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为帮助有意向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后续推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决定启动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预报名工作,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积极报名。
一、学院简介
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 1987 年设立的工业审计系,在审计领域拥有深厚的办学积淀。学院现开设审计学本科专业(包含政府审计方向与资源环境审计方向),同时具备审计学学术硕士、审计专业硕士(MAud)、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的学位授予权,形成了覆盖本科到硕士的完整审计相关人才培养体系。此外,学院还承担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项目,为境外国家审计机关培养审计专业硕士人才,在国际审计人才培养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团队,现有专任教师 55 人,其中教授 13 人、副教授 16 人、讲师 26 人,教师团队专业背景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够为研究生培养提供高质量的教学与科研指导支持。学院始终秉持 “道器相济 审度天下” 的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审计专业人才。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具体如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审计学(专业代码 1202Z1);
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专业代码 125700,不区分院系所)、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 085700)。
需要注意的是,我院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将不超过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 50%,推免名额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合理分配。
三、推免生接收条件
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学籍与推免资格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预报名阶段,对于尚未确定是否能获得推免资格、但仍有较大可能性取得该资格的考生,可正常提交预报名申请;若在后续正式报名阶段未能取得推免资格,其已获得的预报名通过资格将自动取消;
政策合规要求:需满足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其他相关规定与要求,确保推免申请流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四、预报名申请流程
(一)预报名时间
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1 日(含当日)前完成预报名材料的准备与提交,逾期提交的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二)预报名材料清单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预报名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
个人有效证件材料:本人学生证(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能够体现个人外语能力的证明文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单、托福(TOEFL)成绩报告、雅思(IELTS)成绩报告等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学术与获奖证明材料:若考生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如项目报告、专利等)或获得的各类学科竞赛、荣誉表彰证书,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学业成绩材料:本科阶段已修课程的完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成绩单需能体现课程名称、成绩、学分等关键信息;
报考意向与联系方式材料:需明确填写拟报考的学院名称(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拟报考专业名称及个人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常用联系电话等),确保学院能够及时与考生沟通相关事宜。
(三)预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需将上述所有预报名材料整理齐全后,发送至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指定的接收渠道,具体提交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国家审计学院联系方式
为方便考生咨询预报名相关问题,学院特设以下联系渠道:
联系电话:025-58312856;
联系人:何老师;
考生可在工作日的合理时段(如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拨打联系电话,咨询预报名流程、材料要求、专业信息等相关疑问,工作人员将为考生提供详细解答。
六、其他注意事项
正式报名要求:待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开通后,所有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均须登录该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完成志愿填报、信息确认等操作;未通过该系统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其预报名申请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复试与录取环节;
信息关注要求:学校将严格依据教育部 2026 年推免生招生政策,及时通过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与国家审计学院官网,发布接收推免生的最新通知、复试安排、录取规则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官方平台,及时获取最新工作动态,避免因信息延误影响推免申请;
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提交的所有预报名材料均需保证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预报名资格,且后续不再接受该考生的任何申请,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
2025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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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福建医科大学 2026 年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直博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报考我校。一、推免生招生专业范围福建医科大学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推免硕士生与推免直博生均可报考;推免硕士生及推免直博生的具体招生专业目录,后续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及时关注查询,了解各专业招生详情。二、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申请报考福建医科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所在高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笔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具备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态度刻苦,善于独立思考,创新意识较强,拥有独立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研究生阶段培养所需的素质与潜力;专业背景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 “1002” 开头)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需为医学类或生物学类;报考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 “1003” 开头)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分别以 “1051”“1052” 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衔接,报考需满足:为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的五年及以上学制全日制应届医学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需与拟报考的硕士专业完全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前,需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报考专业);对于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展现出优秀研究潜质的考生,学校特别欢迎其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三、推免生接收工作程序(一)报名与复试通知确认报名时间与操作: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在 9 月 25 日上午 8:00 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我校志愿;复试通知发送:我校将在 9 月 25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复试资格确认:考生需在 9 月 25 日下午 14:00 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回复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确认后方可取得复试资格。