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MP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MPA教育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MP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MPA教育中心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中心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MPA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
3.组建MPA复试工作督查组,对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
(二)复试形式
MPA教育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按专业类别统一划线和组织复试,具体详见附件。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校、MPA教育中心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中心联系。
(三)复试内容
1.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和综合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笔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面试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为5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复试总分)。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成绩×50%。
(五)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3月29日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须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http://xlcs.zjnu.edu.cn(登录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统一为 YZcs2024,注意区分大小写,建议登录后在个人资料中修改密码)。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
2.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
3.个人简况表(见附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MPA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
中心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工作
(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再按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不及格(卷面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MPA教育中心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中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MPA教育中心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学校电话:0579-82283026, 0579-82282319。
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2.MPA教育中心公开网站:http://mpa.zjnu.edu.cn/
MPA教育中心电话:0579-82298620
邮箱:mpa@zjnu.cn
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MPA教育中心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
1.2024年非全日制MP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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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工业大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全面考查;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机关纪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五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学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八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一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1)根据“国家线”要求,2025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国家线”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省名额,以及计划执行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排名办法及复试名单另行公布。(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132分。其中单科均不低于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具体排名办法和复试名单另行公布。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三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第十三条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四条 复试人数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第十五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见附件1)。8. 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10.考生本人签署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2)。1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12.学院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生收到复试通知(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为准)并同意复试后,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资格审核在报考学院进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在复试开始前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第十六条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七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2.复试时间: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和申请调剂考生复试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3月24日-4月6日期间进行,各学院确定复试时间,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在4月8日-4月20日期间进行,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各学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3.现场复试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进校。4.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泛雅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 部,联系方式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5.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缴费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我校复试结束(具体缴费时间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缴费界面右上角的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后,再登录缴费。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考生调剂阶段如需再次参加我校复试的,可不必重复缴费。 6.复试组成复试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还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复试的学科专业,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长和分值参照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具体方式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为准。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八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第十九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二十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招办将会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经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过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见各学院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4.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5.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2025-08-11 17: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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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5.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形式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三、复试工作组织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MBA教育中心成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MBA教育中心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2.复试安排(1)复试时间安排:2025年3月22日至3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请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2)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3)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4)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②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③学历学籍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④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⑤《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 写并加盖印章)⑦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前于规定时间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按照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时间见MBA教育中心网站复试安排。3.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考场面试顺序。复试时间由MBA教育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听说能力(含听力、口语)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组成。(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以下考察部分: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③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⑥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⑦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2)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和战略管理。参考书目可查阅:https://mba.tjufe.edu.cn/info/1033/1734.htm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满分各为100分。网络远程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理论为80分,外语听说能力为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为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及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保留两位小数。网络远程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成绩(8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分)四、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或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五、应急预案1.软件故障应急处理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拟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备用软件:腾讯会议等作为网络远程面试的备用软件。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作为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审核功能备用系统;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作为网上缴费功能备用系统。2.考生在线测试考生按照要求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及复试软件的使用办法,提前进行设备测试及复试演练。3.网络故障应急处理考生提前确认视频设备和环境可用。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复试教师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掉线、画面卡顿不清晰等情况,可暂停面试,待恢复后再向考生发起复试邀请。应急联络电话:崔老师13820553851,022-88186384。六、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七、录取规则一志愿考生分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计划,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进行调整,如无可增计划,学院可要求总成绩相同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八、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2025-08-18 1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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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作为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以工科为核心支撑,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同时也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该校坐落于上海浦东金桥地区,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凭借优越的区位条件汇聚了雄厚的师资力量。