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说明
根据《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建筑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26级招收推免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申请人必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 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同学,除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至少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一篇(详见申请材料的第8条说明)。
二、建筑学院可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表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和材料
9月10日中午12点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考核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已参加我院2026级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或招生宣传导师团且选拔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再填报普通推免。
通过初审且收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大学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供面试时查验: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相关证明;
四、直博生申请程序和材料
9月22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直接攻博生的考生(含本校生):
(一)我校博士报名网址:http://202.113.8.92/bszs/。
报名时间:9月8日中午12点-9月17日中午12点(特别说明:及早申请,优先安排复试,额满为止。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材料清单:
1.《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请生成后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模板见《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生无需开具)。
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
需下载模板,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8.在满足其他基本条件之外,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共同一作需排名第一)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一篇被SCI、SSCI、EI、A&HCI、CSCD核心库、CSSCI来源期刊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下列补充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建筑学报、建筑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学刊、中国园林、风景园林、装饰、世界建筑、新建筑、照明工程学报、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建筑学报理论专刊/学术论文专刊、国际城市规划、规划师、China City Planning Review、时代建筑、现代城市研究、古建园林技术、城市学报、室内设计与装修、中国建筑教育、建筑史学刊、故宫博物院院刊、建筑节能、中国文化遗产、民间文化论坛、中国城市林业、南方建筑、建筑遗产、景观设计、西部人居环境学刊、应用声学、城市环境设计(学术版)、建筑技艺、小城镇建设、设计、工业工程设计、艺术与设计(理论)、家具与室内装饰、包装工程。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A4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收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1. 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 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3. 报名系统开放后,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6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2026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https://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509/t20250905_324369.htm。
五、接收工作安排
1.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2025年9月22日-10月20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分批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接收申请,并在报考系统中更新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由学院通知参加遴选考核。通过考核并取得《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校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材料审核和考核情况,将考核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与考生签订承诺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签订承诺书的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接收学院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 考核内容、形式
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通过我校考核,予以优先录取。
考核原则上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4. 凡通过考核,被我校接收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与面试合格专业有差异,责任自负。
5.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 错过预报名的考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院,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2.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3. 有违反校纪校规,收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https://yzb.tju.edu.cn/xwzx/zxxx/202509/t20250904_324366.htm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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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汇聚契合现代科研发展趋势的优质创新人才,持续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与培养质量,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我校正式启动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工作。现将本次招生的具体安排与要求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与核心条件(一)基本报考资格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可参与本次专项招生申请:1.已顺利获取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在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者,须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文件);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确保在2026年博士入学前,成功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二)核心报考条件所有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环节: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价值导向与家国情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伦理,学风严谨端正。2.需提供至少两份书面推荐材料,推荐人须为报考学科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3.对学术研究抱有强烈热忱,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在创新思维、科研实践能力及学术发展潜力等方面表现突出。二、招生学科、计划与导师信息本次专项招生涵盖的具体学科专业、各专业招生名额及对应指导教师信息,均已纳入《东北农业大学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三、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本次招生采用"申请-考核"模式,整体流程分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复试考核及体检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费用缴纳及材料准备等工作,具体操作规范如下:1.报名平台: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与填报。2.报考类别选择:在系统中"报考类别"一栏,需准确勾选"申请考核"选项,选错将导致报名无效。3.导师填报要求:在"个人报考信息"填报页面的"备用信息"栏中,需明确填写意向报考导师姓名。该栏目仅可填报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一位导师,未填写或多填写均视为报名信息无效。4.报名费用缴纳:网上报名时需同步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5.报名信息确认:网报截止前,需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妥善留存。6.电子材料准备:需提前整理以下13项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待学院通知后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7.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8.应届生需额外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英语等级证书或正式成绩单扫描件(无相关材料可暂不提交);10.硕士阶段全部课程的完整成绩单扫描件;11.两位推荐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12.结合报考方向撰写的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13.应届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往届生无需提交);14.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无发表成果可暂不提交);(二)材料审核阶段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学校"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缺失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资格。具体要求如下:1.材料提交范围: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上述13项材料的电子版,及对应的纸质版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后留存,不予退回。2.材料审核规范:各学院在审核纸质复印件时,需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性。3.推荐信管理: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需单独提交并妥善保管,考生录取后将归入个人学籍档案。4.材料存档要求:所有电子申请材料及纸质复印件,均由报考学院统一存档,以备后续核查。(三)复试考核阶段复试考核工作由各招生学院依据本院制定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具体考核安排以各学院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1.考核组织形式:各学院将结合学科特点确定考核形式,可采用现场考核、线上考核或混合考核模式,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2.