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公布2026年推免生接收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现将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考核选拔工作流程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拥有端正的学风,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作为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的推免专业,原则上需保持相同或相近(各类专项计划除外)。其中,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非法学类;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前 4 位为 0301),通过辅修或双学位攻读法学专业的考生,同样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
二、招生专业、招生类型及招生名额
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包含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两类。若最终推免生总招生名额存在剩余,将按照学校规定转入统考名额使用;未用完的推免比例,也会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最终的推免录取名额与统考计划,预计将于 10 月 25 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敬请考生留意。
(一)硕士生(含硕博连读)招生专业及名额
为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跨学科创新人才,我校今年特别设立 “人工智能 +” 专项与 “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专项,欢迎具有理工农医类学科背景的考生积极报考。各学院具体招生情况如下:
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 17 个名额,税收学专业 14 个名额,税务专业 23 个名额,资产评估专业 27 个名额(其中包含 “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专项 10 个名额,鼓励理工农医类学科背景考生报考)。
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 14 个名额(含硕博连读 7 个名额),金融工程专业 5 个名额(含硕博连读 2 个名额),金融科技专业 5 个名额(含硕博连读 1 个名额),金融专业 169 个名额(其中金融科技方向 15 个名额,资产管理与量化投资方向 30 个名额)。
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 10 个名额(均为硕博连读生),会计专业 123 个名额(包含 “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专项 15 个名额,鼓励理工农医类学科背景考生报考,且 “人工智能 + 会计” 方向计划招收 30 人)。
商学院:管理学大类招生专业 30 个名额,涉及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两个专业,将与直博生项目一同进行统一考核。
经济学院:经济学大类招生专业 10 个名额,涵盖理论经济学(包含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互联网经济学等方向)与应用经济学(包含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方向);数字经济专业 50 个名额,产业经济学专业 6 个名额。
信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专业 11 个名额,管理信息系统专业 6 个名额,电子信息大类招生专业 8 个名额(涉及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两个专业)。
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 37 个名额,法学专业 8 个名额(均为硕博连读生,涉及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监察法学等方向),法律(法学)专业 70 个名额。
文化与传媒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5 个名额,美术与书法专业 6 个名额,艺术学专业 4 个名额,新闻与传播专业 21 个名额。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投资学专业 8 个名额(均属于 “人工智能 +” 专项);管理科学与工程大类招生专业 10 个名额,涉及管理科学与工程、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三个专业,且均为 “人工智能 +” 专项。
保险学院:保险学专业 7 个名额,精算学专业 10 个名额,社会保障专业 2 个名额,保险专业 20 个名额(均为 “人工智能 +” 专项)。
政府管理学院:管理学大类招生专业 14 个名额,涉及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三个专业。
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大类招生专业 6 个名额(涉及社会学及人口学专业),心理学专业 8 个名额,社会工作专业 4 个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12 个名额(含硕博连读 5 个名额,若硕博连读名额未用完,将转入普通硕士名额)。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 4 个名额,体育专业 5 个名额,区域经济学专业 5 个名额。
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学专业 8 个名额,国防经济专业 4 个名额。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贸易学专业 8 个名额,国际商务专业 23 个名额。
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11 个名额,翻译专业 6 个名额。
统计与数学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 1 个名额,数理统计专业 1 个名额,数学大类招生专业 11 个名额(涉及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三个专业);经济类学术学位统计学专业大类招生专业 3 个名额(涉及经济统计、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应用统计三个专业),应用统计(专硕)18 个名额。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专业 15 个名额。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中文教育专业 4 个名额。
创新发展学院:经济学大类招生专业 18 个名额(院内培养单位为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涉及国民经济学、金融学专业);金融学专业 10 个名额(院内培养单位为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专业 20 个名额;经济学大类招生专业 14 个名额(院内培养单位为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涉及财政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劳动经济学专业 9 个名额(院内培养单位为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此外,我校部分学院与专业采用大类招生模式,即学校选取多个专业,设定统一的考核内容,在总招生计划内依据考生总成绩进行统一排名录取,再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生意向专业志愿排序,确定最终录取专业。
(二)直博生招生专业及名额
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 4 个名额,金融工程专业 2 个名额,金融科技专业 1 个名额。
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 6 个名额。
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7 个名额,与硕士生项目统一考核。
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互联网经济学等专业,统一考核后按成绩高低及招生名额录取(政治经济学方向 5 个名额);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专业,统一考核后按成绩高低及招生名额录取(国民经济学方向 4 个名额)。
信息学院:经济信息管理专业 1 个名额。
法学院:法学专业 4 个名额。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4 个名额。
保险学院:保险学专业 4 个名额。
政府管理学院:政府经济与管理专业 1 个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4 个名额。
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区域经济学、互联网经济学、国防经济专业,具体专业名额分配待后续更新(区域经济学方向 1 个名额)。
创新发展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 1 个名额(院内培养单位为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金融学专业 1 个名额(涉及数理金融、国际金融方向,院内培养单位为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金融学专业 2 个名额(涉及证券投资、国际金融、公司金融方向,院内培养单位为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财政学专业 1 个名额(院内培养单位为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劳动经济学专业 1 个名额(院内培养单位为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专业 1 个名额。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需完成网上报名与按学院要求提交补充评定材料两个环节,若学院在报名阶段不要求提交补充材料,会在下方说明中注明 “不要求”,缺少任一环节均视为报名无效。
(一)各学院补充材料提交要求
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保险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创新发展学院:不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文化与传媒学院:需提交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2025 秋 9 推专业接收材料 (文传) 0905.zip”。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需提交 “017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接收材料提交清单.docx”(材料接收时间与系统报名时间一致)。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需提交 “030 - 协同中心 - 推免考核材料清单 (2).zip”。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9 月 14 日下午 17:00 结束。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系统,完成在线报名,若学院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需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位考生仅可报名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或项目),请谨慎选择报考方向。
