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2026年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5〕3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接收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者均可报名。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考生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4.符合所申请二级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
我校仅全日制专业接收推免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凡预分有推免接收计划的专业皆可接收推免生;直博生招生专业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点击链接>
三、申请程序
1.凡有意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推免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即可联系各二级招生单位了解复试接收的相关安排。各二级单位招生联系方式:<点击链接>
2.已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安排好本科阶段学习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前进入硕士阶段学习。为保障研究生学习进度,申请提前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推免生须在10月10日(含10日)前填写《推免生申请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下载)提交到拟录取学院。待审核结束后,即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四、接收程序
1.个人注册申报
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可填报志愿。
(推免流程及相关时间安排详见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温馨提示:推免生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确认等环节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请各位考生确保学信网上注册的手机处于可用状态,并关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
2.复试安排
(1)各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2)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复试通知后,按照通知上的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3)推免生缴纳复试费120元(推免生报名数据要待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完成之后,才可以下载导入学校财务系统,所以缴费系统可以晚一点再登陆);
交费网址:https://op.sicau.edu.cn/

登录用户名:26+手机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4)复试结束后,由各招收单位向拟录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5)推免生登录研招网接受待录取,完成网上拟录取流程。
3.拟录取公示
(1)10月17日前汇总研招网上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党委审定;
(2)待学校审定后对2026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QQ群1:1021103073,群2:856067136,群3:924612336
群4:883517792,群5:883492935,群6:820188575,
邮箱:sicauyz@qq.com 短信接收号:13330600943
通讯地址:
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邮编:625014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编:611130
都江堰校区: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邮编:611830
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sicau.edu.cn
六、纪律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电话:028-86291638
四川农业大学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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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工作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落实本学院推免生接收相关工作。二、接收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应是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高校的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三、接收专业及学制除工程管理(MEM)[125601]、工商管理(MBA)[125100]、公共管理(MPA)[125200]外,我校其他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鼓励考生跨专业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四、接收程序1.自9月22日9:00起,学生可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2.自9月23日9:00起,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3.自9月25日9:00起,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自9月25日14:00起,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4.10月20日,系统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和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五、复试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2.各学院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将多批次组织复试。3.复试时推免生需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六、支持政策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报考并录取我校的推免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录取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学业奖学金;2.申请“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安排;3.入校后可优先选择导师。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推免生政策,及时公布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也欢迎向我校研招办和各招生学院咨询。常州大学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0238;咨询邮箱:yzb@cczu.edu.cn。监督投诉电话:0519-86330025。2025-09-18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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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是由我校杰出校友谈旭东先生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设立目的在于助力南京工业大学 MBA 项目的长远发展,同时吸引更多在 “德行、学问、能力” 三方面均表现突出的优秀校友生源报考我校 MBA。结合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的独特属性,依据奖学金设立宗旨,特制定本套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标准与评选对象本奖学金的评选范围限定为当年成功录取的南京工业大学 MBA 研究生新生。评选过程中,我校 MBA 校友生源将享有优先获得奖励的权利。若优先评选后仍有剩余名额,则将其用于奖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新生。其中,我校 MBA 校友生源具体指两类考生:一是曾在南京工业大学就读过的考生;二是由校友企业推荐,并最终被我校 MBA 录取的考生。该奖学金每年计划评选 10 名获奖者,每位获奖者将获得 5000 元的奖励资金。二、评选基础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在个人品行方面无不良评价。学习态度勤奋刻苦,在学业或相关领域表现优异,具备显著的发展潜力,未来可期。三、具体评选标准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申请本奖学金:在当年我校 MBA 录取新生中,属于第一志愿报考的校友生源,且其管理类联考成绩位列前二十名,同时面试成绩达到优秀等级。作为我校 MBA 第一志愿录取新生,在近三年内,曾在学术研究水平、专业业务能力、社会公益服务等任一领域,获得过工作单位或社会相关机构颁发的奖励。经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后,当年最终确定的获奖人数不得超过 10 人。在奖学金正式发放之前,若获奖候选人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而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其获奖资格将被直接取消,空缺名额由备选人员按顺序递补。四、评选操作流程每年 9 月 1 日之前,MBA 教育中心需向当年录取的 MBA 新生,正式公布《南京工业大学 “知合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确保每位新生知晓评选相关事宜。截止到 9 月 5 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录取新生,需向 MBA 教育中心提交奖学金申请表,以及各类能够证明自身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9 月 10 日之前,MBA 教育中心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综合考量申请新生的管理类联考成绩、专业业务能力、所获荣誉奖励以及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初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名单,即初选名单。9 月 15 日之前,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讨论审核,确定最终的入选名单。