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经管2025级MBA新同学,报到须知来了!
01 现场报到时间
2025 年 9 月 7 日(周日)8:00-11:00
02 现场报到地点
同济大厦 A 座一楼及二楼大厅(地铁 10 号线同济大学站 1 号出口处)
详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座
经济与管理学院
03 报到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到流程:
新生抵达报到地点后,先进入同济大厦 A 座一楼大厅,在此完成身份证查验、人脸识别以及录取通知书扫描操作。
完成一楼流程后,前往二楼大厅,由班主任收取录取通知书正本与体检报告,并为新生发放新生材料包。
注意事项:
为提升报到时的效率,建议新生提前完成缴费事宜。
考虑到现场交通情况,建议大家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报到当天学校不提供停车场地。
04 报到需携带材料
(所有同学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学校报到现场,由学院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所有同学必须携带)《同济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正本),学院会对其进行收取和扫描,扫描完成后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仅非全日制学生携带)若非全日制研究生已依据校医院要求完成体检,需携带项目完整的体检报告,在报到当天提交给所在学院;若尚未完成体检,也可在报到当天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完成体检;
(仅全日制学生携带)近期正面免冠 1 寸证件照片 1 张(用于办理住宿手续),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和学号;
(仅全日制学生携带)党 / 团组织关系相关材料,具体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报到告知单》、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报告通知单》,学生需将这些材料提交给学院党委或总支 / 团委;
(仅全日制学生携带)《户口迁移证》(务必注意不要放入学生档案中),请在迁移证右上角用水笔注明学号、身高、血型、学院、联系电话,由学院统一收集后上交校户政科(校户政科不接受新生个人申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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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人民大学(1102)报考点公告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 “本报考点”)实际工作安排,现将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两项核心要求:一是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基本条件;二是遵守目标招生单位的报考规则及本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确保自身资格符合报名规范。二、报考点选择规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中关村校区)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1)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学校代码:10002),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① 就读学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② 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本报考点仅认可北京市社保卡及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作为在京工作证明,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以及 2025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 保险类型为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记录不含补缴情况);③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④ 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⑤ 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根据《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3)报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校代码:89953)的考生。三、网上报名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初试费用网上支付,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缺一不可。报名时间安排: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本报考点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逾期将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仅缴费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特别提醒:初试费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支付,逾期不接受补缴费。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分配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重点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为核心关键信息,一旦提交报考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均无法修改;若确需调整,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无效报名信息,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初试费支付。因报名信息涉及后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户口迁移、档案调转等重要事项,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学历需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排查问题。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学历认证。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扫描件,供报考点核验,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个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必备材料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四、网上确认安排网上报名成功后,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须按照本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包括按核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 / 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时,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最终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中下旬,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查看本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详细通知,了解确认时间、材料要求及操作流程。五、其他重要事项在本报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服务。考生须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便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本报考点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审核工作。报名与确认期间,考生需定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查收研招网发送的相关信息;同时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本报考点报名公告及报考点选择提醒。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招生考试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通知导致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将无法进入考场。本公告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为准。特此公告,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2025-10-22 16: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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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严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学位论文预答辩(10月9日-15日)学院统一组织本批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二、学位申请登记(10月21日)学院登记本批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并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申请提前答辩的学生需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延期答辩的学生需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未登记者不能申请本学期的硕士学位。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10月23日-24日)学校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学位论文的提交、审核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检测结果将于10月25日前反馈至培养学院。四、学位论文评阅(10月31日-11月30日)我校学位论文100%进行匿名评阅,本学期学位论文100%由研究生院组织校级匿名评阅。五、创新性成果审核(11月17日-21日)各培养学院对本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创新性成果进行审核。六、学位论文答辩审批(12月3-4日)研究生院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审批事项,研究生须携带《答辩审批表》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议表及表决票》办理。七、学位论文答辩(12月8日-14日)各培养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统一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对确因不具备现场答辩条件的,由二级学院申请,研究生院审批,可采取线上答辩方式。各培养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八、学位授予1.学位信息采集、审核。学位信息用于学位证书打印、信息备案、学位认证等重要方面,要求信息完整准确。12月17日前,学位申请人、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学位信息的填报、审核工作。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2月19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会议。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并在系统中完成相关结果的录入。九、学位材料的领取及归档1.11月10日上午9点起到校档案室领取档案盒;2.各学院于校学位委员会后次日到研究生院领取学位授予决定,完成归档工作(上学期申请学位未进行归档的学院注意同本次一并归档),提交档案室存档材料。3.归档完毕后学院领取学位证书。十、其他事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以上安排若作调整,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各学院应根据上述安排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研究生和导师提供便利服务,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如期、顺利进行。研究生院2025年9月8日2025-09-15 1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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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北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为使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3.原则上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5.学院(部)规定的其它条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二、申请程序安排及要求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复试的学生须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点击推免预报名,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东北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或书面证明;(5)思想政治考查材料。