(二)复试形式推免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具体复试地点与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三)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提交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在 9 月 27 日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登录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 “申请材料”(系统操作流程将另行说明);材料要求:提交的材料需为电子版扫描件,用于学校核验信息;纸质版材料由考生自行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材料清单:(1)《福建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福建医科大学 2026 年推免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4)本人学生证扫描件;(5)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盖章无效);(6)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扫描件;(7)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参与的课题等)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有相关材料需全部提交,无则可不提供);(8)申请推免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提交上述第 1 至 7 项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需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撰写并签名。(四)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时间:复试工作拟安排在 9 月 28 日至 9 月 29 日期间开展,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评估等;其中,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推免生,需额外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复试依据:复试具体工作将参照《福建医科大学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补充说明:根据复试录取进展情况,若有必要,学校可适当增加复试场次,新增复试的具体通知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给考生。(五)体检安排体检对象:复试合格且已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体检要求:考生需自行选择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至少涵盖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抽血检查)、肾功能(抽血检查)、心电图、血压测量、胸透、内外科检查、五官科检查等项目;材料提交:考生需在 10 月 20 日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体检报告(系统操作流程将另行说明),逾期未上传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六)待录取通知确认通知发送: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 “待录取通知”;确认要求: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确认后方可取得拟录取资格;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七)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平台: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福建医科大学官网研究生招生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考生需密切关注公示信息,了解自身录取状态。(八)拟录取名单上报与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方可正式获得福建医科大学推免生录取资格。(九)录取通知书发放学校将于次年 6-7 月向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需按照录取通知书及随附通知的要求,做好入学报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推免生学制、学费、住宿费及奖助政策(一)学制推免硕士生:学制为 3 年;推免直博生:学制为 5 年。(二)学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需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10000 元。(三)住宿费标准住宿费具体标准可查询福建医科大学官网 “收费信息公开” 栏目,学校将根据宿舍条件差异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四)奖助政策福建医科大学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置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具体如下:研究生助学金(含培养单位补助)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 3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 2000 元;发放方式:助学金按月发放,直接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账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范围: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 5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不同等级,金额在 3500-7000 元 / 生 / 学年之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不同等级,金额在 2500-5000 元 / 生 / 学年之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0000 元 / 生 / 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 生 / 学年;评选要求: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评选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校级专项奖学金学校还设有 “优秀学生弘爱奖学金” 等多项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对象、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以学校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他补助与资助部分培养单位(医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向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为有需要的研究生提供岗位津贴;针对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将通过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通入学 “绿色通道” 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注:以上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对象,需以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五、其他重要事项材料与信息真实性要求:推免生需确保报考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录取资格保留条件:推免生需按所在学校规定完成本科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2)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3)因考试作弊、违纪(法)等行为受到 “警告” 及以上处分,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受到处罚。导师选择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未公布研究方向对应的导师,此类专业的导师选择工作将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联系方式(1)学校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单位代码:10392;联系部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862107;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上街学府北路 1 号;邮政编码:350122;信息查询:学校相关招生信息可通过福建医科大学官网查询。(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001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6004;002 公共卫生学院:联系人钟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2023;003 药学院:联系人侯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8812;004 护理学院:联系人苏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2504;005 口腔医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 0591-83736426;006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 0591-83311787;007 健康学院: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2389;008 第一临床医学院:联系人翁老师,办公电话 0591-87981093;009 第二临床医学院:联系人吴老师,办公电话 0595-26655158;010 协和临床医学院:联系人陈老师,办公电话 0591-86218636;011 省立临床医学院:联系人金老师,办公电话 0591-88216023;012 福总临床医学院: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59234;014 临床联合单位:联系人罗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2419;015 妇儿临床医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连老师,办公电话分别为 0591-87511309、0591-86112102;016 肿瘤临床医学院:联系人池老师,办公电话 0591-62002023;017 卫生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9579;018 医学影像学院:联系人郭老师,办公电话 0591-22860109。