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2025-2026 学年在校生助学贷款办理指引(不含 2025 级研究生)
发布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
一、生源地贷款办理说明
生源地贷款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续贷两类,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同学
1.报到注册安排
(1)若同学需缴纳的学费金额小于或等于申请的贷款金额,可在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期间,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若错过该时段,也可选择 2025 年 9 月 19 日、9 月 26 日或 10 月 10 日,每天 8:30 至 16:30 进行补注册。
(2)若同学需缴纳的学费金额大于申请的贷款金额,需在 2025 年 9 月 9 日(周二)中午 12:00 前,自行通过网上渠道缴清学费差额;完成差额缴纳后,再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或按上述补注册时间完成补注册。
2.贷款办理流程
学校将统一通过线上采集方式,登记《国开行受理证明》中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仅用于为同学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内的高校回执手续。请 2025-2026 学年申请该类续贷的在校生(2025 级新生除外),点击下方链接填写并提交信息,务必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1 日(周日)24:00。
3.2025-2026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信息登记链接:https://qywx.wjx.cn/vm/wQgtuNY.aspx
(二)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同学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华安保险、中国农业银行等机构提供的贷款,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1.报到注册要求
此类同学开学后,需先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本部主楼 208 室)办理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方可办理正常报到注册或按规定时间补注册。
2.贷款办理步骤
若需本人将《回执单》寄回生源地,需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周五)至 9 月 29 日(周一)期间,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由本专科生或研究生本人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本部主楼 208 室),办理回执手续并完成登记。
二、校园地贷款办理说明
校园地贷款分为老生续贷、老生新贷两类,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申请校园地贷款老生续贷的同学
1.报到注册安排
(1)若同学在校期间已成功申请过校园地贷款,且当前学费金额小于或等于贷款金额,可在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也可按规定时间补注册。
(2)若此类同学的学费金额大于贷款金额,需在 2025 年 9 月 9 日(周二)中午 12:00 前,自行通过网上渠道缴清学费差额;完成差额缴纳后,再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20:00 办理正常报到注册,或按规定时间补注册。
2.贷款办理说明
请同学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CNU 研工部” 微信公众号、学生处官方主页、“首都师大资助”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续贷签约通知。学校将在 2025 年 11 月至 12 月上旬期间,统一组织校园地贷款续贷现场签约仪式;完成签约后,即视为本学年校园助学贷款申请成功。
(二)申请校园地贷款老生新贷的同学
此类同学指在校期间未申请过校园地贷款、本学年计划首次申请的同学,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1.报到注册要求
同学需先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2.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 “研究生院网站 - 奖助 - 通知公告 - 首都师范大学 2025-2026 学年在校生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非 2025 级研究生使用)”,自行下载并打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填写规范(研究生 2025 年版)》。
第二步:按材料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并在材料 1 首页右上角空白处,用铅笔标注本人学号。
第三步: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周五)至 9 月 29 日(周一)的工作日期间,将填写完整的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 220 室)。
学校将在 2025 年 10 月初,统一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待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于 2025 年 11 月至 12 月上旬统一组织校园地贷款新贷现场签约仪式;完成签约后,即视为本学年校园助学贷款申请成功。
三、相关注意事项
本学年住宿费预计从 2025 年 10 月开始收取,凡本学年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届时无需自行缴纳住宿费。待银行将助学贷款放款至学校指定账户后,学校将统一为贷款学生缴纳住宿费。
四、助学贷款咨询渠道
1. 研究生助学贷款咨询
(1)联系人:张老师
(2)办公电话:68908025(特别说明:2025 年 9 月 11 日前,若有贷款相关问题,可通过企业微信搜索 “6870” 留言咨询)
(3)办公地址: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 220 室
(4)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 本专科生助学贷款咨询
(1)联系人:郝老师
(2)办公电话:68906317(特别说明:2025 年 9 月 11 日前,若有贷款相关问题,可通过企业微信搜索 “6983” 留言咨询)
(3)办公地址:校本部主楼 208 室
(4)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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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一、河北大学某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细则制定依据根据《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工作细则,明确推免生接收的组织机构、条件、流程等关键内容。二、推免生接收组织机构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分工负责不同环节工作: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资格审核、复试及接收工作,统筹协调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2.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核心任务是监督推免接收各环节工作,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负责监督复试过程,接收考生举报与复议申请,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 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审核与打分工作,涵盖考生前期学术水平评估、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考核等内容,确保复试评价科学客观。三、推免生招收类别及专业1. 招收类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包含全日制硕士生与直博生两类,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2. 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含支教团人数),可参考《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的附件1与附件2;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值,实际人数将根据报考热度与生源质量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3. 学制与奖助:推免硕士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助学金政策,与同专业通过普通考试录取的学生保持一致。四、推免生接收条件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1. 为当前就读高校中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有效性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2. 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确保按时入学。3.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5. 申请直博生的额外条件: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1-4项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CET6成绩≥430分、英语专业四级成绩≥70分、IELTS成绩≥6.0分、TOEFL成绩≥90分。考生外语语种需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博士招生考试的语种一致。五、推免生接收程序(一)申请材料提交1.