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待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待录取考生: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待录取名单已经公示,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以下工作:
一、调取人事档案
(一)我校仅调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在入学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邮寄到学校,学校采用“系统”管理方式,由考生登录系统下载“调档函”办理调档和邮寄事项。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待录取生,人事档案由研究生处直接向学生处调取,考生无需自行办理。
2.非我校应届毕业待录取生,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在本校或本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按要求调档和寄送档案,同时待录取生可在系统查看学校接收档案信息。
3.待录取生采用中国邮政EMS方式寄出时,请务必确保EMS采用档案专用袋投递档案,以免档案遗失。
4.待录取生人事档案寄出后,务必及时关注档案投递动态,并在系统中查询档案是否被学校接受,以免档案遗失。
5.系统用户名、密码、使用方式请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调档相关功能使用说明书》(见附件)。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待录取生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待录取生,因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所以不调取人事档案。
(三)调档时间
原则上待录取生人事档案需于2025年9月1日前寄到我校,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寄送的,请及时与相关学院联系说明。
(四)档案接收地址
档案寄送单位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崇德楼503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收件人:沈絜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9872,18687132216
备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字样及学生姓名。
二、录取通知书邮寄
现将我校2025年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写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写时间
2025年5月26日—6月5日
(二)填写方式
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录取”模块中的“信息完善”,进入信息录入界面,仔细填写个人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并提交。
☆请待录取生务必提前落实邮寄地址,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准确填写,系统关闭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修改。
系统网址:https://pas.ynucm.edu.cn/
(三)相关说明
1.待录取生须及时登录、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若因邮寄地址不完整或错误造成无法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果自行承担。
2.我校2025年拟录取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须待教育部下达正式录取结果后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
3.各位待录取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EMS单号。
(网址:https://pas.ynucm.edu.cn/)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一)省内转入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接前要明确具体转入的目标党支部名称,请务必与所入学的学院提前联系,得到准确的党支部全称。
(二)省外转来的(或组织关系不隶属云南省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需要网上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转接。网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还需基层党委通过系统打印出纸质介绍信进行后续转接。转接前要明确具体转入的目标党支部,请务必与所入学的学院提前联系,得到准确的党支部全称。纸质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云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往单位填写具体的学院目标党支部。
(三)凡新转入我校的学生党员,我校各学院党组织均要认真审查党员档案材料,材料完备、程序合规的,我校才会同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四)对于本科阶段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学生,请将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等入党材料放入个人档案中,或保管好开学交至各学院党组织,以便做好入校后接续发展工作。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线上转接
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线上转接团组织关系。
1.由原就读学校的团组织线上发起转出申请。
2.由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如本人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原所在团组织管理员生成重置码,验证后重置密码。
3.申请转入团组织选择云南中医药大学团委下属的学院团委(团总支)下属的团支部,务必精准到团支部名称。例:云南中医药大学团委-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1班团支部。
4.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二)线下转接
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递交团籍档案、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调档函下载操作说明.docx
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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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公正公平、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公平公正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1. 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复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3.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4.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5.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6.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名单 凡达到我校报考学院报考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三、复试安排 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和内容等由各招生学院公布,请考生留意同济大学研招网及各相关学院的网站通知。四、复试材料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材料 1. 复试通知书(含诚信复试承诺书,请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3. 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s://yz.chsi.com.cn/ 4. 学历学位证明(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的学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通知)(二)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携上述材料,以学院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学校复试资格审查,不得参加复试。请考生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和事宜安排。五、复试形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我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参照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六、复试录取 1. 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各学院可根据其学科特点,参照学校整体要求制定学院复试办法。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50%,具体由学院制定,并提前对考生公布。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及格(即复试得分不足复试满分值的60%)、体检不合格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符合以上情况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3. 考生应严格按照学校和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4.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同济大学研招网进行统一公示,请关注网站信息和“同济研招”微信公众号。5. 报名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和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退役士兵符合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同济大学研招处邮箱,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邮箱:tjyzc@tongji.edu.cn七、调剂 1. 各学院在满足教育部调剂相关政策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第一志愿生源招录情况确定本学院调剂办法,并提前向考生公布。2. 生源调剂信息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的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八、违规和复查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九、监督和复议 1. 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将对全校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巡查,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反馈,并视情况予以督办处理等。2. 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025-09-19 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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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前须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完成调档、政审、定向委培协议签订等手续办理,相关资料请邮寄至录取单位(学院、中心、观测站、实验室,下同)。具体办理要求如下:一、调档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录取单位规定的时间前将个人档案转交至录取单位,应届生可于毕业后(当年7-9月)转档案;定向(委托)培养考生无须转档。二、政审拟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单位规定时间前将政审表交至录取单位。