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 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16 日,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发布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1. 学院概况
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 2022 年,是学校为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增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能力而设立的实体性教学科研单位。目前,学院已形成 “以国家安全学为主建学科,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学为支撑学科” 的交叉发展新格局,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博士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且实现了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的融合育人。其中,本科阶段开设法学、行政管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3 个专业;硕士阶段拥有国家安全学、公共管理学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2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博士阶段则设有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
2. 推免接收专业及研究方向
2026 年,学院计划在 3 个学科接收优秀推免生,具体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两类:
(1)学术学位硕士: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 120400)、国家安全学(专业代码 140200);
(2)专业学位硕士:法律(法学)(专业代码 035102)。
各学科核心研究方向如下:
(1)国家安全学:聚焦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治理、国家安全法治四大方向;
(2)公共管理学:围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城乡公共治理展开研究;
(3)法律(法学):涵盖宪法与行政法理论与实务、刑法理论与实务、民商经济法理论与实务、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等领域。
3. 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我院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所在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具备推免生推荐资质,且申请人已正式获得本校推免资格;
(4)本科期间综合表现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态度勤勉,思维敏捷,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素养;
(5)本科阶段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获得优先考虑资格。
4. 接收工作流程
推免生接收工作按以下步骤开展,考生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及要求:
(1)预报名与入群: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 9 月 19 日前完成两项操作 —— 一是实名填写 “预报名信息采集表”(填报方式:访问网址https://mp.snnu.edu.cn/site/newForm/index?formid=139,或扫描对应二维码);二是加入推免接收 QQ 群(群号:1046474516)。
(2)材料提交:9 月 19 日前,申请人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066484330@qq.com。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院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加盖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 “推免 + 本科学校 + 申请专业 + 姓名” 的格式命名。若发现材料虚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系统报名: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考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并选择我院对应专业。未在该系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审核与复试:学院将分批次审核申请人材料,遵循 “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的原则。复试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具体方式由各专业另行通知。学院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拟录取确认: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仅完成确认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未按规定确认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 其他说明
(1)本安排未尽事宜,以《陕西师范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为准(查阅网址:https://yz.snnu.edu.cn/info/1009/7731.htm);
(2)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9-81530775;
本工作安排由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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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理工大学(3204)报考点公告南京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报考须知一、报考点基础信息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理工大学作为指定报考点,其相关基础信息如下:报考点代码:3204报考点名称:南京理工大学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仅针对特定类型考生开放接收,具体涵盖以下四类人群:就读于南京地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目标为南京理工大学,或报考江苏省内除南京以外地区的高校招生单位(需注意,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工程学院这八所高校不在接收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位于南京地区,或工作单位注册在南京地区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目标与上述第一类考生相同,即南京理工大学或江苏省内南京以外地区符合要求的高校招生单位(同样排除上述八所高校)。报名参加南京理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南京理工大学,且初试科目中包含 910 设计综合(考试时长 3 小时)的考生。三、网上报名相关安排网上报名是考生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相关时间、平台及操作要求如下:(一)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二)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操作。(三)报名信息修改与有效性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无法进行补报,已填报的信息也不能再修改。(四)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工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自身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对照查询结果准确填报报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五)报考费缴纳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在收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考生才可凭借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考费缴纳,网上确认阶段将不再接受补缴费申请。四、网上确认流程(一)确认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 日。考生初次提交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12:00。考生补充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二)确认方式本次报名确认实行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考生需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操作。关于网上确认系统的具体网址以及报考点的相关规定,考生需关注后续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三)确认相关注意事项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对于已完成报名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情况,所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网上确认信息完成后,招生单位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其中会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将准予其参加考试;若考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需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生单位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五、准考证打印说明考生需及时关注研招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借网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本人准考证,避免遗失或损坏。六、特别提醒内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填报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与确认,避免因信息问题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关于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准备的材料,后续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残疾考生若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与南京理工大学研招办取得联系,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七、其他重要信息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合理安排复习计划。2025-10-22 1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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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作为浙南闽北赣东区域内独有的综合性高等院校,温州大学同时也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与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与有序性,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总则1. 