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系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IELTS、TOEFL成绩报告,小语种水平证明等)。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与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对应申请表: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博生额外材料:申请直博生需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专家),拟报考导师不得担任推荐人。2. 材料提交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需转换为PDF格式,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本科推免硕士/直博生—申请专业—姓名”。需在推免考核前至少1天,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材料模板可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中查询。材料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二)报名系统登录与操作考生需在2025年9月22日9:00起,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包括填报志愿、网上缴费;报名费标准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三)复试通知接收与确认1. 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报名情况与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单独公布或分批次公布。2. 2025年9月23日9:00起,“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功能;我校将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3. 学院官网将同步发布复试时间、流程等具体安排,考生需及时关注。(四)复试参与流程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品德为首要标准,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核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结合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学术涵养与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1. 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专业知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大模块,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模块分值:专业知识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20分。复试流程:考生需在3分钟内完成中英文自我介绍,随后回答随机抽取的专业试题,最后回应复试导师组提出的问题。2. 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复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号)执行。3. 复试小组构成: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直博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院推免生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与保密制度。(五)拟录取环节1. 学院将在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2. 2025年9月25日9:00—10月19日期间,我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2025年9月25日14:00起,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3. 2025年10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未通过该系统完成的拟录取操作均无效。4. 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六、直博生培养相关说明直博生是从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 学籍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基本学制为5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3年)。2. 培养要求:直博生需在入学前2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达到规定学分;入学第3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3. 学习年限: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4. 参照文件:直博生培养与管理具体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号),若该文件条款与教育部、学校最新要求不符,以最新文件为准。七、推免生奖学金政策推免生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此外学校设立“求是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可获得10000元“求是奖学金”。以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获得12000元“求是奖学金”。八、推免生接收特别提醒1. 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及公示名单自动失效。2. 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顺利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在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行政处分。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毕业要求。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应届毕业时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体检安排:体检在考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办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学籍。5. 推免服务系统关键时间节点:2025年9月22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2025年9月23日9:00:开通复试通知发送及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2025年9月25日9:00:开通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2025年9月25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2025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同时关闭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九、违规行为处理办法1. 申请人材料违规处理:申请人需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在接收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或其他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2. 考生复试违规处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需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 入学后复查处理: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十、联系方式1. 招生咨询电话:0312-5977049(可咨询报名、复试、录取等流程问题)。2.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3162(可反馈招生过程中的公平性问题或提出申诉)。本细则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若后续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2025-10-09 09: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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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山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管理流程,确保选拔工作有序、公正开展,特制定本工作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所指的 “推荐免试”,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针对部分高等院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经确认其免予参加研究生初试资格后,由招生单位直接组织复试考核的选拔形式。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工作,需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做到政策内容透明、实施程序公正、选拔结果公开,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杜绝违规操作。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考核,仅在复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录取资格,未参与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组织管理1.