(三)温馨提示
请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使用说明书(报名必读)》,确保所有信息选项卡填写完整并保存。仅 “学生注册”“基本信息报考及报考信息完善” 栏目支持保存操作,“信息查询” 栏目仅用于查看已填写信息,保存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若出现无法保存的情况,需注意检查各填写项的字数是否符合要求。
请认真研读本通知内容,若需向学院提交补充评定材料,需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选拔与复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与资格评定
复试考核拟定于 9 月 17 日至 9 月 19 日开展。报名截止后,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补充材料(若有)进行复试资格评定,结合招生名额与资格评定成绩确定考生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500%。
(二)考核形式与内容
复试考核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实施方案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动态。考核形式原则上采用线下考核。
(三)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若学院在报名时已收取,需以学院要求的材料为准)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完成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及复印件;
截至目前的所有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用于查验)及复印件;
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课题的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用于查验)及复印件(若有);
《诚信复试承诺书》(若学院在报名时已收取,需以学院要求的材料为准);
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宜
考核结果、录取流程等后续安排,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
我校复试合格且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操作,并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完成后续流程,方可正式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若在报名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邮件咨询
(邮箱:yzb2020@cufe.edu.cn)。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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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档案接收等工作安排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考生):为确保新生档案接收与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需各位拟录取考生配合完成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并按要求落实:一、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信息维护1.时间安排2025 年 6 月 25 日 10:00 至 7 月 3 日 12:00 期间,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先通过教育部及北京市的录取检查,方可最终确定正式录取资格;若未通过录取检查,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2.调档函填写及打印要求(1)操作路径:2025 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需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在系统内点击 “录取信息维护” 板块下的 “打印调档函” 选项。(2)信息核对与修改:进入页面后,需仔细核对本人 “档案所在单位” 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修改并保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 “打印调档函” 按钮,下载文件并保存,随后进行打印。(3)打印规范:网上自助打印的调档函须为彩色打印,学校原则上不再额外安排纸质调档函邮寄。(4)特殊情况处理:若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明确不接收自行打印的调档函,考生需发送邮件至 yz@ucass.edu.cn,邮件内需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考生编号等)、纸质调档函邮寄地址,并附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学校招生办将另行安排纸质版调档函邮寄给考生本人。(5)校内相关考生处理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需将下载打印后的调档函交至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处。3.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填写及注意事项(1)操作步骤: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需登录上述博士报名管理系统,点击 “录取信息维护” 中的 “通知书信息维护” 选项。(2)信息核实要求:所有新生需逐一核实并确认本人的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学校各学院将依据确认后的联系信息,于 7 月 1 日后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3)地址准确性要求:请务必确保所填邮寄地址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以保障能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其中,应届考生需特别注意自身硕士就读学校的毕业离校时间,避免因地址变动影响接收。(4)自取方式说明:选择 “自取” 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需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联系自己的拟录取学院办理领取手续。二、博士研究生新生档案转递及要求1.档案接收范围与时间限制(1)录取类别为 “定向” 的学生,学校不接收其个人档案;(2)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 的学生,需在 9 月 15 日前(以邮件邮戳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超过该时间节点将影响档案正常接收。2.档案合并要求若考生的人事档案与党员档案分别存放在不同机构,需先将两类档案合并为一份完整档案,再统一邮寄至学校,不可分开转递。3.档案封装与转递方式(1)档案必须进行密封处理,且需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档案存放单位的密封章,无密封章的档案视为无效;(2)档案转递需采用公对公形式,可选择邮政 EMS 或机要渠道,其中优先推荐使用邮政 EMS,不接受个人自行携带或快递邮寄。4.调档函粘贴要求在邮寄档案前,需将调档函中的粘贴联裁剪下来,平整粘贴在档案袋的外包装显著位置,以便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快速核对考生信息。5.档案不予接收情形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学校将不予接收档案:(1)档案未按要求密封;(2)档案封口处未加盖密封章;(3)未通过公对公邮政 EMS 或机要渠道转递;(4)档案邮戳时间超过 9 月 15 日。6.校内相关考生档案处理方式(1)2025 届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考生,需将打印好的调档函交至所属学院的相关负责老师;(2)往届毕业生且个人档案目前仍保留在学校的考生,需将调档函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档案室邮箱(邮箱地址:a81360112@163.com),由档案室统一处理调档事宜。7.档案接收地址信息(1)详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工作部档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 114 室;(2)收件人:114 档案室;(3)邮编:102488;(4)联系电话:010-81360112。三、新生户口迁移安排1.户口迁移基本原则(1)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若选择迁移,迁入户口性质为高校集体户口,需严格遵循《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进行管理;(3)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将不再受理户口迁移申请,不得中途补办。2.户口迁往地址与信息填报(1)户口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不可自行修改地址内容;(2)待学校迎新系统正式开通后,所有新生均需在系统内准确填写是否迁移户口的相关信息,未填报视为默认不迁移。3.户口迁移材料与提交要求(1)户口迁移所需材料需由考生自行携带,在开学报到当天现场提交给学校相关负责部门;若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户口迁移,学校不再补办;(2)京外生源考生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且需在迁移证背面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3)此前本科或硕士阶段在京就读,且户口已落在就读学校集体户的新生,需提供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卡” 原件(需在登记卡背面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高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详细要求参考户口迁移的具体细节要求,可查阅附件 4《关于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若有疑问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四、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流程与要求,需严格参照附件 5《关于 2025 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执行,确保转接手续合规。2.咨询联系方式:若在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10-81360305。五、团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团员证携带与补办:团员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团员证办理团籍转入手续;若团员证不慎遗失,需先在原团组织所在单位完成补办,再办理团籍转入。2.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要求:若需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需明确写明 “共青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委员会”,不可出现抬头错误或模糊表述。3.