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MPA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院 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依据《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 MPA 招生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 复试资格审核安排
资格审核针对公共管理(MPA)专业考生开展,具体信息如下:
(1)审核时间:共设三个时段,分别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周四)下午 14:30-18:00、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上午 8:30-12:00、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下午 14:30-17:00;
(2)审核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二层 3222 室;
(3)注意事项: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可查阅附件 1、附件 2。
2. 复试内容与形式说明
本年度 MPA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包含笔试与综合面试两大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加试,详情如下:
2.1 专业课与政治理论笔试
(1)考试对象:全体参加复试的 MPA 考生;
(2)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晚上 19:00-22:00;
(3)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文津楼 4202 教室;
(4)考试内容及分值:涵盖公共管理学(100 分)与政治理论(50 分),总分 15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
2.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考试对象:符合同等学力条件的考生;
(2)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下午 19:00-21:00;
(3)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文澜楼 3209 教室;
(4)考试要求:需考核大学本科 2 门主干课程,且考生须完成资格审查后才可参加考试。
2.3 笔试及加试通用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文具;
(2)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严禁进入考场。
3. 专业综合面试详情
专业综合面试是复试的核心环节,包含内容、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安排,具体如下:
3.1 面试内容构成
面试共分三部分,分别对应不同考核重点与分值:
(1)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 分):包含个人情况介绍、专业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实践创新能力及其他综合素养考察;
(2)外语测试(50 分):重点考核考生的听力与口语水平;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仅分 “合格” 或 “不合格” 两个等级。
此外,考生可向面试组提交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及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作为综合评价参考。
3.2 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分两个日期进行,每日均设三组考场,具体安排如下:
3 月 29 日(周六)8:00-18:30
第一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5,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6;
第二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7,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8;
第三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9,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10。
3 月 30 日(周日)8:00-18:30
第一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1,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2;
第二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3,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4;
第三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5,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6。
4. 复试成绩相关规则
4.1 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各部分分值占比为:专业课笔试 150 分、专业综合面试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0 分。
4.2 成绩否决机制
复试成绩实行否决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考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 90 分;
(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得分低于 60 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 “不合格”。
(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成绩公布与录取规则
(1)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制 ×50%+ 复试成绩百分制 ×50%” 的公式核算;
(2)成绩公布:最终录取成绩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向考生公布。
6. 咨询及联系方式
(1)线上咨询: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可加入 “2025 年 MPA 一志愿复试群” 咨询相关问题,QQ 群号为 1033049927;
(2)线下及电话咨询:办公地址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一段 1119,联系电话为(029)85319129。
7. 其他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均按照《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2025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1:《2025 年 MPA 复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 649 次;附件 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 373 次;附件 3:《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pdf》,已下载 11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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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工作。(二)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三、复试对象(一)达到2025年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二)达到我校各学院调剂要求并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四、复试内容和方式(一)复试内容1.为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3)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5)学院设定的其他考查指标。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 ,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二)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个别专业可根据需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一)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下旬起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二)复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验证)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9.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六、调剂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详见后续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七、录取(一)录取成绩计算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体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九、监督与管理(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三)学院畅通有效的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巡视与督察。咨询电话:021-6190005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电话:021-6190007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邮箱:yjsb@shou.edu.cn十、其他本办法由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0 1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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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场复试)一、组织架构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安徽省以及学校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的政策法规,审定学院的专业招生计划(包括调整计划)以及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开展招生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学院还组建了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和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分别负责监督纪律和提供现场维护保障服务。具体成员名单如下: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正友、杨哲成员:王务均、卢成会、李青、问延安秘书:曹祥莹2.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组长:周浩然成员:袁同成、虞维华、张勋利3.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组长:袁磊成员:钱前、朱玲二、招生计划情况专业代码为120400的全日制学术型公共管理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9人,其中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035101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非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8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专业代码035102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6人,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125200的非全日制专业型公共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65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三、关于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学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1.公共管理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3分,政治成绩41分,英语一成绩41分,政治学62分,公共管理学62分。2.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3.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4.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4分,管理类联考成绩76分,英语二成绩38分。(三)复试标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为准,可参考《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具体可查看《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五)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工作开展之前,学院会对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可加水印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用,需验证原件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2.根据报名时考生的学业水平,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五选一):(1)学生证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高校教务部门注册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同等学力考生材料(二选一):①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23年9月1日前毕业,需验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本科结业证书扫描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验证原件)。(4)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请提供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可向所在本科高校教务部门申请盖章或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盖章)。2.思想政治审查表。3.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4.其他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还须提交2篇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③“定向就业”考生还须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或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盖章)。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特别提示:(1)若身份证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无需重复缴费。(3)考生是否可参加复试,可查看学院网上通知。(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复试内容复试考核满分100分,涵盖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均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1.专业素养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情况。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形式为闭卷,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2.综合素质方面,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复试科目如下: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复试科目120400 公共管理学 学硕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 思想政治理论、MPA专业综合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下: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MPA专硕) 公共政策导论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谢明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地方政府与政治 《地方政府与政治(第二版)》,《地方政府与政治》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七)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三个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公共管理(MPA专硕)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八)复试组织1.