山西大学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整体领导与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审核拟录取名单等关键环节,确保工作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2.校内各招生单位(学院、所、中心)需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及要求如下:(1)接收推免生的各专业,需组建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 5 人,且须为符合学科专业背景要求的在岗导师或相关领域专家。(2)当年设有直博生招生计划的专业,应单独成立直博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包含 1 名及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确保考核专业性。(3)复试考核的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可选择 “单独面试” 或 “笔试 + 面试” 相结合的形式;需特别注意,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包含笔试环节,以考查其专业基础能力。三、考生申请1.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报名资格要求,方可参与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诚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已正式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以院校出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为准)。(3)报考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对应条件:报考 “法律(非法学)硕士” 复试的推免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报考 “法律(法学)硕士” 复试的推免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符合报考条件)。(4)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须严格符合《山西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全部选拔条件,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等要求。2.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含直博生),须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流程:(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我校志愿,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报名。(2)按 “推免服务系统” 提示,及时完成 “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 等关键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3)我校接收推免生及直博生的具体专业,可参考本章程附件内容;最终的接收专业名单,以 “推免服务系统” 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不再通过其他渠道单独发布。四、复试录取1.申请人需在各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或线上平台,以招生单位通知为准)参加复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推免生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补复试。2.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含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证明文件、篡改材料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无论在选拔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包括入学后),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具体考核重点如下:(1)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2)能力与素质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查,注重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一贯表现,同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学术思维能力、专业兴趣的评估,确保选拔出具备后续培养潜力的优秀学生。4.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主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1)各招生单位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色与培养需求,确定复试的具体方式(如线上 / 线下、笔试 / 面试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2)在组织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再按既定方案组织开展综合考核,避免无效考核。5.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与上报:(1)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2)对于直博生,各招生单位需结合材料初审结果与综合考核成绩,通过 “择优筛选” 方式确定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确保人选具备直博培养的学术基础。6.复试结果的公布要求:各招生单位需在复试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以招生单位通知为准),公布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结果;公布的内容(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修改;若因特殊情况(如成绩核算错误)确实需要变动,必须对变动部分的原因、内容、审核流程等作出明确说明,并按程序在本单位官网公示,接受考生监督。7.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与公示:(1)各招生单位将拟录取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上报后,由山西大学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复试程序合规性、成绩核算准确性、拟录取资格符合性等。(2)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同时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8.推免生(含直博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不予录取:(1)未按要求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不合格(其中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判定为复试不合格)。(2)在入学前(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并经批准者除外)。(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要求,或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五、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1.参与工作的人员纪律要求:(1)所有参与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如面试官、监考员)及相关录取工作(如成绩核算、名单审核)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山西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确保公平公正。(2)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 “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当年有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等)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直系师门、辅导学生等)参加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必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批次推免生的复试考核、成绩评定、录取决策等相关工作;若隐瞒回避情况,将按学校违规处理办法追责。2.工作监督机制: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实行 “监督制度” 与 “巡视制度”:(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项监督小组,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全过程开展全面监督与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复试程序是否规范、评分标准是否统一、信息公示是否及时、考生权益是否保障等。(2)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进行自我监督,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工作合规。3.复议制度:(1)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将在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关键阶段(如复试结果公示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设定专门时限受理考生的投诉与申诉;考生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2)对投诉、申诉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生院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提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考生,确保考生知情权。