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依据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以下统一称为 “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本单位推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事宜。其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的基本准则,集体审议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内容;对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推进工作;此外,还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提出的复试成绩核查及申诉请求,保障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需从研招工作群获取《2026 年推免生复试套表》,并于 9 月 10 日下午 16:00 前,在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复试方案,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的纸质版。该复试方案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统一发布。各学院必须严格依照已审核的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
三、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相关要求
各学院各专业点要参考历年招收推免生的情况,结合 2026 年考生报名的实际数据,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需与此前上报研招办的 2026 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且各专业必须为统考招生预留相应的招生指标。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一)复试时间定为 9 月 17 日至 19 日,具体安排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测试时间为 9 月 15 日至 19 日,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未参与心理测试的考生,其复试成绩将视为无效。
(三)考生复试流程依次为:考生凭借《推免生复试通知书》(可在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参加心理测试→参与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与面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资格考生提交体检报告。
(四)体检方面,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自考生取得同意接收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需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学校会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
(六)9 月 20 日 12:00 前,各学院需以单位为主体,向研招办报送以下三类材料:一是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二是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待拟录取名单;三是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不合格名单。
五、复试内容与相关要求
(一)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
复试总分设定为 200 分,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 100 分。其中,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个板块,每个板块各 50 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板块中,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占 10 分、外语听说能力占 10 分、基本素养占 30 分;专业素质与能力板块涵盖三个方面内容,分别是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 30 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 10 分、专业认识与个人发展 10 分。
(二)强化复试导师遴选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要挑选师德良好、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充分发挥并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因为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执行者,直接影响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与管理工作。
需制定复试导师的遴选办法、培训方案及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在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让导师熟悉政策内容、掌握规则要求、学会选拔方法,提升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与纪律要求,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并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各学院及复试导师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将其视为近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中的核心任务,确保在人才选拔过程中投入足够的资源与精力。对于招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得压缩时间、仓促推进,务必为复试安排充足时间。
(三)各学院需按照入学初试的统一标准,认真做好复试阶段笔试的命题、审题、制卷与评卷工作。笔试试卷及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材料,复试命题工作需在命题室内使用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进行命题操作。制卷与评卷工作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要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不同学院、不同学科需结合自身特色,精心规划复试内容,制定更科学的考核标准,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四)各复试小组组长需在复试前组织导师共同商议复试流程及考察重点,科学设计提问内容,详细记录复试情况。每个复试小组需由不少于 5 名教师和 1 名工作秘书组成,其中复试教师应从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中选拔,且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名。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需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五)各学院要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并完善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管办”)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 10 年,以备后续查阅。
(六)复试流程需统一规范,各环节难易程度需大致相当,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确保考生有充足的时间表达个人观点。
(七)复试前,必须将复试相关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通知方式需有效且能留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同时需获取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将回复记录保存至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时。
(八)若有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员参与复试,该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所有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九)部分学院可能因搬迁、人才培养、实验、实习等原因,导致考生入学后的培养地点及住宿所在校区发生变动,具体情况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各学院需在复试过程中向考生明确说明这一情况。
(十)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格规范复试流程。在面试现场,导师需关闭通讯工具,并由专人集中保管。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及督导委将前往各学院进行巡视,详细检查复试开展情况。
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规则
(一)面试和笔试的及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复试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 120 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二)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需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确定。
(三)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的 24 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结果。
(四)学校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需于 9 月 22 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时间以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流程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与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及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承担全面责任;同时,需委派专人负责,设立专线(包含电话与邮箱)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等事项,并按要求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一)复试成绩复核流程
考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接收并受理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开展成绩复核→安排专人向考生回复复核结果。
(二)申诉及受理流程
考生提交书面申诉→交由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回复处理结果。
考生提交书面申诉→由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 “信访办”)受理→转交研招办→研招办移交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反馈至研招办→研招办转交信访办→信访办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回复处理结果。
(三)申诉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85220045;
信访办联系电话:85220015;
申诉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八、复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资料等)需由学院研管办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以备查阅。各学院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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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保障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核心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扎实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机制1.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 — 招生学院” 两级管理模式,明确层级职责。2.成立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划与落实。3.各招生学院组建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4.非全日制教育中心的复试组织工作由商学院统一统筹开展。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节点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须在 4 月 1 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细节,可查阅其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二)复试方式与相关费用1.复试方式:2025 年该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在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专业有序进行。考生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当科复试。2.