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5-09-23 16:05:56 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招生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1.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纳入复试关键内容及录取重要依据。需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工作原则,在确保招生过程安全、平稳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3.强化组织领导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招生单位的主体责任。


4.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架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政策制度,统筹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


2.各学院专项工作小组


(1)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双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组建复试命题小组,承担复试笔试及面试试题的命制任务。


(3)设立复试专家小组,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负责完成复试考核与录取建议工作。


(4)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细则,对本单位招生工作进行自我监督与规范。


3.研究生院


(1)统筹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整体安排,联合学校相关部门为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4.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1)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于研究生院,依法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关于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并组织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


(3)监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为 029-87080155、029-87082862;监督邮箱为 ybgsh@nwafu.edu.cn;监督信箱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交流中心 28 号信箱)。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安排


(一)复试方式


1.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优先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同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实践能力考核等多种评价手段,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 号)执行。


2.若因特殊情况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相关学院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且同一招生学院的同一专业须统一复试方式。


3.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需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提升防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具体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研发〔2020〕111 号)执行。


4.高研院专项招生计划的复试考核,需侧重实践应用能力与操作能力的考查,且须有企业技术专家参与考核过程,进一步提升企业在招生环节的参与度。


5.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 且不高于 20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差额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6.各学院须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 号),保障复试公平公正。同时强化考生诚信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诚信合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1.3 月 19 日 - 3 月 21 日:各学院明确本单位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应急处理预案;有调剂需求的学院,同步制定本单位的调剂条件与调剂筛选规则。


2.3 月 24 日 - 4 月 15 日:各学院陆续组织考生开展复试考核及调剂相关工作。


3.4 月 16 日 - 4 月 17 日:各学院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4 月 18 日 - 5 月 10 日:拟录取考生完成体检与档案调转工作。


(三)复试内容组成


复试内容包含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及体检四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1)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实验、实践技能水平,考试时长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命题与考试实施。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至少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试题难度需符合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复试。


2.面试


(1)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实践(实验)操作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度与心理素质等。


(2)各学院可结合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情况,面试满分 100 分。


(3)各学院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小组由 5-13 名导师组成,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


3.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通过学校心理测评系统开展,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各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完成测试。


4.体检


(1)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体检,体检要求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 号)执行,仅体检合格者可获得录取通知书。


(2)学校在读或可在学校内完成体检的拟录取考生,其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牵头组织,各学院需与校医院对接确定具体体检安排。


(3)其余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于 4 月 30 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邮寄至拟录取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四、调剂工作管理


仅当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未达到本专业实际公开招生计划时,相关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需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明确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含符合规定的加分项,下同)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往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须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


5.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需相同或相近。


6.调剂考生须为非同等学力考生。


7.报考照顾专业(含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与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 7 个专业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9.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1.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确定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初试成绩要求。


12.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


13.调剂至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需满足外语 CET-4 考试成绩≥425 分,或已获得小语种四级证书。


1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二)调剂工作流程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并提交调剂志愿。


2.各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现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前往招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该学院组织的复试。


4.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为其办理待录取手续。


(三)调剂工作要求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的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 3 月 28 日开通,届时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的学院可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需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学生的提醒与监督,严禁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在未经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不得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


2.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对于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


3.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复试录取实际进展,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充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提供调剂咨询服务,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尽量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五、录取工作规范


各学院依据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1.初试总成绩满分 300 分的学科专业


2.总成绩(满分 500 分)= [初试成绩(满分 300 分)×5/3]×50%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3/2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7/2]×50%


3.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 分的学科专业


4.总成绩(满分 500 分)=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50%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3/2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7/2]×5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1.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援藏计划除外)者、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均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2.各学院需对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录取检查并通过后,学校统一为合格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院长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承担全面责任,需亲自参与关键环节把关、主动协调工作事宜、全程开展监督检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考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与责任归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开展。


2.强化人员培训


各学院须依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规范》(研院〔2019〕2 号),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操作、纪律要求、软件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强化其政策意识、保密意识与责任意识,确保导师明确工作纪律、工作流程、评判规则与评判标准,严格履行复试相关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擅自调整规则、违规操作的行为;提升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求复试小组专家及工作人员着装整洁、配色协调、端庄大方。


3.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签订《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诚信合规;严格审查核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等证件材料,杜绝材料造假情况。


4.落实全过程监管


各学院需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的监管,重点关注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与关键人员;笔试、面试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需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在命题、评卷、登分等重要环节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工作零差错;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 号),规范复试小组专家成员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建立完善的复试录取全流程台账记录制度,实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追;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后续复查;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需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录像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


5.完善服务举措


提前告知考生本学科专业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与平台,及时、准确地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咨询。


6.推进信息公开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准确、规范、全面、及时的公开;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与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7.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8.做好入学复查


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联系与咨询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处


1.官方网址:https://yz.nwsuaf.edu.cn


2.电子邮箱:zhsh@nwsuaf.edu.cn


3.咨询电话:029-87080152、029-87080162、029-87082397


(二)各学院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1.001 农学院:联系人顾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752


2.002 植物保护学院:联系人侯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795


3.003 园艺学院:联系人齐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543


4.004 动物科技学院:联系人亓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120


5.005 动物医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850


6.006 林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392


7.007 资源环境学院:联系人严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0050


8.008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联系人徐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631


9.009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联系人严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737


10.010 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22


11.01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熊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275


12.012 葡萄酒学院:联系人梁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233


13.013 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贺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87


14.014 理学院:联系人吕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454


15.015 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杨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1141


16.MBA 教育中心: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1755


17.016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24


18.MPA 教育中心: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626


19.018 语言文化学院:联系人康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528


20.021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师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12875


21.022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毛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208


22.024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联系人卫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0274


23.025 化学与药学院:联系人温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03


24.026 草业与草原学院: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0191


25.027 乡村振兴学院:联系人郭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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