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明确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与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具体要求与流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3. 为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4. 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或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报考专业明确的报名条件。
5.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需满足《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方案》中关于“招生对象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推免生奖励政策
为吸引并培养优秀推免生,我校为不同类型推免生制定专项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一)硕士推免生学业奖学金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均可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助力学生专注学业与科研。
(二)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硕博连读奖励
1. 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若在硕士培养阶段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申请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且考核通过并成功录取,在博士学制期间,学校将按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50%,分年度为其发放学费奖励。
2. 所有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生,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当月起,每月可获得300元的专项资助,该资助将持续发放至学生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身份为止。
(三)直博生待遇
直博生的具体培养待遇、奖助政策等,详见《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方案》。
三、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1. 有意向申请我校硕士推免生的考生,可查询《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可申请的硕士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要求。
2. 有意向申请我校直博生的考生,可查询《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明确直博专业、导师信息及培养方向。
四、接收工作流程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与开通后两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一)系统开通前预报名(9月22日9:00前)
所有已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推免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向目标学院提交预报名申请,提前沟通报考意向。
(二)系统开通后正式报名(9月22日9:00起)
1. 无论是否在系统开通前完成预报名,所有申请者均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操作,包括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片、在线缴纳报名费。
(三)学院审核与复试通知发送(9月23日9:00起)
1. 各学院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即止”的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全面审核,评估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潜力与专业匹配度。
2. 从9月23日9:00开始,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四)复试组织与待录取通知发送(9月25日9:00起)
1.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与招生计划,分批次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2. 从9月25日9:00开始,学院对复试成绩合格、综合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待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与信息报送
1. 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汇总,确认无误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与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上报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完成审核备案。
(六)接收工作结束
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拟录取信息后,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正式结束。
五、复试与录取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架构
1. 学校层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管理全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总体政策与要求。
2. 学院层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及所辖学校中心、研究院的推免生复试工作,对复试流程规范性与录取结果公正性负责。
3. 复试小组:各学院按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组建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学科专家、导师代表等),在学院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二)复试材料准备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供现场身份核验。
2. 直博生额外要求:复试前需向报考学院提交两份核心材料,一是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的《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二是2份《专家推荐书》。其中,《专家推荐书》需由报考学科(专业)内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撰写,且2份推荐书中须有1份来自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复试方式
复试以线上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具体面试平台、流程及注意事项,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四)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与身心健康状况,具体内容分为三大模块:
1. 专业素质和能力(核心考核模块)
(1)对申请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应用技能熟练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逻辑思维的严谨性与条理性,对申请领域学术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该领域的科研发展潜力;
(3)外语交流能力,包括口语表达、专业术语翻译及跨文化沟通能力;
(4)过往参与科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或学科竞赛的经历与成果。
2. 综合素质和能力(补充考核模块)
(1)除申请领域外的学习经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实际工作表现;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态;
(3)人文素养,包括文化积累、价值观念与道德修养;
(4)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与基本礼仪规范。
3. 身心健康状况
通过面试观察、沟通交流等方式,评估考生的身体与心理健康水平,判断其是否能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节奏。
(五)复试计分与合格标准
1.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录取环节。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为定性评价,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与资格取消情形
1.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辽宁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2. 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考生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
(2)本科期间因违纪违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3)在2026年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截止日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4)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无法正常完成学习;
(5)已被我校录取为推免生后,仍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试。
六、信息公开与异议处理
1. 信息公示: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复试办法等关键信息,均将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2. 异议反馈:若对公示信息或招生过程有异议,考生或相关人员可在公示期内直接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11-84729493,学校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七、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监督制度
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11-84723076。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该电话举报,学校将依规严肃查处。