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复试考核围绕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五个维度展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其中思想品德为合格性考核,其余四项为量化评分指标,总分100分。四、录取规则本次专项招生录取工作以导师为单位开展,获得专项招生计划的导师,将依据所分配的招生名额,对报考本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可由学院结合科研潜力等因素综合判定。五、学费标准与学制设置本次专项招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固定学制管理,学制为4年;学费按学年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缴费方式按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六、奖助贷保障政策为支持博士研究生安心开展科研工作,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补"多元保障体系,具体政策如下:1.国家助学金:面向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每年每生13000元,发放方式按学年统一安排。2.国家奖学金: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完成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参与申请,评选通过者每年可获得30000元奖励,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文件。3.校级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学业助学金两类,覆盖全体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具体发放标准与评选办法按学校最新文件执行。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岗位,博士研究生可自愿申请,通过考核后按岗位标准发放津贴。5.社会奖学金:学校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合作设立社会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按要求申请。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可按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上奖助贷政策的详细说明,以学校学生工作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考生可登录学校官网查询。七、招生信息公示学校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2025-11-12 09: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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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上海大学作为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由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同时也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高校以及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该校学科覆盖范围广泛,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多个学科门类。在学位授权方面,目前拥有 2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 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4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未被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包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此外,还设有 2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二、培养方向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和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另一类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2026 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以及招生计划数,考生可查阅该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 2026 年学术 / 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要注意的是,2026 年招生专业计划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分别按照统考招生计划和推免招生计划进行公布的。该计划是依据 2025 年录取人数,并结合学校学科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作为参考依据。在实际录取阶段,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科发展需要以及当年生源情况,对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四、报考资格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2)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且通过 8 门及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需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时,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拥有一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排序前五名),或拥有一项地市级(厅级)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规定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单独考试招生说明2026 年上海大学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五、推荐免试招生安排上海大学接收各高校推荐的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前来该校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招生(包含工程硕博士专项)将聚焦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招生学科专业的优势,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志愿填报,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已被上海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有关推荐免试的具体事宜,考生可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六、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由于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 3112)的标准化考场座位数量有限,除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需提供 2025 年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上海大学音乐学院艺术学(代码 130100,由音乐学院培养)、音乐(代码 135200);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代码 135600,01—06 研究方向)、设计(代码 135700)、设计学(代码 140300)专业的考生,以及所有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 3112),此类考生无需提供上海社保记录(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其他省(市)的考生,应选择在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上海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在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享受相应的照顾、加分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需向上海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2026 年上海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约为 25 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该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该专项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外校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需符合当年度调剂要求,并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在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得补报。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只要复试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大学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 3112)的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电子信息提交、材料补充等工作,逾期将不得补办。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 “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 等重要信息。若考生原学校出现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若在网报过程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需在 “毕业院校” 一栏选择 “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所有考生都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作修改。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在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七、初试安排初试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查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查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查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科目可参考上海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八、复试安排复试工作通常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考生可参考复试阶段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上海大学将在国家 A 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力量以及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 120% 的复试比例划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九、调剂安排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上海大学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名额,考生可在复试阶段关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调剂专业相关信息。上海大学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 “研招网” 开展调剂工作。十、体检安排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上海大学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只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方可入学。