六、招生咨询与附件信息1.招生咨询方式:(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全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总体政策问题,咨询电话为 0351-7011714,咨询邮箱为 yzb@sxu.edu.cn(邮件咨询请注明 “推免咨询 + 姓名 + 本科院校”)。(2)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官方网址为http://yjszsw.sxu.edu.cn/,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最新招生政策、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建议定期关注。(3)各学院(所、中心)咨询:各招生单位的具体复试安排、专业要求等问题,可咨询对应学院(所、中心);各单位咨询电话可在《山西大学 2026 年各硕士招生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中查询,该表的获取链接为http://yjszsw.sxu.edu.cn/lxwm/index.htm。相关附件:(1)附件 1:《山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表》(PDF 格式),包含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参考)等信息。(2)附件 2:《山西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PDF 格式),明确直博生的选拔条件、培养要求等内容,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重点阅读。2025-09-23 1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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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财经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硕士拟录取结果已陆续公示,我校将开展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定向就业协议签订说明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要求,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普通计划考生签订《中央财经大学2025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考生供职单位)、丙方(考生)确认后签字盖章。按照教育部民族司有关政策,本年度骨干计划定向协议采用网络签署,具体网签平台开放时间待民族司后期通知(预计5月),骨干计划考生不涉及此次纸质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我校将于4月22日起陆续寄送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于5月8日前将协议寄出,寄出时间以物流时间为准。如5月8日前未能寄出,我校将执行取消拟录取资格程序。如遇三方协议盖章困难或单位盖章审核周期过长以致无法按期寄回协议,可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情况说明至yzb2020@cufe.edu.cn,我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邮件并提供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仍需单位盖章出具相应证明材料,请各位考生合理分配盖章、审核时间。二、定向就业单位及协议邮寄信息核对定向就业考生请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核对本人定向委培单位,并完整填写定向协议邮寄接收地址、接收人、移动电话各项。系统地址:https://yzgl.cufe.edu.cn:30369/cufeXs/index登录用户名为“xg25+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X为大写)。系统核对开放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0日20:00考生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认系统内所有信息均无误后,点击下方“信息有变化已经调整,修改保存”选项,左下方保存状态变更为“已保存”即为保存成功。系统开放时间内可多次修改,开放时间一经截止,将无法修改,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确认,确保无误。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Google浏览器或UC浏览器,如遇浏览器安全提醒,请点击“忽略”或“高级”选项,选择继续访问。三、系统各项填报指南通知书、协议邮寄接收地址、接收人、移动电话:请如实填写,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建议填写本人,我校将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码:6位数字,为单位所在省、市、区行政区划代码(可登陆民政部官网查询http://xzqh.mca.gov.cn/map)。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如有修改,请务必如实填写,后续学校、学院将根据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如有虚假填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拟录取或入学资格。移动电话:请更新为个人常用电话,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本次系统仅用于定向就业信息核对及协议寄送填报,除开放可填报信息外,其余内容无需调整或修改。四、定向就业协议寄回考生需寄回一份由乙方盖章和本人签名的定向就业协议,协议寄出时间需于5月8日前(含8日),寄出时间以物流时间为准。(推荐使用顺丰快递寄送,不接受顺丰同城、闪送等同城配送,使用同城配送服务者将拒收)收件人:严老师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联系方式:15101089034(此号码仅用于接收快递,不接受咨询)2025-08-04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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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摇篮”。学校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有24个院(系)和研究生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直属附属医院、8个非直属附属医院。设有87个本科专业,其中3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2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5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3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学、考古学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3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1个国家级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1个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14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308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教授)5人,国际科学史研究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6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在校生2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3800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国际学生500余人。学校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重大奖励。学校十分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近30个国家及地区的12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二、报考条件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条件①、③或②、③: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③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并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论文一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3.我校图书情报、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制药工程、城乡规划、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可设置单独考试。(四)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专项计划。(五)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六)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符合条件(一)中1、2、3的各项条件,还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报名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要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上述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网上确认要求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②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③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以下考生必须选择西北大学为报名点①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7.