制定目的: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维护学校与考生双方的合法权益。2. 制定依据: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充分结合温州大学自身办学定位与实际情况。二、学校概况(一)基本信息1. 学校全称:温州大学,全国统一招生代码为10351。2. 办学地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为考生提供稳定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二)证书颁发1. 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后,由温州大学统一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2. 学位证书:符合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将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书效力受国家认可。三、组织机构(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1. 职责范围:全面统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研究制定招生政策与规则、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决策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等。2. 工作性质: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核心决策机构,确保招生政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二)研究生院1. 职责范围:作为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包括招生信息发布、报名审核、考试安排等。2.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开展工作,保障招生流程的顺畅与高效。(三)纪检监察部门1. 职责范围: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涵盖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2. 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并纠正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招生类型与计划(一)招生类型划分1. 按学习方式分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脱产学习模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毕业后需通过双向选择自主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2. 定向与非定向区别定向生:在学期间不转移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受定向单位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毕业后严格按照定向合同约定就业。非定向生:须在入学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温州大学,毕业时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二)招生专业范围1. 全日制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涵盖多个学科门类,满足不同考生的报考需求。2. 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公共管理、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电气工程,考生可根据自身职业发展需求选择。(三)推免生招生1. 招生说明:温州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为优秀学生提供深造通道。2. 参考资料: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温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需参照《温州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四)修业年限与计划说明1. 基本修业年限: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修业年限)为3年,考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2. 招生计划参考:各专业2026年预计招生计划,以《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以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基础编制,仅作参考;最终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2026年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五、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记录。3.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温州大学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 学业水平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本科毕业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可直接报考。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需符合温州大学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学位人员: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造。5. 特殊情况要求: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6. 专业特殊要求:需满足报考专业所列的特殊要求,包括专业目录中备注的相关条件。(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1. 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基础要求:需符合本章程“(一)通用报考条件”中的所有条款。专业背景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该专业。2. 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基础要求:需符合本章程“(一)通用报考条件”中的所有条款。专业背景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该专业。3.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基础要求:需符合本章程“(一)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2、3项的要求。工作经验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温州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拥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报名流程与要求1. 报名阶段划分: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同时需按要求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有效。2. 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温州大学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避免因报考点选择不当影响考试。3. 网上报名具体安排报名时间: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温州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信息查询与校验:网上报名后,考生需牢记个人用户名、密码及报名号,以便后续操作。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温州大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温州大学将在报名期间、报名结束后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会在学校官网上公布,最后一轮公布时间在网上确认之前,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官网通知。责任声明: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网上确认要求材料提交: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图像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确保信息与本人一致。资格审核:报考点与温州大学将审核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是否相符,不符者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5. 专项计划报名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报名时应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温州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接受学校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6. 诚信要求: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及相关考试管理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四)报名注意事项1. 志愿填报限制: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2. 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3.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有效,未缴费或缴费失败的报名无效。4. 考试纪律要求: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考务人员安排,杜绝违规违纪行为。5.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 通讯信息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需认真填写完整的通讯地址(包括省、市、县、详细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有效联系电话,并确保该信息在2026年8月底前有效,避免因信息失效错过重要通知。六、考试与录取(一)考试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依次参加并达到相应要求。(二)初试安排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统一为笔试。2. 考试地点:考生需在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3. 考试科目:初试科目需参考《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不同专业科目设置不同,考生需提前了解并做好备考准备。4. 参考资料:初试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以及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可参考《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资料》,该资料仅作备考参考,具体以考试实际内容为准。(三)复试安排1.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6年3-4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及温州大学通知为准,考生需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2. 复试地点:具体复试地点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考生需提前了解并做好出行准备。3. 