十一、录取安排上海大学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 ×50%+ 复试成绩 ×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考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十二、学费与奖助体系具体的学费标准,考生可参考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考生可参考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为激励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上海大学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以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同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 “三助” 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十三、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相关内容。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上海大学将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上海大学将2025-10-28 16: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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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声明一、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发布:1.教育部官方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2.浙江农林大学官方平台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zafu.edu.cn/浙江农林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ID:zafu-1958)“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在线”微信公众号(微信ID:zafuyzb)二、调剂信息发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调剂信息将统一通过上述官方平台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络动态,耐心等待正式通知。三、重要提醒除上述官方信息发布渠道,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平台发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以及调剂信息,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被误导或上当受骗。2025-09-05 1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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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各项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切实提升生源质量,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始终坚守公开、公平、公正与科学选拔的根本准则,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遴选,确保推免生接收质量;2.在选拔过程中,重点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应用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关键维度的考核,精准筛选优质人才;3.积极拓展优质生源渠道,主动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为考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包括政策制定、流程把控、信息公示等工作;各学院作为具体实施单位,承担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组织、资格审核、拟录取名单初定等任务。三、招生计划1.2026 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推免生接收资格,将面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开放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不设置推免招生计划;2.2026 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计划,将以《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在该目录正式公布前,考生可暂参考《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推免相关信息;3.各专业最终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并非完全固定,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复试整体情况,并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需求,进行动态、适当的调整。四、推免生申请条件1.考生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科就读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在整个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2.考生所在的本科院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同时,考生本人需在本科毕业前,成功获得所在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五、申请程序1.时间与系统操作:9 月 22 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官方网址:http://yz.chsi.com.cn/tm/)将正式开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操作;2.复试通知回复:研究生院会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确认参加复试” 或 “放弃复试” 的回复操作,未按时回复的,将默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复试与拟录取名单确定:相关学院会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考生名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考核;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表现,综合评定并确定本学院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六、复试要求(一)复试材料准备1.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方式(线上上传或线下提交)以各学院通知为准:2.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3.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本人在本科阶段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材料等(如有)。(二)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形式: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无需考生到校参加现场复试;2.复试时间:初步计划于 9 月 20 日至 21 日开展复试工作,但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与考生情况微调时间,最终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50 分,由两部分组成:(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 30 分;(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思维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及创新潜力等,满分 120 分;4.其他要求:复试过程中的纪律要求、流程细节等,将参照《西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或相关学院官网,查阅具体通知内容。七、录取1.待录取通知发送与回复:研究生院会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回复 “确认接受待录取” 或 “放弃待录取”,未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2.复试合格线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推免生,其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超过 90 分(不含 90 分);若总成绩低于或等于 90 分,将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对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3.承诺书签订:所有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需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承诺书,明确个人在入学资格、成绩真实性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4.名单公示:学校会将最终确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八、奖助政策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生活,激励研究生积极投入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学校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构建了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该体系以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多元化单项奖学金 + 研究生三助岗位” 为核心,具体内容如下: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6000 元 / 生 / 年;发放对象:所有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无身份或学业限制,只要属于全日制培养方式即可);发放方式:按自然月分期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3.国家奖学金发放标准:20000 元 / 生 / 年;评选方式:并非全员享受,需按照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实践表现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确定获奖人选。4.学业奖学金奖项等级与标准: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发放标准与评选比例不同:(1)一等奖学金:6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10%;(2)二等奖学金:4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15%;(3)三等奖学金:2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30%;5.评选依据: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等级,主要依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评价成绩(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综合素质等)确定;6.特殊说明:由于一年级研究生尚未产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评价成绩,因此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7.多元化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置多项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如下:(1)满天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20000 元 / 生 / 年,按照学校制定的专项评选制度开展评选;(2)玖犁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5000 元 / 生 / 年,依据学校相关评选规则确定获奖人选;(3)立心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10000 元 / 生 / 年,按照学校对应的管理制度组织评选;8.通用说明:各类单项奖学金及上述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流程、申报时间、发放细则等,均以学校每年发布的最新管理制度为准。9.研究生 “三助” 岗位岗位设置:学校根据《硕士研究生 “三助” 岗位管理办法》,投入专项经费,设置 “助研”(协助导师开展科研工作)、“助教”(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助管”(协助学校或学院开展管理服务工作)三类岗位;岗位津贴:学校为担任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岗位类型与工作强度确定;岗位目的:通过 “三助” 岗位实践,鼓励研究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综合素养。