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以国家规定为准。8.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相关信息。9.初试成绩复核办法按照我校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四、奖助体系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等,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五、住宿安排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安排住宿,按标准收取住宿费,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及其他专业全日制定向单位在西安市内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学校研究生宿舍分布在太白和长安两个校区。录取到长安校区的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太白、长安两校区统筹安排。最终住宿安排以录取当年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为准。六、其他 1.2025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其它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仅指考试招生人数,推免生招生人数可通过“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因正式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人数会有所变动,最终招生人数依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而定。2.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无需使用计算器。4.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5.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88302210 029-88308586邮政编码:710127E-Mail : yjszb@nw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yjs.nwu.edu.cn联系部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 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2025-04-18 13: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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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考试规则,可以帮助你避免因考试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刑法,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故再次明确:如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等设备考试,不论是否属主观故意和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前提条件。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考生手机集中放置、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违规物品检查的举措,同时对入场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对,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设备;了解考点位置和周边交通状况,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以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准)参加当科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2025年研考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优化了试题设计,减少了运算的复杂程度,在解答过程中不需要使用计算器。自2025年研考起,化学(农)(科目代码315)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中也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等设备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点将实行手机集中管理措施,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铃响后必须立即放下笔,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祝大家考试顺利!2025-08-07 0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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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免生预报名活动公告一、学院概况北京科技大学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有着深厚的发展底蕴,其源头可追溯至学校建立之初的基础教学部。1985 年,外语系正式成立,同年便开始招收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生班,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2006 年,该学科成功获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学科建设迈出关键一步;2011 年,又进一步获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实现了学科层次的重大跨越。2016 年,顺利通过一级学科博士点专项评估,标志着学科整体水平得到了权威认可。目前,学院设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2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为培养高层次学术人才提供了坚实平台;拥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3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涵盖英、日、德三个方向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经过多年发展,我校外语学科已形成本硕博齐全、特色鲜明、规模合理、质量过硬的格局,在国内外语人才培养领域具备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在学科评估中,该学科表现亮眼。在第五轮学科评估里,“外国语言文学” 学科在全国 173 所参评高校中脱颖而出,位列前 22%-32%,获评 B 档;在首轮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翻译” 学科同样成绩优异,在 200 所参评高校中跻身前 22%-32%,也获得 B 档。回顾学科发展历程,诸多关键节点值得铭记:1952 年学校建校时,基础教学部同步成立;2003 年,外国语学院正式组建;2000 年、2003 年、2006 年,分别获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06 年,获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0 年,成功获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硕士点;2011 年,拿下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6 年,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一级学科博士点专项评估;2017 年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外国语言文学” 学科在 163 所参评高校中位列前 20%-30%,获 B 档;2020 年,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共建的矿业与钢铁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成立,并挂靠外国语学院;2022 年,学院与清华大学联合申报的 “语言认知与智能发展专业委员会” 二级学会成功落户我院,同年软科专业排名中,北科大英语专业位列第 36 位;2023 年,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首轮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外国语言文学” 学科与 “翻译” 学科分别取得前述优异成绩。我校外语学科始终以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坚守立德树人、三全育人的宗旨,秉持 “做好支撑、做强学科、提升影响、和谐进取” 的工作理念。一方面,通过一流的本科和研究生外语教学,为全校各学科发展提供服务,为学校实现 “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的宏伟目标提供优质的外语资源支持;另一方面,依托学校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不断打造外语专业品牌,致力于在国内外语学科领域树立与北京科技大学地位和发展相匹配的良好声誉与影响力。二、研究生奖助政策为保障研究生的学习与生活,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2 万元,用于表彰学业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 1.4 万元 / 生・年,获奖比例不超过 100%;二年级及以上(学制内)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1.24 万元 / 生・年,获奖比例 20%;二等奖学金 0.9 万元 / 生・年,获奖比例 50%;三等奖学金 0.6 万元 / 生・年,获奖比例 30%。