随后,需将入选名单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奖学金捐赠单位,并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五、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将在获奖学员完成第一学年学费缴纳后,一次性进行发放。通常情况下,发放仪式会安排在当年的 MBA 开学典礼上同步举行,以彰显对获奖学员的鼓励与认可。MBA 教育中心需根据最终获批的获奖名单,结合每位申请者的学费实际缴纳情况,确定最终的奖学金发放名单。同时,需将发放结果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捐赠单位,确保信息透明可追溯。六、其他补充说明对于本实施细则中未明确提及的事项,将按照《知合奖学金捐赠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校方与捐赠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新的调整意见,也需依据双方沟通一致的内容进行处理。本实施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所有。南京工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2017 年 11 月 1 日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doc2025-08-28 15: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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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 清华大 经济管理学院现场认证完成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场认证完成。此次认证是在CAMEA认证新标准下开展的首批院校认证,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和EMBA项目的教育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估,具有重要意义。CAMEA认证工作启动于 2012 年,是国内首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认证,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CDGDC)和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CNMESC)联合组织开展,旨在推动中国工商管理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清华经管学院于2012年率先通过该认证。认证座谈会上,CAMEA认证理事会副理事长兼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亓彦伟强调:CAMEA认证是学位中心和MBA教指委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内第一个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在创建和树立中国教育认证品牌、引领中国管理教育内涵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新推出RAISE的认证新理念,即R-教育使命、A-能力导向、I-产教融合、S-社会贡献、E-赋能系统五个方面,高度契合了中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推出的认证新标准更加强调目标导向、价值引领、服务需求,更加突出产教融合、科技驱动、数智赋能。CAMEA认证专家组设置坚持“高水平、高规格、高影响”原则,覆盖领域专家、行业专家、境外专家等多种类型,并特设观察员全程观摩。清华大学副校长姜培学院士在讲话中提到:多年以来清华大学始终肩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使命。经管学院为大学做了很多贡献。当前清华大学致力于推动MBA教育的国际化、特色化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合作,帮助学生拓宽国际视野并丰富实践经验,我们将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育方法,持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评估环节中,清华经管学院院长白重恩教授汇报学院情况。他提到:中国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对管理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经管学院是一座桥梁: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科技与商业之间的桥梁,不同学科之间的桥梁、中国与世界之间的桥梁。经管学院在科技与商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清华大学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非常强的各种学科。我们希望通过桥梁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创造知识、培育领袖、贡献中国、影响世界的学院使命。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徐心教授介绍了工商管理硕士项目情况。清华MBA的办学目标是培养能够在企业、产业、行业和社会中有担当的未来领导者。为此开办了科技创新MBA和产业创新MBA两个创新的办学方向。同时不断推出教学新方法、新理念,注重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办学中践行“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理念。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曦教授、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主任张友生、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黄静、清华经管学院党委书记薛健教授、MBA项目主任马嘉、EMBA项目主任贾莉等参与了认证座谈。认证期间,CAMEA认证专家组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MBA和EMBA项目进行了深入考察,分别与学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学院领导、项目组代表、支持保障部门代表、教师代表、在校学生、校友代表以及合作企业代表等进行甚多座谈交流。此外,专家组还观摩了EMBA课堂,并对学院的教学平台清华x-lab进行了参观。在12月27日的认证专家现场反馈会议上,专家组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教育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赞扬了学院在教学质量、课程创新、国际化水平、学生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卓越表现。专家组认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项目充分体现了中国高质量MBA教育的标准,在中国管理教育界发挥了示范的作用、旗手的作用,为中国管理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25-09-09 1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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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保障广西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进一步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与招生工作专业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一、招生专业设置与招生规模规划(一)招生学科与专业类别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涵盖的学科(类别),具体可参考《广西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将详细列明各招生学科的代码、名称及所属学院等信息。(二)拟招生人数安排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人数约为 2080 名,该数量包含正常招生计划与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同样可在《广西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需特别说明的是,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额度,结合社会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我校各专业生源报考热度、办学资源承载能力及学科发展规划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二、报考资格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形式学习、且在规定时间内可完成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此类考生必须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其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的人员。(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正在校就读的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规定针对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除需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规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前所学的本科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即不属于法学门类下的专业)。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前所学的本科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包括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及对应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该专项计划招生严格按照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的原则执行,采用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的选拔方式。其中,汉族考生在该计划中的录取比例不超过 10%。考生除需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 的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在报名时需明确选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按专业进行招生,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可查阅《广西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信息。建议相关考生尽早做好报考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报考专业。(四)“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后退出现役的人员。