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切实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北京建筑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于即日起开放,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等的相关要求。
(四)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能力。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学科专业
我校仅接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推免生。我校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之外,其他按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中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可接收直博生。
预报名阶段接收推免学科(专业)目录可通过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在主页“系统服务”中登录“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注册并查询。最终版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目录以我校后续向社会正式发布版本为准,届时申请人可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及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三、报名方式
(一)预报名阶段(即日起—9月22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
符合报名条件的推免生可进入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在“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中注册、登录并完成报名。其中,报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进入系统后点击“推免硕士报名”,报考推荐免试直博生进入系统后点击“直博报名”。
北京建筑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仅为学校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推免生(含已预报名推免生)务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届时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复试综合成绩,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且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依次发送“待录取”通知,择优录取。推免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照要求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后,才能获得推免拟录取资格,完成最终拟录取。
错过预报名时间的推免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正式报名阶段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
(二)正式报名阶段(9月22日9:00-10月20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将于9月22日9:00开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报学生信息,并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必要环节,所有推免生(含已预报名推免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报考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中,招生类型请务必选择“直博生”。
四、申请材料
预报名阶段,申请人通过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如果错过预报名时间,在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需将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提交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邮箱见后附联系方式)。
(一)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
1.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1份。
2.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
3.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
4.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5.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
1.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1份。
2.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
3.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
4.《北京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扫描件1份。
5.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1份(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6.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扫描件。
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8.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与接收
(一)学校将开启推免生接收绿色通道,在接到推免生报名后安排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所有复试接收工作将以教育部系统关闭日为准。
(二)复试通知:招生学院对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并向报名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意参加复试。
(三)复试组织:招生学院负责组织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复试采用“在线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重点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复试成绩,结合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待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学校根据待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一)在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三)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等其他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七、学制
我校各硕士招生学科(专业)的学制信息,请查看后续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北京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直博生学制5年。
八、学费标准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直博生学费收取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等。推免生除可正常申请以上奖助学金外,我校对于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和本科毕业院校相关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高于我校相同学科一个档位及以上的外校推免生,将以奖学金形式返还三年学费。
十、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8364458/68322241;
纪检监察办公室:010-61209094。
(三)如本通知与当年国家下达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BUCEA_grad_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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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更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途径。为规范有序推进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学校整体部署,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特色及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办法。一、推免招生方式说明本办法所指“推荐生”,具体定义为:符合招生条件的院校,在预先划定的专业范围内,筛选已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使其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模式。二、接收专业范围与名额限制(一)接收专业2026年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招生专业,均在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范围内,但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除外,该专业不参与本年度推免生接收工作。(二)名额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名额,设有明确上限:不得超过学院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50%,具体名额将结合各专业实际需求进一步分配。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2. 已成功获得本科就读院校发放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这是参与申请的核心前提,无此资格者无法进入后续审核环节。3. 需符合陕西科技大学及经济与管理学院针对推免生申报制定的其他专项条件(具体可咨询学院招生联络人员)。四、推免生报名与录取流程1. 完成资格确认: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准确填报“陕西科技大学”,并选择“经济与管理学院”及对应报考的学科专业,确保填报信息完整无误。2. 学校审核与通知发放:学校将依据推免招生相关政策及学院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3. 考生确认复试意愿: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是否参加复试”的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 待录取确认环节:通过学院考核的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指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操作的考生,将被认定为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不再保留其录取名额。5. 时间节点遵循原则:整个推免生接收流程中的报名、审核、复试、确认等关键时间节点,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官方时间安排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避免错过重要环节。五、其他补充规定1. 就业与考试限制:被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成功录取的推免生,其身份将从本科应届毕业生就业计划中剔除;同时,此类考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直接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 奖助政策依据: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的研究生奖助待遇,将严格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的具体条款执行,学院不另行制定额外奖助规则。3.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推免录取资格,且不予以补录:在推免申请、材料提交、考核等任一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真实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或在本科阶段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入学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判定为体检不合格的。4. 