注:以上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参考格式模板详见系统内材料提交界面。3.复试考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学生知识背景等。复试以面试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安排,关注学院通知。4.各学院(部)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报名截止时间及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学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5.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学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三、其他1.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仅供预报名时使用,最终接收专业(研究方向)、外国语语种以2025年9月后陆续公布的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2.优秀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含学术尖峰“01”班)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4.我校奖助政策将做一定调整,相关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布。5.本办法如有同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所有。2025-09-16 16: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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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依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现就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拟录取名单审核西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点击查看)将上报教育部进行审核,最终的录取名单以教育部的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者将不予录取。二、拟录取考生材料提交事宜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一)签订相关协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拟录取普通考生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业类别:非定向或定向。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非定向协议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毕业后自主择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需由学校、考生和工作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无需签订定向协议书)。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双面打印),未签订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由本人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双面打印)。工作单位必须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19 个自治县(旗)。未签订该协议者,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预计 5 月开通线上签约功能)(二)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由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填写;应届本科生由就读院系党委(党总支)填写。复试时未提交该表的考生,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三)调取档案(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所有签订非定向协议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调档函电子版由系统自动生成,学校不再邮寄纸质调档函。若档案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不一致,考生需致电学院修改后重新下载调档函。调档提交工作需在 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若在此时间内无法调档,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给所在学院,开学两周后学校将不再接收考生档案。档案可通过国家机要部门寄送或当面转交到拟录取学院,若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考生需及时跟踪物流信息,防止档案丢失。(四)党组织关系办理(2025 年秋季入学前完成)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新生党员,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办理转入手续时,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新生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发起转接申请,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为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 X 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所有新生党员转入党组织关系均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外省个别未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可由转出党组织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五)住宿登记所有拟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须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住宿信息,学校将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宿舍。确因特殊原因选择不住宿的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做好日常教育管理。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三、录取通知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6 月中旬发放。拟录取考生务必在 4 月 30 日前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修改为自取或更新邮寄地址,系统将按照更新后的信息发放。自取: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 “西北师范大学” 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自取;其他需自取的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 “自取”。自取时,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领取。邮寄:填写校外地址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 EMS 寄出。未修改地址的考生,将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 “通讯地址” 发放。四、其他事项拟录取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或研招办。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的材料全部邮寄到各相关学院,各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点击查看。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10 日2025-09-02 18: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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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实施方案及名额分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葛永波、书记任海伦任组长,成员由王守海(本科教学副院长)、刘惠萍(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张贞梅(主管本科副书记)、王斌教授和武恒光教授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逸夫楼310办公室。2.会计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具体职责: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确定并公示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对相关人员申诉、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3.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纪委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二、推荐办法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推免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工作核心,遵循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原则,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价。(一)推免生申请条件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1.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在境内外交流学习累计不超过一学年。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按期完成前六个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未曾有不及格现象。每学年素质测评成绩(参见《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7.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且达到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 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533分(非英语语种75分)。8.学业成绩(计算办法后述)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会计学专业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班级所有学生前60%(含);其他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除创新实验班以外所有学生前15%(含)。(2)在我校学习期间,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署名第一作者,在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2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其中B类论文中文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外文期刊须取得SSCI、SCI、EI(期刊)、A&HCI(期刊)检索证明。(3)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第一层次奖励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获得国家级第二层次奖励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四项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4)入学后(或通过新生入伍手续)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当年研究生报名条件,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获得“优秀士兵”称号、团级及以上嘉奖,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符合上述(2)(3)(4)条规定,在A2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第一层次奖励的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荣获两次“优秀士兵”称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国家四级考试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9.具备前6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426分,同时满足专项所列条件者可以申请专项推免。具体见《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二)综合成绩排名学生的综合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发展性素质成绩三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15%+学业成绩×75%+发展性素质成绩×10%综合测评成绩全面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为学生在本校学习学年已取得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依据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的评测细则确定。