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额外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具体内容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加试部分。4. 资格审查:温州大学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核实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考生,不予准许参加复试。(四)录取规则1. 成绩核算: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可参考《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2. 录取依据:学校将结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体检情况,综合评估后择优录取,确保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符合培养要求。3. 录取办法:详细录取流程与规则,需参照《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该办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七、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学费在每学年初缴纳,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5.6万元/生,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全部学费。其他非全日制专业(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学费标准为3万元/生,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全部学费。(二)奖助政策1. 奖助体系构成:温州大学建立了多元化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等多个方面。2. 具体奖助项目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各类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助学金与贷款: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支持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缓解学费与生活费用压力。“三助”与补助:设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津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困难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3. 政策详情:具体奖助标准、申请条件与流程,可参考《温州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该政策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八、附则1. 章程生效时间:本招生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适用于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2.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确保招生过程中政策解读的一致性。3. 特殊情况处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保障招生工作的合规性。2025-10-20 09: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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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工作,依据青岛理工大学《青理工校发[2021]33号文》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1. 组长:孟凡勇、赵辉 2. 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 3. 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 4. 秘书:田东、高鹏磊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分配专业推免名额、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综合排名核算、确定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二、推免名额分配工程造价专业有毕业生 104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 98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生 101 人,总分配名额 5 个,候补名额 3 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生 60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2 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 36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1 个。 各专业毕业生合计 399 人,总分配名额合计 23 个,候补名额合计 12 个。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参与学院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8项条件,缺一不可: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排除推免资格)。 2. 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3. 学业表现条件: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本科阶段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均无不及格记录。 4. 学术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 5. 品行素养条件: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优良,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或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良好。 6. 身心健康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7. 成绩排名条件:本科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含30%);若专业排名前30%的总人数低于该专业推免指标,可按排名依次顺延至满足指标人数。 8. 外语水平条件:需提供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证明(证明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75分(成绩有效期2年); (3)GRE考试成绩≥295分(成绩有效期5年); (4)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成绩≥60分; (6)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需提供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的官方成绩证明。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推免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排名成绩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20%**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1. 课程范围:仅计算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以下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公共选修课模块学分超出额定要求,选取成绩较高的课程计入)。 2. 计算标准: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5位,确保精度。 3. 成绩认定: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的,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试无故旷考的,成绩按“不合格”认定,不计入有效绩点。 (二)综合能力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能力成绩从“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参军入伍(Z3)、志愿服务(Z4)、国际组织实习(Z5)、综合荣誉(Z6)”6类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成果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成绩构成:综合能力成绩 = ∑(Zi成绩×Zi权重),其中Z1-Z6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Z1占30%、Z2占50%、Z3-Z6各占5%。 2. 单项认定规则: (1)Z1(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有多篇论文,仅取1篇最高质量的计入。 (2)Z2(科研竞赛):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若有多项竞赛获奖,仅取1项最高级别奖项计入。 (3)Z3(参军入伍):以学生提供的服兵役证明为准,按服役时长与表现评定成绩,具体参照学校相关优抚政策执行。 (4)Z4(志愿服务):仅限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官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按活动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评定成绩,多项服务经历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5)Z5(国际组织实习):以学生提供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实习证明为准,按实习时长与岗位相关性评定成绩,仅取1次最高质量实习经历计入。 (6)Z6(综合荣誉):仅限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官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按荣誉级别评定成绩,多项荣誉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3. 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能力成绩计算;在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成果可作为优先推荐的辅助依据。 4. 计算依据:Z1、Z2的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执行。 五、推免工作实施程序推免工作按“细则公示—学生申请—材料审核—综合排名—名单确定—学校审定”的流程分步开展,具体步骤如下:(一)细则公示阶段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全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学生充分了解申请条件与流程。(二)学生申请阶段1.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材料清单: (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手写签字); (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承诺确认“待录取”后不擅自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科前6学期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提交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pdf”);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3. 专业身份说明:申请时专业身份(如转专业、辅修专业)变更未满1学期的学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原学院协助完成资格初审。(三)材料审核阶段1. 