接收范围排除:本年度推免生接收工作明确排除以下三类考生,此类考生无需申请:通过专升本方式获得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六、咨询联系方式1. 咨询电话:029-86168550(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建议提前整理好咨询问题,以便高效沟通)2. 联系人:郭老师(负责解答推免生申请流程、专业信息、考核安排等相关疑问)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9月18日2025-09-29 16: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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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为帮助有意向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后续推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决定启动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预报名工作,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积极报名。一、学院简介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 1987 年设立的工业审计系,在审计领域拥有深厚的办学积淀。学院现开设审计学本科专业(包含政府审计方向与资源环境审计方向),同时具备审计学学术硕士、审计专业硕士(MAud)、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的学位授予权,形成了覆盖本科到硕士的完整审计相关人才培养体系。此外,学院还承担中国政府审计奖学金项目,为境外国家审计机关培养审计专业硕士人才,在国际审计人才培养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团队,现有专任教师 55 人,其中教授 13 人、副教授 16 人、讲师 26 人,教师团队专业背景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够为研究生培养提供高质量的教学与科研指导支持。学院始终秉持 “道器相济 审度天下” 的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审计专业人才。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具体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审计学(专业代码 1202Z1);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专业代码 125700,不区分院系所)、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 085700)。需要注意的是,我院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将不超过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 50%,推免名额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合理分配。三、推免生接收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学籍与推免资格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预报名阶段,对于尚未确定是否能获得推免资格、但仍有较大可能性取得该资格的考生,可正常提交预报名申请;若在后续正式报名阶段未能取得推免资格,其已获得的预报名通过资格将自动取消;政策合规要求:需满足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其他相关规定与要求,确保推免申请流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四、预报名申请流程(一)预报名时间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1 日(含当日)前完成预报名材料的准备与提交,逾期提交的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二)预报名材料清单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预报名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个人有效证件材料:本人学生证(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能够体现个人外语能力的证明文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单、托福(TOEFL)成绩报告、雅思(IELTS)成绩报告等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学术与获奖证明材料:若考生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如项目报告、专利等)或获得的各类学科竞赛、荣誉表彰证书,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学业成绩材料:本科阶段已修课程的完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成绩单需能体现课程名称、成绩、学分等关键信息;报考意向与联系方式材料:需明确填写拟报考的学院名称(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拟报考专业名称及个人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常用联系电话等),确保学院能够及时与考生沟通相关事宜。(三)预报名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将上述所有预报名材料整理齐全后,发送至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指定的接收渠道,具体提交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五、国家审计学院联系方式为方便考生咨询预报名相关问题,学院特设以下联系渠道:联系电话:025-58312856;联系人:何老师;考生可在工作日的合理时段(如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拨打联系电话,咨询预报名流程、材料要求、专业信息等相关疑问,工作人员将为考生提供详细解答。六、其他注意事项正式报名要求:待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开通后,所有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均须登录该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完成志愿填报、信息确认等操作;未通过该系统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其预报名申请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复试与录取环节;信息关注要求:学校将严格依据教育部 2026 年推免生招生政策,及时通过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与国家审计学院官网,发布接收推免生的最新通知、复试安排、录取规则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官方平台,及时获取最新工作动态,避免因信息延误影响推免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提交的所有预报名材料均需保证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预报名资格,且后续不再接受该考生的任何申请,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学院2025 年 9 月 13 日2025-09-22 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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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一 复试安排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安排等将于近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1.复试方式: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凭准考证进入校园(复试地点分南京校区和江阴校区,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2.复试时间:学校将于3月27日-4月1日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相关通知。二 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考生在3月26日前上网确认复试科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网址: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 (用户号可以为考生编号或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保存复试科目后,交纳复试费80元。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三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将以下材料按序装订交报考学院: 1.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学历(学籍)材料:往届生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毕业证复印件;(2)结业证复印件;(3)参加自考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自学考试成绩证明;(4)国(境)外学历须出具留服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学生证复印件;(2)境外在读证明(国(境)外在读生);(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原件。4.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提供证明)。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6.《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获批的考生,复试期间至致远楼415室核验《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入伍前学籍(或学历)证明,并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和入伍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请考生务必提供完整、准确、清晰的资格审核材料,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四 复试注意事项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本须知仅针对第一志愿考生。调剂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五 联系方式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联系方式:025-84303162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六 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一、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专项计划)二、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2025-07-31 14: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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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水平特色院校,以外语学科为核心支撑、旅游学科为鲜明特色,实现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我国外语、翻译、旅游及经贸领域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由周恩来总理亲自提议,于 1964 年 10 月正式成立,建校以来始终坚守 "中外人文交流" 的使命担当,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发展为核心任务,秉持 "融中外、兼知行" 的办学理念,聚焦内涵建设与交叉融合,着力培育具备 "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 能力,兼具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有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中外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拥有 6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1 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及 7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外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学 4 个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企业管理学科所属的商学院还拥有国家级双一流专业财务管理及北京市双一流专业市场营销。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及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翻译与旅游管理两个专业学位成功跻身全国第一方阵。