除需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中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同时需满足我校对应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报考要求。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详细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的相关信息)。在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供学校进行复核。2025 年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仅在体育类别相关专业招生,具体计划招生人数可参考《广西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内容。(五)部分特定领域与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教育硕士中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外,其报考前所学的本科专业须为心理学类专业。报考教育硕士中学科教学(英语)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外,其报考前所学的本科专业须为英语学类专业。报考体育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考生,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报考体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考生,同样需具备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上述两类考生在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要求以全脱产形式完成学业。注:跨学科考生的认定标准为:毕业专业不属于体育学类专业(体育学类专业包含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的考生,均视为跨学科考生。(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报考条件申请享受该照顾政策的考生,除需满足所报考专业的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具体条件,同时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此类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主动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本人的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需选择 “12 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需填写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毕业后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就业。在复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提交以下 2 项材料:(1)户口本复印件(需包含户主页、父母页及考生本人页),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户籍证明。(2)《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此类考生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均需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选择 “12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填写为本人原工作单位,学习工作单位同样填写为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在复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提交以下 5 项材料:(1)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主页、父母页及考生本人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2)考生本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3)由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证明考生工作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社保缴纳时间需持续至复试当月,且连续缴纳时长不少于 6 个月)。(4)由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为考生连续发放工资的材料(工资发放时间需持续至复试当月,且连续发放时长不少于 6 个月)。(5)《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注意事项第一志愿未填报广西民族大学的考生,不具备享受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考生在报名阶段未按照规定完成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报流程的,无法享受该政策。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不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定向就业单位信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报信息等,均以考生在报名时填报并确认的信息为准。若考生申请享受该政策时提交的材料与网上确认后的信息不一致,一律不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若其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方可按照政策要求获得上线资格。但获得上线资格并不等同于一定能进入复试环节,最终能否进入复试,还需根据第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的整体情况、考生在对应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至其他专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单独划分招生计划,其初试总分将与第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的初试总分合并后进行统一排名。三、报考流程说明考生在报名前,必须仔细研读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在确认自身符合所有报考要求后,再开展报名工作。考生需充分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规定完成申报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若因考生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获得录取资格等情况,相关责任与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计划参加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同时按照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环节1. 报名时间与平台网上报名需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具体要求完成报名操作。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2. 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往届毕业生等)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考生需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过往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若存在违纪、作弊行为并受到处罚的,必须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4)符合本章程 “(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报考条件” 且计划申请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5)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加分政策条件且计划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录取,以考生在报名时填报并确认的信息为准,后续不得更改。(7)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登录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所选报考点官网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后续工作。(二)资格审核流程1. 报名阶段资格审核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重点包括以下内容:(1)考生的前置学历是否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专业的要求。(2)考生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是否超出该计划规定的专业限制范围,以及是否符合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3)通过研招网系统进行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4)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类别、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是否满足。对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对应类型所需补充的证明材料(若考生涉及多种特殊类型,需按不同类型分别提交材料,避免出现信息缺漏)。若补充材料审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补充材料要求如下:(1)学历(学籍)校验补充材料: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认证机构办理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将认证报告(PDF 格式)及其他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形式)的电子版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2)“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材料: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 格式)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提交时需注明相关标识信息。(3)在校在籍研究生材料:正在校就读的研究生考生,需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 格式)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提交时需注明相关标识信息。