报到及资格审查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考生需于3月29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考生需于3月29日下午3:0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MPA专硕)其他考生需于3月30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报到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收取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2.查验收费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扫码缴纳复试费用,学院负责查验确认考生完成缴费。缴费二维码如下:3.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过程中,记录填写需规范,明确拟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4.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复试日程安排如下: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专业笔试 3月29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管理学)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硕士)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29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1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法律(非法学)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6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公共管理学(学硕)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5.公共管理(MPA)的复试日程见学院官网公告。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加试 3月29日下午3:00-5:3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加试科目:(1)公共政策导论(2)地方政府与政治2.其他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30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3.专业笔试 3月30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思想政治理论4.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30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01 403 406 教室公共管理(MPA)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四、录取工作(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二)政策性加分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三)录取办法1.各学科(专业)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2.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排序。3.各学科(专业)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4.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7.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体检事宜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政策。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六、其他相关事项1.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考生可关注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网站“学院公告”专栏。2.在复试期间,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3.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如下:咨询电话:0555-2315336,电子邮箱:cxy122@ahut.edu.cn;申诉电话:0555-2315220,电子邮箱:zhouhaoran@ahut.edu.cn。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7 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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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安全保障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并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负责解释和处理考生对专业复试结果提出的异议。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二、复试工作原则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环节,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选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试、笔试、实验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复试合格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及时启动调剂工作。2.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应进行分类复试。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一志愿复试分数线。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比例,学术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30%,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50%。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该专项考生参与学校统一的复试考核,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上线生源充足时,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将“考生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的差值”作为该专业计划考生的初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划定复试名单。5.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对国家认定的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的考生予以初试加分和初试免试。(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6.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7.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目前一志愿生源情况并结合近年调剂生源情况,黑龙江大学在2025年招生复试录取环节,不进行破格复试。各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院、专业应积极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三、复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工作实际,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请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后,按要求抵达我校,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准考证进入校园。1.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的面试环节组织进行。一志愿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2.复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复试考查主要内容四、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含推免)择优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60%+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成绩)*40%对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差值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5.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如有必要,经黑龙江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6.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五、复试工作要求1.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2.各招生学院要合理设置线下复试考场,规范考场布置,设置备考区,隔离备考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3.复试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备考区的秩序维护,进入备考区的考生,身上所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需上交至工作人员保管,复试结束后予以返还;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区域,不得在备考区逗留,不得与备考考生交谈,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4.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存档备查。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7.各招生学院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8.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六、时间安排与纪律要求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3月14日至24日进行一志愿复试。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0451-86608305。七、其他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附件【附件1.202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2025-08-28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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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做好复试录取管理和考核组织工作,充分落实招生主体责任。3.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原则,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复试的人才选拔作用。4.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调剂工作管理,规范调剂流程,提升调剂服务水平。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二、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学院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的一致性。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学院结合以往网络远程复试经验及设备性能,自主确定网络复试系统,复试平台应支持“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二)复试分数线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学校相应招生学科门类(专业)规定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三)复试名单1.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2.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四)复试时间及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由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确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需将确定的复试时间及安排及时告知所有复试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在所有复试考生完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后,方可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五)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学院应组织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保存电子版。(六)考生复试要求1.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2.考生应按复试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考核,严禁手机等电子类设备带入复试考核现场。3.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应提前熟悉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演练,复试场地应为光线充足、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空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或旁观。具体要求参照《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七)复试考核要求复试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和专业课考核两部分。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含考生电子材料)和视频资料复试结束后,需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备查。1.综合面试(1)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2)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相关材料或课程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②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③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专业课考核(1)专业课命题要求按《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陕科大校研〔2019〕15号)执行。(2)采用其他专业课考核形式的学院,应结合招生学科特点,务必精准施策,确保专业课考核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考核办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执行。(3)复试专业课按照《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本科毕业生确定1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专业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总成绩计算办法(一)总成绩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权重和各分项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二)总成绩汇总各学院严格按照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三)总成绩公示总成绩名单由学院负责对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监督。四、调剂工作(一)基本要求1.各学院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调剂办法。2.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3.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各学院调剂办法。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二)分数及科目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5年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学术要求。4.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相关规定。(三)调剂名单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四)调剂程序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2.各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点击“同意复试”。