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说明

2025-09-22 11:00:08 来源: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说明。


一、基本原则


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相关要求。工作过程中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核心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质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专门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1.组长:焦兵


2.副组长:张轶、张文彬、薛小刚、张莉


3.成员:贾亚娟、曲晨、贾县民、周艳春、尚宇梅、刘玒玒、黄艳、杜立琦、南梦飞、尚旭珊


4.秘书:王荔玫


三、拟招生人数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专项计划)具体如下:


1.125602 项目管理:15 人


2.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65 人


3.095138 农村发展:12 人


注:学校将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复试开展情况、上级部门增量计划等因素进行统筹调整,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正式录取结果为准。


四、一志愿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一志愿考生笔试定于 3 月 29 日上午 8:30—10:30,面试定于当日下午 1:30—5:00;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笔试设在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 207、208、209 教室(具体考生对应教室以教室门口张贴名单为准);面试设在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 203、204、205、206、208、209、210、212 教室,207 教室为候场教室(具体安排以教室门口张贴名单为准)。


3.入场要求: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二)复试方式及费用


2025 年学院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阶段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需由本人自行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实行差额选拔,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对于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 120%的专业,将直接按照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复试名单可查阅附件 1。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00—12:00,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三号教学楼 1 楼 115 教室。


2.审查要求:学院将对拟复试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将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考生身份核验,严防 “替考” 行为。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校验。


3.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3)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5)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


(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说明:报考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生的专科毕业证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


(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11)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 6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1 篇(仅限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12)个人竞赛获奖证明、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参与课题材料、发表论文、其他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4.材料提交说明:上述材料中 1、4、6、10 项的样表,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资料下载” 专区(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 1 份(其中 1、4、10 项须提交原件),由学院留存备案。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2 小时。考试科目以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


2.综合面试:涵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40 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40 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特定专业要求: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综合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5.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管理学:《管理学》(第八版),周三多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2024 年版;


(2)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第七版),曼昆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 年版。


6.思想政治考核:复试期间,学院将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初试折合成绩:普通专业 = 初试成绩 ÷5×60%;管理类联考专业 = 初试成绩 ÷3×60%。


3.复试折合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40%。


4.排序规则: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七)复试相关要求


1.考生需提前查阅复试细则,熟悉流程及要求。复试期间须服从学校、学院安排,接受管理监督,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戴耳机、录音录像,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内容属国家机密,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等信息。


2.学院将通过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


3.坚持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关键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若需进一步考察,经上级批准后可组织二次复试。


五、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工作拟于 4 月 8 日起开展。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提前发布调剂信息,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官网后续通知。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及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六、录取工作


1.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需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录检通过为准,录取通知书一般于 6 月下旬发放。


3.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安排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未按时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已接受其他单位 “待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届及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


5.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延)。后期有追加指标的,结合生源情况确定补录专业并按成绩补录。


七、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变动需说明原因并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及学籍注册。


2.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需在成绩公布之日起 3 日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如实陈述事实及依据。无中生有、蓄意诬陷者承担相应责任。


八、违规处理


考生需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等信息。对违规违纪影响考试公平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将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弄虚作假及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


1.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官网的复试录取公告,按要求参加复试。学院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均视为送达,因个人疏忽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2.学校不举办考研复试辅导,禁止校内单位或个人参与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发布招生信息或开展辅导、培训、售书等活动。考生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


3.本说明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十、联系方式


1.学院咨询电话:029-81556261


2.监督电话:029-81556256


3.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4.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网站:http://guanli.xaufe.edu.cn/index.htm


5.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


6.邮编:710100


附件

1.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xlsx(已下载 1753 次)


2.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docx(已下载 285 次)


3.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docx(已下载 135 次)



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202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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