资格初审: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成果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等问题: (1)实行“代表作评价”机制,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 (2)每位专家需对学生的特殊专长项目(如论文、竞赛)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若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认定某学生成果存在问题,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学术论文需额外提交学术检索报告(如知网、万方检索证明); (4)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四)名单确定阶段1. 综合排名:学院按各专业推免名额,在专业内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学院总推免名额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候补名单,候补名单需标注“候补1”“候补2”等序号,明确替补顺序。 2. 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阶段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进行终审,审定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1. 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论文、虚报奖项)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按学校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通报批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 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学院需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开展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规。(二)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2026年入学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未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 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3. 被查实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三)监督与申诉机制1. 监督制度: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院需公开咨询与申诉渠道,确保过程透明;工作小组成员需签署《推免工作廉洁承诺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需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号)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小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信息公示制度1. 公示内容:学院需在网站公示推免程序、时间安排、资格初审名单、综合排名成绩、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咨询与申诉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知情权。 2. 公示期限:资格初审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终审后的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推免依据。(五)回避制度1.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若与申请学生存在直系亲属、近姻亲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需主动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申请回避相关审核、排名或决策环节。 2.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参与学院推免工作,需提前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未按规定报备的,取消推免资格。(六)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对推免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松懈、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学院、职能部门或审核专家,严肃追究当事人与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 2. 对存在违规推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其下一年度推免名额,确保推免工作严肃性。七、特别说明1. 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资格声明》,声明需存档备查。 2. 已确定为拟推荐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公示。 4. 公示与咨询渠道: (1)学院公示地点: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楼大厅宣传栏、学院官方网站; (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 (3)学校举报渠道:教务处电话0532-8507112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5. 本细则未明确的特殊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商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6. 本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2025-09-26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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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考点报名公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启动,依据教育部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报名通知,结合我校两个考点的实际筹备情况,现将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详细告知如下:一、报名前期核心准备要求所有计划报名的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前,有几项关键准备工作必须完成。首先要逐一研读系列官方文件,包括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网上报名专项公告,同时还要仔细查阅目标招生单位和拟选择报考点的各项要求。考生需重点关注招生单位与报考点的选择环节,务必确保选择准确无误,避免因这两项关键信息选错而失去考试资格。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出现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等情况,由此引发的无法参加考试、不能进入复试以及录取资格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二、我校考点基本信息说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共设立两个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点,分别对应不同的校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考点:(一)航空港校区考点,对应的考点代码为5121,该考点的具体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二)龙泉校区考点,对应的考点代码为5169,该考点的具体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一)报名阶段关键节点本次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都必须完成这两个环节,同时后续还需进行网报信息确认,三项流程缺一不可。1. 预报名时间安排: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的9:00至22:00开放报名系统。其中10月10日至11日期间,报名系统仅对四川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10月12日至13日期间,全省范围内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与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步开通,只要成功完成缴费,预报名信息即生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重复提交报名信息,但必须按照后续要求完成网报信息确认。2. 正式报名时间安排: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的9:00至22:00,面向全省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开放。为避免报名截止前网络流量过大导致系统拥堵,影响报名进度,建议考生尽量提前完成报名及缴费操作,不要集中在最后时段报名。3. 退费相关说明:若考生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报考,或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需要申请退费,必须在2025年10月27日22:00报名截止前,登录网报系统找到已缴费的报名信息并点击取消。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一旦取消将无法恢复,系统会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预计退费工作在12月初完成。考生在点击缴费按钮前,务必反复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包括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专业等关键内容。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各考点将不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或补报申请。(二)网报信息确认安排网报信息确认是报名流程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报名是否成功。该环节的具体安排,包括考生上传审核材料的时间、考点审核材料的周期、确认的具体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等,我校将另行发布专项公告。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确认,逾期将无法补办。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考点发布的公告,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三)准考证打印事宜准考证打印通道将在考试前10天左右由教育部统一开通。已完成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的考试安排信息,然后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后正反两面在整个考试期间都不得涂改,也不能添加任何书写内容。考生参加初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四、报考点选择特殊规定不同类型的考生,在报考点选择上有明确的规定,考生需对照自身情况准确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选择外,也可选择本人教学点所在地的报考点。2. 单独考试考生:需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或直接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3. 其他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报名及信息确认手续,若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则需按招生单位规定执行。