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
2025-09-05 15:11:47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考量、择优录取且宁缺毋滥的工作准则,结合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了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复试名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其中包括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等项目的考生,即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所规定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初试加分政策。
特别说明:有 7 名报考我校的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 考生,目前已暂时纳入复试名单。这 7 名考生必须经过退役军人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可享受 “免初试” 政策;若审核未通过,将不具备参加复试和录取的资格,即便已参加复试或获得拟录取资格,其复试资格和拟录取资格也将被取消。
除此之外,其他未提及的事宜,均按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10-62989427(工作日 9:00-11:00)
电子邮箱:yanzhao@bsu.edu.cn
招生官网:https://z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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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准则。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稳妥推进,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 “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事宜,该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并设组长 1 名、秘书 1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中,需包含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研究生院承担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职责。学校会协调校内纪检监察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以及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以跨学院交叉的形式,参与到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中。二、复试分数线调整各招生学院需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包括强基计划转段生)人数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对本单位复试分数线进行上调或维持。各招生学院上调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保持不变;其他照顾政策的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准,依照学校相关政策来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三、调剂对于上线考生数量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情况,依据《兰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最终的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调剂” 系统的结果为准。四、复试要求和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不可或缺的环节。招生学院要依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计划采用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在保证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现场、网络远程或混合复试等方式。所有考生的复试工作需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院可根据招生规模实际情况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安排在第一批复试,同一学科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与标准须保持一致。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一)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尤其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相关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是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招生学院要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可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实行加分累计。(二)复试材料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含调剂考生),需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提交材料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在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为在职培养。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对于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该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计。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 “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 “四区” 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需提供兰州 “四区” 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考生可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三)复试比例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四)复试形式与程序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含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内容。对于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进行备注说明。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且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报到前 3 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 / 人次,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收取。招生学院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专家组秘书在复试时,要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单独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管。落实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复试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重点考核考生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网络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考生心理状况进行筛查。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须保证复试笔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够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要有一定比例的综合分析能力试题,适当拓展对考生学术创新和学术潜质的考察。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确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行为。对于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复试笔试的考生,学院要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够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考生独自答题,防范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出现上网查询、向他人求助、AI 辅助等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保证阅卷的客观公正。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五)复试成绩的计算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照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五、录取(一)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总成绩 = 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 ×X + 复试成绩 ×Y其中,X 为初试成绩权重,Y 为复试成绩权重。X 原则上占 50%-60%,X+Y=1,X、Y 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参加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若未能录满招生名额,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对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录取类别确定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上即为录取类别,拟录取时须审慎确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修改。(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若拟录取名单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在复试后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五)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可采取 “函调” 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七)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 6 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六、信息公开公示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 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七、其他要求(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行为,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的发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招生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 “刑法修正案(九)” 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四)做实做细服务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及时、准确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救济保障等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 “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 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六)各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要做好个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防护,如遭遇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及时与亲人、朋友、工作学习单位和我校相关复试学院联系。