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究生学位申请规则2025修订版发布
2025 年 8 月 14 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正式发布 2025 修订版研究生学位申请规则,此次修订紧密围绕国家最新法规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为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供了更全面、更贴合实际需求的制度保障。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学位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2024 年 4 月 26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为本次学校政策修订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学位法》精神为指引,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与外部教育环境变化,对研究生学位与教育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优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文件,全方位覆盖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复核等关键环节。
一、学校修订 / 出台的核心政策文件
本次学校共修订及出台 5 项关键政策文件,各项文件均明确了特定领域的管理要求,且所有文件均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 “学位授予 - 规章制度” 栏目
查询下载,具体内容如下:
西电学位〔2025〕5 号文件:该文件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5 年修订)》,专门针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的研究成果设定基本标准,详细划分了以学位论文申请和以实践成果申请两种方式的具体要求。
西电研〔2025〕26 号文件: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整个流程出发,对开题、中期考核、论文撰写、答辩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要求进行了全面界定。
西电研〔2025〕27 号文件:作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正式通知文件,其内容聚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全流程管理,明确了博士研究生在学术研究、论文质量、答辩组织等方面需满足的条件。
西电研〔2025〕28 号文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针对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三种不同学业结局,分别规定了对应的申请流程、所需满足的成果条件以及相关管理细则,为研究生学业终点环节提供清晰指引。
西电研〔2025〕29 号文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复核工作暂行办法》重点规范了学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复核与学术复核的具体流程,明确了复核申请的条件、提交材料要求、审核步骤以及结果反馈机制,保障学位授予的公平性与严肃性。
二、我校学位工作的主要调整与变化
相较于以往学位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后的政策在多个关键领域做出重要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学位申请与授予体系,主要变化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增实践成果申请学位途径
为更好地衔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培养目标,修订后的各项学位制度文件分别对 “以学位论文申请学位” 和 “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两种路径的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打破了以往以学位论文为唯一申请方式的局限。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可自主选择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若选择以实践成果申请,需同时提交可直接展示的实体形式成果与书面形式的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其中,实践成果的具体形式涵盖重大装备、仪器设备等硬件产品,软件产品,各类设计方案、技术标准,以及其他能够体现所属专业领域特色、达到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类型。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样允许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两种方式申请学位,且实践成果需满足 “实体形式 + 书面总结报告” 的双重提交要求。实践成果形式更为丰富,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也涵盖装备、仪器设备、软硬件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充分适配不同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需求。
上述内容的详细规定,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5 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二)评审专家组成要求优化
为提升学位评审的客观性与专业性,尤其是强化实践导向的评审标准,本次修订对不同层次研究生各环节评审专家组的组成提出了新要求:
硕士研究生层面:在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三个关键环节,专家组组成必须包含至少 1 名校外专家,以引入外部视角保障评审公正性;若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行业企业专家占比需超过半数,同时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需至少由 2 名专家进行评阅,确保实践成果评审的专业性与行业适配性。
博士研究生层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专家组中,校外专家数量需不少于 2 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预答辩专家组,则需包含至少 2 名行业企业专家,贴合专业学位实践培养定位;与硕士研究生类似,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其答辩委员会中行业企业专家占比需超半数,且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同样需至少 2 名专家评阅。
相关具体要求可查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三)成果计入规则与申请 / 署名单位调整
为规范研究成果的认定标准,确保成果与学校培养关联的紧密性,本次修订对成果计入方式及署名单位做出明确调整:
工程类博士论文发表认定: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论文的认定标准以论文在期刊官方网站或指定数据库在线发表,且已取得 DOI 号为准;若论文投稿后,其所发表期刊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的更新结果显示贡献度降低,仍将以投稿时该期刊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的贡献度等级进行认定,保障研究生成果认定的稳定性。
成果署名单位要求:纳入学位申请统计范围的各类成果中,学术论文、著作需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而发明 / 国防专利、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科研获奖、科研项目等成果,其第一署名单位或申请单位可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也可为由研究生参与的专业实践单位,兼顾研究生在实践单位开展研究的实际情况。
共同第一作者论文计入方式:对于存在 N 个共同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在成果统计时按 1/N 篇计入;若该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属于顶尖成果类别,则不受共同作者数量限制,按 1 篇完整成果计入统计范围,既规范了共同成果的认定,也突出了顶尖成果的价值。