校区安排:(1)报考文学院、法学院的考生,在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参加复试;(2)报考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在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参加复试;(3)其余考生均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参加复试。3.费用说明: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的食宿费用需自行承担。(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上线生源不足 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各学院依据学校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人数按 “进位取整” 原则确定,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步进入复试范围。(四)资格审查要求1.审查流程:复试前,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复试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审查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严防 “替考” 行为。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校验。具体审查安排由各学院提前告知考生。2.需提交的材料及排序:(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3)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均需提供);(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所有考生均需提供);(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生的专科毕业证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提供);(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11)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 6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1 篇(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12)个人竞赛获奖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证书、参与课题证明、发表论文、其他获奖材料及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3.材料获取与提交:上述材料中,第 1、4、6、10 项的样表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资料下载” 专区(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 1 份(其中第 1、4、10 项须提交原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4.加分申请流程: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且网报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须在 3 月 26 日 12:00 前提交加分申请。申请材料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手写签名的说明等扫描或拍照,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手机号 + 申请加分” 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yzb@mail.xaufe.edu.cn,并致电 029-81556499 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享受加分政策。(五)复试内容与分值设定1.笔试:考查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2 小时。考试科目以该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2.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每位考生测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内容包括三部分:(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考生外语口头交际能力、专业外语掌握程度及听力水平,从发音准确性、语言规范性、流利度、表达得体性等维度评价;(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潜力、创新精神与能力等;(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涉及跨学科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礼仪等。3.专项思政考试: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审计硕士(1257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考核:各学院在复试期间,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总成绩计算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构成:总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折合成绩计算:(1)初试折合成绩:普通专业 = 初试成绩 ÷5×60%;管理类联考专业 = 初试成绩 ÷3×60%;(2)复试折合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40%。3.排序规则: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排序。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单独排序。(七)复试相关规范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以备复查;2.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影像等原始材料须报送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复试相关内容;4.结合考生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5.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关键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学校或学院若需进一步考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组织再次复试。四、调剂复试安排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资格审查要求及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完全一致。五、录取工作细则1.定向就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2.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录检与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录检,录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研究生院将于 6 月底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4.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表由各学院留存。5.不予录取情形: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单位 “待录取” 的考生,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录取资格无效。6.递补与补录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因资格问题被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延下一位);后期若有追加指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补录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补录。7.专项计划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包含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六、信息公开、监督与复议机制1.信息公开原则:学校及各学院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审核与解释工作。2.公开内容分工:各学院负责公示本院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结果(含姓名、考生编号、初复试成绩、总成绩);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名单。对专项计划、享受加分的考生,公示时须注明相关情况。3.名单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若有变动,须说明变动原因并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4.申诉与复议: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考生申诉,具体流程见学院复试细则。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须陈述事实及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者,追究相关责任。(1)申诉电话:029-81556639(2)申诉邮箱:yjsb@mail.xaufe.edu.cn七、违规行为处理1.考生须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意识,复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内容。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严肃追责。八、其他说明1.该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细则将近期陆续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的相关公告;2.学校及各学院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3.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复试辅导,严禁校内单位或个人参与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未委托任何主体开展辅导、培训、资料售卖等活动。考生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九、联系方式1.学校招生咨询:咨询电话:029-81556499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咨询邮箱:yzb@mail.xaufe.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查询: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2.校区地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3.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经济学院:陈老师,电话 029-81556305,邮箱 j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jingji.xaufe.edu.cn/;(2)统计学院:朱老师,电话 029-81556280,邮箱 t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tongji.xaufe.edu.cn/;(3)商学院:李老师,电话 029-81556356,邮箱 sxyyjs@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4)管理学院:王老师、尚老师,电话 029-81556261,邮箱 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uanli.xaufe.edu.cn/;(5)信息学院:任老师,电话 029-84191358,邮箱 gzzyyx@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xinxi.xaufe.edu.cn/;(6)文学院:郭老师,电话 029-83695821,邮箱 w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enxue.xaufe.edu.cn/;(7)法学院:刘老师,电话 029-83695681,邮箱 faxue@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faxue.xaufe.edu.cn/;(8)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电话 029-81556878,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9)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MPA):薛老师,电话 029-81556897,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10)外国语学院:何老师,电话 029-83695531,邮箱 wg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gyxy.xaufe.edu.cn/;(11)马克思主义学院:余老师,电话 029-81556652,邮箱 sz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rxism.xaufe.edu.cn/;(12)数学学院:董老师,电话 029-81556912,邮箱 sx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th.xaufe.edu.cn/;(13)非全日制教育中心:赵老师,电话 029-81556819,邮箱 sxymba@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2025-09-22 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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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在各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四)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1)在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生生源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3)报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2.