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2168邮箱:yzb@lz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 222 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 B304 室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本办法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02 15: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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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各位考生: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试分数线要求第一志愿考生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具体可查阅《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方可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各学院将在本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自行查询。二、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各招生学院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的形式,并提前对外公布。同一招生学院内,相同专业在同一批次复试中,必须统一复试方式。关于复试的具体形式、准确时间等详细内容,考生需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公告。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4 月 3 日之前全部完成。三、复试具体流程(一)复试确认环节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 3 月 22 日至 24 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kyz-stu.usts.edu.cn/),在 “复试结果查询” 栏目中确认并提交复试科目信息。若考生参加现场复试,需打印 “复试通知书”,凭借复试通知书与初试准考证进入校园,现场复试的具体地点请以学院发布的公告为准。(二)材料提交要求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范围不限于所列内容):(1)《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 1-1);(2)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应届考生需提供有效学生证(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且学生证注册信息需完整);(4)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为非必需提供材料;(5)应届考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若考生为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官方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7)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1-2);(9)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附件 1-3-1),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在职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在职公函等,附件 1-3-2);(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1-4);(11)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请查看学院相关通知公告)。所有材料需保证真实、客观。若为现场复试,各学院会在复试前对材料进行核验,并收取材料复印件;若为网络复试,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汇总整合为一个文档,转换为 PDF 格式,以 “复试专业代码 - ZGSCCL - 考生编号 - 姓名” 命名,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或按照学院具体要求上传提交审核。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提交考生需如实填写《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附件 2)中的个人信息,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在照片框内粘贴近期 1 寸免冠照片,并签字确认。若为现场复试,考生需在复试前将该表提交给招生学院;若为网络复试,考生需将《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WORD 版本)以 “复试专业代码 - KHQKB - 考生编号 - 姓名” 命名,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或依据学院具体要求上传。其他非必需材料提交复试前,考生可根据学院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2)考生自述(内容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3)各类获奖证明材料;(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请参照学院相关通知公告)。这些材料同样需确保真实、客观。现场复试时,各学院会在复试前核验材料并收取,电子版材料按学院具体要求提供;网络复试时,考生需将相关面试材料按顺序汇总合并为一个文档,转换为 PDF 格式,以 “复试专业代码 - MSCL - 考生编号 - 姓名” 命名,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或按照学院具体要求上传。(三)复试费用缴纳考生需在复试前按规定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 80 元。现场复试的考生,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缴纳复试费;网络复试的考生,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缴纳复试费。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复试费均不予退还。(四)参加复试考生需按照学院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四、网络复试平台相关要求(一)复试平台选择网络复试采用主平台与备用平台相结合的方式。主平台使用学信网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页端入口及操作手册,可查看相关链接或附件 3);备用平台使用腾讯会议(操作手册及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基础设备准备双机位 1(主机位):用于进行面试的设备,需准备 1 台自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 1 台台式机搭配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及耳机。考生需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平台操作方法,按照招生学院要求进行设备测试,并保持与学院的联系沟通。双机位 2(辅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需准备 1 部智能手机。同时,需准备多种网络保障方式,包括有线网络、WIFI 网络和 4G 网络。建议考生使用电脑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避免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防止面试过程中出现断网、信息泄露等情况。“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支持电脑和智能手机使用,考生的第二机位需使用智能手机。相关系统软件要求如下:(1)电脑:需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 Chrome 浏览器,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2)智能手机:需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学信网 APP,安装完成后,需允许学信网 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确保能正常进行实人验证。(三)复试环境规范考生需仔细阅读《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4),并严格遵守。复试场所需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网络信号稳定、相对封闭且整洁有序的空间。复试期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互动,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得在网吧、商场、广场等会影响音视频效果和破坏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进行复试;复试前,需检查面试环境的光线情况,避免环境过于昏暗或出现逆光现象,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查看环境亮度是否符合要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四)设备摆放标准复试前,考生需按照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和相关软件。考生端的两台设备(双机位)均需开启摄像头,主机位需正对考生本人,建议考生与主机位设备摄像头的距离保持在 50 至 60 厘米。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确保双手和头部能完整呈现在复试专家的可视画面中。辅机位需放置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呈 45° 拍摄角度,全程保持开启状态,保证面试小组能清晰看到考生的考试屏幕及考生上半身情况。五、其他注意事项复试的具体要求,需按照各学院的规定执行。若本复试须知中的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我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获取最新动态。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附件:复试须知附件.zip1-1 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1-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3-1 定向培养协议1-3-2 在职公函(样表)1-4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 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3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操作手册(学生端)4 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9 14: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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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核心阶段,所有参与2026年研考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这两项操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4)明确采用网上确认模式,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手续,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时间安排,逾期将影响报名有效性:1. 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2日14:00至11月5日11:00,此为首次提交材料的集中时间;2. 材料补传时段:2025年11月3日8:30至11月5日17:00,针对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情况;3. 网上审核时段:2025年11月3日8:30至11月5日20:00,报考点将在此期间完成材料审核工作。二、网上确认完整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脑终端或移动设备(推荐使用手机,操作更便捷)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也可通过指定二维码进入(系统登录通道与二维码信息可通过研招网官方渠道查询)。登录时请务必核对个人身份信息,确保与网报信息一致。(二)各类材料提交规范材料提交分为必传项与补充项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精准上传,所有材料均需保证清晰可辨,避免因模糊导致审核失败。