上述规则的详细内容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5 年修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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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超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一、依据与背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以及《安徽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党字〔2017〕75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那些已经超出学校所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却仍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采取退学处理措施。二、相关情况说明目前,存在部分研究生难以取得联系,或者虽经学校多方努力联系,但学生本人仍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保障学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这一情况予以公告。三、公告期限本次公告的有效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0月20日。四、异议处理方式若研究生本人对于拟退学处理的事实和理由存在异议,需在公告期内,前往研究生培养单位(地址:龙河校区文东楼319办公室),提交书面的陈述和申辩材料。若逾期未提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1-65108858电子邮箱:2330302523@qq.com六、公告单位本公告由管理学院发布。七、公告日期2025年8月22日2025-08-27 15: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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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览生死之境,关怀生命终章——《死亡与关怀的社会学思考》课程实践活动圆满结束2025 年 10 月 18 日,我院《死亡与关怀的社会学思考》课程的 36 名学生,在李丹、何明洁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前往时代美术馆・成都馆,参观了以 “将死亡带回生活” 为主题的特色展览。此次实践活动以艺术为载体,旨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死亡议题、临终关怀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紧密联系,是该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调研有机结合的关键环节,最终于 10 月圆满结束。一、展览基本概况与核心特色1.发起与支持主体(1)本次展览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医学社会学研究中心牵头发起,学术指导工作由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景军教授负责。(2)展览同时获得了中国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安宁疗护分会、老年教育分会的大力支持,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专业保障。2.跨学科融合创新亮点(1)展览汇聚了艺术、人类学、社会学、医学以及社会工作等多个领域的 29 位创作者,实现了不同学科视角的碰撞与融合。(2)通过影像绘画、互动媒体、文献资料等多元化的呈现形式,将抽象、晦涩的死亡议题转化为直观可感的叙事空间,让观众能够更易理解和接受。二、课程实践活动现场体验与学生感悟参观过程核心环节学生们在参观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多件核心艺术作品,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生活体验,积极分享了观展后的思考与感悟,形成了良好的交流氛围。学生观展感悟分享(1)针对作品《历史即现场》中对家族记忆 “消逝” 的探索,有学生表示,这一作品让自己深刻体会到在时代快速发展背景下,家族情感逐渐疏离、记忆在代际传递中不断消逝的无奈与惋惜。(2)来自华西药学院的学生则结合展览中关于防范抗生素滥用的艺术品,发表了专业见解。他们认为,药物的初衷是治愈或缓解病痛,但不当使用反而会引发不良后果,因此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做好用药科普工作,是每一位药学工作者和药学专业学生肩负的重要责任。三、课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与价值对课程教学的补充作用此次实践活动是《死亡与关怀的社会学思考》课程理论教学的生动拓展与延伸,打破了课堂教学的局限,让学生能够在真实的场景中深化对课程知识点的理解。对学生个人成长的影响(1)活动深度唤醒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与人文关怀精神,促使他们更加关注临终关怀、哀悼仪式、反向关怀等各类社会现象。(2)引导学生从跨界视角进行思考,培养了创新探索能力,充分体现了课程所秉承的 “跨界思考、创新探索、多学科交叉” 的基本原则。本次课程实践活动通过艺术与学术的跨界融合,为学生搭建了一个理解生死议题、践行人文关怀的重要平台,不仅丰富了课程教学形式,更对学生的价值观塑造与社会责任感培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5-11-03 1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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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预推免工作相关信息梳理为帮助广大考生及关注者清晰了解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2026 年预推免工作及学院整体情况,现将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及网站核心内容梳理如下:一、预推免通知基本信息1.通知核心要素(1)发布主体:本次预推免工作通知由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正式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与准确性。(2)通知主题:明确围绕 “2026 年学院预推免工作” 展开,为有意向申请该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提供关键指引。2.通知发布时间:具体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考生可据此合理安排预推免准备时间,避免错过重要节点。二、学院网站核心导航板块详情学院官网设置了多类功能板块,覆盖学院运营、人才培养、师资科研等核心领域,具体内容如下:1.学院概况板块(1)板块定位:作为了解学院整体情况的首要入口,系统呈现学院的基本架构与发展方向。(2)核心子项:①院长致辞:传递学院办学理念、发展愿景及对师生的寄语;②学院简介:详细介绍学院历史沿革、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及整体定位;③组织机构:清晰展示学院内部部门划分与各部门职能;④行政和教辅团队:列出为学院日常运转、师生服务提供支撑的行政及教辅人员信息;⑤学院领导:公布学院管理层人员名单及各自职责范围;⑥研究机构:介绍学院下属的各类科研平台与专项研究团队。2.人才培养板块(1)本科生培养子板块:聚焦本科阶段教育,包含①最新动态(发布本科生相关政策、活动通知);②专业设置(说明本科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③规章制度(明确本科生管理、考核、毕业等相关规定);④精品课程(推荐本科阶段优质课程资源);⑤常用下载(提供本科生学习、事务办理所需的表格与文件模板);⑥招生工作(发布本科招生政策、报考流程等信息)。(2)研究生培养子板块:服务研究生教育,涵盖①最新动态(更新研究生培养政策、学术活动通知);②专业设置(介绍研究生专业方向与培养方案);③规章制度(规范研究生学习、科研、毕业等环节要求);④精品课程(推荐研究生阶段核心优质课程);⑤常用下载(提供研究生科研、事务办理所需文件下载);⑥招生工作(发布研究生招生政策、报名与录取信息,含本次预推免相关安排)。3.学生天地板块(1)板块定位:围绕学生成长需求,提供多元化服务与活动支持。(2)主要内容:①学生党建(开展学生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建学习活动);②团学联(负责学生会与团委工作,组织学生文体、公益活动);③研究生会(服务研究生群体,策划学术交流、生活服务类活动);④生涯工作室(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指导、求职技巧培训);⑤蓝色信息创新创业基金(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与资源支持)。4.