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的精神与要求,为妥善开展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复试调剂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包含加分项)需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保持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也应相同或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方面的要求,由各招生学院自行规定。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这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 7 个专业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同样不能调入上述 7 个专业。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允许调剂到该专业。
国际贸易学(020206)、国际商务(025400)这两个专业可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俄语的考生调剂,其余专业的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英语。
我校不接收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进行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包括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同样不得申请调剂。
我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下已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再次申请调剂。
由于各学科特点存在差异,各专业具体的调剂政策以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中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务必仔细查阅拟申请调剂专业的具体调剂要求。
二、调剂原则
遴选调剂考生时,不单纯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依据;不依据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因素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具有歧视性的条件。
同一学院若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执行的标准必须完全一致。
本次调剂工作中,若部分专业未完成调剂指标,其剩余的缺额指标将由学校统一统筹安排。
三、接收调剂专业
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详见附件《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四、时间安排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0 点。
调剂系统关闭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具体的关闭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方式
本次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六、调剂程序
发布调剂缺额信息: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开放调剂系统:所有调剂申请均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
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各学院对调剂学生的信息进行查看,核实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标准。
筛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申请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遴选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最终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发放复试通知:各学院需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应包含资格审核时间、复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以及其他需要告知考生的相关注意事项。
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通知的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会取消其复试通知并对其调剂志愿进行解锁。
七、注意事项
凡是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25 年 4 月 3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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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各学院:依据研究生院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 2025 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研字〔2025〕26 号)相关规定,我校已顺利完成 2025 年度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严格遵循规范流程推进,先由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再经项目所属学院完成初步审核,随后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复核审查,审查结果已按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完成公示环节。经上述全流程审核确认,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共有 145 项符合结题验收标准,成功通过验收;其中,综合评定为优秀结题等级的项目共计 30 项。关于本次结题验收结果的详细项目清单,可查阅附件 1 进行了解。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26 日相关附件附件 1-2025 年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清单.docx2025-09-04 14: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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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研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点考前须知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为确保考生清晰知晓考试相关安排,全力保障备考效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基本信息1.考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2.通知目的:全面告知考生考试关键事宜,帮助考生集中精力备考,顺利参与考试。二、考场分布详情1. 雁塔校区(1)教学大楼:2 层设有 101-105 号考场;3 层设有 106-111 号考场;4 层设有 112-118 号考场;9 层设有 119-123 号考场;6 层设有 124-131 号考场。(2)南阶:1 层设有 132-137 号考场;2 层设有 138-143 号考场;3 层设有 144-149 号考场;4 层设有 150-155 号考场;5 层设有 156-160 号考场。2. 草堂校区(1)学府城 9 栋:1 层设有 201-212 号考场;2 层设有 213-225 号考场;3 层设有 226-239 号考场;4 层设有 240-252 号考场。(2)学府城 10 栋:4 层设有 253-262 号考场。三、安检区、物品存放区设置及管理1. 区域设置说明(具体可查看两校区考场分布图)雁塔、草堂两校区均在考区外规划了安检区与物品存放区。手机、背包、计算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需存放在考区外,考生通过安检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区。(1)雁塔校区:安检区共两处,分别位于教学大楼前(配备 3 个安检通道)、图书馆与西楼中间路段西侧(配备 4 个安检通道);物品存放区为图书馆前笃实大道两侧(4 个帐篷)、教学大楼前自强大道两侧(8 个帐篷)。(2)草堂校区:安检区共两处,分别位于学府城 9 号楼前(配备 6 个安检通道)、学府城 10 号楼前(配备 1 个安检通道);物品存放区为紫阁大礼堂广场(13 个帐篷)、学府城 10 号楼前(3 个帐篷)。2. 物品携带与存放要求(1)物品携带规范① 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禁止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点。② 其他考生:仅可携带规定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绘图仪器、透明文具袋等,或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用具。橡皮由考点统一配备,所有考生不得自行携带。③ 禁带物品清单:背包(含手提袋)、水杯(含矿泉水瓶)、书刊、稿纸、图片资料、手表(手环)、首饰、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等)、具有存储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涂改液、修正带等。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一旦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2)不同考生存放建议① 本校应届考生:建议将上述无关物品放置在宿舍,无需携带。因考生人数较多,携带物品存取可能浪费时间、影响考试。务必将身份证、准考证随身携带。② 非本校应届考生:尽量避免携带无关物品;若确需携带,需提前将相关物品整理入包(勿带贵重物品及大件皮箱),保持物品规整以方便存取,减少考前准备及考后用餐、午休时间的浪费,降低物品丢失风险。需提前取出身份证、准考证并随身携带。3. 物品存取流程校外考生需先将随身物品整理整齐,在物品存放区领取一式两份的号码贴 —— 一份由考生自行保管(建议贴在文具袋或准考证背侧,切勿丢失),另一份由工作人员粘贴在考生物品上;随后牢记物品存放棚的位置及编号;考试结束后,凭手持的号码贴到原存放棚有序排队领取物品。注:每个单元考试前,进入安检入口前均需按此流程存放物品。四、考生入场路线指引1. 雁塔校区雁塔校区考场分布在教学大楼、南阶区域。为节省时间,避免物品存取排队及安检通道堵塞,考生需根据自身属性及考场分布,按指定路线入场。(1)校外考生① 考场在教学大楼:从学校西门(雁塔北路)进入校园,进入时需出示准考证;在教学大楼北侧存取物品后,从教学大楼前的安检通道进入考区。② 考场在南阶:从学校南门(建设东路)进入校园,进入时需出示准考证;在图书馆前存取物品后,从南阶与东阶中间路段东侧的安检通道进入考区。(2)本校应届生① 考场在教学大楼:按指定路线从教学大楼前的安检通道进入考区。② 考场在南阶:按指定路线从南阶与东阶中间路段东侧的安检通道进入考区。(雁塔校区各区域分布及路线图:友谊东路、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区、教学大楼考区本校考生入场路线、南阶考区本校考生入场路线、物品存放区、安检区、考场分布区域、外校考生入场路线、入西门学生宿舍区、环工大楼、雁塔北路、教学主楼、南阶、西楼、东楼、建设东路入口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点雁塔校区考场分布图)2. 草堂校区草堂校区考场分布在学府城 9 栋、10 栋,学校西门(草寺东路)、东门(环山路)均开放,校外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园。考生需严格按以下要求及指定路线入场:(1)考场在学府城 10 栋:在学府城 10 号楼前的物品存放区存取物品,从 10 号楼前的安检通道进入考区。(2)考场在学府城 9 栋:在紫阁大礼堂广场的物品存放区存取物品,从 9 号楼前的安检通道进入考区。(草堂校区各区域分布及路线图:图书馆、10 栋考区考生入场路线、9 栋考区考生入场路线、西门、10 栋考区考生入场路线、东门、学生食堂、9 栋考区考生入场路线、物品存放区、紫阁大礼堂、安检区、考场分布区域、考生从东门入场路线、考生从西门入场路线、学生食堂、考生休息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点草堂校区考场分布图)五、考试重要注意事项1.入场凭证:考试当天,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陪同人员及随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2.配合管理: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完成物品存放、安全检查、身份核验等各项工作。3.物品责任:尽量减少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若发生物品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避免携带各类金属物品,以防安检不通过浪费时间。4.就餐与休息安排(1)草堂校区:因周边用餐不便,校外考生统一在紫阁食堂(图中紫阁大礼堂下方 “学生食堂” 处)一楼就餐,考场届时会为校外考生开放专门就餐口,且仅支持手机扫码支付。