2025-09-29 1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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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4〕145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我校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工作内容及时间规划(一)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需在研究生新生办理报到手续后的两周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并务必于 9 月 17 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交至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二)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复查此项复查工作需在 10 月中旬前完成,各培养单位需在 10 月 14 日(星期二)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两份纸质材料,分别是《XX 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专项工作小组名单》与《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登记表》。(三)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完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承担本单位所有在学研究生导师信息的核对职责,需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准确填报 2025 级研究生导师的相关信息,同时对现有在校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信息无误。二、工作执行要求(一)强化组织管理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关键举措,也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各培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明确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要全面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漏洞,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以及存在疑问的问题,单位负责人需亲自对接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严格督查与责任追究学校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及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 “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构建考试招生与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若发现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情况,一经调查核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和纪律,对涉及的人员及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三、联系对接方式(一)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负责对接的工作人员为焦灏琳,联系电话为 029-85310425,办公地点位于文汇楼 A 段 511 室,如有相关业务咨询或材料提交需求,可前往该地点或拨打联系电话沟通。(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接的工作人员为杨雯,联系电话为 029-85310346,办公地点在文汇楼 A 段 509 室,涉及研究生录取资格复查相关的材料提交与咨询事宜,可通过上述电话或地址联系对接。研究生院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09-11 12: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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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1153)重要指引① 各位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请注意!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安排在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请务必仔细阅读此通知及其所有附件。特别提醒,今年考点入场环节除物品寄存和智能安检门检查外,新增了人脸识别验证,请周知。② 考场安排与位置本考点考场分别设立于海淀校区和昌平校区。具体分布如下:海淀校区(第1-38考场):位于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的教学图书综合楼(简称“综合楼”)。昌平校区(第39-96考场):位于昌平区府学路27号的端升楼和致公楼。请考生务必确认本人考场所在校区,提前规划路线,考试当天切勿走错!需特别注意,考试期间校外车辆(包括出租车)谢绝进入校园,请提前做好交通安排。③ 进入校园须知校外考生可于每日早晨6:45后,凭《准考证》入校。入校通道安排为:海淀校区:校外考生请从东门进入。昌平校区:校外考生请从南门进入。在校学生身份的考生,请遵守学校日常的校园管理规定入校。④ 进入考试大楼的入口考生需根据考场号找到对应的入口:海淀校区:考场号1-12:使用教学图书综合楼东门。完成安检后,请乘坐12-15号电梯至5层。若考场在4层,需从5层楼梯下行。考场号13-38:使用教学图书综合楼北侧门。完成安检后,请乘坐1、2号电梯至9层。若考场在10层,需从9层楼梯上行。昌平校区:考场号39-80:端升楼正门入口。考场号81-96:致公楼正门入口。⑤ 入场流程步骤考试当天,考生需依次完成以下环节:入校:按指引进入相应校区。休息区等候(面向早到或中午不离校的考生):在指定区域等待入场。物品寄存:在存包柜自助寄存考试规定允许范围以外的个人物品(强烈建议轻装赴考,减少存包所需时间)。大楼入口人脸识别(考前1小时启动):准备好身份证件,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核验。普通通道未通过者需前往人工通道复核。未通过核验者不得进入大楼。智能安检门检查(考前1小时启动):完成人脸识别后,通过安检门接受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将在《准考证》上对应考试单元盖章。若查出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违规物品,需先寄存后再重新排队安检。考场门口身份核验(考前40分钟,按监考员指示进行):接受监考员再次安全检查及身份核验。未通过大楼安检者禁止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候考准备。⑥ 可携带与禁带物品清单允许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以及《准考证》上明确允许的考试用品(如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装袋。自命题科目若需特定用具,以招生单位说明为准(中国政法大学配发草稿纸,考生不得自带)。禁止携带:任何背(挎)包、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具有通讯或存储查询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穿戴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用品。所有物品需在楼外物品存放处统一放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严禁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考生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优化建议:为避免安检延误,不建议携带任何包袋;尽量避免佩戴钥匙、磁卡、金属首饰,不穿带金属装饰的衣物鞋帽;本校在校生建议将手机等非必需物品留在宿舍。⑦ 物品寄存具体规定所有禁止带入考试大楼的物品必须寄存至指定存包处:海淀校区存包处:科研楼B厅北侧一层大厅。昌平校区存包处:端升楼考场考生:端升楼前区域。致公楼考场考生:环形阶梯教室楼内(即休息区所在楼)。注意事项:存包柜单格尺寸约为30cm(长)x 34cm(宽)x 35cm(高),过大物品无法存放。禁止寄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异味或违禁物品。寄存存在丢失或损坏风险,建议仅携带必要考试用品,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考点。请妥善保管存包柜钥匙,考试结束后钥匙需留在柜门上,请勿带走。因未妥善存放、钥匙丢失等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⑧ 休息与就餐安排休息区域:海淀校区:综合楼4、5、6、10层指定休息室(贴有标识)。昌平校区:端升楼1层阶梯教室、致公楼3层指定休息室。请休息区考生留意时间,及时进行安检入场。海淀校区:科研楼A厅一层南侧大厅、科研楼二层学术讲堂。昌平校区:致公楼前环形阶梯教室楼内各教室。安检前休息区:安检后休息区(供较早入楼考生):午餐解决:为方便校外考生,两校区食堂将设“校外考生专用”窗口:供餐地点:昌平校区二食堂一层、二层;海淀校区食堂一层、二层。供餐时间:12月21、22日 11:00 - 13:00。考生可购买套餐,支持堂食(座位可能紧张,高峰时段建议外带至安检前休息区用餐)。⑨ 自命题科目重要提醒中国政法大学自命题科目需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考生条形码,请务必在考前观看《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答题纸条形码粘贴说明》。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请留意各自报考单位的通知。⑩ 诚信考试警示请考生恪守诚信考试原则,遵守考试纪律,维护个人名誉。考试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责任。请考生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应考的意识。⑪ 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考试期间:海淀校区考务办公室(教学图书综合楼916):010 - 58908426昌平校区考务办公室(厚德楼303):010 - 58909097非考试期间: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10,电话:010 - 58908070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 - 82837135⑫ 其他关键提示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zgzfdx_yjszs)”,获取最新考试信息。考场内配备时钟供参考,但开考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铃声为准。考点将为考生提供自命题试卷袋密封条。近期气温较低,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关注天气变化,路途注意安全,做好健康防护。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心想事成!2025-08-11 14: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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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报名公告为确保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招生质量与考生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要求,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须为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3.