师资队伍板块(1)分类呈现:按系部与身份划分师资,①数据、算法与工程系:介绍该系专职教师的研究方向、学术成果;②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系:展示该系教师的教学领域、科研重点;③兼职教授:列出学院聘请的校外兼职教授信息,体现师资多元化优势。5.学术科研板块(1)核心内容:①海外合作(发布学院与海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联合研究项目信息);②科研成果(展示学院在各学科领域的科研论文、课题项目、获奖情况);③学术交流(预告学术会议、专家讲座、学科论坛等活动);④科研机构(重点介绍三大核心平台:管理科学与量化信息中心、中英金融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计算经济交叉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三、专项培养与招生服务板块除常规人才培养外,学院还针对特定群体设置专项板块,具体如下:1.在职课程培训班板块(1)服务对象:面向有继续深造需求的在职人员。(2)板块内容:①首页(概览培训班整体情况);②公告栏(发布培训班招生通知、课程安排调整等信息);③下载专区(提供报名表格、课程资料等文件下载);④学位申请规定(明确培训班学员申请相关学位的条件、流程与要求)。2.工程管理硕士(MEM)板块(1)专项定位:专门服务 MEM 项目的报考与在读学员。(2)核心功能:①首页(展示 MEM 项目特色、培养目标);②公告栏(更新 MEM 项目招生政策、教学安排、考试通知);③下载专区(提供 MEM 报考资料、学习文件等下载服务)。四、学院文化与校友交流平台1.学院文化板块(1)内容构成:①党建园地(发布学院党组织工作动态、党建学习内容);②教工之家(为教职工提供交流互动、文体活动的平台);③教师风采(展示教职工在教学、科研、育人方面的成果与个人事迹)。2.校友社区板块(1)平台定位:连接学院与校友,促进资源共享与情感联结。(2)主要内容:①简介(说明校友社区的成立目的与服务功能);②校友动态(更新校友职业发展成就、行业贡献);③校友活动(发布学院组织的校友聚会、行业交流活动信息);④校友平台(提供校友间线上互动、校友与学院沟通的渠道);⑤校友企业走访(记录学院走访校友企业的情况,推动校企合作);⑥信息人的故事(分享校友成长经历、职业感悟,为在校生提供参考);⑦蓝色信息创新创业基金(该基金同时覆盖校友合作项目,助力产学研融合)。五、信息公开与便捷服务功能1.信息公开板块(1)核心内容:以 “全院大会会议纪要” 为核心,及时公开学院重要会议的决策内容、工作安排,保障师生对学院事务的知情权。2.便捷服务功能(1)网站工具:①教师登录入口(供教职工登录处理工作事务);②设为首页(方便用户快速访问学院官网);③财大首页链接(一键跳转至上海财经大学官网);④chat 在线咨询(为用户提供实时问题解答);⑤联系我们(整合各类沟通渠道);⑥学院地图(帮助访客查询学院具体地理位置)。(2)社交媒体链接:①学院微信公众号(扫码关注可获取最新通知、活动资讯);②新浪微博账号(定期发布学院动态,增强与外界互动)。六、联系方式与版权信息联系方式(1)学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2)邮政编码:202433(3)电子邮箱:sime@mail.shufe.edu.cn(可咨询预推免及学院相关事务)(4)院长信箱:为师生、校友及外界提供与学院院长沟通反馈的专属渠道。版权信息:学院官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归上海财经大学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需遵守相关版权规定,不得擅自篡改或滥用信息。2025-10-11 09: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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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学院召开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暨2026届就业工作部署会为全面梳理 202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果,精准分析当前就业市场新形势,系统推进 2026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10 月 14 日中午,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学院于会议室隆重召开 202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暨 2026 届就业工作部署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全体行政人员、辅导员共同参会,会议由吴培培主持。一、202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圆满达成高质量就业目标会议伊始,学生科罗艳荣率先对学院 202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就业数据呈现良好态势:在全院师生的协同发力下,202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亮眼成绩,各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实现稳步提升。特色专业表现突出:其中管理类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更是创下历史新高,成功达成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既定工作目标。二、精准传达学校会议精神,确保就业工作同频共振随后,吴培培针对学校第三十八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核心精神进行了详细传达与深度解读。政策要求精准落地:重点阐释了学校关于当前就业工作的最新政策导向与核心执行要求,引导全体参会人员深刻领会学校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着重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新一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意识与紧迫意识,确保学院就业工作始终与学校整体规划保持步调一致、协同发力。三、深入研讨部署 2026 届就业工作,明确任务路线图在 2026 届就业工作讨论部署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6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及学院年度就业工作推进表展开了全面审议与深入研讨。聚焦核心议题:针对拓宽就业市场渠道、深化校企合作深度、加强分类就业指导、推进精准帮扶举措等关键工作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凝聚共识。明确工作规划:通过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下一阶段就业工作的任务清单、时间节点与实施路径,为 2026 届就业工作开展筑牢基础。四、凝聚全员合力,构建全方位就业服务新格局副院长陈煜在讲话中强调,就业工作是检验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直接关系到学生发展与学院建设。树立全局观念:要求全院上下牢固树立 “一盘棋” 思想,将就业工作全面融入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实现全程贯穿。强化主动作为:鼓励各教学、管理环节主动发力,积极将学院的专业特色与优势转化为就业竞争力,共同构建 “全员参与、全程指导、全方位服务” 的就业工作全新格局。五、明确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 2026 届就业工作最后,学院党委书记彭成静作总结讲话。她首先对 202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的优异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奋战在就业工作一线的全体教师表达了诚挚感谢。针对 2026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彭成静提出三点明确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就业工作的严峻性与重要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分析就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与堵点环节,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提升工作实效;(3)强化协同联动,广泛凝聚学院、企业、社会等各方力量,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举措,全力保障 2026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此次会议既是对 202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面总结与经验提炼,更是对 2026 届就业工作的全面动员与部署安排,标志着学院 2026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全院思想,明确了工作方向,为后续就业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11-03 1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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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各位考生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为确保您顺利完成报考流程、准确了解招生政策,在正式填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充分掌握相关要求。