团员档案处理:(1)团员档案包含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核心材料(不含团员证),需统一放入本人学籍档案中,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2)若团员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需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在开学报到时提交给所在学院的团组织负责人。4.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线上转接的具体操作流程,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1)关注 “青春社科大” 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推送内容;(2)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团委官网,查阅操作指南;(3)登录学校迎新网,获取详细流程说明;同时,也可参考附件 1《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开展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接转工作的通知》、附件 2《外部系统(智慧团建)转入青春北京操作流程》、附件 3《北京共青团系统内部转移操作流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6 月 24 日附件 1: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开展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接转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242 次)附件 2:外部系统(智慧团建)转入青春北京操作流程.pdf(已下载 215 次)附件 3:北京共青团系统内部转移操作流程.pdf(已下载 162 次)附件 4:关于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docx(已下载 191 次)附件 5:关于 2025 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docx(已下载 407 次)2025-09-02 1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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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山西师范大学考点公告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报考点报考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望广大考生仔细研读并遵照执行。一、报考点报考范围及要求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接收范围已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明确划定,具体涵盖以下三类考生:1. 山西师范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注意:若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特定学科专业,且该专业要求必须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则此类考生不在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内);2. 满足"太原市范围内未设立报考点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户籍、工作单位位于太原市的非应届毕业生"这一条件,且报考院校为山西师范大学、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的考生;3. 报考山西师范大学,且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的相关专业的所有考生。特别提醒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除非招生单位有明确特殊要求,否则切勿将报考志愿学校误选为报考点。考生务必严格依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的规定选择报考点。凡是未按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我校报考点将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二、网上报名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是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关键环节,考生需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并严格按流程操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前准备工作1. 考生在报名前,必须仔细研读一系列重要文件,包括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以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各自发布的网报公告,确保全面了解报名政策及要求。2. 考生需提前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仅要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基本报考条件,还需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尤其是意向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明确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招生单位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报"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时务必准确选择。(二)报名时间安排1. 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22:00。2. 网上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22:00。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和末期的网站访问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填报,以避免因网络拥堵导致报名受阻。(三)报名操作规范1. 报名平台登录: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简称"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后,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及报考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信息填报。2. 志愿填报要求:每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3. 信息修改规定: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若报名成功后需修改信息,登录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修改非关键信息;若需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再重新进行报名。4. 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实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校验未通过且在该网站查询不到本人信息的考生,需尽早向相关单位申请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以便在网上确认阶段按时提交给报考点。5. 专项计划申报: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6. 报考费缴纳: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切勿重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名信息无效。只有收到缴费成功通知后,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报考费不予退还。根据《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23号)规定,在山西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报名考试费标准为:四科考试每人次180元,三科考试每人次135元,两科考试每人次100元。请注意,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缴费。7. 信息真实性承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填写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时,需全面如实填报,包括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的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8. 账号安全管理: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切勿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利益损失。同时,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避免因遗忘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或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问题。9. 合理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招生单位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沟通并提交申请,以便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三、网上确认流程及材料要求(一)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各报考点在2025年10月下旬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同时务必留意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网上确认通知,及时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二)确认材料提交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类型,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报考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如下:1. 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还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 非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条件选择我校报考点):需提供户口簿、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 非应届毕业生(按工作地条件选择我校报考点):除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连续3个月在太原市缴纳社保的证明。特别提醒: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具体的报考材料要求,请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再次查阅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相关通知。(三)确认流程规范1. 