及加分材料复印件(按申请人分类整理)。
七、其他事项(含异议处理渠道)
过程监督与结果公示:本次推免工作中的答辩环节(若有)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答辩结果、拟推荐名单等关键信息,均在阅江楼 619 室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清晰标注学生姓名、专业、最终成绩、排名等信息。
异议处理方式:若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推免工作流程、审核结果、拟推荐名单存在异议,需在2025 年 9 月 10 日前,以实名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意见(需注明异议事项、事实依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送达至学院办公室(地址:阅江楼 620 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8731895
电子邮箱:zhengzhoumo@163.com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曹信邦、张昳丽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章)2025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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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在上海清算所顺利召开一、项目背景与目标1.中央财经大学“金融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旨在面向全球选拔具有扎实数理基础、创新思维及国际视野的优秀本科生,通过三年系统培养,使其成长为能够胜任国际金融组织、顶尖投行及监管机构工作的复合型领军人才。2.项目依托学校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学科优势,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驻华代表处等机构共建课程,强化政策前沿与实务操作的深度融合。3.培养特色聚焦“学术深度+行业高度+全球广度”,实行导师负责制、小班研讨制,并提供赴海外一流高校交换、赴国际金融中心实习的“双通道”机会。二、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1.学分结构1.1 通识教育模块(12学分):涵盖哲学思辨、科技文明与伦理、法律与社会三大板块,培养学生跨学科视角。1.2 学科基础模块(28学分):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随机过程、金融工程学。1.3 专业进阶模块(22学分):跨境资本流动与全球金融治理、衍生品市场与策略、金融科技与区块链、气候金融与绿色投资。1.4 实践创新模块(18学分):政策仿真工作坊、投行案例推演、量化交易策略大赛、国际谈判模拟。2.国际研学2.1 海外学期交换:第三学年秋季学期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三选一。2.2 国际暑校:每年7月与IMF联合举办“全球金融稳定”专题暑校,学生需完成政策简报并现场答辩。3.行业实训3.1 境内实训基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中金公司研究部、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3.2 境外实训基地:香港金融管理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三、师资与资源保障1.师资构成1.1 校内首席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青年长江学者5人、北京市优秀教师7人。1.2 校外兼职教授:IMF前副总裁朱民、中金公司首席执行官黄朝晖、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等。2.科研平台2.1 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2 中央财经大学—彭博金融实验室(配备20台Bloomberg终端)2.3 全球金融压力指数实时监测数据库(与路透、Wind数据直连)3.奖助体系3.1 全额奖学金:覆盖学费、国际旅费、境外住宿,每届不超过10人。3.2 半额奖学金:覆盖50%学费,依据绩点与综合测评排名评定。3.3 助研津贴: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每月发放2000—5000元。四、申请条件与流程1.基本资格1.1 全球高校本科二年级在读生(或五年制本科三年级在读)。1.2 主修经济学、金融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1.3 GPA≥3.5/4.0,英语六级≥520或雅思≥6.5或托福≥90。2.材料清单2.1 申请表(中英文各一份)2.2 个人陈述(1500字以内,突出学术兴趣与职业规划)2.3 两封推荐信(须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或行业导师出具)2.4 学术代表作(课程论文、研究报告或已发表论文)2.5 获奖证书及实习实践证明扫描件3.时间节点3.1 网上申请:2025年9月1日—10月15日3.2 材料初审:10月下旬3.3 面试考核:11月中旬(含英文个人陈述、专业知识抽答、无领导小组讨论)3.4 录取公示:12月上旬五、联系方式1.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 8193(工作日8:30-11:30,14:00-17:00)2.电子邮箱:sfadmission@cufe.edu.cn3.官方QQ群:2026级咨询群 123456789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教学楼5层507室,邮编1022062025-08-29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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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为统筹推进学院 2025 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流程规范、落实到位,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与学院发展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一)学科定位与方向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立足区域文旅发展需求,以 “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地方经济” 为导向,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核心学科方向包括:旅游规划与区域发展:聚焦西北地域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旅游目的地规划设计、区域旅游协同发展、乡村旅游振兴等课题,为地方文旅产业布局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文化旅游与遗产管理:围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多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探索文化旅游融合路径、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模式,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经济价值转化;智慧旅游与数字服务:顺应产业数字化趋势,研究旅游大数据分析、智慧景区建设、在线旅游服务优化等领域,培养具备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旅游管理人才;旅游教育与人才培养:结合师范院校优势,探索旅游专业教育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为行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二)学科建设举措团队建设:加强学科梯队培育,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才(如行业专家、青年学术骨干),组建跨领域研究团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平台搭建:依托现有科研平台(如区域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文化遗产旅游研究基地),拓展合作渠道,与政府文旅部门、龙头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地方实践,参与旅游规划编制、政策咨询、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升学科社会服务能力;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科研讨会、学术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支持教师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二、人才培养工作(一)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优化:核心课程:强化旅游管理学、旅游经济学、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规划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确保学生掌握核心理论知识;特色课程:增设 “西北旅游资源开发”“民俗文化旅游”“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等特色课程,凸显地域与行业特色;实践课程:增加实习实训、社会调查、项目设计等实践环节,与景区、酒店、文旅企业建立实习基地,提升学生实操能力;教学模式创新:采用 “案例教学 + 项目驱动” 模式,结合行业真实案例开展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引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利用 MOOC、虚拟仿真实验等资源,丰富教学形式;质量保障:建立课程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督导检查等方式,监控教学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选题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确保成果具备实践价值。(二)研究生人才培养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较强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能在旅游管理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式:导师负责制:实行 “导师 + 学术团队” 指导模式,导师全程指导研究生科研与论文写作,学术团队提供跨领域支持;科研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鼓励申报校级、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实践能力提升:安排研究生参与地方文旅项目调研、规划编制等实践活动,或到合作单位实习,积累行业经验;毕业要求: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从选题、开题、撰写到答辩,各环节均需通过严格审核,确保符合研究生培养标准。三、科研与社会服务(一)科研工作重点课题申报: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级科研项目等,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成果产出:引导教师聚焦学科前沿与地方需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形成高质量科研成果;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现有科研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平台科研承载能力,争取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二)社会服务内容政策咨询:为地方政府制定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提供专业咨询,参与文旅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服务:承接旅游景区规划、乡村旅游开发、文旅品牌策划等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解决方案;人才培训:为地方文旅部门、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业人才素质;文化传播:通过举办文旅活动、编写科普读物、开展公益讲座等方式,传播地域文化与旅游知识,助力文旅惠民。