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初步计划招收 1800 余人,该人数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以及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可查阅后续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阶段的参考依据。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生源实际情况、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质量与培养规划相匹配。二、报考资格要求所有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严格符合以下对应类别条件,确保自身资格合规,避免因资格不符影响后续报考流程。(一)通用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 4 项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修养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中的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学习且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完成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取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即持有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足 2 年(含 2 年)及以上工作或学习经历;或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额外满足两项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②在复试开始前,已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公开发表 2 篇及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且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若考生为在校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须在报名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取得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方可参与我校报名。(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外,还须符合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这一条件(即本科专业代码非 0301,且不属于法学类相关专业)。(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外,还须符合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这一条件(即本科专业代码为 0301,或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并根据自身学历背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具有 3 年(含 3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持有大学本科结业证书,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足 5 年(含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需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能力要求)。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具有 2 年(含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五)特定专业方向招生说明我校在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中,设有国际仲裁、涉外律师、刑事辩护三个特色方向,各方向具体招生人数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考生可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选择报考。(六)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身份要求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就业类型,并在后续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七)推免生报考注意事项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志愿填报,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若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确定接收单位,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具体接收要求可查阅《西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八)“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首先符合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的相关要求,同时还需注意:报名时须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关键信息;在复试开始前,须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进行资格复核。其他专项计划相关要求,可查阅我校发布的《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三、报名流程指引普通招考(非推免)的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图像采集及报考费缴纳等事宜。在报考点选择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本人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则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导致无法确认或考试。(一)报名前资格自审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认真研读我校报考条件及当年国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合理选择报考专业及报考点。若因考生自身未充分审核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甚至录取资格被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阅读教育部、考生所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准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或修改信息。现役军人报考提示: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时,须提前了解军队及我校相关报考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对报名要求存在疑问,应在报名前主动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咨询,确保报名流程合规。报名关键注意事项:考生选定正确报考点并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妥善保存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对应的网报编号前四位为 “6124”),该编号将作为后续网上确认的重要凭证。报名时,考生仅可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各专业的计划余额信息,根据自身初试成绩情况按规定填报调剂志愿。