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全部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若无法按时毕业或获学位,将取消录取资格。二、接收专业范围本次商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具体包含两个专业方向,详情如下: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4。特别说明:因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正式公布,申请人可先参考 “四川大学 2025 年推免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查询相关信息。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当年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三、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1. 预报名及材料提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院正式开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推免系统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需登录四川大学预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下载该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2)将以下 “所需申请材料” 的电子版按顺序扫描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再打包为压缩文件提交至上述预报名系统(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 “申请专业 + 姓名”,且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 20M);(3)预报名系统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 17:00,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信息与提交材料真实、准确;(4)备注:可先下载申请表完成盖章,再上传全部材料;若需修改信息,也可重新上传材料以覆盖原有内容。其中,“所需申请材料” 具体包括:(1)《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从预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且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2)本人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3)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含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4)个人简历(需清晰体现本科学习经历、学术成果、实践经历等关键信息)。2. 材料审核与复试安排(1)我院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前后,在预推免报名系统内完成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工作;(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获得参加我院预推免复试的资格;(3)复试的具体形式(如线上 / 线下)、时间安排及考核内容,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前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自行查阅,同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工具畅通;(4)若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通讯不畅等)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与确认(1)已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2)所有意向推免至我院的申请人,必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国研招网平台)开放后,按要求完成系统内填报流程,未完成该流程者无法参与后续录取环节;(3)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及时响应申请人报名信息,并陆续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4)为保障推免工作高效推进,已取得推免资格且确定选择我院的申请人,务必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的第一时间完成报名,收到复试或拟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响应;(5)若申请人逾期未在系统内完成填报,或未及时确认相关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校将撤销已发出的通知。4. 录取后书面材料提交(1)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供核验:① 体检报告(需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项目需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② 《四川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具体表格见附件,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2)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 29 号四川大学商学院 410B 办公室,收件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5581;(3)材料邮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建议选择顺丰快递邮寄,请勿使用同城快递或闪送方式,避免材料延误或丢失)。四、奖助学金体系四川大学为研究生构建了完备的奖助保障体系,该体系由国家奖助金与学校奖助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1.国家奖助金:包含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和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广,为研究生基本生活提供保障);2.学校奖助金:包含学校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评定)和学校 “三助” 岗位津贴(研究生可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工作获得津贴)。关于奖助体系的详细政策、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可查阅《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版),具体内容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五、咨询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在预报名、材料准备、复试安排等环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联系电话:028-85415581(工作日办公时间内可咨询,建议提前整理好问题,提高咨询效率)。六、举报受理渠道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设立专门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举报电话:028-85471683;举报邮箱:sxyxf@scu.edu.cn。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我院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七、其他重要事项1.申请人需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经核查发现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无论处于哪个招生环节,均不予录取;已拟录取的,将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招生要求,或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申请人的目录查询、信息注册、照片上传、费用缴纳、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确认等操作,均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资格。4.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问题(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或个人诚信缺失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5.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预报名系统及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的各类招生文件、通知,因个人疏忽(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错过时间节点等)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6.若教育部或四川大学后续出台关于推免研究生招生的补充规定或调整政策,将按照最新规定执行,我院会及时在官方渠道发布更新通知,请申请人持续关注。四川大学商学院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10-10 14: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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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一、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推免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二、推免生接收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2. 须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为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备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同时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且展现出博士生培养潜质;录取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4.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且需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5.