复试比例所有学科(专业类别)原则上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实际需要,确定一志愿和各批次调剂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校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三)复试形式与内容我校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类别)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仅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形式为笔试。具体要求如下:(1)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自主选择单独组织笔试方式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进行。不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必须完全一致。(2)复试笔试环节按照硕士研究生自命题工作管理规范组织实施。(3)各学科专业笔试采取的考试方式、相关规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等,各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公布。(4)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附件4)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附件5)执行。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3.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计算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测试评分方式确定。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学院要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严格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四)复试具体安排学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1日-23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复试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卫生和安全制度;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防范考试作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保证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公平一致。(五)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基本要求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调剂相关要求(附件6)。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如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向数学三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各学院需在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调剂办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6.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7.具体调剂考生接收条件详见我校各学院调剂录取办法。(二)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五、录取(一)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其中:(1)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公布;其他学科专业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2)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确定。(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3.同一学科、专业在不同学院招生的,按招生章程规定分别排序。4.同一学科、专业且采用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按照科目组合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5.招生章程中明确按照方向招生的,按照该方向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6.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7.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三)拟录取名单确定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各学院负责制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各学院拟公布的信息,必须报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公布或公示。研究生院负责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四)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七、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有关规定.docx】【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7: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docx】【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pptx】【附件6: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docx】【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docx】【附件8: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操作指南.docx】【附件9: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pdf】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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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准备1. 学院准备(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1)必要文具。(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 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4. 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1.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总成绩 = A×60% + B。(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总成绩 = A + B。2. 录取原则(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 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十、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25-08-26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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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复试工作(一)复试条件1.所有达到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社会工作(0352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26分;会计(1253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96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总分不低于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二)复试要求1.所有专业均按120%比例实行差额复试,最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以及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4.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招生办公室及相关学院(部、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6.MBA和MPAcc还须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原则上于3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将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展。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各学院(部、中心)官网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四)资格审查各学院(部、中心)收集并审核考生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具体包括:1.资格证明材料:(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国外学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2.考生须提交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习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按招生学院(部、中心)要求提交。(五)复试形式坚持“一院一策”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各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六)复试内容1.专业素养和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对于参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专项(含龙江工程师)的研究生,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专项计划录取,并在公示环节备注“XX专项”等相关字样。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外语听说能力。(4)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5)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6)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七)复试纪律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素养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原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到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对于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以确保科学性。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6.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政策。(三)调剂程序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2.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四)注意事项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收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四、体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需携带研究生复试体检合格证明(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东北石油大学校医院提供),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部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东北石油大学校医院提供研究生复试体检服务(收费标准70元/人,服务咨询电话0459-6503736)。