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对于故意扰乱报考点确认秩序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报考资格。2. 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四、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一)初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1.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2.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二)考试入场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为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山西省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考生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对于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都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 对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从严处理。其中,在校生将由所在学校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录取。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已触犯刑法。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六、考生其他注意事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为严厉打击作弊行为,考点将实施严格的安检措施,严禁考生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三位一体"身份识别设备及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器材进行全身检测。为确保顺利入场并保持良好考试状态,建议考生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前往考点,同时避免穿戴带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考生入场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及时关注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通知,全面了解考试相关信息。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2025年10月9日2025-10-21 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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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一、招生引言作为华东交通大学直属二级学院,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简称 “卓工学院”)的设立,是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部署、发挥科研人才集聚优势、助力交通强国建设与江西省 “1269” 行动计划落地的重要举措。学院以培养装备制造领域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使命,深度联合行业领军企业与地方重点产业单位,聚焦工程硕博士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为国家及区域产业创新升级提供人才支撑。2026 年,卓工学院将首次启动独立招生工作,现面向全国诚邀有志于投身装备制造及相关领域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二、报考核心须知(一)报考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与法律规定,品德修养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制定的体检标准;4.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6.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7.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且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8.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9.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二)报名流程安排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环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填报信息错误、提供虚假材料等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段: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阶段具体确认时间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公布,考生需在指定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根据核验工作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必要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信息核实。(三)初试相关说明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段、科目安排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和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三、学院发展概况2024 年 1 月,华东交通大学成功入选江西省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试点单位,成为全省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 4 所高校之一;2024 年 5 月,学校正式组建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学院为正处级建制,实行独立运行管理,由肖乾副校长兼任院长;2024 年 7 月,学院正式揭牌成立,成为江西省首个完成揭牌的卓越工程师学院。学院秉持 “立德树人、需求导向、产教融合” 的核心培养理念,通过创新运行机制、搭建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组建高水平导师团队、开发核心培养资源等举措,全面推行 “四联五共” 育人机制 —— 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选题、联合攻关,以及师资共配、课程共设、平台共建、政策共济、成果共享,致力于培养一批能够服务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卓越工程师。四、卓越工程师培养专项详情(一)培养核心目标紧扣国家战略急需与江西省重大关键领域需求,聚焦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培养具备坚定爱国情怀、敬业奉献精神,拥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与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解决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二)培养特色与实施方式课题牵引,直击产业真问题:学院围绕产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与核心需求,联合合作企业严格筛选、凝练卓工课题,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创作等培养全过程均围绕卓工课题展开,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研究生开展真实问题研究、产出实质性成果;工学交替,强化实践应用能力:硕士研究生采用校企 “1+2” 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核心课程学习,后两学年进入合作企业开展专业实践与课题攻关,实现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校企协同,双导师全程共育: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的资源优势,落实校企 “双导师” 制度,由校企双方共同进行培养方案全链条设计、培养要素全要素配置、培养过程全过程参与,强化实质性联合培养,确保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政策倾斜,配套服务完善:卓工学院与学校各培养学院密切协作、协同发力,共同做好研究生管理服务工作。学生除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常规奖助政策外,联合培养企业还将提供实践补助、食宿保障等专项支持;学院另设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企业专业实践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三)招生相关补充说明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等详细信息,可查阅《华东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招生系统公示内容,拟招生人数为参考数值,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报考情况、一志愿上线人数及生源质量综合确定;拟招生地方分院、合作企业的详细介绍,可通过卓工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最终招生的地方分院与合作企业以录取结果为准。五、复试与录取规则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能力素质、英语应用能力等方面;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及方式,将以学院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录取排名将依据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总成绩综合排序确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六、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 3 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达到提前毕业相关要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总学习时长不得少于 2.5 年。(二)学费标准工程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住宿费标准为 700-1000 元 / 学年(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三)奖助体系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卓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与学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三助” 岗位补贴及各类专项奖学金;此外,联合培养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助,将按照具体培养协议执行。