其中,四川省内户籍的考生,在省内选择报考点不受市(州)限制,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由选择;户籍在四川省内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在四川省内工作但户籍未迁至工作地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考点将不予办理信息确认,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非全日制考生: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同时要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相关信息。五、特殊考生服务及考场规定(一)残疾考生便利服务申请残疾考生若需要我校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需在网报信息确认阶段向考点提交书面申请。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全省所有报考点都会为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考生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我校两个考点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期间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考场内会配备时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但考试的正式开始和结束时间仍以考点的铃声信号为准。为规范考试管理,考点将统一为考生配备考试文具和草稿纸,考生除携带考点允许的特殊用具外,不得自行携带任何文具进入考场。考试入场前将进行严格的安检,对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025-10-27 14: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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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录取通知书地址校对等事宜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现对我校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通知如下:1.拟录取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aspx) 下载打印所要求的表单并确认相关信息。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从系统下载现实表现复审表。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如无学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对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拟录取考生需从系统下载调档函(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无需调档),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寄送要求如下:(1)非应届考生寄送档案材料为考生全部人事档案。(2)应届考生档案材料由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一次性寄出(具体以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时间为准)。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档案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档案室直接内部移交。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国家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协议书由录取院系发放至拟录取考生,协议书甲方落款为“华南理工大学”字样和公章,按照对等原则,乙方的落款字样和盖章需为丙方所在的法人机构名称及公章。考生须按照附件1中所列录取院系接收地址于7月10日前将协议书通过邮政EMS寄出。5.现实表现复审表、人事档案、协议书应通过邮政EMS或机要通信分开寄送。考生不得自带人事档案报到。考生可在材料寄出两周后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内查询相关材料是否寄达。6.在职人员及硕士毕业一年以上考生攻读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完整的离职证明材料。该类考生须与工作单位之间解除人事(劳动合同、聘用、任职)关系,不允许出现停薪留职或离岗不离职等各种假离职形式;确无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相关说明。(离职证明材料通过邮政EMS于7月10日前寄出,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02,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3401)7.我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在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预计于7月中旬发放。考生如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拟录取考生根据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和本人情况,于7月8日前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确认。8.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2;户口迁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3。 扫码查看或下载附件附件1:2025年各院(系)拟录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接收地址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25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2025-08-07 15: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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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5年授课型硕士专业(新增)申请通道即将关闭!宁波诺丁汉大学始建于 2004 年,是中国首所获教育部批准、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校园的中外合作大学。学生毕业时所获学位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完全一致,且该学位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宁波诺丁汉大学 2025 年新增的授课型硕士专业 —— 国际公共政策文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其申请通道即将关闭,欢迎有意向的同学抓紧时间在申请系统中提交申请!01 国际公共政策文学硕士(MA International Public Policy)课程类型:全日制学习时长:12 个月入学时间:2025 年 9 月院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学系入学要求学术背景要求:招生对象为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学术成绩要求:毕业于国内 985、211 工程大学及 “双一流” 大学等的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全部年级的平均成绩需达到 80 分及以上;其他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需达到 85 分及以上。英语语言要求母语非英语且本科学位并非在全英语教学大学获得的学生,需提交英语语言测试成绩;本科学位由海外大学授予且本科阶段课程为全英文授课的学生,需提供全英文授课证明。雅思:总分 6.5 分,各单项不低于 6.0 分;或PTE 学术英语考试:71 分,各单项不低于 65 分;或新托福 iBT:90 分(写作和听力不低于 19 分,阅读不低于 20 分,口语不低于 22 分)申请截止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02 工商管理硕士(MBA,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课程类型:非全日制学习时长:两年入学时间:2025 年 9 月院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注:该学院获 AACSB、EFMD EQUIS、AMBA 认证)入学要求学历要求:申请人需持有相关领域的二等一荣誉学士学位(2:1)及以上学历(或国际同等学历),或拥有被认定为等同于荣誉学士学位的相关职业资格。工作经验要求:需具备至少三年全日制毕业后工作经验,且其中包含管理类岗位经验。面试要求:作为录取流程的一部分,符合入学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并通过面试。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评估。英语语言要求母语非英语且学位并非在全英语教学大学获得的学生,需提交英语语言测试成绩。课程的最低英语要求如下:雅思成绩 6.5 分,各单项不低于 6.0 分;PTE Academic 71 分,各单项不低于 65 分;新托福成绩 90 分,写作和听力不低于 19 分,阅读不低于 20 分,口语不低于 22 分。申请截止日期:2025 年 8 月 15 日如需了解更多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详情,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发送邮件至 mba@nottingham.edu.cn致电 + 86 (0) 574 8818 0000 ext. 8647在线填写咨询表格03 如何申请(How to apply)学校采用英国的申请制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决定基于申请者的本科学术表现、英语语言成绩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申请网址:意向就读的学生请通过线上申请系统向学校提交申请。线上申请系统需要上传以下材料:英文自荐信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完整学术成绩单(中英文)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在海外高校取得学历者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两份英文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来自于您正在就读 / 最近毕业的大学授课老师)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单(如雅思、托福或 PTE)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 2 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04 联系我们(Contact us)招生热线:+86 (0) 574 8818 0182咨询邮箱:Admissions@nottingham.edu.cnFor any further application enquiries,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us via:Tel: +86 (0)574 8818 0182Email: Admissions@nottingham.edu.cn2025-08-15 10: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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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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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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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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