五、录取工作(一)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不含MBA和MPAcc)=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总成绩(MBA和MPAcc)=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二)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四)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须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yjsb.nepu.edu.cn/info/1093/2392.htm) 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六、本办法由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学府街99号办公地点:机关楼329A房间联系电话:0459-6503721各招生学院官网链接:https://www.nepu.edu.cn/jgsz/jxdw.htm附件【附件1: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线上复试注意事项.docx】附件【附件2:2025年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复试联系方式.xls】附件【附件3: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4: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附件【附件5: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pdf】2025-08-28 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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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等文件要求及安徽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高质量保障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01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公平公正科学,改进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复试科学性和有效性。02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针对本次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及过程监督。(三)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四)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本单位纪委、未设纪委的培养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五)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及其分组名单、负责监督的纪检人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和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各种工作人员名单以及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后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在各单位网站公布。03复试资格(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学科(专业类别)的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总分线降7分,单科线不降。(三)复试批次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日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2.第二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培养单位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04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二、复试时间1.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2.第二批:复试时间详见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各批次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三、复试形式1.第一批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2.第二批复试形式为面试。四、复试工作安排1.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需要查验的材料为:(1)准考证;(2)二代身份证;(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复试费收取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考生可于3月25日9:00起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地址:http://gsas.ahu.edu.cn/logon,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3.笔试笔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3月29日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艺术类考试时长按艺术学院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专硕业务课考试(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考试时间为3月28日18:00-20:00。4.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各培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组织程序如下:(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2)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时随机抽题,具体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决定。(3)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4)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5)各培养单位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及《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纸质)。(6)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0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06录取办法一、考生总得分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1.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2.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3.考生复试笔试和面试总得分,换算为百分制,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其面试得分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会计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复试专业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除以2,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4.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5.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排序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笔试、面试或加试得分低于60分的;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07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08信息公开(一)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二)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安排、一志愿及调剂复试考生成绩等有关信息。(三)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纪检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09纪律要求(一)各培养单位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二)各培养单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各专业的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10其他事项(一)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四)我校研究生教育多校区办学,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卓越工程师项目、滁州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研究院、环境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和合肥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第一阶段(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可申请学校住宿;第二阶段在联培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科学研究,学校不安排住宿。(五)我校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将在各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拟录取考生中择优遴选。有意向参与的考生可在拟录取后关注各培养单位遴选公告。(六)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3861850)。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08-11 1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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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新同学:为让大家顺利拿到“通关凭证”,现将202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领取、邮寄及后续注意事项整理如下,请务必逐条对照操作。一、整体安排:何时、通过什么途径拿到通知书1.启动时间:6月16日起正式发放。2.可选方式:现场领取或EMS邮寄两种。3.特殊说明:工商管理硕士(MBA)录取生的领取方式由MBA教育中心单独通知,请留意该中心公告。二、现场领取:时间、地点及代领规则1.领取日期:6月16日(周一)。2.领取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3.领取地点:3.1 昌平校区——环形阶梯教学楼“阶六”教室;3.2 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六层623教室。4.查询序号:请提前登录“普通硕士招生”平台→“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快递信息查询”栏目,查看您的现场领取序号。5.代领要求:原则上须本人领取;若确需委托他人,代领人须同时携带:5.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2 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5.3 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须含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6.法学实验班:该部分同学的录取通知书由法学院集中发放,联系人樊老师,电话010-58909303。三、EMS邮寄:寄出时间、跟踪方法及异常处理1.寄出时间:6月17日统一通过EMS寄出,邮资由学校承担,考生无需付费。2.物流查询:2.1 登录“普通硕士招生”平台→“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快递信息查询”查看运单号;2.2 或微信搜索“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小程序,输入运单号即可追踪。3.无法投递:邮局将与收件人电话协商自取或转寄;若一周后仍未收到,请及时联系邮局或校研招办。4.援藏计划:该专项考生通知书统一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5号)。四、信息填报:务必在6月4日12:00前完成1.登录系统:使用“普通硕士招生”系统(推免生可先用系统查询本人考生编号)。2.填写栏目:进入“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3.不同选择对应填写方式:3.1 选择“现场领取”——在“邮寄地址”栏填写“昌平校区现场领取”或“海淀校区现场领取”,并在“收件人手机”栏留本人手机号,其余留空;3.2 援藏计划及法学实验班考生——无需填写任何邮寄信息;3.3 其余考生——默认EMS邮寄,请完整、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电话;3.4 系统关闭后,领取方式及邮寄地址无法再做修改;逾期未填者,学校将按“推免服务系统”或“研招网报名平台”原填地址寄送。五、放弃入学资格:流程与材料如决定不来报到,请:1.下载并填写《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2.于2025年9月1日前按表格底部说明完成手续;3.将《申请表》连同已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回学校。六、后续重点关注事项1.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务必在开学前将档案寄达录取学院,否则无法报到。2.定向协议:定向就业考生须按时签订协议,未完成者将暂缓发放通知书。3.条形码保护:通知书上带有入学报到用条形码,请勿折叠、污损,以免影响扫码。4.持续关注:新生报到等后续安排将通过“研究生迎新网”(http://yjsyx.cupl.edu.cn)及研究生院官网同步发布,请定期查看。七、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政编码:100088邮箱:cuplyanzhao@163.com咨询电话:010-58908070祝各位同学一切顺利,期待九月校园相见!2025-08-29 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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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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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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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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