三、保留入学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拟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如服兵役等),须由本人向招生单位提交书面的正式申请,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院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于5月10日前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东区老行政楼401)签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合同书一式两份,考生和我校各执一份。逾期不再办理。四、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1.拟录取为定向(少骨计划考生除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请考生自行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一式四份,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录取单位。(https://epo.cug.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2.少骨计划考生预计线上签订协议书,具体流程另行通知。五、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由学校寄出,预计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校通知)。为准确邮寄,请拟录取考生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在“基本信息(1)”页面中核实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于6月30日前在该系统中提交修改。六、户口迁移1.新生自愿选择迁移户籍,武汉市户口无需迁移。在校期间均可迁移落户武汉。2.集体户籍迁移地址:南望山校区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未来城校区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未来城校区交至未来城保卫综合办公室)。3.迎新期间统一办理新生落户,将户口迁移证(湖北省外)、申报户口登记表、入学通知书正本、身份证复印件,3张1寸照片交至安全保卫部户政科,未来城校区新生交至未来城保卫综合办公室。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逾期按往届生办理)。4.户口迁移证要求:(1)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2)“身份证号”、“迁往地址”准确无误;(3)“原住址”后须标明户籍类别(“城镇”或“乡村”);(4)“出生地”与“籍贯”须具体到省、市(县);(5)修改处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6)迁移证须为2017年后制。5.湖北省内迁移户口,提供集体户口底页或户口簿个人页原件(武汉市内)、申报户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1寸个人照片。6.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市内迁移的在户口页)或申报户口登记表的右上方空白处填写:身高(CM)、手机号、班级号(研究生写学号)、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7.申报户口登记表在安全保卫部官网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名处必填且必须手写。南望山校区:“拟落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拟落户地派出所为“喻家山派出所”。未来城校区:“拟落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拟落户地派出所为“左岭派出所”。8.因升学在省外学校打印的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本年,不受一个月有效期限制。9.全日制定向(不含非在职少骨)、非全日制定向考生不转户口,擅自迁转者学校不予接收。七、组织关系转接1.联系本人录取学院(单位),确定接收党组织的具体信息,一般为“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单位)委员会”。2.请联系原转出单位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转接手续,如无法线上转接,则需开具纸质介绍信。3.新生党员应于报到后10日内跟学院(单位)对应党组织联系,提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报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入情况。4.如党员档案材料由新生党员自行携带,应于开学后5日内提交至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5.定向(委培)生(不含非在职少骨)党员一般不转组织关系,在我校固定学习、生活连续6个月以上的,如需转入组织关系,需将党员材料一并转入我校,以便核查党员身份。6.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原单位党组织密封后加盖公章,由新生本人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组织。温馨提示:学校将于新生开学报到后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八、其他说明1.只有通过学历学籍审核、完成政审和调档、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等手续,且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经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2.特别提醒:除档案外的其他材料(政审表、协议书),请考生通过EMS或顺丰邮寄至录取单位,勿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请按录取单位要求寄送机要件。2025-08-05 0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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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水平特色院校,以外语学科为核心支撑、旅游学科为鲜明特色,实现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我国外语、翻译、旅游及经贸领域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由周恩来总理亲自提议,于 1964 年 10 月正式成立,建校以来始终坚守 "中外人文交流" 的使命担当,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发展为核心任务,秉持 "融中外、兼知行" 的办学理念,聚焦内涵建设与交叉融合,着力培育具备 "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 能力,兼具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有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中外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拥有 6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1 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及 7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外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学 4 个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企业管理学科所属的商学院还拥有国家级双一流专业财务管理及北京市双一流专业市场营销。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及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翻译与旅游管理两个专业学位成功跻身全国第一方阵。二、招生类别说明(一)学习方式划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仅招收非全日制学生,会计专硕同时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余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执行一致的政策标准。(二)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根据招生政策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接纳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一)招生专业设置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48 个,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31 个,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语言与人工智能、中阿文旅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区域国别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共 17 个,涵盖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德语口译、西班牙语口译、朝鲜语口译、阿拉伯语笔译、阿拉伯语口译、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值得注意的是,会计专硕依托商学院师资力量,形成 "跨文化交流"" 产业实习基地 ""小语种 + 会计" 等特色培养模式,与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实习合作关系。(二)招生计划额度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总体招生计划为 751 人,该额度包含推免生及各类专项计划名额。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 617 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134 人。按照教育部相关部署,学校单列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 3 人。各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可查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研招网发布。各专业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结果为准,所有专业的最终录取名额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报考情况、社会需求变化及学校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四、报考资格条件(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条件考生需满足下列学业水平要求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于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专项专业条件报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第 1、2、3 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四)境外学历要求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于 2026 年复试资格审查阶段,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五、报考实施流程(一)报名环节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必经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操作。1. 网上报名安排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与末期的访问高峰。网上报名需遵守以下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信息修改申请。(2)每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学习经历并提供真实材料,学校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环节。(4)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认证报告供核验。(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如实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8)考生须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审慎选择志愿及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9)考生应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造成后续环节无法进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10)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11)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2)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2. 