九、其他事项1.系统解锁说明:对于已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将不再为其办理系统解锁手续,考生需谨慎确认待录取意向;2.学院联系方式:各学院官方网站链接: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查询更多专业复试信息);各学院推免咨询电话: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https://grs.nwupl.edu.cn/ggtz/126456.htm(若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对应学院电话咨询)。2025-09-23 16: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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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点 (6115) 公告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名点接纳考生的具体范畴1.身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计划报考陕西省内或省外各类招生单位的考生;2.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点处于杨陵区,同时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3.户籍或工作地在杨陵区,目标报考单位为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4.户籍或工作地点在陕西省内,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援藏计划考生除外)的社会考生;5.就读于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高校,有意向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6.在杨凌地区各高校就读,报考方向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或省外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7.正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攻读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该校、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或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8.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二、报名信息生效的必要流程考生需依次完成网上报名操作、足额缴纳报名费用、顺利通过网上确认这三个关键步骤,提交的报名信息方可具备有效性。若缺少任意一个环节,报名信息将无法生效。三、以工作地作为报考依据的社会考生材料要求此类社会考生需准备好三类关键证明材料,且缺一不可。具体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工作证明、时长不少于三个月且加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工资条、以及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这些材料将作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重要依据。四、网上确认相关安排与注意事项所有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具体安排,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有效证件,以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网上确认设有明确截止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补办手续。特别提醒,未完成网报信息确认的考生,其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进而无法参与后续的考试及录取环节。关于我校考点网上确认的详细安排、所需提交的材料或证件清单,考生可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方网址:https://yz.nwsuaf.edu.cn/),相关信息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五、报名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网报公告的各项规定,确保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伪造证件的违法行为,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六、残疾考生合理便利服务申请残疾考生若在考试期间需要我校考点提供符合规定的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考点取得联系,提出明确的申请需求。这样便于我校考点提前统筹安排相关服务事宜,保障残疾考生能够顺利参与考试。2025-08-25 1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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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会计硕士复试工作办法一、会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制定依据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招生与培养情况,特制定本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办法。二、工作原则设定(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推免工作的规范性与公信力。(二)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及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与科研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三)客观评价原则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需进行量化统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原则上需量化呈现,或明确划分等次结果,确保评价标准客观可衡量。(四)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坚持择优录取,以确保生源质量为核心,秉持“宁缺毋滥”的准则,严格筛选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三、推免生申请条件1. 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 为当前就读高校中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3. 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4. 品行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及学术不端记录。5. 外语语种需符合所报考专业统考科目对外语语种的要求。6. 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四、组织管理架构(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并决策复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对复试工作进行亲自把关、协调与督查。(二)复试工作小组组建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包含5名专家及1名秘书,核心职责为负责复试过程中的考核与评定工作。(三)复试工作纪检小组设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纪检小组,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保障工作合规性。五、申请程序说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六、复试与拟录取流程(一)复试名单确定与通知1. 通过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与评议,确定最终复试名单。2. 复试通知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直接发送给考生,内容包含复试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3.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收到复试具体安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内容设定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该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整体分为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具体如下:1. 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及专业应用能力;侧重评估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同时加强对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2.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包含三个维度,一是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10分),二是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三是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参与完成情况,同时涵盖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及表达能力等(2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总成绩=(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9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10%。复试合计满分100分,所有成绩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分值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三)复试报到材料提交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本人信息页及注册情况页)。2. 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3. 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等,以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可证明个人素质与能力的材料。(四)体检要求说明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五)拟录取流程1. 学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收通知后,即完成录取流程。3.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不再进行补录。七、其他说明事项1. 集体决策制度: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最终结果承担责任。2. 巡查和监察制度: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工作组,对推免生招生的全过程进行巡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3. 考生违规处理:考生在申请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招生规定,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4. 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八、联系方式1. 办公地点: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2. 学院联系电话:0451-880362693.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4.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2025-10-09 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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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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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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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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