七、其他重要说明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或诚实守信原则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及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华东交通大学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所有。2025-11-10 1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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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北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的通知2025级研究生新同学: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6日,全体新生统一在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及要求由各院系安排并通知。二、2025级新生联络群我校2025级新生群QQ群号码1031924641,请大家通过本人学号+姓名验证申请。三、温馨提示(一)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到校途中的安全防范。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船)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存在超载、故障等安全隐患交通工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注意用电安全。(二)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谨记“四不”——不轻信、不泄密、不汇款、不刷单。(三)防范极端天气。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避免待在高温、高湿及不通风的环境里,若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四)其它事项,详情可见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四、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电话(一)档案、请假等事宜:0817-2240594(二)选课、培养计划等事宜:0817-2240295(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住宿等事宜:0817-22402972025-09-15 1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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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2025-2026 学年在校生助学贷款办理指引(不含 2025 级研究生)发布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一、生源地贷款办理说明生源地贷款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续贷两类,具体办理要求如下:(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同学1.报到注册安排(1)若同学需缴纳的学费金额小于或等于申请的贷款金额,可在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期间,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若错过该时段,也可选择 2025 年 9 月 19 日、9 月 26 日或 10 月 10 日,每天 8:30 至 16:30 进行补注册。(2)若同学需缴纳的学费金额大于申请的贷款金额,需在 2025 年 9 月 9 日(周二)中午 12:00 前,自行通过网上渠道缴清学费差额;完成差额缴纳后,再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或按上述补注册时间完成补注册。2.贷款办理流程学校将统一通过线上采集方式,登记《国开行受理证明》中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仅用于为同学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内的高校回执手续。请 2025-2026 学年申请该类续贷的在校生(2025 级新生除外),点击下方链接填写并提交信息,务必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1 日(周日)24:00。3.2025-2026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信息登记链接:https://qywx.wjx.cn/vm/wQgtuNY.aspx(二)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同学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华安保险、中国农业银行等机构提供的贷款,具体办理要求如下:1.报到注册要求此类同学开学后,需先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本部主楼 208 室)办理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方可办理正常报到注册或按规定时间补注册。2.贷款办理步骤若需本人将《回执单》寄回生源地,需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周五)至 9 月 29 日(周一)期间,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由本专科生或研究生本人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本部主楼 208 室),办理回执手续并完成登记。二、校园地贷款办理说明校园地贷款分为老生续贷、老生新贷两类,具体办理要求如下:(一)申请校园地贷款老生续贷的同学1.报到注册安排(1)若同学在校期间已成功申请过校园地贷款,且当前学费金额小于或等于贷款金额,可在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也可按规定时间补注册。(2)若此类同学的学费金额大于贷款金额,需在 2025 年 9 月 9 日(周二)中午 12:00 前,自行通过网上渠道缴清学费差额;完成差额缴纳后,再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或按规定时间补注册。2.贷款办理说明请同学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CNU 研工部” 微信公众号、学生处官方主页、“首都师大资助”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续贷签约通知。学校将在 2025 年 11 月至 12 月上旬期间,统一组织校园地贷款续贷现场签约仪式;完成签约后,即视为本学年校园助学贷款申请成功。(二)申请校园地贷款老生新贷的同学此类同学指在校期间未申请过校园地贷款、本学年计划首次申请的同学,具体办理要求如下:1.报到注册要求同学需先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贷款办理流程第一步:登录 “研究生院网站 - 奖助 - 通知公告 - 首都师范大学 2025-2026 学年在校生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非 2025 级研究生使用)”,自行下载并打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填写规范(研究生 2025 年版)》。第二步:按材料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并在材料 1 首页右上角空白处,用铅笔标注本人学号。第三步: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周五)至 9 月 29 日(周一)的工作日期间,将填写完整的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 220 室)。学校将在 2025 年 10 月初,统一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待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于 2025 年 11 月至 12 月上旬统一组织校园地贷款新贷现场签约仪式;完成签约后,即视为本学年校园助学贷款申请成功。三、相关注意事项本学年住宿费预计从 2025 年 10 月开始收取,凡本学年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届时无需自行缴纳住宿费。待银行将助学贷款放款至学校指定账户后,学校将统一为贷款学生缴纳住宿费。四、助学贷款咨询渠道1. 研究生助学贷款咨询(1)联系人:张老师(2)办公电话:68908025(特别说明:2025 年 9 月 11 日前,若有贷款相关问题,可通过企业微信搜索 “6870” 留言咨询)(3)办公地址: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 220 室(4)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2. 本专科生助学贷款咨询(1)联系人:郝老师(2)办公电话:68906317(特别说明:2025 年 9 月 11 日前,若有贷款相关问题,可通过企业微信搜索 “6983” 留言咨询)(3)办公地址:校本部主楼 208 室(4)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2025-09-05 14: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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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1. 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查询。该《专业目录》包含丰富的关键信息,如各招生学院(部)的咨询方式、对考生前置学历专业的要求、具体考试科目、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是考生规划报考方向的重要参考依据。2. 特别提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数为“Z”的专业属于我校自设专业,此类专业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与特色方向设置,考生在选择时可重点关注其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3.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布,考生需留意相关通知。二、报考基本条件(一)国籍要求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的报考资格。(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考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符合研究生阶段对思想政治素养的基本要求。(三)身体健康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需求。(四)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业水平条件:1.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注意的是,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往届本科毕业生)。3.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报考更高层次或不同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规定专业(具体哪些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需参照《专业目录》),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已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能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正式学习证明与完整成绩单;且报考专业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语种均可)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无需满足此项要求)。