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部署及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未参加或未通过确认的考生无法参加考试。(3)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采集。(5)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试资格。对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一经发现立即处理。(二)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相关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六、初试相关安排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段为 8:30 至 11:30、14:00 至 17:00,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可查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期间,考生需按考点要求携带文具,学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具体查询时间及方式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七、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复试及调剂管理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办法将通过学校研招网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制度。外语类专业复试包含《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相关内容的考核,考生可参考已出版的多语种版本进行备考。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不包含第二外语,但复试阶段将组织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对话问答。学校提供的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考生可选择报考专业以外的任一语种参加测试,入学后需按照选定语种参加第二外语课程学习。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 3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环节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会计专硕复试可结合其 "跨文化交流"" 产业实习 " 等培养特色侧重相关能力考查。当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调剂工作办法,在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招网公布接收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包括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含加分项)、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包括复试遴选规则)及咨询渠道等信息。(二)体检安排学校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施。(三)录取规则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规则如下: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可进入录取环节。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资格。学校将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方法,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考生保持一致。全校该专项计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单独按总成绩排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额度内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将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6 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学校将另行发布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八、学制设置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中阿文旅研究专业学制为 2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 年,其中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英语口译专业的中英西复语方向及中英法复语方向学制为 3 年。九、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及人数等信息,详见学校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推免生的考生,其所在高校须为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免生资格的院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推免生申请的具体程序及方法将于 9 月中旬在学校校园网公布。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十、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 8000 元。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专业每人每年 13500 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每人每年 15000 元;金融、国际商务专业每人每年 26000 元;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每人每年 40000 元;会计专业全日制每人每年 30000 元,非全日制每人每年 40000 元。(二)住宿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为每人每年 1500 元,实际收费标准将根据住宿安排情况进行调整。(三)奖助政策体系研究生奖学金: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类别,具体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详见《学生手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补助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7000 元,分 10 个月发放。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将通过临时困难补助、入学 "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加大资助力度。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由相关培养单位另行制定并发布。十一、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为朝阳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 1 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十二、毕业与就业规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规定课程考核或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专业实践训练,并通过学位论文学术规范行为检测后,准予毕业;通过学位论文或规定实践成果的匿名专家评阅及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且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硕士学位: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若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协议。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因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协议或擅自变更就业方式导致录取资格取消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十三、违规行为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十四、其他重要说明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校研招网及时公布。本指南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当年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研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全面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25-10-30 14: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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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MBA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的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MBA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是我校重点发展专业,经初步测算,拟接受调剂考生,欢迎有意向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办理预调剂信息登记:一、调剂基本要求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初试科目应与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相同(即管理类联考考试科目),并且符合报考我校MBA专业条件。 ④具体调剂原则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正式调剂申请、调剂时间及要求以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为准。⑤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择优遴选。二、预调剂工作流程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信息表,以便MBA中心统计和联系。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仅以信息统计表方式提交调剂意向登记而未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的,调剂无效。三、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我校MBA中心网站及公众号信息。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2022.3.182025-08-07 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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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奋进行动”,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质”专项行动方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校复试录取仅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中的“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以下简称“南疆专项”)开放接收调剂申请,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和调剂申请。二、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简称“各单位”)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照教育部及学科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监督巡查。