(二)复议制度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我校建立推免生接收申诉与复议制度。考生若对接收过程或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接收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核查,若情况属实,将责成相关学院对该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八、其他补充说明
1. 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生:报名参加该专项计划的推免生,需严格按照我校及报考学院发布的专项招生要求,按时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及录取确认手续,确保符合专项培养方案的要求。
2. 咨询渠道: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11-84729493;
各学院咨询方式: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各学院推免生招生联系电话,直接与学院沟通报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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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第二章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第三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学校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https://yz.ustc.edu.cn上公布。 第四条 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各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学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分别划定当年的复试分数线。第五条 达到所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第三章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第六条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七条 复试形式必须包含面试,其中包含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内容必须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各学科可加试专业课笔试、实验或上机考试,具体要求在本单位网上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应与初试的两门专业课在内容上不重复,内容应涵盖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对应或相关的本科专业主要专业课的基本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需按照报考院系要求体检。第四章 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第九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各院系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拟录取工作。第十条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位研究生导师,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第十一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第十二条 各院系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第十三条 各院系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保存证书(或学生证)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影印件、成绩单原件;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第十四条 面试由各院系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各小组复试标准需相对统一。复试小组须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现场独立评分,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面试全程要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第十五条 复试成绩原则上应占录取总分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招生处统一公示的为准。第十六条 复试工作要注重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在面试前,复试小组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笔试部分须注意安全保密,其命题、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招生考试自命题部分有关要求。第十七条 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各单位负责对考生关于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第十八条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招生院系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过程。第十九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巡视,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第五章 调剂第二十条 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生源短缺的院系提出调剂申请,且须达到其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未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未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调剂。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生还需符合专业调剂公告所列要求,考生本人疏忽或故意而导致调剂无效的,相关后果自负。第二十二条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最终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以通过调剂系统录取审核为准。第六章 其它第二十三条 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和目录中所列的各院系、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第二十四条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已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结束前完成,不参加本章程规定的复试。第二十五条 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各单位要对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妥善保存,对拟录取的该类考生,须在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报拟录取名单时一并附书面材料备案。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条款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研究生院2025年3月12日咨询:0551-63602925 63600532 yzb@ustc.edu.cn 投诉:0551-63606625 zyc@ustc.edu.cn2025-07-29 16: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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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培育拔尖创新人才的关键举措。为确保我院推免生选拔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择优,现就2026年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接收推免生专业范围我院 2026 年推免生接收涵盖四个专业学位类别,具体专业名称、简称及代码如下:金融专业(简称 MF,专业代码 025100);税务专业(简称 MT,专业代码 025300);会计专业(简称 MPAcc,专业代码 125300);审计专业(简称 MAud,专业代码 125700)。二、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全部要求,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相关标准,具体条件以该管理办法规定为准。三、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一)网上预报名阶段报名时间:申请人需在9月5日15时至9月20日15时期间,完成网上预报名所有操作,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补报。报名操作步骤:登录系统:进入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专属账号;承诺签订:在线阅读并签订个人诚信承诺,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信息填写: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照片上传: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为200K以内的JPG格式文件;材料准备与上传: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材料模板并打印,按要求完善后,将全部申请材料扫描为 1 个彩色 PDF 文件(需包含完整公章与签名),通过系统上传;纸质材料寄送:将部分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具体范围见下文)寄送至指定地址,完成报名闭环。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需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本科成绩单:需包含本科阶段历年成绩(截止2025年8月),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修读第二学位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交第二学位成绩单(同样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提交彩色复印件;(4)学籍验证报告: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可通过扫码验证有效性);(5)专家推荐信:需2封,由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分别填写推荐,需使用系统内指定模板,由专家亲笔签名;(6)外语水平证明: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等,能证明自身外语能力的材料;(7)补充成果材料:如获奖证书、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已发表论文、原创性研究成果等(无相关材料可不上交;如有,需控制在 20 页内,多个证书可合并排版在同一页面)。