四、师资队伍建设(一)师资引进与培育人才引进: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引进具有博士学位、行业经验或高层次学术背景的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在职培育:支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参加访学进修、开展博士后研究,提升学术水平;鼓励教师参与行业实践,到文旅企业挂职锻炼,积累行业经验,促进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梯队建设: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由资深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二)师资考核与激励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师资考核体系,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个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挂钩;激励政策:对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科研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项目等激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五、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一)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开展爱国主义、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职业观;学风建设:通过制定学风建设细则、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设立学习标兵等方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心理健康:配备专职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二)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推送:及时向学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招聘会通知,搭建校企就业对接平台;就业指导课程:开设就业指导课,内容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业规划等,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校企合作就业:与文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校园招聘、定向培养,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升学与创业支持:为考研学生提供复习指导、资料分享,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孵化支持。六、合作与交流(一)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与国内外知名文旅企业(如景区、酒店、文旅集团)共建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联合培养:与企业合作开设 “订单班”“特色班”,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技术合作: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技术研发,共同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互利共赢。(二)校校合作国内合作:与国内高校旅游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课程共享、师资互派、学生交流等活动;国际合作:与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术交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七、联系方式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具体号码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课程、考试、实习等教学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合作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管理、就业指导、奖助勤贷等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信息查询:学院相关通知、工作动态将通过西北师范大学官网 “旅游学院” 板块发布,师生可定期登录查询。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09-22 14: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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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笔试结果查询及志愿确认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笔试成绩查询各位考生:一、我校强基计划笔试成绩已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网站(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查询。二、关于第一类考生(一)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规定,经我校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组)决议,2025年我校强基计划第一类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总分)。(二)入围我校强基计划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的第一类考生须于2025年6月18日23:59前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签订并上传承诺书;逾期未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选拔资格。(三)入围我校强基计划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且完成我校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第一类考生须参加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如下:1、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2025年6月21日下午14:30——18:00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大东校区(黄山路北门进校)。(注:具体时间安排请以后续打印的准考证上通知为准)三、关于第二类考生(一)第二类考生须于2025年6月18日23:59前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签订并上传承诺书;逾期未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选拔资格。(二)完成我校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第二类考生须参加单独考核及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如下:1、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大东校区(黄山路北门进校)(具体请按后续打印的准考证参加)四、关于体育测试(一)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时进行名次排序的重要依据。无故缺席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资格。(二)体育测试免测申请: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在志愿确认后,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免测申请表》(见附件),于2025年6月20日12: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ustc.edu.cn),所有纸质原件需要携带至测试现场提交。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须承诺申请免测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选拔资格。(三)购买保险: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电子保单请打印),否则不得参加测试。(四)体育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考试体育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签字后于测试当天提交,否则不得参加测试。五、关于准考证打印完成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考生,请于6月19日18:00后,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关注系统动态。六、其他注意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还需同时携带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和签名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考试体育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上述任一材料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计算器以及各种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手机不得带入考场。(三)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预订酒店,合理安排交通出行,安全赴考;考试期间我校不安排食宿,请考生及家长自行安排;考试期间家长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四)如遇降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将取消体育测试。七、咨询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0096、63602553招生主页: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电子邮箱:zsb@ustc.edu.cn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08-07 14: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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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五一”假期安全指南亲爱的同学们: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四)至5月5日(星期一),共计5天。4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课,补5月5日(星期一)的课程。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特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安全提示:一、出行安全需记牢1.离校前,同学们要向班级辅导员详细登记离返校时间、出行目的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通讯畅通,以便辅导员随时掌握大家的动态。2.出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票,选择运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售票点,切勿乘坐无牌无证、无运营资质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保障自身出行安全。3.春季天气变化多端,出行前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避免前往未开发或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提前做好防护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4.无论外出还是留校,同学们都要与父母、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汇报自身情况,了解各类安全常识。遇到突发情况,难以独自解决时,要及时报告并寻求帮助。二、隐患排查莫大意1.要提高警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财物被盗。