(2)雁塔校区:周边就餐环境较为便利,考点不提供用餐服务。(3)休息区域:草堂校区在紫阁大礼堂设置了考生休息区(图中蓝色标识处),供考生午饭后休憩。六、诚信考试相关要求1.承诺书提交:考生需在考前自行打印《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一场考试时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2.纪律学习:考生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涉及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应考。3.监管措施:考点所有考场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信屏蔽仪,且安排专门巡视人员不定时使用无线电侦测设备监测考场内无线信号。监控录像将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全程回放审看,一经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将严格依规处理。七、补充说明1.信息关注:考生需密切关注研招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2.通讯畅通:务必保持网上报名和确认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重要提醒提示信息。3.问题处理:若有疑问或遇到突发状况,可及时与考点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联系。附件 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2025-09-22 1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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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各位有志报考渤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确保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研讨并审议通过,现将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部分学科专业的初试及复试科目调整情况予以公布,具体调整细节可查阅配套说明材料。一、科目调整核心说明本次所公布的各相关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调整方案,主要用于为广大考生提供前期备考的方向性参考。需要特别明确的是,最终确定的初试科目设置,将以当年教育部正式印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内容为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以官方最终文件作为核心依据,避免因信息偏差影响复习规划。二、官方信息获取渠道后续,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官方指定平台第一时间更新发布。为保障各位考生及时掌握招生动态,避免遗漏关键信息,请务必密切关注以下权威渠道:1.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三、咨询方式与重要提示(一)咨询途径若考生在了解科目调整信息或备考过程中存在疑问,可通过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的官方咨询方式与我校招生工作部门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二)重要提醒特别声明:渤海大学从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也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考研辅导相关业务,敬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避免自身权益受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学子报考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我校共同开启学术成长新征程!2025-11-17 15: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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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MBA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工作及网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我校 MBA 专业调剂的基础准则,现就该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相关工作事宜,发布通知如下:一、调剂专业及计划安排二、调剂的基本条件考生需符合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的报考资格。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保持相同或相近,且必须处于同一学科门类范畴内。考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需与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进行专业间的相互调剂。学校将依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筛选考生参加调剂复试。三、调剂工作实施流程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并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中的安排参与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会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若未按时确认,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四、调剂资格审核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在 4 月 6 日之前,将所需材料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ba@njnu.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需为 “调剂申请 + 考生编号 + 姓名”。未经过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复试环节。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扫描件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在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扫描件个人详细简历(需包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关键信息)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个人能力、工作业绩的相关文件扫描件五、调剂系统开通具体时间我校 MBA 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 0:00,系统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其他联系方式咨询电话:贾老师,联系号码为 025-83598576、025-85898295钉钉交流群:328100047772025-08-29 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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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北方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接收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二)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础和潜质。(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四)报名参加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的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六)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我院推免生接收专业及计划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招生专业学术学位:120200 工商管理学 专业学位:125300 会计125100 工商管理(本专业不接收应届本科推免生)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人数最终以“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四、接收程序(一)志愿填报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二)提交材料1.材料上传。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完志愿后,将下列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1)《北方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须加盖推荐单位教务部门公章);(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10月30日之后);(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2.材料审核。学院通过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三)复试通知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是否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对待。报考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考生,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通过后,再由我单位审核。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五、复试(一)现场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推免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二)复试资格审核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及其它已上传材料的原件到所报考的招生学院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复试。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1.复试形式:现场面试2.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3.复试地点:复试地点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4.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三个部分,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复试总分为300分。(1)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满分150分。(2)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3)专业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100分。专业课测试内容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5.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成绩不及格(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能力测试低于30分,综合素质测试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录取(一)拟录取学院严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2.本科阶段课程出现不合格的情况;3.受到处分情况。七、奖助学金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拟录取推免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原则上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八、其他(一)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须确保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考生在入学前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调档函、录取通知书邮寄等相关信息。