材料提交要求:电子版:按上述1~7的顺序,将所有材料原件(含公章、签名)彩色扫描为 1个PDF文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5时,未按时上传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预报名无效;纸质版:将上述1~5项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其中材料3为彩色复印件)各准备1份,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寄送至指定地址,地址信息如下: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 200 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201702,联系电话 021-69768051。(二)选拔考核阶段我院将严格依据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推免生选拔的政策要求,组织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形式、内容等相关安排,将在预报名结束后通过官方渠道通知入围考生。四、推免生录取规则系统报考要求:所有通过我院推免生复试考核、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报考我院的操作,并按系统提示接收、确认 “复试通知” 与 “待录取通知”。录取资格确认:申请人需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 “复试通知” 与 “待录取通知” 的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自动丧失我院推免生录取资格,不再保留名额。系统开放时间:“教育部推免系统” 的具体开放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申请人需密切关注该平台信息,避免错过关键节点。五、其他注意事项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伪造、篡改、隐瞒等情况;若核查发现材料虚假或信息不实,我院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申请资格,且不退还已提交的全部材料。政策依据参考: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申请人需提前认真研读该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要求。政策调整应对:若本通知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发的最新文件存在不一致,将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我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公告调整内容,申请人需持续关注相关通知,确保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咨询方式:如需咨询预报名相关问题,可拨打联系电话 021-6976805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4 日2025-09-19 18: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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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循《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 号)与《福建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 “我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用于规范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相关工作。一、接收专业与计划名额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涵盖三个专业,各专业具体信息如下: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为 120400,计划接收推免生数量需结合后续生源情况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为 035200,计划接收推免生数量待根据生源质量与数量动态调整;博物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为 065100,计划接收推免生数量将依据实际报名与审核结果灵活安排。注:上述各专业计划接收名额并非最终固定数值,学院会根据实际生源的综合素质、专业匹配度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质量。二、接收对象与基本条件我院所有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均面向符合以下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申请:已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且资格认定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身体健康状况满足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后续需按要求完成体检并提交合格证明;申请人不限定于福建师范大学校内应届本科生,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同样可申请我院推免生名额。三、接收工作具体安排(一)报名申请环节申请渠道:符合申请条件且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自主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不接受线下报名或其他非指定渠道报名;报名开放时间:“推免系统” 针对我院的报名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考生需在系统开放后及时登录并填写、提交相关报名信息,避免因逾期导致报名无效;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需按规定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后续需按学院通知要求递交,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二)复试时间安排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提交情况、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组织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次复试:若在 2025 年 9 月 28 日前,各专业审核后确定有合格生源,学院将启动第一批次复试工作;后续批次复试: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名额,或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等情况,学院将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后续批次复试;时间查询方式: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包括报到时间、考核时间等),考生需密切关注我院在研招网发布的官方通知,学院不再以其他私人方式单独通知每位考生。(三)复试地点与考核方式复试地点:鉴于便捷性与安全性考虑,我院 2026 年推免生复试不设线下考核地点,全程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自有设备与独立、安静的环境中参与复试;考核方式:网络远程面试主要采用 “考生当场随机抽题 + 当场作答” 的核心模式,在考生完成抽题作答后,面试老师会围绕作答内容、专业知识、个人经历等方面进一步提问,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四)复试所需提交材料所有参与我院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均需提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需保证真实、清晰,无涂改或伪造情况: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阶段学生证(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个人背景材料:个人简历(需清晰体现教育经历、专业学习情况、实践经历、获奖情况、科研经历等内容)、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需由学校教务处或院系盖章确认);能力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包括学术竞赛、文体竞赛、荣誉称号等)、科研相关材料(包括论文、课题报告、研究成果等,若无可不提交);材料提交方式:相关材料需以电子扫描版形式准备,具体提交要求需等待学院后续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复试资格。(五)其他重要工作安排体检要求: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完成体检,体检方式有两种,一是参加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二是自行前往三甲医院进行升学体检并获取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提交:若选择自行在三甲医院体检,需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将体检报告通过快递寄送至指定地址,且仅接受 EMS 或顺丰快递,不接受其他快递方式;邮寄地址与联系人:体检报告邮寄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 1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 201 室,收件人为王老师,联系电话为 0591-22921883;体检标准查询:体检项目与具体要求,考生可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在网站文档下载区查找并查看相关文件。