学校聚焦特色优势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打造 “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节能与新能源材料)” 两大特色学科,积极布局 “人工智能”“能源与环保” 等新兴交叉领域,并拓展集成电路工程、标准化工程、智能医学工程等未来学科方向。为精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助力工科重点领域突破,学校先后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集成电路研究院、智能医学工程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科研教学平台。在科研服务与产学研合作方面,学校始终紧扣社会需求提升服务能力,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重大横向委托课题等各类科研任务。同时,学校拥有 “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热物性大数据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上海市数字文旅设计创新中心” 等多个高水平学科科研平台,并与商飞、中船、宝钢、华虹、上海电气、上检、中银上海分行、航天八院、上海计算所、上海材料所等知名企业及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开展以关键领域专项培养为特色的 “成建制联合培养” 工作。二、招生计划与学科专业设置2026 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30 个学科专业(领域),拟定招收硕士研究生 1500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350 名(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 12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50 名。本年度招生新增 “关键领域专项培养”“文工交叉培养项目”“2 年制硕士培养改革项目”“订单式联合培养项目” 等特色培养方向。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报考热度)、初试成绩等因素,对全校各招生学院及专业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仅作为参考。关于各招生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以及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说明。三、学制规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 至 3 年,修业年限范围为 2 至 5 年。2026 年,学校将在 085410 人工智能(03 人工智能方向)、085501 机械工程(03 机械工程方向)两个招生专业开展 2 年制硕士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其余招生专业的具体学制,可参考学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学费与学制相关说明。四、报考条件与报名流程(一)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报名参加 125600 工程管理(01 工程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3 项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上述 1-4 项报考条件,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进行资格复核。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不得参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招生政策请参照教育部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所有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报考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学校招生学院进行核验。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2026 年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具体确认程序及要求,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布的工作安排。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和报考点,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流程,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网报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及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予考试。报考点和学校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五、入学考试安排(一)初试(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每科考试时长为 3 小时,初试形式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详细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可查阅《准考证》及报考点、学校发布的公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信息为准。(二)复试(学校自行组织)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办法和流程将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布的要求执行。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过程中组织进行,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录取与体检要求(一)录取工作学校将严格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将把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二)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需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七、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一)收费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学校将向考入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收取学费,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考学校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学费与学制相关说明。(二)资助政策学校构建了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完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助学金:每位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可享受 6000 元国家助学金,分 12 个月发放,每月发放 500 元。国家奖学金:学校将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组织评选,获评者每人可获得 20000 元奖励。学业奖学金:学校依据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了多种类别的学业奖学金,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绿色通道: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帮扶措施,助力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奖助政策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学校的奖助学金及其他资助政策。八、其他注意事项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将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报考时需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通过初试和复试考核并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接收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政策,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范围。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若对业务课考试存在疑问,可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咨询,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可参考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以上招生政策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存在不符之处,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主页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九、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需严格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的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相关要求,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学校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一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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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实施规程为落实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及相关学院的文件要求,结合 MPA 教育管理中心实际工作情况,现将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的具体规程明确如下。一、复试基本原则复试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科学遴选的核心原则,从品德、智力、身体素质等多个维度,对考生的综合素养与实际能力展开全面考察。二、复试形式与核心内容本次复试采用线下方式开展,主要包含两大模块,分别是综合面试与政治笔试,具体要求如下:综合面试:该环节涵盖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评估、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三个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约为 20 分钟。政治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观题,试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设定为 120 分钟。(1)考试范围具体包括《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2)2024 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3)2025 年全国两会的核心精神、主题及热点议题;(4)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三、复试具体流程(一)前期表格提交凡已进入中心公布的复试资格名单的考生,需先下载附件中的《MPA 复试考生信息表》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其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仅需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并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 9 时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 mpa@ucas.ac.cn。1.邮件主题需按 “姓名 + MPA 复试考生信息 + MPA 复试表” 的格式命名;2.邮件附件则分别以 “姓名 + MPA 复试考生信息”“姓名 + MPA 复试表” 为命名格式。(二)复试资格审核与材料提交要求1.报到安排:(1)报到时间分为两个场次:上午场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上午 8:00,下午场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3:00;(2)报到地点为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该地点与后续面试分组地点一致。2.资格审核需查验的证件原件:(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2)考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3)考生考研准考证及考研成绩单原件。3.需现场提交的材料:(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详见附件):需提交 6 份,每份材料需粘贴或彩印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在签名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2)《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1 份:签名处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名;(3)政审表 1 份(详见附件):需按要求加盖相应公章;若暂时无法出具公章,需附带 1 份由考生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若相应部门无规定要求的公章,可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印章,并同样附带 1 份考生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4)以下材料需按实际情况准备,按顺序以 A4 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后提交 1 份,同时需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前,将所有材料的扫描版整合为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 mpa@ucas.ac.cn(文件命名格式为 “姓名 + 复试材料”):①能体现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②考生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③考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④考生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⑤考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⑥考生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⑦考生考研成绩单复印件。4.重要提示:(1)所有提交的复试材料均为专用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2)若上述材料无法按要求提交,需由考生本人手写 1 份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3)考生必须确保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工作组对考生资格提出疑问,考生需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4)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综合面试安排1.面试时间:上午场面试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上午 8:30,下午场面试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3:30。2.面试分组确认:面试分组情况可通过以下问卷星小程序链接查询,考生需点击链接后选择 “参与接龙”,并在 2025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 时前完成个人信息确认,具体链接为:https://yuyue.wjx.top/vm/wWfc964.aspx#。3.