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 0.6 万元,在研究生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覆盖率达到 100%,确保每位研究生都能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三助” 津贴:研究生可参与助教、助管和助研工作,学校为参与 “三助” 工作的研究生提供每人每年 3000 元的津贴,覆盖率同样为 100%,助力研究生在实践中提升能力。此外,除了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学校还设立了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为研究生提供更多的奖励与支持机会。三、推免生预报名工作部署(一)申请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有望获得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硕士推免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计划申报的学科(专业)拥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同时拥有攻读硕士研究生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二)2026 年接收推免生专业详情2026 年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包含外国语言文学和翻译两大类,具体信息如下:专业代码 050200,专业名称为外国语言文学,学制 3 年,研究方向包括全日制的英美文学(方向 1)和全日制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 2)。专业代码 055100,专业名称为翻译,学制 2 年,研究方向有全日制的英语笔译(方向 1)、全日制的英语口译(方向 2)、全日制的日语(方向 3)以及全日制的德语(方向 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日语翻译硕士采用我校与日方大学 “1+1” 联合培养模式,学生从第二学期起将前往日方大学学习。注:最终的专业招生情况,需以 2025 年 9 月份发布的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三)申请步骤报名时段:2025年 8月4日至8月14日,在此期间内接受考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途径:所有有意向申请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都必须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在招生项目中选择 “2026 年推免生预报名”,完成账号注册后,在学院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材料准备与提交: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由所在学院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本科 1-6 学期成绩单 1 份,以及对应的成绩排名 1 份(若第 6 学期成绩尚未公布,可先提交 1-5 学期的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能够体现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雅思、TOEFL、GRE/GMAT 等考试成绩证明;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例如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等学术成果,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若没有相关材料,可不提交)。考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操作,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上述所有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四)材料审核流程报名截止后(8 月 14 日),学院将组织专人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合理规划复试流程。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获得预复试资格。若材料审核通过,考生需及时在系统内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 100 元复试费;若审核状态显示为 “驳回修改”,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相关信息和材料,并在 8 月 16 日之前重新上传,超过期限未重新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资格。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及缴纳复试费的截止时间为 8 月 18 日 24:00,未在该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确认参加复试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预复试资格。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并缴纳费用后,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四、预复试安排学院计划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开展线上预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和会议相关信息(如会议号、密码等),将提前 2-3 天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预复试的考生。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若因手机号码填写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会议平台,导致无法按时参加面试,将视为自动放弃预复试资格。考核内容与合格标准预复试考核满分为 250 分,合格线为 150 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合格线如下:外语水平考核:满分 50 分,合格线为 30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等综合运用能力。专业水平考核: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重点评估考生对申报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着重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学术潜力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需要注意的是,本次预复试不考核第二外语。若考生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中任意一项低于对应合格线,或复试总成绩低于 150 分(即满分的 60%),均视为复试不合格。面试结果查询预复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面试结果(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五、其他重要提醒(一)报名专业方向选择在同一语言种类范围内,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申请一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不得在多个专业或同一专业的多个方向重复报名。若考生可接受多个方向的录取,例如既愿意被翻译(英语笔译)方向录取,也可接受翻译(英语口译)方向录取,或者同时能接受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和翻译专业的录取,可在面试开始前向面试老师说明相关意愿,但在报名系统中仍需选择最希望被录取的专业及方向进行报名。(二)跨语种报名注意事项若考生存在跨语种报名的情况,比如既打算攻读翻译(英语)方向,也计划攻读翻译(日语)方向,那么需要同时在系统中报名这两个语种对应的专业,并且必须参加这两个方向的预复试。(三)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语种说明目前,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仅开设英语语种相关方向,暂未设置日语、德语、法语等其他语言种类的研究方向,考生在报名时需留意此信息,合理选择申报专业。(四)后续录取相关事宜预复试合格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学院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网上完成接收和确认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操作环节。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优先录取预复试合格的考生。完成优先录取工作后,再按照推免工作的正常流程,对未参加过本次预面试的其他考生分批组织面试,并择优录取,直至完成当年招生计划。关于具体的录取流程,考生可关注学院 2025 年 9 月发布的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以该方案为准。六、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10-62332456(樊老师)招生咨询邮箱:sfsyanzhao@ustb.edu.cn研招咨询 QQ 群:群名称为 “北科外语 2026 研招推免咨询群”,群号 1051300661(考生申请加入 QQ 群时,需注明本人姓名、本科院校及专业,以便群管理员审核通过)2025-09-10 16: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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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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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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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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