二、招生类别说明(一)学习方式划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仅招收非全日制学生,会计专硕同时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余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执行一致的政策标准。(二)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根据招生政策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接纳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一)招生专业设置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48 个,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31 个,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语言与人工智能、中阿文旅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区域国别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共 17 个,涵盖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德语口译、西班牙语口译、朝鲜语口译、阿拉伯语笔译、阿拉伯语口译、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值得注意的是,会计专硕依托商学院师资力量,形成 "跨文化交流"" 产业实习基地 ""小语种 + 会计" 等特色培养模式,与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实习合作关系。(二)招生计划额度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总体招生计划为 751 人,该额度包含推免生及各类专项计划名额。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 617 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134 人。按照教育部相关部署,学校单列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 3 人。各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可查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研招网发布。各专业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结果为准,所有专业的最终录取名额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报考情况、社会需求变化及学校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四、报考资格条件(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条件考生需满足下列学业水平要求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于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专项专业条件报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第 1、2、3 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四)境外学历要求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于 2026 年复试资格审查阶段,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五、报考实施流程(一)报名环节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必经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操作。1. 网上报名安排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与末期的访问高峰。网上报名需遵守以下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信息修改申请。(2)每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学习经历并提供真实材料,学校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环节。(4)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认证报告供核验。(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如实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8)考生须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审慎选择志愿及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9)考生应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造成后续环节无法进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10)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11)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2)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2. 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部署及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未参加或未通过确认的考生无法参加考试。(3)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采集。(5)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试资格。对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一经发现立即处理。(二)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相关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六、初试相关安排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段为 8:30 至 11:30、14:00 至 17:00,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可查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期间,考生需按考点要求携带文具,学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具体查询时间及方式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七、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复试及调剂管理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办法将通过学校研招网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制度。外语类专业复试包含《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相关内容的考核,考生可参考已出版的多语种版本进行备考。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不包含第二外语,但复试阶段将组织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对话问答。学校提供的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考生可选择报考专业以外的任一语种参加测试,入学后需按照选定语种参加第二外语课程学习。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 3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环节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会计专硕复试可结合其 "跨文化交流"" 产业实习 " 等培养特色侧重相关能力考查。当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调剂工作办法,在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招网公布接收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包括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含加分项)、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包括复试遴选规则)及咨询渠道等信息。(二)体检安排学校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施。(三)录取规则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规则如下: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可进入录取环节。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资格。学校将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方法,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考生保持一致。全校该专项计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单独按总成绩排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额度内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将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6 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学校将另行发布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八、学制设置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中阿文旅研究专业学制为 2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 年,其中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英语口译专业的中英西复语方向及中英法复语方向学制为 3 年。九、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及人数等信息,详见学校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推免生的考生,其所在高校须为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免生资格的院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推免生申请的具体程序及方法将于 9 月中旬在学校校园网公布。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十、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 8000 元。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专业每人每年 13500 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每人每年 15000 元;金融、国际商务专业每人每年 26000 元;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每人每年 40000 元;会计专业全日制每人每年 30000 元,非全日制每人每年 40000 元。(二)住宿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为每人每年 1500 元,实际收费标准将根据住宿安排情况进行调整。(三)奖助政策体系研究生奖学金: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类别,具体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详见《学生手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补助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7000 元,分 10 个月发放。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将通过临时困难补助、入学 "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加大资助力度。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由相关培养单位另行制定并发布。十一、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为朝阳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 1 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十二、毕业与就业规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规定课程考核或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专业实践训练,并通过学位论文学术规范行为检测后,准予毕业;通过学位论文或规定实践成果的匿名专家评阅及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且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硕士学位: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若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协议。