(4)体育学及体育硕士跨学科考生材料:报考体育学学术学位或体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 “备用信息 1” 栏中准确填写符合条件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信息,并将证书扫描件(电子版,PDF 格式)提交至对应招生学院指定的接收渠道,提交时需注明相关标识信息。在网上确认环节结束后,我校还将对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进行再次全面核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准考资格。考生在报名前需明确自身定位,合理规划报名时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准确,避免因人为操作失误导致数据校验失败。同时,需预留充足的时间用于修改信息或重新补报。在报名成功后的 5-7 天内,考生需密切关注手机短信、研招网系统内消息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且能正常接收短信(建议关闭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避免错过研招网发送的重要通知短信)。2. 复试阶段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3. 入学后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2025-10-30 0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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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为统筹推进学院 2025 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流程规范、落实到位,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与学院发展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一)学科定位与方向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立足区域文旅发展需求,以 “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地方经济” 为导向,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核心学科方向包括:旅游规划与区域发展:聚焦西北地域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旅游目的地规划设计、区域旅游协同发展、乡村旅游振兴等课题,为地方文旅产业布局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文化旅游与遗产管理:围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多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探索文化旅游融合路径、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模式,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经济价值转化;智慧旅游与数字服务:顺应产业数字化趋势,研究旅游大数据分析、智慧景区建设、在线旅游服务优化等领域,培养具备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旅游管理人才;旅游教育与人才培养:结合师范院校优势,探索旅游专业教育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为行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二)学科建设举措团队建设:加强学科梯队培育,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才(如行业专家、青年学术骨干),组建跨领域研究团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平台搭建:依托现有科研平台(如区域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文化遗产旅游研究基地),拓展合作渠道,与政府文旅部门、龙头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地方实践,参与旅游规划编制、政策咨询、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升学科社会服务能力;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科研讨会、学术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支持教师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二、人才培养工作(一)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优化:核心课程:强化旅游管理学、旅游经济学、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规划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确保学生掌握核心理论知识;特色课程:增设 “西北旅游资源开发”“民俗文化旅游”“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等特色课程,凸显地域与行业特色;实践课程:增加实习实训、社会调查、项目设计等实践环节,与景区、酒店、文旅企业建立实习基地,提升学生实操能力;教学模式创新:采用 “案例教学 + 项目驱动” 模式,结合行业真实案例开展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引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利用 MOOC、虚拟仿真实验等资源,丰富教学形式;质量保障:建立课程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督导检查等方式,监控教学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选题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确保成果具备实践价值。(二)研究生人才培养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较强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能在旅游管理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式:导师负责制:实行 “导师 + 学术团队” 指导模式,导师全程指导研究生科研与论文写作,学术团队提供跨领域支持;科研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鼓励申报校级、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实践能力提升:安排研究生参与地方文旅项目调研、规划编制等实践活动,或到合作单位实习,积累行业经验;毕业要求: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从选题、开题、撰写到答辩,各环节均需通过严格审核,确保符合研究生培养标准。三、科研与社会服务(一)科研工作重点课题申报: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级科研项目等,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成果产出:引导教师聚焦学科前沿与地方需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形成高质量科研成果;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现有科研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平台科研承载能力,争取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二)社会服务内容政策咨询:为地方政府制定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提供专业咨询,参与文旅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服务:承接旅游景区规划、乡村旅游开发、文旅品牌策划等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解决方案;人才培训:为地方文旅部门、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业人才素质;文化传播:通过举办文旅活动、编写科普读物、开展公益讲座等方式,传播地域文化与旅游知识,助力文旅惠民。四、师资队伍建设(一)师资引进与培育人才引进: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引进具有博士学位、行业经验或高层次学术背景的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在职培育:支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参加访学进修、开展博士后研究,提升学术水平;鼓励教师参与行业实践,到文旅企业挂职锻炼,积累行业经验,促进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梯队建设: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由资深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二)师资考核与激励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师资考核体系,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个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挂钩;激励政策:对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科研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项目等激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五、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一)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开展爱国主义、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职业观;学风建设:通过制定学风建设细则、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设立学习标兵等方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心理健康:配备专职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二)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推送:及时向学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招聘会通知,搭建校企就业对接平台;就业指导课程:开设就业指导课,内容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业规划等,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校企合作就业:与文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校园招聘、定向培养,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升学与创业支持:为考研学生提供复习指导、资料分享,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孵化支持。