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中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术成果等内容,并在网上确认阶段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成绩单、学术论文刊物等)。考生(含推免生)须准确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若存在违纪、作弊记录,必须如实申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违规记录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报名期间,研招网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校验结果通常会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三天内反馈。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确保报名资格有效。考生须按要求准确、真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或录取后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确认阶段所有普通招考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逾期将不再安排补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确认时间与方式: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具体网上确认时间及操作方式将另行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确认操作流程:材料提交: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编号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核对。对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学习,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须额外上传成绩单等能证明学业进度的材料,方可完成确认手续。图像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拍摄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清晰的证件照,配合完成个人图像信息采集,该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学籍档案,务必确保符合规范。信息确认: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逐项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信息一经确认,在后续的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将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未仔细核对信息导致填写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试安排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依次通过两个阶段的考核,方可获得录取资格。(一)初试阶段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均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初试时间:初试具体时间将参照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时间执行,考生需以研招网及我校后续通知为准,提前做好备考及行程安排。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信息将在报考点发布的通知公告中明确,考生需在考前关注报考点通知,提前熟悉考场位置。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设置可参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科目内容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要求确定。(二)复试阶段复试基本流程:复试分数线划定:教育部公布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后,我校将结合当年各专业生源数量、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按不低于 120%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制定发布复试及录取具体实施办法,最终要求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名时确认的身份),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参加 2 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试题难度将依据本科专业教学大纲要求设定,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学历(学籍)证明: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政审材料: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如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街道办等)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 1 份,政审表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同等学力考生补充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额外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②2 篇 3000 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版权页)。其他材料:考生报考学院若有额外材料要求(如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考生需按学院通知补充提交。五、学制、学费与住宿安排(一)学制设置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专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基本学制均为 3 年,考生需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论文撰写及答辩等培养环节。(二)学费标准全日制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2000 元 / 年,按学年缴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年,按学年缴纳。非全日制专业:所有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统一为 20000 元 / 年,按学年缴纳。我校已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在内的支持,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政策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查询。(三)住宿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将在雁塔校区或长安校区学习生活,具体住宿校区及住宿分配方案,将以考生录取当年收到的《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标准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学年缴纳。需特别说明的是,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安排校内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六、命题范围与参考书目(一)命题组织方式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此类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开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由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考生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备考。自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内容将围绕专业核心知识与能力考察展开。