(五)特殊身份考生要求1. 我校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当前就读学校的同意,并在考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本指南第六点“报名”中(二)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报名时,此类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在读”字样。此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从原培养单位办理完成退学手续,确保学籍状态符合我校要求。2. 考生须严格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如部分专业对前置专业的限制、对科研经历或实践能力的特殊要求等,确保自身条件与专业培养需求高度匹配。三、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一)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除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外,还需满足前置学历专业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即前置学历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具体而言,非法学专业指非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非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相关法律专业、非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本科专业,且未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背景。(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需同时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前置学历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具体包括: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的有关法律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教育专业学位)考生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三)(六)的各项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复试前按照招生学院(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进修成绩单等):1. 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先满足我校相关学业要求(具体为: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与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除外),且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此条件仅适用于工商管理专业)。四、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一)学习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与职业规划选择: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实践实习等培养环节,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在从事本职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学习、线上线下结合等灵活时间安排与多样化学习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非全日制专业包括: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3. 学历学位证书说明: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要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均可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获得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两类证书均受国家法律认可,具有同等效力。(二)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需结合自身就业规划自主选择:1.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报考类别,将在录取阶段自动生成对应的录取类别信息,毕业后需按照该类别对应的就业方式落实工作;一旦报名信息确认,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及就业方式均不可修改,考生需谨慎决策。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劳动争议、离职手续办理等),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学校将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招聘信息推送等就业服务。4. 特殊规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得选择非定向就业。 (三)学制与培养校区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制、学费标准,以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等信息,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文件,最终信息以学校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的内容为准。(四)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中公布的相关内容执行;最终收费标准需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该栏目了解往年收费情况,为学业规划做好经济准备。五、奖助办法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将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执行。该方案仅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自202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方案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多种奖助类型,具体的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评审流程等细节,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方案全文,提前了解奖助政策,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业生活提供保障。六、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按要求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报考点选择考生需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本人学习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具体的报考点选择要求,可参考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流程。(二)网上报名1.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本指南中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逐一核对自身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我校将安排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专项证明材料、跨学科考生的前置专业信息、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报名信息等;考生需按照要求报考并提交材料,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应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将不予准考。2.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预报名阶段填写的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9:00-22:0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与提交。3.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考生的报名号、登录密码,以及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后续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关键依据,务必截图保存并妥善留存,避免丢失。4. 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时,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的情况;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5. 学历(学籍)校验与材料补充: (1)网报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2)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入硕士网报模块提交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常见材料包括: ①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交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需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②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主考院校、网络教育平台)出具的成绩证明,证明需明确标注已修课程成绩及预计毕业时间。 ③ 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 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 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明确标注“同意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或“已办理退学手续”。 ⑥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目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簿个人信息页(需标注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记录),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证件号码变更证明。6. 