六、合作与交流(一)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与国内外知名文旅企业(如景区、酒店、文旅集团)共建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联合培养:与企业合作开设 “订单班”“特色班”,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技术合作: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技术研发,共同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互利共赢。(二)校校合作国内合作:与国内高校旅游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课程共享、师资互派、学生交流等活动;国际合作:与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术交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七、联系方式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具体号码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课程、考试、实习等教学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合作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管理、就业指导、奖助勤贷等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信息查询:学院相关通知、工作动态将通过西北师范大学官网 “旅游学院” 板块发布,师生可定期登录查询。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09-22 14: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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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精准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依据《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扬州大学商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综合测评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评价工作。一、综合测评总评成绩构成综合测评总评成绩采用 “学业成绩 + 综合表现成绩” 的加权计算模式,具体公式为:综合测评总评成绩 = 学业成绩(权重占比 80%)+ 综合表现成绩(权重占比 20%)二、学业成绩核算标准1.分值设定:学业成绩在综合测评体系中满分计 80 分,是综合测评的核心基础项。2.成绩来源:学业成绩核算以扬州大学校教务系统成绩库为依据,仅统计学生前三年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 “应修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的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其中,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核算范围。3.计算方式:学业成绩的具体换算公式为 ——学业成绩 = 教务系统内学生加权学分成绩(该成绩满分 100 分)×80%三、综合表现成绩评定规则综合表现成绩满分计 20 分,涵盖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特殊经历、重大贡献及荣誉四大类,各类别均设得分上限,具体评定规则如下:1. 科研成果(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授权专利、学术著作四类,按以下标准计分:(1)学术论文: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按期刊收录级别计分 —— 在 CSSCI、SSCI、SCI 或北图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4.2 分;在 CSCD、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2.1 分;在其他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0.7 分。(2)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按认定单位级别计分 —— 获国家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2.8 分;获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0.7 分。(3)授权专利:本科阶段以排名第一身份取得 “授权发明专利” 的,每项计 1.4 分。(4)学术著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著作的,每部计 5.6 分。2. 竞赛获奖(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竞赛获奖按赛事级别、奖项等级及参与排名计分,具体规则如下:(1)全国 “挑战杯” 竞赛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7 分、排名第二者 5.6 分、排名第三者 4.2 分、其他成员 2.8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5.6 分、排名第二者 4.2 分、排名第三者 2.8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4.2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2)全国教指委组织的学业相关全国性学科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3.5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2.1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1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1 分、排名第二者 1.4 分、排名第三者 0.7 分、其他成员 0.35 分。其中,个人赛成绩统一按 “排名第一” 标准计分。(3)其他学业相关全国性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24 分、排名第三者 1.68 分、其他成员 1.12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24 分、排名第二者 1.68 分、排名第三者 1.12 分、其他成员 0.56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1.68 分、排名第二者 1.12 分、排名第三者 0.56 分、其他成员 0.28 分。个人赛按 “排名第一” 计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分 1 次,不重复累计。(4)国际赛事:计分标准参照上述国内同类赛事执行,但具体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标准。3. 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2 分)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每项计 2 分(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1)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2)参与志愿服务经历;(3)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历。需注意:相关经历需提供 “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材料” 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的认定材料”,否则不予计分。4. 其他重大贡献或荣誉(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4 分)除上述类别外,本科阶段有以下重大贡献或荣誉的,按对应标准计分:(1)省级竞赛获奖:参与江苏省 “挑战杯” 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并获第一等级奖项的,按排名计分 —— 排名第一者 3.33 分、排名第二者 2.66 分、排名第三者 2 分、其他成员 1.33 分。(2)荣誉称号:获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的,每项计 4 分;获省级同类荣誉的,每项计 2 分。(3)项目结项:参与项目并完成结项的,按项目级别及排名计分 —— 国家级(含省级重点)项目:排名第一者 2.66 分、排名第二者 1.33 分、其他成员 0.67 分;省级项目:排名第一者 1.33 分、排名第二者 0.67 分、其他成员 0.33 分。四、综合测评注意事项1.学业成绩核算仅以 “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 为准,补考、重修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2.同一奖项得分遵循 “从高原则”:若同一奖项符合多项计分标准,仅按最高分值计 1 次,不重复累计;若同一学年内,学生参与 “学科竞赛排行榜同一榜单下设的不同赛道” 并获奖,同样仅取最高分 1 次。3.成果与经历的时间限定:科研成果(含论文、论著、专利等)、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其认定依据的 “记载日期” 必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均不纳入综合表现成绩计分范围。4.材料认证要求: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需满足两个条件 —— 一是成果所列 “第一单位” 必须为 “扬州大学”,二是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认证;若成果 / 奖项为 “与直系亲属合作” 或 “与学历 / 职称 / 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 取得,该类成果 / 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表现成绩,但在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时,可优先考虑。五、细则解释与发布信息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最终解释。本细则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自发布之日起用于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2025-09-25 14: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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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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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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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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