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因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协议或擅自变更就业方式导致录取资格取消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十三、违规行为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十四、其他重要说明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校研招网及时公布。本指南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当年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研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全面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25-10-30 14: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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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4〕145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我校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工作内容及时间规划(一)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需在研究生新生办理报到手续后的两周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并务必于 9 月 17 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交至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二)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复查此项复查工作需在 10 月中旬前完成,各培养单位需在 10 月 14 日(星期二)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两份纸质材料,分别是《XX 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专项工作小组名单》与《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登记表》。(三)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完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承担本单位所有在学研究生导师信息的核对职责,需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准确填报 2025 级研究生导师的相关信息,同时对现有在校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信息无误。二、工作执行要求(一)强化组织管理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关键举措,也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各培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明确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要全面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漏洞,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以及存在疑问的问题,单位负责人需亲自对接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严格督查与责任追究学校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及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 “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构建考试招生与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若发现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情况,一经调查核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和纪律,对涉及的人员及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三、联系对接方式(一)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负责对接的工作人员为焦灏琳,联系电话为 029-85310425,办公地点位于文汇楼 A 段 511 室,如有相关业务咨询或材料提交需求,可前往该地点或拨打联系电话沟通。(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接的工作人员为杨雯,联系电话为 029-85310346,办公地点在文汇楼 A 段 509 室,涉及研究生录取资格复查相关的材料提交与咨询事宜,可通过上述电话或地址联系对接。研究生院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09-11 12: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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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摇篮”。学校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有24个院(系)和研究生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直属附属医院、8个非直属附属医院。设有87个本科专业,其中3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2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5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3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学、考古学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3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1个国家级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1个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14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308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教授)5人,国际科学史研究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6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在校生2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3800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国际学生500余人。学校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重大奖励。学校十分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近30个国家及地区的12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二、报考条件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条件①、③或②、③: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③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并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论文一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3.我校图书情报、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制药工程、城乡规划、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可设置单独考试。(四)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专项计划。(五)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六)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符合条件(一)中1、2、3的各项条件,还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报名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要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上述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网上确认要求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②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③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以下考生必须选择西北大学为报名点①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7.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以国家规定为准。8.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相关信息。9.初试成绩复核办法按照我校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四、奖助体系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等,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五、住宿安排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安排住宿,按标准收取住宿费,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及其他专业全日制定向单位在西安市内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学校研究生宿舍分布在太白和长安两个校区。录取到长安校区的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太白、长安两校区统筹安排。最终住宿安排以录取当年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为准。六、其他 1.2025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其它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仅指考试招生人数,推免生招生人数可通过“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因正式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人数会有所变动,最终招生人数依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而定。2.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无需使用计算器。4.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5.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88302210 029-88308586邮政编码:710127E-Mail : yjszb@nw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yjs.nwu.edu.cn联系部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 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2025-04-18 13: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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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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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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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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