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二)复试管理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正式启动复试工作前,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规定。复试细则中还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各单位应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各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成员应坚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各单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确保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三)复试分数线我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单位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四)复试人选各单位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各单位应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人数等。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五)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单位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未经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每人80元。复试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6.以下几类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作不合格处理,不得进行复试:大专毕业时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不满2年、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及其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例如,①报考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有毕业专业的要求;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0]等专业须符合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等条件;8.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六)复试内容及复试形式各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形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不断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包括自行确定的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必须开展的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要,自行决定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且须提前告知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6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开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有笔试,由各单位在复试细则中对笔试成绩的要求予以说明。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参见各单位复试细则。(七)复试分数与拟录取结果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种考核形式的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25%-50%的范围内。复试成绩:(1)初试满分为3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150,小于等于300;(2)初试满分为5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250,小于等于500;具体由各单位在上述分数范围内确定。同一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但相同专业应采用相同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单位制定。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般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计算总分进行排序,有特殊说明的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说明。各单位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并经仔细核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注明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类型。四、调剂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南疆专项。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南疆专项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须相同。调剂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但被淘汰考生以同等的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按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执行国家基本分数线中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单科不限。生源调剂信息须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单位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五、录取工作1.拟录取公示。各单位拟录取名单,须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考生,各单位应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2.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切实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重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重考察其在校时的综合一贯表现。3.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签订,完善录取手续。4.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教育部审批通过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报考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其他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组织,认真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学校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追究其责任。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3月15日2025-06-24 15: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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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各位推免生:2026 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免生报名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报名系统与操作指引报名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完成志愿填报操作。操作流程:“推免服务系统” 的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四川省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中的指引内容,按要求完成注册、填报等流程。二、推免生报名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9 月 18 日起:推免生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及个人基本信息、学业背景、科研经历等资料的填报工作。9 月 22 日 9:00:“推免服务系统” 志愿填报功能正式开放,推免生可开始选择西南石油大学相关专业,提交志愿申请。9 月 23 日 9:00:学校各招生学院可登录系统,向符合审核条件的推免生发送 “复试通知”;推免生在收到学院发送的 “复试通知” 后,可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9 月 25 日 9:00:各招生学院可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在系统内发送 “待录取通知”。9 月 25 日 14:00:推免生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对学院发送的 “待录取通知” 进行确认,明确是否接受待录取资格。10 月 20 日:2026 年推免生报名相关工作截止,“推免服务系统” 将正式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通知确认等操作。三、推免生申请具体流程(一)普通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流程信息查询与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先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阅《西南石油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各招生学院制定的推免生接收细则;随后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志愿。复试参与:申请人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接受学院发送的 “复试通知” 后,需按照申请专业所属学院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考核内容以学院通知为准)。待录取确认:各学院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放 “待录取通知” 后,申请人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直博生额外材料提交: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完成上述流程外,还需提交两项专项材料:一是个人自述(内容需包含学术兴趣、科研规划等),二是 2 份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需为相关领域专业教师);上述材料可在《西南石油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对应的下载板块获取,按要求填写后提交至相关学院。(二)退役人员免初试申请流程资格条件: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超出规定时间后,系统将关闭报名通道,不再接受补报。(三)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安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学校会根据专项工作整体安排,另行发布具体通知,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动态。2025-09-29 1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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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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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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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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