四、复试内容与分值占比我院推免生复试内容围绕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素养设计,共分为四个部分,各部分分值占比明确,具体如下: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与听力理解能力,题型包括日常对话、专业相关话题表述、听力材料理解等,该部分分值占复试总成绩的 10%;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思维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对专业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等,该部分分值占复试总成绩的 5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从考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创新思维、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考察,该部分分值占复试总成绩的 4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单独进行考核,结果仅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两类,不纳入复试总成绩计分,但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五、录取规则与要求录取排序规则:各专业(领域)将以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为核心依据,对复试成绩合格(即总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递补录取规则:若已确定拟录取的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因学院招生计划出现动态调整(如上级部门增加名额),学院将按照上述 “从高到低排序” 的规则,从复试合格但未被初始录取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录取;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安排录取名次,直接取消录取资格:一是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含 60 分以下);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三是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四是在报名、材料提交、复试等环节存在诚信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作弊等;待录取通知确认:学院将通过 “推免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并完成 “接受确认” 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确认后要求:考生一旦在 “推免系统” 中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福建师范大学将不再为其办理 “推免系统” 解锁手续,考生不得再申请其他院校的推免生录取,需慎重做出确认决定;最终录取条件: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学院将取消其最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2025-09-23 09: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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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考核的通知各位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依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2023 年修订)》的相关条款,学校决定启动 2024-2025 学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本次考核的时间段为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7 月,涵盖 10 个月(即 2024 年 8 月到 12 月,以及 2025 年 3 月至 7 月),主要考察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在该期间的督导工作开展状况。督导组成员需把 2024-2025 学年的工作总结交给督导组组长,由督导组组长负责撰写贵州民族大学 2024-2025 学年校级研究生督导组的工作总结。教学督导需填写《2024-2025 学年度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考核表》(附件 1),此考核表需进行正反面打印,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前送至北校区研究生院 103 室,同时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954798242@qq.com。研究生院会对全体研究生教学督导的工作进行考核,并给出相应的考核意见。附件 1:2024-2025 学年度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考核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6 月 18 日2025-09-01 17: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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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学校考核,这样安排!各位考生:2025年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采用机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机试时间为6月14日上午8:30—11:30;广东省面试时间为6月15日,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四省市面试时间6月16日。一 机 试1.准考证打印请初审通过且已确认缴费广东、江苏、上海、浙江考生于6月12日上午10:00,山东考生于6月12日18:00,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网址请见后续通知。2.机试考点我校在广州、深圳、南京、济南、上海、杭州设立机试考点,考生具体机试地点和地址以我校发布的准考证信息为准。3.机试时间机试时间为6月14日上午8:30—11:30。请考生于6月14日上午8:30(正式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准时到达指定考点,按照监考员指令操作,等待考试开始。考试不允许迟到,9:00正式考试开始后未登录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不允许提前结束考试,违规者视为作弊。4.机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等基础学科知识掌握运用及综合能力。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20分。考生通过机试系统直接作答,不可外接触屏设备作答。机试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5.机试成绩公布6月14日24:00前公布机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二 面试1.面试形式采用多对一形式,广东省为现场面试;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四省市为评委和考生分别集中、远程线上面试。面试评委随机分组。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顺序。2.面试考点我校在广州、南京、济南、上海、杭州设立面试考点,考生具体面试地点和地址详见后续通知。3.面试时间及安排广东省面试时间为6月15日,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四省市面试时间为6月16日。具体分组和报到时间以我校6月14日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4.面试要求及内容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机试准考证,严格按照我校6月14日本科招生网公布分组和报到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须知详见后续通知。面试内容包含:(1)2分钟中文自我介绍;(2)评委自由提问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长7分钟。三 学校考核成绩公布6月22日左右公布面试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和最终入选考生名单。学校考核成绩=机试成绩(百分制)×70%+面试成绩(百分制)×30%。四 温馨提示我校从不举办,也不会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相信任何类似上述情况的宣传,以免利益受到损害。咨询电话:020-87110737。咨询专线(6月7日-7月2日):020-87110460、87110462、87110472、87110476、87110483、87110497、87110501、87110525、87110580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126,纪委办公室020-87113479广东高招咨询Q群:135961656江苏高招咨询Q群:549979926山东高招咨询Q群:665351971上海高招咨询Q群:260461790浙江高招咨询Q群:556169361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年6月3日2025-07-30 13: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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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广西大学始建于 1928 年,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 建设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部区合建” 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始终秉持 “复兴中华 发达广西” 的办学宗旨,深深扎根于八桂大地,积极服务西部振兴战略,面向东盟开展开放合作,致力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 “双一流” 大学。一直以来,学校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满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专注于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在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方面,广西大学拥有 1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 1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世界一流建设学科 1 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 2 个,广西一流建设学科 12 个。有 12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具体包括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环境 / 生态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微生物学,尤为突出的是工程学与材料科学两大领域,已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2025 年,学校在自然指数(Nature Index)全球排名中位列第 198 位,首次跻身全球前 200 强,在中国内地高校中排名第 76 位。