4.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公告。5.学院应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五、体检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录取及信息公开(一)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类型招生计划数。(二)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取得拟录取资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招生录取学院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五)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七、违规处理及复查(一)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监督电话及信箱(一)校纪检监察机构1.电话:029-861680542.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编710021(二)研究生院1.电话:029-861682002.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213.电子信箱:yjszs@sust.edu.cn2025-08-13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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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育部统一部署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与考生网上报考录取的唯一指定平台。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河海大学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关键操作。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网上报名、复试及录取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网上报名安排1.时间节点与前期准备:自 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逐项规范填报志愿信息;为规避报名高峰时段系统拥堵,考生可于 9 月 18 日提前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网上缴费等前期准备工作。2.志愿填报限额: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无论本科就读于河海大学还是外校),在填报我校志愿时,最多可选择三个不同专业作为报考志愿,志愿顺序由考生根据自身意愿确定。3.未提前申请者的报名说明:未参与我校前期推免预申请的考生,仍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正式报名申请;我校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学科需求及报名考生整体情况,自主判断是否向其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考核,具体进展需以各学院(系)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相关要求1.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及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最终参与复试的学科专业,以其在系统内 “确认复试” 的专业为准。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操作的,学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该通知。2.复试组织与考核标准:各学院(系)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全文可在各学院(系)官网查询)组织复试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候选名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直接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3.复试细节咨询: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线上 / 线下)、参考资料、流程安排等细节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报考学院(系)的招生工作联系人,获取精准答复。三、录取流程与规则1.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复试考核成绩排名,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指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学校将取消该待录取资格,相关学院(系)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开展补录工作。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不再向考生发放纸质版 “推免接收函”,所有录取相关确认均以系统记录为准。2.待录取确认的唯一性: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规定,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请考生结合自身规划谨慎填报、诚信履约,一旦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将无法更改至其他院校。3.公示与备案流程:已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我校将在 10 月下旬于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环节,直接进入入学准备阶段。四、其他注意事项1.录取资格复审与取消情形: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两项关键审查: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二是报名材料真实性与资格合规性复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1)考生提交的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伪造、篡改、隐瞒等弄虚作假行为;(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如存在违法违规记录、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等);(3)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本科阶段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4)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因特殊原因取消其推免资格。2.信息获取与通讯保障:请考生持续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hhu.edu.cn/)及报考学院(系)官网的最新通知,及时了解流程调整;同时建议考生相互转告重要时间节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避免因信息遗漏或联系不上影响报考进度。五、联系方式1.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 1 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786303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2.2026 年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水文水资源学院: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14;(2)水利水电学院: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501;(3)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60;(4)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5)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72097;(6)土木与交通学院: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4;(7)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18868115985;(8)环境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9)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10)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096;(1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36;(12)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410;(13)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41;(14)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569;(15)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1981;(1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2040;(17)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630;(18)新能源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265;(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363;(20)海洋学院: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13;(21)地理与遥感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5-52158923;(22)数学学院: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60;(23)商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220;(24)经济与金融学院: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1230713;(25)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6;(26)法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1;(27)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51;(28)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462;(29)体育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655;(30)卓越工程师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21;(31)河海里尔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525;(32)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2025-09-24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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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机构,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8.htm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为150%。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4.125300会计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5.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已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等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四、复试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仅限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且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填报个人信息,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完成缴费。(http://yjsfs.qust.edu.cn)相关通知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合格者,入学时需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材料提交和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19日上午12时。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如未通过审核请按照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五、复试形式与内容现场复试: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远程复试: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采取远程复试的形式。(一)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11室等候复试安排。(二)125300会计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等候面试。(三)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025100金融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20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四)125100工商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监考笔试,10:0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监考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9:30。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六、复试其他要求(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二)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携带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参加复试。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MBA:qustmba@qust.edu.cn,金融+经济+工管:1683073921@qq.com。在复试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五)远程复试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学生,须提前准备两台设备,两个手机号(用以登录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第一台为主设备(建议笔记本电脑),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以方便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辅助设备(建议手机并用手机支架固定),用于背面监控及拍照上传试题答案,放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如下图所示)。请保证网络畅通并提前半小时进入会议进行测试,会议号将通过复试系统发布(提前一天),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七、调剂我院暂不开通预调剂系统,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零时,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https://jg.qust.edu.cn/index.htm)八、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5.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6.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0532-88959186(学硕、金融专硕、MEM)0532-88956657、0532-88956128(MBA)0532-88959202(MPAcc)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577、0532-88958952监督举报邮箱:jgxy@qust.edu.cn【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docx】【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2025-08-20 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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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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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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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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