(二)参考书目与试题获取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自命题试题,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外提供试题。部分专业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考生可依据参考书目进行备考;未标注参考书目的专业,考生可围绕该科目对应的本科核心课程内容进行复习。七、毕业与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种类型,具体就业政策及安排如下: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研究生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毕业后通过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等方式自主择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就业去向。就业类型选择说明: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就业方式仅限 “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在报名时自主选择 “定向就业” 或 “非定向就业”,后续如需变更就业类型,需按我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我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始终坚持 “国际化人才培养” 理念,注重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适应能力强等特点深受用人单位认可。学校通过构建 “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 的就业工作模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发布、求职指导、校企对接等服务,毕业生就业质量长期保持较高水平。从就业领域来看,我校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就业方向与专业特色高度契合。八、其他重要事项辅导培训声明:我校从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班;同时,我校不参与任何考研辅导资料的编写、出版工作,也不推荐任何辅导资料。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 “西北政法大学考研辅导”“内部资料”“保过” 等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轻信虚假宣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政策调整说明:若当年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并及时通过研究生院官方渠道发布调整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政策变化。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招生科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号邮政编码:710063联系电话:(029)85385134(该电话同时接受传真)研究生院官网: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导航进入研究生院页面查询相关信息官方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考生可搜索关注,获取招生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2025-10-21 10: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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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2025级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免修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增强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的精准性与实效性,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5〕8号)相关规定,学校将持续推进2025级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免修工作。经研讨确定,2025级研究生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包含硕士英语、工程硕士英语、博士英语),具体要求如下:一、硕士研究生免修申请条件参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其英语一成绩达到 67 分及以上、英语二成绩达到 77 分及以上(该分数线是按照当年学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 10% 划定);近五年内取得由教育部认证通过的英语国家高校学士学位;近三年内,在国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以英语作为语言至少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本人需为第一作者,具体标准由培养单位判定);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三年内有效)达到 520 分及以上,或者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合格;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 50 分及以上;或 GRE 新题型成绩(五年内有效)达到 290 分及以上(总分 340 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 6.0 分及以上;或 TOEFL(IBT)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 80 分及以上。二、博士研究生免修申请条件近五年内获得由教育部认证认可的英语国家高校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近三年内,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上以英语至少公开发表 1 篇专业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具体标准由培养单位审定);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三年内有效)达到 540 分及以上,或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 55 分及以上;或 GRE 新题型成绩(五年内有效)达到 300 分及以上(总分 340 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 6.0 分及以上;或 TOEFL(IBT)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 85 分及以上。三、免修申请办理流程满足上述任一免修条件的 2025 级研究生,需在入学报到后的一周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免修申请,并上传证书、入学考试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培养单位需按照免修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妥善留存相关材料以备查验,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前在系统中逐一对申请进行审核操作,同时将审核未通过的结果告知相关学生,安排其进入对应的课程班学习。超过规定时间后,系统将关闭申请通道,不再受理免修申请;成功获得免修资格的研究生,可免修且免考公共英语课程,成绩记录为 “免修”,同时获得培养方案中该课程对应的学分。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处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09-09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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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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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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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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