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三、接收类别与学制规定(一)硕士推免生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推免生”),培养学制为3年,最长培养年限不超过4年。(二)直博生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培养学制为5年,最长培养年限不超过6年。四、接收专业与人数说明1. 硕士推免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开放硕士推免生接收通道。2. 直博生:我校7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要求考生申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一级学科。3. 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可查询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五、推免生申请程序1.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并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2. 学生填报的志愿中,若有一个志愿为河南理工大学,即视为正式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3. 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及所受奖惩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复试与录取流程(一)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1.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2. 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我校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二)复试组织与要求1. 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安排并单独通知申请者。2. 复试前,申请者需向复试小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承担课题等)、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各招生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由各单位另行通知)。3. 各学院需参照《河南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制定复试方案,并在学院官网发布。4. 复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同样不予录取。(三)录取审核与公示1.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将复试表、复试汇总表(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百分制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等信息)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研招办”)。2. 研招办汇总各学院复试结果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3.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4.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请者对公示名单有疑问的,可及时反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将及时答复。5. 我校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将于10月20日结束。七、体检安排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需求调整。八、研究生校区安排我校研究生学习与生活分布在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南校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情况及培养需求,统一安排研究生在相应校区就读。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推免生学费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教育收费明白卡(2025)”。(二)奖助政策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均有机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其他专项奖助项目,具体细则详见学校最新修订的相关奖助文件。十、特别提醒事项1. 考生在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接收章程,全面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2. 我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关键依据,在推免生招生的复试、录取、新生复查等各个环节均会核查诚信情况。考生需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因诚信问题导致无法复试、录取或被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本科毕业就业计划,且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4. 推免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若因特殊情况需放弃,须于2026年4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5. 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研究生的通知书同时发放,发放时间为2026年6月下旬。6. 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2026年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执行。7.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的政策冲突,按国家或学校新政策执行。十一、其他说明1. 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官方平台包括: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2. 考生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与我校研招办或各招生学院联系:研招办电话:0391-3987234各招生学院电话:可查询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页面获取纪检监督电话:0391-39872393.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所有。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15日2025-10-09 09: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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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一、申请条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二、接收专业及人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拟定2800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一)报名与复试1.第一轮报名:9月7日-9月14日15:00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志愿)。2.学科复试:9月18日-9月20日开展第一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3.第二轮报名:9月28日-10月6日12:00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4.第二轮复试:拟定10月9日-10月12日开展第二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参加夏令营或第一轮复试且被拟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本轮复试。5.考生报名后需准备以下材料(待学科通知,按要求提交)(1)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学校推免公示名单截图或证明,学生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件。(二)复试组织及内容1.复试组织:我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同一学科组复试组织形式相同,具体以学科通知安排为准。2.考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各复试小组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3.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4.所有拟录取考生(含夏令营、第一轮及第二轮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请于9月28日起,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完成系统确认复试及确认录取程序,不在系统及时同意复试及录取的视为放弃。5.考生获得拟录取后,体检、政审等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四、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一)直博生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接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三)直博生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本招生简章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详见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portal.smu.edu.cn/yzw/info/1002/10511.htm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9月6日2025-08-01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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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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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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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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