1. 必须上传的核心材料(1)准考证标准证件照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及后续环节,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 近期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背景统一为白色,拍摄时不得化妆;- 人像姿态需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占照片比例约2/3,左右构图均衡;-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为3:4,画面对焦清晰、层次分明。若照片无法清晰辨识个人特征,将直接判定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需重新提交。(2)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如下:需完整呈现持证人的手臂及上半身,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形成阴影,五官需全部露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完整清晰,无遮挡、无反光。特别提醒:上述两类照片均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摄光线需均匀,避免脸部出现高光、光斑、阴影或红眼等问题;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严禁通过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人像特征调整及翻拍旧照等行为,违规提交将影响审核进度。2. 按需补充的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并非所有考生都需上传,仅当系统提示时按要求提交,未提示则无需上传,所有材料照片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1)户籍与社保相关证明此类别适用于户籍或社保校验未通过的非应届考生,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北京户籍往届考生:需上传户口本首页(需有公安部门公章)及本人信息页的照片;若为集体户口,需同时提供户口首页(加盖户口单位公章)及个人单页照片,也可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非北京户籍往届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及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除外,需上传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版照片,该记录需带有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章,补缴记录无效。(2)学籍学历校验相关材料针对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按学历身份分别提交材料,相关认证报告均需从学信网获取,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 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毕业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以及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身份信息变更考生: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除上传上述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需补充带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照片,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照片。(3)境外学位认证材料在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照片,确保认证信息完整清晰。(4)在校研究生报考证明已在读的研究生考生,需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的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5)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材料符合本考点报考要求的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需同时上传三项材料:第一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位的学生证(或第二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第二学位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单独考试考生专项材料报考本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常规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三类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五年内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成果、专利、奖项或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项);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渠道下载)。(7)身份证核验异常材料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或身份证有效期校验未通过(填写信息时请务必按身份证实际有效期限准确填报)的考生,需上传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照片,分别拍摄头像面与国徽面,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三)材料审核结果查询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持续关注系统内的审核结果,及时处理各类反馈,审核结果共分为四类:1. 待审核:表示考生提交的材料尚未进入审核流程,请耐心等待;2. 审核通过:意味着考生已成功完成网上确认,无需进一步操作;3. 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补传材料规定时间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4. 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研考报考条件或本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最终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加考试。(四)确认结果生效标准当研考报名系统明确提示“确认成功”时,即表明考生已完整完成网上确认的全部流程,报名状态正式生效。三、重要注意事项1. 费用与资格要求:未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或不符合本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本考点将不予办理确认手续;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无法参加2026年研考初试。2. 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需对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因误填、错填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 有效证件规范:考生需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曾用名、曾用身份证号或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均视为无效证件。身份证是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必备证件,务必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4. 材料提交时效: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时,需在补传时段内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网上确认。5. 初试费退费说明: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初试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2025年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为保障退费顺利到账,提醒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若出现退费异常,需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解决。2025-11-18 09: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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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2. 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注重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等效性”。3. 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笔试试题除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4.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二、组织与管理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规范,做好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2.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与分工。3.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各二级培养单位依据学校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以正式发文形式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并组织各学科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规范。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4. 各二级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组配备秘书1人。考核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核的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考核小组成员一经确定,在复试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场或换人。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5. 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6. 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对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考核录音录像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后,盖章原件提交研究生院存档。三、复试基本分数线1. 我校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一区国家线。2. 中医专硕(1057)以一级学科设置“专业基准线”,为初试总分313分。3. 其他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同报考专业的一区国家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同国家要求。5. 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四、关于复试1. 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基准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剩余统招计划数,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复试。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地区但不区分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序,以各地区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序,以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均参加所在专业的复试。3. 