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 2.18 万亩,办学条件优良,全校范围内建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达 30.91 亿元。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纸质文献总量 535 万册,电子书刊 375 万册,电子期刊 5.77 万种,中外文数据库 206 个,涵盖了 Elsevier、WOS、SciFinder、IEL、Wiley、Springer、EBSCO、Nature、Science、SAGE、CNKI、万方、超星等国内外知名学术数据库,形成了覆盖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艺、医十一大学科门类的馆藏文献体系,为研究生的求学之路与创新探索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支撑。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广西大学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量推免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特别注重考察推免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坚持择优录取的标准。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 “绿城” 之称的南宁城市核心圈,校园内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是求学与生活的理想之地,热忱欢迎广大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一、招生规模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会超过学校全部研究生录取指标总数的 50%,各学科专业均设有充足的指标,能够满足推免生的报考需求。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拟录取推免生的人数,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情况与考核人数进行适当调整。若拟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出现剩余,该部分名额将调整至统考考生的招生计划中使用。二、申请条件申请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为中国公民,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1.须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对科研具备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若被推荐高校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可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行为,且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5.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推免生,还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凡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 “直博”)的考生,还需符合我校直博生的专项申请条件。三、申请专业要求1.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国家明确规定报考条件受限的专业除外),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2.我校所有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科,均能够接收直博生;3.专业型博士专业(包含相关领域),不接收直博生申请;4.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不接受推免生或直博生的报考。四、学费及奖助政策1.推免生的学费标准,与我校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保持一致,具体费用标准以我校研究生官网后续发布的《广西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2.学校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在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奖励与资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此外还有科研补助;其中,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还具备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机会。有关奖励与资助的具体范围、标准等详细事宜,可查阅国家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五、申请及录取程序(一)申报及材料审核推免生本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起)至 10 月 20 日这一时间段内,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考生报名时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请谨慎填写志愿信息,若存在重复报名情况,其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2)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考生所在本科院校为高校分校区,需准确填写校区信息。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核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考生注册时需严格按照注册页面的要求填写信息,注册登录后选择 “硕士推免” 模块,点击 “硕士推免申请” 进行报名。请考生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若因操作不当导致无法报名或影响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报名将视为无效;(4)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与报名操作,严禁通过其他软件对本人报名照片进行合成、修复或修饰。我校各学院会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审核工作,从中择优筛选考生进入后续环节的审核。审核工作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坚持择优选拔,直至名额满额为止;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二)复试及拟录取1.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将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 时起)至 10 月 20 日期间开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接收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综合考核可依据申请者学习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开展。2.综合考核成绩的满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视为通过复试,将被初步确认为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会在复试结束后的 24 小时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及时完成确认操作。(1)申请人一旦确认 “接受” 待录取通知,即视为主动放弃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系统将不再向该申请人发送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意向信息;(2)若申请人确认 “拒绝” 待录取通知,则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3)若申请人在 24 小时内未完成待录取通知的确认操作,同样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3.各招生学院在发布初步录取意向时,会同时通过短信、邮件等其他渠道向考生发送提醒信息,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在学院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处理,避免错过初步录取机会。(三)公示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7 个工作日。考生若对公示名单存在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 “研招办”)或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或举报。六、资格复核1.我校会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对已同意接收且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开展资格复核工作。资格复核通过的推免生,学校将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若复核未通过,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复核的具体内容包括:2.考生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项培养环节,且预计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3.考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七、其他说明1.申请人需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形,取消该申请人的录取资格。2.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1)各院系的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2)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硕士招生咨询为 0771-3231243,博士招生咨询为 0771-3232827;(3)监督举报专用邮箱:gxuyzb@163.com。广西大学2025 年 9 月2025-09-29 1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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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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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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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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