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申请:符合《管理规定》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管理规定》及“研招网”的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信息(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加分、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照顾政策等)。教育部将组织相关部门、报考点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结果为准;相关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我校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户籍证明等),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需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与照顾政策不可累计享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可参考《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7. 报名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8. 诚信考试承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9.残疾考生如需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三)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信息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2.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七、考试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整体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按要求依次完成各阶段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阶段考试时间与地点: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为初试统一时间,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初试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规划安排,考生需在考前通过准考证确认具体考场信息。准考证获取与使用: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自行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试时间、地点、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等关键信息及要求,均以准考证标注内容为准。需特别说明的是,本年度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中,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且无需要使用计算器、画板、画笔等特殊工具的自命题科目,考生按常规考试用品准备即可。入场凭证要求: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证件,避免因证件遗失或损坏影响考试。考试科目查询: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部分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会在《专业目录》“备注” 栏中明确标注。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202 俄语、203 日语、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4 数学(农)、333 教育综合、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除上述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二)复试阶段复试资格与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 “招生院部”)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在复试开始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复试前,各招生院部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包含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与复试名单,考生需及时关注查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专业目录》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部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跨学科报考的认定标准等,可参考《专业目录》相关内容;是否属于跨学科报考,由各招生院部根据考生前置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关联性进行判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四类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复试结果影响: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录取流程审核。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以及考生整体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核。复试规则依据:复试相关的具体规定与细节要求,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考生需以该办法内容作为复试准备与参与的核心依据。八、录取流程(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各招生院部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细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进入后续录取流程。(二)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重要说明特殊招生类型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办法,将由我校另行制定并发布,相关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退役人员免初试政策: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此类考生的招生计划单独列出,相关考生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全国统考考生复试期间,按照对应招生院部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军功表彰是否符合免初试条件,由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与免初试复试环节。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单独设置,招生对象为受援高校的在职教师,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含本科同等学力)与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同时符合本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网上报名时,须在 “备用信息 1” 字段中填写 “对口支援” 字样。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执行,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服务。现役军人报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与流程办理报名、考试等手续,确保符合军队与地方教育部门的双重要求。招生声明:我校从未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推广、报名协助等相关工作。具体声明内容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郑重声明》。政策调整与补充:本报考指南中未提及的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若 2026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新政策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整内容,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最新要求。十、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途径考生需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院部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招考流程、时间节点、政策要求等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 “东师研招” 推送招考相关资讯,建议考生关注该服务号,及时获取最新动态。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08(二)招生院部咨询关于报考专业的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导师信息、跨学科报考判定标准、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等具体问题,需咨询对应招生院部,各招生院部的咨询方式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及咨询方式》文件。(三)其他专项咨询方式学籍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29;学制及培养环节问题: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8152/9602;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91;住宿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5099717;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学位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38;学费相关问题:咨询财务处,电话:0431-85099359;就业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400-998-7757。(四)监督举报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具体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与社会各界可通过该渠道反映招生过程中的问题。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2025-09-29 1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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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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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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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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