一志愿复试报到时间:3月28日9:30-15:30;报到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 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备查(材料不退还):(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复印件;(2)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与《退出现役证》复印件;(7)《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8)《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5. 报考1057中医专业学位和1059针灸专业学位的考生,应为全日制本科且专业符合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具体参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6. 复试考核(总分500/300分):包括专业笔试(部分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专业)、综合考核(所有专业)等形式。考生在复试考核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1)专业笔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11:00/11:30,满分150/200/300分。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携带黑色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得携带计算器。考试地点在仙林校区,具体安排详见报到现场《考场安排》。(2)技能考核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具体安排详见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3)综合考核,内容包含四部分,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含口语、听力)考核。各二级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设计选拔人才方案,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综合考核面试时,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核具体安排详见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4)我校除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以10开头)外,其他专业均可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的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安排详见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五、关于录取1.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300)+复试成绩(满分500/300)”的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综合考核成绩未达综合考核总成绩的60%;(3)报考1057中医专业学位和1059针灸专业学位的考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未达60分;(4)复试成绩未达复试总成绩的60%。2. 面试考核专家组须对“淘汰”考生的面试考核情况作详细说明,全体专家签字确认后,将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提供给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淘汰该考生。二级培养单位将淘汰考生的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提交至研究生院复查备案。3. 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4.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六、关于中医专硕(1057)针灸专硕(1059)校内专业方向志愿调整1.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束后,中医专硕(1057)各专业和针灸专硕(1059)进行部分方向校内缺额调整。达到中医专硕(1057)专业基准线但未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达到针灸(1059)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可在该专业方向进行志愿调整。2. 放弃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及一志愿复试淘汰的考生不可以参加校内专业方向志愿调整,但可参加我校其他专业的调剂。3. 报名时间暂定为4月4日,将按照方向计划缺额1:1.5的比例,依据初试总分排序确定参加专业方向志愿调整考核的考生名单。考核时间暂定为4月5日—7日,请符合专业方向志愿调整的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七、关于调剂1. 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2. 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公布,未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接受。3. 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单科成绩达到一区国家线,初试总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基准线;(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4. 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的申请。5. 我校调剂工作预计于4月8日开始分批次进行,调剂缺额及调剂工作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八、关于招生计划1. 各二级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计划范围内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超计划录取一律无效。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通报并视情节严重严肃处理。2. 目前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剩余统招计划数见附件,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为1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总计划数为17,均不占用统招生计划。九、关于体检拟录取考生均应体检,将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十、工作监督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 各二级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的质疑。3. 校纪委对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十一、补充说明1.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2. 所有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3.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进行网上缴费(“南中医财务处”公众号-业务办理-公众服务-自助缴费)。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4.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新生资格等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025-08-11 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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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依据《南京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与职责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组建,成员包含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各系主任及研究生秘书。该小组主要承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职责,确保招生流程规范有序。专项工作小组:根据 MBA 专业招生特点,设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复试考核的具体执行;同时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重点开展面试人员背景核查、复试场地规划布置、场地卫生消毒以及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复试顺利进行。二、招生计划分配三、复试资格分数线备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南京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四、复试实施细则(一)复试资格审核与要求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方式,复试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通过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考生需及时查询名单,并严格按照《南京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的要求,完成复试前各项准备事宜。资格审查流程: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与本人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验,同时严格审查考生的学籍学历证明、本科阶段成绩单等报名材料,确保考生符合教育部及学校的招生规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对学籍学历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无法参与复试。此外,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学院将留存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以备后续复查。(二)复试方式、地点与时间复试方式:本次 MBA 复试全部采用线下现场考核形式。复试地点:笔试: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教学楼面试: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第三实验楼复试时间:整体复试工作安排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其中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 3 月 28 日。(三)复试内容与考核安排笔试考核考核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综合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总时长 3 小时考场分布:教学楼 A404、B401、B405、B409、C403考试形式: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相关参考资料入场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内容:涵盖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素质能力评估两部分,同时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采用面对面问答形式,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管理学、战略管理(两科均为笔试)成绩要求:每科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15:00-17:00,每科考试时长 2 小时考场安排:卫岗校区第三实验楼 806考试形式:开卷考试(四)复试成绩计算与合格标准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 + 工商管理综合):150 分英语能力考察:50 分综合能力测试:100 分(包含个人既往学业表现、综合素质水平、科研创新潜力、现场应变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维度)合格分数线:复试总成绩合格线:180 分思想政治理论单科合格线:30 分工商管理综合单科合格线:60 分英语考察单科合格线:30 分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合格线:60 分注:上述任一科目或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均不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最终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作为录取依据。五、录取工作流程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根据 MBA 专业招生计划名额,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审批与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对外公示。