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为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上午场与下午场考场存在差异,各面试组具体地点如下:(1)第 1 组:上午场会议室为 7 号楼 112 会议室,下午场会议室仍为 7 号楼 112 会议室;(2)第 2 组:上午场会议室为 6 号楼三层第二会议室,下午场会议室为 7 号楼 4 楼 401 会议室;(3)第 3 组:上午场会议室为 6 号楼三层第三会议室,下午场会议室为教学楼 N215;(4)第 4 组:上午场会议室为教学楼 N106,下午场会议室为教学楼 S101;(5)第 5 组:上午场会议室为教学楼 N108,下午场会议室为教学楼 S104。(6)各地点地图位置说明:7 号楼与 6 号楼位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青年公寓区域,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80 号;教学楼位于校区教学楼东北门附近,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与中关村东路交叉口西 220 米处。4.其他提示:(1)学校中关村校区内不提供停车场地,考生需提前规划出行方式;(2)候考休息室安排:上午场为教学楼 N110、N215、S102;下午场为教学楼 S202。(四)政治笔试安排1.笔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 17:30,考生需按时到场;2.笔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教学楼 S301;3.携带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考研准考证,缺一不可。四、成绩计算方式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联考成绩 ÷3)×50% + 复试成绩 ×50%。(1)权重分配:联考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 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 50%。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80% + 政治笔试成绩 ×20%。(1)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四部分构成,具体权重如下:①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占面试成绩 20%;②思维能力与专业知识成绩:占面试成绩 40%;③研究兴趣与培养潜力成绩:占面试成绩 20%;④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 20%。3.政治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按实际考试得分计算。五、录取实施规则1.复试比例:采用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2.拟录取名单确定: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按 “四、成绩计算方式” 中第 1 点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3.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经 MPA 招生工作组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学院要求,在 MPA 教育管理中心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六、复试及录取注意事项1.以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3)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核;(4)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 60 分);(5)政治考试成绩不及格(百分制低于 60 分);(6)违反考生诚信承诺,或存在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行为;(7)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2.就业类型要求:根据学校 2025 年招生简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 MPA)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后续通知要求完成邮寄(具体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3.体检要求:(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需前往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严禁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2)体检项目需选择研究生入学体检项目或相近项目;(3)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4)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邮寄纸质体检报告,报告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且照片与体检表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4.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5.信息送达说明:中心通过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导致未及时获取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七、咨询联系方式与监督渠道1.复试异议咨询:若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需第一时间联系 MPA 教育管理中心,电话:010-62658671;中心核实后报送 MPA 招生工作组,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2.监督电话:(1)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8256714;(2)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本规程由中国科学院大学 MPA 教育管理中心制定,2025 年 3 月 14 日发布实施。附件清单:附件 1:MPA 复试考生信息表(.xlsx 格式)附件 2:中国科学院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和自述(.docx 格式)附件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docx 格式)附件 4: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格式)附件 5:政审表2025-09-04 11: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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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 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考生生源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如下:1.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3.专项计划(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考我校普通计划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国家下达我校“士兵计划”的总体规模,按照初试成绩及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为: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总分要求。根据国家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总体规模,按照初试成绩及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二、复试安排1.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中下旬启动,全部采取现场复试,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及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公布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如提交材料变更,请以我校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1)准考证; (2)本科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交); (3)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本科阶段成绩单(须有红章); (7)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 (8)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2025年5月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三、信息发布招生复试信息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硕士招生栏目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http://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index.htm)2025-08-08 16: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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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天津财经大学对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复试办法规定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形式本年度我校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形式。三、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三)申请人必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四)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五)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六)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四、接收专业及名额(一)推免硕士生1.接收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不招收推免硕士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硕士生,具体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专业为准。2.接收名额:各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该专业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其中所列计划数均为预估数)。(二)直博生1.接收专业及导师:当年考核达标的本校专职博士生导师及其研究方向所属专业。2.接收名额:招收直博生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直博生,且占本导师当年招生计划。五、复试工作的组织(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与推免生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四)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材料审核及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其中直博生复试小组应包含报考导师在内的5名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与评语。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材料审核及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小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个面试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口语测试可在各复试小组进行,也可单独设立外语口语测试组统一进行测试。(五)学院成立复试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六)由研究生院负责对推免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六、接收程序(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于推免系统开通24小时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二)同意参加复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学院提供的邮箱。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直博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副教授职称及以上)2份、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三)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发送复试时间通知,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对不符合复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复试。(四)复试考核通过,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于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6月由我校寄发给本人。(六)特别说明:1.直博生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七、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内容包含申请材料审核、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部分内容。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共占8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包括以下考察部分: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3.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8.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二)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四)每名学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五)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六)直博生复试办法: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满分为100分。八、录取与公示(一)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为原则。根据推免生的志愿,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二)复试成绩合格、专业排名靠后的学生,在征求其意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专业调剂。(三)对于复试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50%的硕士专业的推免生及超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的直博生,在征求考生意愿后,进行调剂。(四)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报考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六)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及直博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七)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八)监督电话:022-881863712025-09-15 1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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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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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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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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