(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单位名称: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1407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16号楼(德智楼)商学院160404室邮政编码:750021联系学院:商学院联系电话:0951-2066206(三)招生监督电话:0951-2068203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2025-09-29 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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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1. 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查询。该《专业目录》包含丰富的关键信息,如各招生学院(部)的咨询方式、对考生前置学历专业的要求、具体考试科目、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是考生规划报考方向的重要参考依据。2. 特别提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数为“Z”的专业属于我校自设专业,此类专业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与特色方向设置,考生在选择时可重点关注其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3.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布,考生需留意相关通知。二、报考基本条件(一)国籍要求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的报考资格。(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考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符合研究生阶段对思想政治素养的基本要求。(三)身体健康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需求。(四)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业水平条件:1.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注意的是,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往届本科毕业生)。3.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报考更高层次或不同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规定专业(具体哪些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需参照《专业目录》),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已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能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正式学习证明与完整成绩单;且报考专业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语种均可)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无需满足此项要求)。(五)特殊身份考生要求1. 我校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当前就读学校的同意,并在考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本指南第六点“报名”中(二)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报名时,此类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在读”字样。此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从原培养单位办理完成退学手续,确保学籍状态符合我校要求。2. 考生须严格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如部分专业对前置专业的限制、对科研经历或实践能力的特殊要求等,确保自身条件与专业培养需求高度匹配。三、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一)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除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外,还需满足前置学历专业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即前置学历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具体而言,非法学专业指非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非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相关法律专业、非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本科专业,且未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背景。(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需同时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前置学历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具体包括: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的有关法律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教育专业学位)考生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三)(六)的各项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复试前按照招生学院(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进修成绩单等):1. 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先满足我校相关学业要求(具体为: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与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除外),且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此条件仅适用于工商管理专业)。四、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一)学习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与职业规划选择: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实践实习等培养环节,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在从事本职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学习、线上线下结合等灵活时间安排与多样化学习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非全日制专业包括: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3. 学历学位证书说明: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要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均可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获得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两类证书均受国家法律认可,具有同等效力。(二)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需结合自身就业规划自主选择:1.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报考类别,将在录取阶段自动生成对应的录取类别信息,毕业后需按照该类别对应的就业方式落实工作;一旦报名信息确认,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及就业方式均不可修改,考生需谨慎决策。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劳动争议、离职手续办理等),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学校将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招聘信息推送等就业服务。4. 特殊规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得选择非定向就业。 (三)学制与培养校区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制、学费标准,以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等信息,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文件,最终信息以学校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的内容为准。(四)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中公布的相关内容执行;最终收费标准需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该栏目了解往年收费情况,为学业规划做好经济准备。五、奖助办法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将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执行。该方案仅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自202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方案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多种奖助类型,具体的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评审流程等细节,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方案全文,提前了解奖助政策,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业生活提供保障。六、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按要求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报考点选择考生需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本人学习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具体的报考点选择要求,可参考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流程。(二)网上报名1.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本指南中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逐一核对自身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我校将安排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专项证明材料、跨学科考生的前置专业信息、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报名信息等;考生需按照要求报考并提交材料,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应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将不予准考。2.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预报名阶段填写的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9:00-22:0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与提交。3.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考生的报名号、登录密码,以及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后续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关键依据,务必截图保存并妥善留存,避免丢失。4. 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时,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的情况;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5. 学历(学籍)校验与材料补充: (1)网报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2)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入硕士网报模块提交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常见材料包括: ①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交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需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②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主考院校、网络教育平台)出具的成绩证明,证明需明确标注已修课程成绩及预计毕业时间。 ③ 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 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 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明确标注“同意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或“已办理退学手续”。 ⑥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目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簿个人信息页(需标注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记录),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证件号码变更证明。6. 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申请:符合《管理规定》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管理规定》及“研招网”的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信息(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加分、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照顾政策等)。教育部将组织相关部门、报考点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结果为准;相关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我校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户籍证明等),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需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与照顾政策不可累计享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可参考《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7. 报名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8. 诚信考试承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9.残疾考生如需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三)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信息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2.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七、考试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整体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按要求依次完成各阶段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阶段考试时间与地点: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为初试统一时间,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初试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规划安排,考生需在考前通过准考证确认具体考场信息。准考证获取与使用: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自行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试时间、地点、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等关键信息及要求,均以准考证标注内容为准。需特别说明的是,本年度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中,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且无需要使用计算器、画板、画笔等特殊工具的自命题科目,考生按常规考试用品准备即可。入场凭证要求: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证件,避免因证件遗失或损坏影响考试。考试科目查询: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部分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会在《专业目录》“备注” 栏中明确标注。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202 俄语、203 日语、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4 数学(农)、333 教育综合、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除上述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二)复试阶段复试资格与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 “招生院部”)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在复试开始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复试前,各招生院部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包含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与复试名单,考生需及时关注查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专业目录》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部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跨学科报考的认定标准等,可参考《专业目录》相关内容;是否属于跨学科报考,由各招生院部根据考生前置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关联性进行判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四类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复试结果影响: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录取流程审核。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以及考生整体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核。复试规则依据:复试相关的具体规定与细节要求,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考生需以该办法内容作为复试准备与参与的核心依据。八、录取流程(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各招生院部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细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进入后续录取流程。(二)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重要说明特殊招生类型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办法,将由我校另行制定并发布,相关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退役人员免初试政策: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此类考生的招生计划单独列出,相关考生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全国统考考生复试期间,按照对应招生院部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军功表彰是否符合免初试条件,由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与免初试复试环节。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单独设置,招生对象为受援高校的在职教师,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含本科同等学力)与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同时符合本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网上报名时,须在 “备用信息 1” 字段中填写 “对口支援” 字样。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执行,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服务。现役军人报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与流程办理报名、考试等手续,确保符合军队与地方教育部门的双重要求。招生声明:我校从未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推广、报名协助等相关工作。具体声明内容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郑重声明》。政策调整与补充:本报考指南中未提及的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若 2026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新政策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整内容,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最新要求。十、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途径考生需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院部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招考流程、时间节点、政策要求等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 “东师研招” 推送招考相关资讯,建议考生关注该服务号,及时获取最新动态。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08(二)招生院部咨询关于报考专业的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导师信息、跨学科报考判定标准、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等具体问题,需咨询对应招生院部,各招生院部的咨询方式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及咨询方式》文件。(三)其他专项咨询方式学籍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29;学制及培养环节问题: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8152/9602;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91;住宿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5099717;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学位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38;学费相关问题:咨询财务处,电话:0431-85099359;就业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400-998-7757。(四)监督举报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具体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与社会各界可通过该渠道反映招生过程中的问题。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2025-09-29 1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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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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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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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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