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学习学年数。学业成绩是学生在本校学习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载明的成绩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次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发展性素质成绩突出反映学生的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术科研、全国大学生竞赛和承担国家重要义务等活动中优异表现确定。1.发展性素质成绩由素质测评成绩和卓越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发展性素质成绩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成绩=素质测评成绩×20%+卓越素质成绩×80%2.素质测评成绩是指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素质测评成绩。3.卓越素质成绩主要包括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科竞赛素质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和其他素质成绩。卓越素质成绩得分累加计算,最高为100分。(1)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生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署名第一作者在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特类计100分,A1类计80分,A2类计50分,B类计20分。其中B 类论文中文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外文期刊须取得SSCI、SCI、EI(期刊)、A&HCI(期刊)检索证明。(2)学科竞赛素质成绩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每获得国家级最高层次奖励1项计10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60分,第二位计4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50分,第二位计30分,第三位计20分,其他计10分);每获得国家级第二层次奖励1项计7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40分,第二位计3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35分,第二位计20分,第三位计15分,其他计8分)。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每获得国家级第三层次奖励1项计5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30分,第二位计2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25分,第二位计15分,第三位计10分,其他计5分),每获得国家级第四层次奖励1项计3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18分,第二位计12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15分,第二位计9分,第三位计6分,其他计3分)。因参赛者贡献度无法量化、参赛作者位次无明确排序的,参赛者得分原则上平均分配。(3)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入学后(或通过新生入伍手续)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当年研究生报名条件,在服役期间获得团级及以上嘉奖的每次计5分;荣获“优秀士兵”称号的每次计10分;荣立三等功的每次计30分。所获各类奖励、荣誉分别计算总分,取最高分值项计算,各项得分之间不累加计算。(4)其他素质成绩其他素质成绩由学校根据当年上级文件和人才培养需求确定。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日期截止到推免当年8月31日。三、推免工作程序会计学院本次推免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执行:1.9月1日,会计学院成立了包括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和教师代表的研究生推免领导小组。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备案。2.9月1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定并在学院内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3.9月2日,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和学生成绩单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应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学生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即取消推免生资格。4.9月8日,学院统计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学院应要求学生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审核。四、管理与监督1.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学院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3.学院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4.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5.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各学院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反映或申诉。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6.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本办法与学校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7.以本办法为基本依据,学校按照当年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政策制定当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并执行。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5.9.12025-09-18 16: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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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前须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完成调档、政审、定向委培协议签订等手续办理,相关资料请邮寄至录取单位(学院、中心、观测站、实验室,下同)。具体办理要求如下:一、调档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录取单位规定的时间前将个人档案转交至录取单位,应届生可于毕业后(当年7-9月)转档案;定向(委托)培养考生无须转档。二、政审拟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单位规定时间前将政审表交至录取单位。三、保留入学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拟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如服兵役等),须由本人向招生单位提交书面的正式申请,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院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于5月10日前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东区老行政楼401)签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合同书一式两份,考生和我校各执一份。逾期不再办理。四、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1.拟录取为定向(少骨计划考生除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请考生自行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一式四份,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录取单位。(https://epo.cug.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2.少骨计划考生预计线上签订协议书,具体流程另行通知。五、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由学校寄出,预计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校通知)。为准确邮寄,请拟录取考生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在“基本信息(1)”页面中核实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于6月30日前在该系统中提交修改。六、户口迁移1.新生自愿选择迁移户籍,武汉市户口无需迁移。在校期间均可迁移落户武汉。2.集体户籍迁移地址:南望山校区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未来城校区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未来城校区交至未来城保卫综合办公室)。3.迎新期间统一办理新生落户,将户口迁移证(湖北省外)、申报户口登记表、入学通知书正本、身份证复印件,3张1寸照片交至安全保卫部户政科,未来城校区新生交至未来城保卫综合办公室。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逾期按往届生办理)。4.户口迁移证要求:(1)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2)“身份证号”、“迁往地址”准确无误;(3)“原住址”后须标明户籍类别(“城镇”或“乡村”);(4)“出生地”与“籍贯”须具体到省、市(县);(5)修改处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6)迁移证须为2017年后制。5.湖北省内迁移户口,提供集体户口底页或户口簿个人页原件(武汉市内)、申报户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1寸个人照片。6.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市内迁移的在户口页)或申报户口登记表的右上方空白处填写:身高(CM)、手机号、班级号(研究生写学号)、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7.申报户口登记表在安全保卫部官网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名处必填且必须手写。南望山校区:“拟落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拟落户地派出所为“喻家山派出所”。未来城校区:“拟落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拟落户地派出所为“左岭派出所”。8.因升学在省外学校打印的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本年,不受一个月有效期限制。9.全日制定向(不含非在职少骨)、非全日制定向考生不转户口,擅自迁转者学校不予接收。七、组织关系转接1.联系本人录取学院(单位),确定接收党组织的具体信息,一般为“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单位)委员会”。2.请联系原转出单位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转接手续,如无法线上转接,则需开具纸质介绍信。3.新生党员应于报到后10日内跟学院(单位)对应党组织联系,提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报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入情况。4.如党员档案材料由新生党员自行携带,应于开学后5日内提交至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5.定向(委培)生(不含非在职少骨)党员一般不转组织关系,在我校固定学习、生活连续6个月以上的,如需转入组织关系,需将党员材料一并转入我校,以便核查党员身份。6.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原单位党组织密封后加盖公章,由新生本人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组织。温馨提示:学校将于新生开学报到后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八、其他说明1.只有通过学历学籍审核、完成政审和调档、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等手续,且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经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2.特别提醒:除档案外的其他材料(政审表、协议书),请考生通过EMS或顺丰邮寄至录取单位,勿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请按录取单位要求寄送机要件。2025-08-05 0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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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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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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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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