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与老师和家人沟通,避免上当受骗。2.严格遵守学校和宿舍的消防管理规定,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搭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假期期间,同学们可以自行检查宿舍,排查消防隐患,确保宿舍安全。3.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在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食物,避免食用来路不明、变质或过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避免前往危险区域活动,警惕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三、诈骗防范要警惕1.在任何线上线下平台,当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或陌生网站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验证码,或提示进行额外操作以完成交易或办理手续时,一定要仔细甄别,谨慎行事,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2.购买车(机)票、门票或商品时,务必前往正规站点或官方授权的代售处和网站,不要轻信“黄牛”,避免参与非法交易、刷单等行为。3.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警惕,不要贪图意外之财,谨防“贪小便宜吃大亏”的情况发生。4.收到自称是领导、公检法人员、安全账号、开通网上银行、有大奖发放、许久不见的亲友等来电、短信或各类链接,涉及汇款事宜时,必须通过其他正规、已知、常用的渠道反复确认,情况不明时坚决不转账。5.遇到问题时,不要擅自处理,要向至少一位值得信赖的亲友或老师说明情况,寻求帮助。如有必要,可直接报警。四、远离不良网贷1.培养勤俭节约的意识,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摒弃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盲目从众的消费行为。2.提高自身风险识别能力,不随意填写或泄露个人及家庭信息。对于推销的校园网贷产品,要保持警惕,切勿盲目信任。3.如果遭遇校园还贷压力或被校园网贷诈骗、暴力催款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父母、辅导员老师反馈,寻求帮助。五、防范溺水很重要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2.不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要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同学,不要擅自下水施救。六、身心健康要关注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规律的生活节奏,做好宿舍卫生清洁工作,预防疾病的发生。2.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合理安排运动强度。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的同学,要避免参加长时间的剧烈运动。3.关注自己和身边同学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好心理调适。同学们之间要互相关心、友爱互助,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七、寝室安全要重视1.离校或外出时,要锁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完全拔下电源插头),关闭水龙头,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宿舍。2.留校同学要遵守宿舍作息管理规定,不能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3.禁止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电热锅、电吹风等违禁电器,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4.禁止在寝室内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非法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同学们要合理安排假期时间,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色情及非法网站,遵守网络道德。商学院2025年4月25日2025-08-25 16: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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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各单位: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有关要求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学院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复试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成立招生复试卫生安全工作小组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须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二、复试工作(一)复试资格要求1.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与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相同,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复试要求相同。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全日制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达到报考学科A类国家线20分以上(不含2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非全日制达到报考学科A类国家线下1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达到报考学科国家“少民”考生总分要求20分以上且单科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公布,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数量不足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3.复试前,各学院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预计在3月27日-4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的具体形式、内容要公布在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复试科目及范围要以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和考生确认的信息为准。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5.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合成。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800分,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学院或学科点自定并提前公布)的考生均不予录取。(三)复试工作实施具体要求1.各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一律无效。2.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学位类别或领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考核。3.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但不对外公布。学院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4.学院自行安排场地开展复试工作,需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复试环节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5.学院全部专业复试结束后1日内,须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三、调剂工作我校少数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预计4月初启动,调剂复试录取办法预计4月8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专业、人数、要求等均以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四、录取工作1.招生名额由学院按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三类名额分配至各学科点,分类录取,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统考生以初试总分和复试总分的综合总成绩排名录取,推荐免试生以推荐时的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安排住宿。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信息公开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招生录取信息。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2.各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5.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各学院应在本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应及时答复和解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4395345,邮箱:gaochan@njau.edu.cn。六、其他1.复试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2.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2025-08-01 16: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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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MBA入学面试通知各位考生好:凡参加2025年陕西MBA入学考试的考生,自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起可登录https://smba.o-learn.cn/enroll/,点击“笔试信息”查看笔试成绩。面试条件及时间安排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1、参加2025年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MBA入学考试,笔试科目总分不低于105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0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2、通过免笔试资格审查的考生;3、2024年保留笔试成绩且2024年申请恢复笔试成绩的考生;面试时间:2025年6月15日(周日)。请各位符合面试条件的学员,于6月13日在微信群查看分组通知,望相互转告。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MBA教育中心2025年6月6日2025-08-07 15: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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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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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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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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