报考资格终审:考生在报考时确认的个人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体检安排:考生拟录取后,学校将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档案与培养协议办理: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配合学院向所在单位函调个人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任职冲突等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失效,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非全日制 MBA 考生均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入手续,不享受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六、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试成绩公示:复试工作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示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自然日。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确定 MBA 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及学院领导签字确认,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名单需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关键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需单独注明相关情况。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随意修改;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对变动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并另行公示。名单备案: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最终上报教育部备案。未经学校公示及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七、其他说明联系方式:学院 MBA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6779;电子邮箱:mba@njau.edu.cn,考生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咨询。政策调整:复试过程中,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或要求,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对本细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过学院官网公布。细则解释权: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若《南京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按学校办法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附件: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复试相关地点指引校区入口:考生需凭准考证从学校北大门(一号门)或南大门进入校园,送考车辆及陪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区。关键地点位置:笔试地点(教学楼):靠近北大门,临近地铁二号线下马坊站 3 号出口;面试地点(第三实验楼):位于校区南侧,靠近第 1、2、3 食堂(考生可在此区域用餐);同等学力加试地点(第三实验楼 806):与面试地点一致,考生可提前熟悉场地。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3 月 24 日南京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通讯地址:中国・南京・卫岗 1 号 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第三实验楼 804 室联系电话:(86) 025-84396779官方邮箱:mba@njau.edu.cn官方网址:http://mba.njau.edu.cn2025-08-28 09: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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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提升服务效能,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为 1235)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凡已选择该报考点且完成缴费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确认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一、网上确认系统登录及时间安排(一)登录途径考生需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进行操作,无需依赖额外二维码或特定网址,按系统指引完成登录即可。(二)时间节点材料提交时段:2025 年 11 月 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所有确认材料的网上上传;审核工作时段: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审核时间为 9:00-11:30、14:00-17:00,考生需实时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反馈;补充材料截止时间:若审核结果显示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根据提示补充完善材料,最晚提交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逾期未补将影响报名有效性。二、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清单(一)必传材料:个人照片(两类)准考证专用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设定为白色;格式仅限 jpg 或 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严格遵循 3:4 标准;拍摄要求:人像水平居中,脸部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 ±10 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占图像高度的 30%-50%,头部与肩部需端正,占照片整体比例不低于 2/3;面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或产生阴影,需完整露出眉眼、耳朵;光线均匀,无反光、高光、阴影及红眼问题,对焦清晰无模糊;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软件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人像特征调整及翻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导致审核受阻。手持身份证照片格式要求与准考证照片一致,仅限 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拍摄规范: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朝向镜头),需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平衡;面部无遮挡,头发不遮盖五官,身份证上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遮挡,无手指遮挡关键信息的情况;光线均匀无反光、高光及阴影,对焦准确画面清晰;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软件修改或翻拍,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二)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需补充的材料此类考生需按自身实际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的原件照片,确保信息真实可查: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及 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按招生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该认证书;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需提供自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三)非本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补充的材料(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除外)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如实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考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照片,已申请但未领取正式证件的可提供受理回执;就读于本市高校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第二学士学位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学证明;就读于外省高校但在本市教学点学习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籍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津教学点学习证明;天津户籍但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需在津报考的(招生单位要求除外),需提交个人在津报考申请。(四)身份验证相关补充材料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提供对应有效证件的照片;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照片;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补充的材料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按要求上传《入伍批准书》(个人档案中留存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及《退出现役证》(士兵专属)原件照片;现役军人考生报考且身份核验未通过的,需提供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的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及军官证;驻津部队现役军人还需额外提供所在驻津部队出具的证明;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三、重要注意事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一经核查确认存在违规行为,将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为确保审核工作顺利推进,避免因材料不合格需补充而延误时间,建议考生尽早上传相关材料,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时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完成操作,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说明;考前 3 天可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考场座位号;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考试要求,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消息;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仅设立一个考点,具体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3 号,请考生提前规划赴考路线及相关安排。2025-11-11 10:52:42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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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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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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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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